【#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可缩水#】近日,一份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诉求答复书》引发网友热议。答复书显示,一电器公司未按照某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足额缴存2012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未给员工足额缴纳公积金在该公司并非个例,正在同步处理中。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一些企业通过多种理由欠缴或不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劳动者公积金待遇“缩水”,劳动者虽觉待遇降低,但大都无奈接受。那么,公积金是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吗?待遇“缩水”,对劳动者影响几何?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欠缴少缴导致待遇“缩水”
北京白领曾娜在跳槽求职期间被一家小型创业公司录用,却在入职前被告知,3个月试用期内没有五险一金,入职后一年也只有“五险”而不缴纳公积金。当曾娜质疑公司为何不能及时缴纳公积金时,对方搪塞:“公积金一般买房时才能提取,而且手续复杂,刚入职的员工用不到,这样可以增加到手收入。”
记者在招聘网站上搜索发现,在一些用工密集、岗位要求低的服务行业,不少企业招聘时明确列出“有五险”作为福利,但并不提供公积金。当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向一家企业咨询时,工作人员解释道,由于已经给员工提供宿舍,不需要再缴纳公积金。
除了以试用期、提供宿舍等理由欠缴,企业未足额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情形更为普遍。在济南市一家私企工作的孙静,最近正计划买房。她告诉记者,自己税前月工资约1万元,分两笔下发:一笔4000元,社保、公积金以此为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另一笔6000元,但不走银行账户,而是由老板个人账户转账下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因此,不以实际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的公积金额度直接减少。
孙静向记者算了一笔账:5%缴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以400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企业、个人分别缴纳200元,公积金到账400元;但如果以足额的1万元作为缴费基数,企业、个人分别缴纳500元,到账1000元,一年相差7200元。
“这不仅影响账户内的余额,还直接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的贷款额度和每月还款额度。”孙静说。
法定义务不能变相减免或抵消
尽管对录用公司心仪已久,曾娜最终还是放弃了入职。“即便我暂时不买房,也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取消公积金这项福利待遇,公司的做法让我感到很没保障。”
“现在有这样一种声音:‘五险’是强制的,但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并非强制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缴纳公积金是法定义务,不能变相减免或抵消。”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保全表示。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这意味着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缴纳,试用期不缴纳或约定免除、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解决宿舍等,都不能代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杨保全提示道。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但比例需在当地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各地关于缴存比例的上下限略有不同,例如北京为5%至12%,上海为5%至7%。其中,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各种项目都应列入缴存基数,如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杨保全表示,用人单位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但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足额缴费,是不合规的。
“欠缴或不足额缴纳都是企业在变相降低用工成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王天玉告诉记者,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要求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费,这部分保障性支出构成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于一些用工密集型中小微企业来说,负担这部分保障性支出可能压力较大。但企业应当认识到,这种福利保障也会变成用人单位招人、留人、用人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劳动组织效率。
应向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延伸
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尚未覆盖的人群,部分地方正在进行探索完善。例如,针对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激增的情况,2021年,住建部在重庆、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受到广泛欢迎。
“这样的探索适应了最新的劳动方式变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接口,有利于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体系。”为此,王天玉建议,住房公积金制度可加强整体性考量,以多元保障体系满足劳动者住房需求。
此外,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企业稳就业,2020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近期,又有多地出台措施为企业纾困,例如,哈尔滨市、威海市等多地出台相关缓缴政策;深圳市发布的纾困政策则规定,对此类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杨保全提醒道,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不等于豁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单位经营状况转好后,应提高缴存比例或进行补缴。同时,职工本人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于灵歌)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一些企业通过多种理由欠缴或不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劳动者公积金待遇“缩水”,劳动者虽觉待遇降低,但大都无奈接受。那么,公积金是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吗?待遇“缩水”,对劳动者影响几何?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欠缴少缴导致待遇“缩水”
北京白领曾娜在跳槽求职期间被一家小型创业公司录用,却在入职前被告知,3个月试用期内没有五险一金,入职后一年也只有“五险”而不缴纳公积金。当曾娜质疑公司为何不能及时缴纳公积金时,对方搪塞:“公积金一般买房时才能提取,而且手续复杂,刚入职的员工用不到,这样可以增加到手收入。”
记者在招聘网站上搜索发现,在一些用工密集、岗位要求低的服务行业,不少企业招聘时明确列出“有五险”作为福利,但并不提供公积金。当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向一家企业咨询时,工作人员解释道,由于已经给员工提供宿舍,不需要再缴纳公积金。
除了以试用期、提供宿舍等理由欠缴,企业未足额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情形更为普遍。在济南市一家私企工作的孙静,最近正计划买房。她告诉记者,自己税前月工资约1万元,分两笔下发:一笔4000元,社保、公积金以此为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另一笔6000元,但不走银行账户,而是由老板个人账户转账下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因此,不以实际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的公积金额度直接减少。
孙静向记者算了一笔账:5%缴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以400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企业、个人分别缴纳200元,公积金到账400元;但如果以足额的1万元作为缴费基数,企业、个人分别缴纳500元,到账1000元,一年相差7200元。
“这不仅影响账户内的余额,还直接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的贷款额度和每月还款额度。”孙静说。
