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法难求,张道陵祖师七试赵升!
世人开口说神仙,眼见何人上九天?
不是仙家尽虚妄,从来难得道心坚。
第一试:辱骂不去
张道陵真人法力广大,但徒弟中只有王长一人,私得其传。其余弟子纷纷议论,尽疑真人偏向,有吝法之心。真人曰:“尔辈俗气未除,安能遗世?明年正月七日午时,有一人从东方来,方面短身,貂裘锦袄,此乃真正道中之人,不弱于王长也。”
到来年正月初七日,当正午,真人对王长说:“你的师弟来了,可使人如此如此。”私下教他如何折磨欺辱来人。王长私下对诸弟子曰:“吾师将传法于此人,若来时,切莫与他通信;更加辱骂,不容他入门,这样他就会自动离开了。”诸弟子相顾,觉得是个好办法。那人到门,自称姓赵,名升,吴郡人氏,慕真人道法高妙,特来拜谒。诸弟子回言:“吾师出游去了,不敢擅留。”赵升拱立伺候,众人四散走开了。到晚,闭门不纳。赵升只好露宿于门外。
第二天,大家开门看时,赵升依前拱立,求见师长。大家劝说:“我们师父很小气的,我们服侍他数十年,都没有丝毫秘诀传授,想你来了又能怎样呢?”赵回复说:“传与不传,惟凭师长。但可怜我远踄而来,只愿一见,以慰平生仰慕耳。”诸弟子又说:“你如果硬要见,那也由你,只师父确实不在此。我们哪里知道他何日还山?你就别再痴等了,有误前程。” 赵升说:“我来这里,确实出于积诚。如果真人十日不归,愿等十日;百日不来,愿等百日。”
众人见赵升连住几天,并不转身,愈加厌恶。渐渐出言侮慢,以后竟把作乞儿看待,恶言辱骂。赵升愈加和悦,全然不计较。每日,只于午前往村中买一餐,吃完便来门前伺候。晚上,众人不容进门,就只好在阶前露宿,如此四十余日。诸弟子私下议论说:“虽然赶他不去,好在却瞒过师父,现在还不知道这回事呢。”只见真人在法堂鸣钟集众,说:“赵家弟子到此四十余日,受辱已足了,今日可召入相见。”众弟子大惊,才晓得师父有前知之灵也。王长受师命,去唤赵升进见。赵升一见真人,涕泣交下,叩头求为弟子。真人已知他真心求道,再欲试之。过了数日,差往田舍中,看守黍苗。
第二试:美色不动心
赵奉命来到田边,只有小小茅屋一间。一天夜里,赵升独坐茅屋中,只见一女子,美貌非常,走进屋来,说道:“妾乃西村农家之女,随伴出来玩月,迷路至此。两足走得疼痛,寸步难移,你就可怜我一下,让我在这里留宿一夜吧,”
赵升正待推阻,那女子直接往他床铺上,倒身睡下,只称脚痛。赵升以为她是真的如此,没办法,只好让她睡了。自己另铺些乱草,和衣倒地,就这样睡了一夜,第二天,那女子又说脚痛,故意不肯行走,撒娇要茶要饭。赵升只得照顾她。到晚上,她先自脱衣上铺,引诱赵升与她一起上床。赵升心如铁石,干脆连茅屋也不进了,只在田边露坐到晓。至第四日,那女子已不见了,只见土墙上,题诗四句,道是:“美色人皆好,如君铁石心。少年不作乐,辜负好光阴。”赵看罢,大笑道:“少年作乐,能有几时?”便脱下鞋底,将字迹挞没了。
第三试:见金不取
赵奉真人之命,担了樵斧,去山后砍柴。偶然砍倒一株枯松,松根迸起。赵升将双手拔起松根,看时,下面显出黄灿灿的一窖金子。忽听得空中有人云:“天赐赵升。”
赵升想道:“我出家之人,要这黄金何用?况且无功,岂可贪天之赐?”便将山土掩覆。收拾了柴担而去。
第四试:见虎不惧
赵在山中砍柴,觉得身子困倦,少憩片时。忽然山凹里跳出三只老虎。赵升安坐不动,那三只虎攒着赵升,咬他的衣服,只不伤身。
赵升全然不惧,对虎说道:“我赵升生平不作昧心之事,今弃家入道,不远千里,来寻明师,求长生不死之路。若前世欠你宿债,今生就应该被你们啖嚼,不敢畏避;如其不然,便可速去,休在这里恼人。”
三虎闻言,皆低头而去。赵升说:“此必山神遣来试我者。死生有命,吾何惧哉!”当日担柴而归,也不对同辈说知见金、逢虎之事。
第五试:偿绢不吝、被诬不辩
真人分付赵升往市上买绢十匹。赵升买了以后,取绢回山。行至中途,忽闻背后有人叫喊云:“劫绢贼慢走!”赵升回头看时,乃是卖绢主人,飞奔而来,一把扯住赵升,说道:“你买绢的钱一点都不给我,把绢赶快还我,万事全休!”
赵升也不争辨,但念:“此绢乃吾师要用的物品,如果还了他,如何回覆师父?”便脱下貂裘与他,以抵绢价。卖绢主人嫌太少,又脱锦袄与之,卖绢主人方才离去。赵升持绢献上真人。
真人问道:“你身上衣服,何处去了?”赵回复道:“偶然病热,不曾穿得。”真人叹道:“不吝己财,不谈人过,真难及也。”
第六试:存心济物
赵升和同辈地田间收谷,忽见路