法定义务不能变相减免或抵消
尽管对录用公司心仪已久,曾娜最终还是放弃了入职。“即便我暂时不买房,也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取消公积金这项福利待遇,公司的做法让我感到很没保障。”
“现在有这样一种声音:‘五险’是强制的,但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并非强制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缴纳公积金是法定义务,不能变相减免或抵消。”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保全表示。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这意味着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缴纳,试用期不缴纳或约定免除、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解决宿舍等,都不能代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杨保全提示道。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但比例需在当地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各地关于缴存比例的上下限略有不同,例如北京为5%至12%,上海为5%至7%。其中,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各种项目都应列入缴存基数,如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杨保全表示,用人单位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但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足额缴费,是不合规的。
“欠缴或不足额缴纳都是企业在变相降低用工成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王天玉告诉记者,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要求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费,这部分保障性支出构成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于一些用工密集型中小微企业来说,负担这部分保障性支出可能压力较大。但企业应当认识到,这种福利保障也会变成用人单位招人、留人、用人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劳动组织效率。
应向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延伸
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尚未覆盖的人群,部分地方正在进行探索完善。例如,针对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激增的情况,2021年,住建部在重庆、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受到广泛欢迎。
“这样的探索适应了最新的劳动方式变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接口,有利于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体系。”为此,王天玉建议,住房公积金制度可加强整体性考量,以多元保障体系满足劳动者住房需求。
此外,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企业稳就业,2020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近期,又有多地出台措施为企业纾困,例如,哈尔滨市、威海市等多地出台相关缓缴政策;深圳市发布的纾困政策则规定,对此类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杨保全提醒道,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不等于豁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单位经营状况转好后,应提高缴存比例或进行补缴。同时,职工本人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于灵歌)
【#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可缩水#】近日,一份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诉求答复书》引发网友热议。答复书显示,一电器公司未按照某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足额缴存2012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未给员工足额缴纳公积金在该公司并非个例,正在同步处理中。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一些企业通过多种理由欠缴或不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劳动者公积金待遇“缩水”,劳动者虽觉待遇降低,但大都无奈接受。那么,公积金是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吗?待遇“缩水”,对劳动者影响几何?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欠缴少缴导致待遇“缩水”
北京白领曾娜在跳槽求职期间被一家小型创业公司录用,却在入职前被告知,3个月试用期内没有五险一金,入职后一年也只有“五险”而不缴纳公积金。当曾娜质疑公司为何不能及时缴纳公积金时,对方搪塞:“公积金一般买房时才能提取,而且手续复杂,刚入职的员工用不到,这样可以增加到手收入。”
记者在招聘网站上搜索发现,在一些用工密集、岗位要求低的服务行业,不少企业招聘时明确列出“有五险”作为福利,但并不提供公积金。当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向一家企业咨询时,工作人员解释道,由于已经给员工提供宿舍,不需要再缴纳公积金。
除了以试用期、提供宿舍等理由欠缴,企业未足额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情形更为普遍。在济南市一家私企工作的孙静,最近正计划买房。她告诉记者,自己税前月工资约1万元,分两笔下发:一笔4000元,社保、公积金以此为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另一笔6000元,但不走银行账户,而是由老板个人账户转账下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因此,不以实际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的公积金额度直接减少。
孙静向记者算了一笔账:5%缴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以400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企业、个人分别缴纳200元,公积金到账400元;但如果以足额的1万元作为缴费基数,企业、个人分别缴纳500元,到账1000元,一年相差7200元。
“这不仅影响账户内的余额,还直接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的贷款额度和每月还款额度。”孙静说。
法定义务不能变相减免或抵消
尽管对录用公司心仪已久,曾娜最终还是放弃了入职。“即便我暂时不买房,也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取消公积金这项福利待遇,公司的做法让我感到很没保障。”
“现在有这样一种声音:‘五险’是强制的,但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并非强制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缴纳公积金是法定义务,不能变相减免或抵消。”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保全表示。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这意味着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缴纳,试用期不缴纳或约定免除、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解决宿舍等,都不能代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杨保全提示道。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但比例需在当地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各地关于缴存比例的上下限略有不同,例如北京为5%至12%,上海为5%至7%。其中,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各种项目都应列入缴存基数,如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杨保全表示,用人单位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但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足额缴费,是不合规的。
“欠缴或不足额缴纳都是企业在变相降低用工成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王天玉告诉记者,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要求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费,这部分保障性支出构成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于一些用工密集型中小微企业来说,负担这部分保障性支出可能压力较大。但企业应当认识到,这种福利保障也会变成用人单位招人、留人、用人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劳动组织效率。
应向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延伸
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尚未覆盖的人群,部分地方正在进行探索完善。例如,针对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激增的情况,2021年,住建部在重庆、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受到广泛欢迎。
“这样的探索适应了最新的劳动方式变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接口,有利于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体系。”为此,王天玉建议,住房公积金制度可加强整体性考量,以多元保障体系满足劳动者住房需求。
此外,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企业稳就业,2020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近期,又有多地出台措施为企业纾困,例如,哈尔滨市、威海市等多地出台相关缓缴政策;深圳市发布的纾困政策则规定,对此类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杨保全提醒道,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不等于豁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单位经营状况转好后,应提高缴存比例或进行补缴。同时,职工本人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于灵歌)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一些企业通过多种理由欠缴或不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劳动者公积金待遇“缩水”,劳动者虽觉待遇降低,但大都无奈接受。那么,公积金是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吗?待遇“缩水”,对劳动者影响几何?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欠缴少缴导致待遇“缩水”
北京白领曾娜在跳槽求职期间被一家小型创业公司录用,却在入职前被告知,3个月试用期内没有五险一金,入职后一年也只有“五险”而不缴纳公积金。当曾娜质疑公司为何不能及时缴纳公积金时,对方搪塞:“公积金一般买房时才能提取,而且手续复杂,刚入职的员工用不到,这样可以增加到手收入。”
记者在招聘网站上搜索发现,在一些用工密集、岗位要求低的服务行业,不少企业招聘时明确列出“有五险”作为福利,但并不提供公积金。当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向一家企业咨询时,工作人员解释道,由于已经给员工提供宿舍,不需要再缴纳公积金。
除了以试用期、提供宿舍等理由欠缴,企业未足额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情形更为普遍。在济南市一家私企工作的孙静,最近正计划买房。她告诉记者,自己税前月工资约1万元,分两笔下发:一笔4000元,社保、公积金以此为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另一笔6000元,但不走银行账户,而是由老板个人账户转账下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因此,不以实际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的公积金额度直接减少。
孙静向记者算了一笔账:5%缴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以400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企业、个人分别缴纳200元,公积金到账400元;但如果以足额的1万元作为缴费基数,企业、个人分别缴纳500元,到账1000元,一年相差7200元。
“这不仅影响账户内的余额,还直接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的贷款额度和每月还款额度。”孙静说。
法定义务不能变相减免或抵消
尽管对录用公司心仪已久,曾娜最终还是放弃了入职。“即便我暂时不买房,也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取消公积金这项福利待遇,公司的做法让我感到很没保障。”
“现在有这样一种声音:‘五险’是强制的,但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并非强制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缴纳公积金是法定义务,不能变相减免或抵消。”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保全表示。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这意味着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缴纳,试用期不缴纳或约定免除、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解决宿舍等,都不能代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杨保全提示道。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但比例需在当地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各地关于缴存比例的上下限略有不同,例如北京为5%至12%,上海为5%至7%。其中,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各种项目都应列入缴存基数,如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杨保全表示,用人单位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但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足额缴费,是不合规的。
“欠缴或不足额缴纳都是企业在变相降低用工成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王天玉告诉记者,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要求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费,这部分保障性支出构成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于一些用工密集型中小微企业来说,负担这部分保障性支出可能压力较大。但企业应当认识到,这种福利保障也会变成用人单位招人、留人、用人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劳动组织效率。
应向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延伸
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尚未覆盖的人群,部分地方正在进行探索完善。例如,针对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激增的情况,2021年,住建部在重庆、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受到广泛欢迎。
“这样的探索适应了最新的劳动方式变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接口,有利于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体系。”为此,王天玉建议,住房公积金制度可加强整体性考量,以多元保障体系满足劳动者住房需求。
此外,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企业稳就业,2020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近期,又有多地出台措施为企业纾困,例如,哈尔滨市、威海市等多地出台相关缓缴政策;深圳市发布的纾困政策则规定,对此类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杨保全提醒道,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不等于豁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单位经营状况转好后,应提高缴存比例或进行补缴。同时,职工本人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于灵歌)
公园游玩不能搭帐篷吗?官方回应来了
清明小长假临近,又逢雨水暂歇,去公园踏春被不少家庭排上日程。近日,多位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询问,为何宁波部分公园不让搭帐篷?他们大多在实际操作中遭遇了公园保安劝止。经小e走访发现,受疫情和天气影响,鄞州区多个公园搭帐篷现象确实少多了,周末的鄞州公园、院士公园内,帐篷被野餐垫所取代,多数市民选择铺坐在草坪上聊聊天。
- 网友质疑:公园禁止搭帐篷不合理
然而,很多网友却质疑公园禁止搭帐篷是否合理,并对此表示不解。
编号为“148832”的网友称,现在城里的孩子户外活动不多,父母也希望尽可能带出户外玩耍。考虑到孩子年龄小,搭帐篷可供孩子休息,为此希望可以放开这个限制。
编号为“149368”的网友也表示,东钱湖环湖区域也不让搭帐篷,个人觉得扎帐篷很棒很休闲,请问这样管理措施是出于什么考虑?
还有网友称,天气好的周末和家人在鄞州区明楼公园内草坪上铺垫子休息,却被公园管理人员劝阻。对此他表示不满,并建议市区内按规定合理开放草坪区域供市民搭帐篷、野餐等。在此过程中若出现破坏环境的行为,被可驱逐或罚款是应该的,但一味阻止市民与自然“亲近”也不太合理,许多开放性绿地不得进入也让市民失去很多乐趣。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称,1、帐篷搭设更容易引发群体性聚集活动,不利于疫情防控。2、搭设帐篷容易造成草坪损毁,影响景观效果。3、如帐篷搭设放开,数量过多会影响游客的活动空间。下一步,园林部门会继续做好行业监管,并告知养护单位做好对游客的解释工作。
东钱湖行政执法局也对此作出了回应,环湖区域是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重点打造的精品旅游示范路线,为给广大游客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美观的旅游环境和生态环境,在日常管理中,禁止各类容易造成公共绿化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在公共绿地上搭建帐篷。
除了鄞州区,也有网友反映江北区奥体中心大草坪为何禁止搭帐篷。网友表示,奥体中心大草坪是姚江新区和洪塘片区亲子活动主要场所,但是前阵子奥体中心开始全面禁止搭帐篷,这给大家享受户外活动带来了不便。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宁波市国资委回复称,网友所指草坪区域为宁波奥体中心二期工程规划用地,以开放式简易绿地为过渡形式,非标准城市公园,其配置及日常管理与具备露营功能的城市公园存在差异。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支出安排等情况,目前不建议市民在该区域自行搭建帐篷。未来奥体中心将规划专业帐篷体验区域,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具体开放时间可关注宁波奥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
小e也联系至奥体中心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说,其实大草坪一直都是禁止搭帐篷的,那一块户外区域只开放了跑道供市民健身,而中间的大草坪其实还未完全开放。考虑到市民需求是否完全禁止搭帐篷还在商讨中,不过也得看当前疫情防控现状。
- 公园游客看法不一,市园林绿化中心解释“禁止”背后的原因
小e在走访院士公园、鄞州公园时,市民对搭帐篷也提出了不同看法。从长丰驱车来公园的林先生说:“之前我特地带了帐篷、椅子一大堆东西,结果他们说不能搭,搞得我现在都不敢带帐篷出门了。我肯定希望能在草地上搭一顶,孩子玩累了可以休息睡觉呀。”
另一位推着婴儿车的张女士则认为,她特别不喜欢青葱的草地摆满密密麻麻的帐篷,“本来草坪郁郁葱葱的景色很漂亮,大家来公园也都是亲近大自然看风景的,去年有段时间草坪上全是帐篷,真的太难看了,而且小孩子也不能在草地上踢球玩耍了。”张女士说道。
据小e了解,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绿地内私自搭架、进入设有明示标志的绿地或在绿地内露营都属于损坏城市绿地的行为。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道,城区公园的草坪定期会开展草籽套播工作,搭帐篷、垫垫子等行为会对嫩草造成伤害,影响其生长。其次,帐篷、垫子数量过多也会影响游客的活动空间。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小e:“原来公园里的帐篷实在太多了,一来不利于疫情防控,二来也对绿地造成了损坏。之前天气晴好,公园暂时放开过帐篷搭设管理。目前,为了更好地管控疫情,公园是禁止搭设的,后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对是否放开会再进行调整。”(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方琴)
#宁波#
清明小长假临近,又逢雨水暂歇,去公园踏春被不少家庭排上日程。近日,多位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询问,为何宁波部分公园不让搭帐篷?他们大多在实际操作中遭遇了公园保安劝止。经小e走访发现,受疫情和天气影响,鄞州区多个公园搭帐篷现象确实少多了,周末的鄞州公园、院士公园内,帐篷被野餐垫所取代,多数市民选择铺坐在草坪上聊聊天。
- 网友质疑:公园禁止搭帐篷不合理
然而,很多网友却质疑公园禁止搭帐篷是否合理,并对此表示不解。
编号为“148832”的网友称,现在城里的孩子户外活动不多,父母也希望尽可能带出户外玩耍。考虑到孩子年龄小,搭帐篷可供孩子休息,为此希望可以放开这个限制。
编号为“149368”的网友也表示,东钱湖环湖区域也不让搭帐篷,个人觉得扎帐篷很棒很休闲,请问这样管理措施是出于什么考虑?
还有网友称,天气好的周末和家人在鄞州区明楼公园内草坪上铺垫子休息,却被公园管理人员劝阻。对此他表示不满,并建议市区内按规定合理开放草坪区域供市民搭帐篷、野餐等。在此过程中若出现破坏环境的行为,被可驱逐或罚款是应该的,但一味阻止市民与自然“亲近”也不太合理,许多开放性绿地不得进入也让市民失去很多乐趣。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称,1、帐篷搭设更容易引发群体性聚集活动,不利于疫情防控。2、搭设帐篷容易造成草坪损毁,影响景观效果。3、如帐篷搭设放开,数量过多会影响游客的活动空间。下一步,园林部门会继续做好行业监管,并告知养护单位做好对游客的解释工作。
东钱湖行政执法局也对此作出了回应,环湖区域是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重点打造的精品旅游示范路线,为给广大游客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美观的旅游环境和生态环境,在日常管理中,禁止各类容易造成公共绿化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在公共绿地上搭建帐篷。
除了鄞州区,也有网友反映江北区奥体中心大草坪为何禁止搭帐篷。网友表示,奥体中心大草坪是姚江新区和洪塘片区亲子活动主要场所,但是前阵子奥体中心开始全面禁止搭帐篷,这给大家享受户外活动带来了不便。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宁波市国资委回复称,网友所指草坪区域为宁波奥体中心二期工程规划用地,以开放式简易绿地为过渡形式,非标准城市公园,其配置及日常管理与具备露营功能的城市公园存在差异。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支出安排等情况,目前不建议市民在该区域自行搭建帐篷。未来奥体中心将规划专业帐篷体验区域,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具体开放时间可关注宁波奥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
小e也联系至奥体中心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说,其实大草坪一直都是禁止搭帐篷的,那一块户外区域只开放了跑道供市民健身,而中间的大草坪其实还未完全开放。考虑到市民需求是否完全禁止搭帐篷还在商讨中,不过也得看当前疫情防控现状。
- 公园游客看法不一,市园林绿化中心解释“禁止”背后的原因
小e在走访院士公园、鄞州公园时,市民对搭帐篷也提出了不同看法。从长丰驱车来公园的林先生说:“之前我特地带了帐篷、椅子一大堆东西,结果他们说不能搭,搞得我现在都不敢带帐篷出门了。我肯定希望能在草地上搭一顶,孩子玩累了可以休息睡觉呀。”
另一位推着婴儿车的张女士则认为,她特别不喜欢青葱的草地摆满密密麻麻的帐篷,“本来草坪郁郁葱葱的景色很漂亮,大家来公园也都是亲近大自然看风景的,去年有段时间草坪上全是帐篷,真的太难看了,而且小孩子也不能在草地上踢球玩耍了。”张女士说道。
据小e了解,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绿地内私自搭架、进入设有明示标志的绿地或在绿地内露营都属于损坏城市绿地的行为。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道,城区公园的草坪定期会开展草籽套播工作,搭帐篷、垫垫子等行为会对嫩草造成伤害,影响其生长。其次,帐篷、垫子数量过多也会影响游客的活动空间。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小e:“原来公园里的帐篷实在太多了,一来不利于疫情防控,二来也对绿地造成了损坏。之前天气晴好,公园暂时放开过帐篷搭设管理。目前,为了更好地管控疫情,公园是禁止搭设的,后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对是否放开会再进行调整。”(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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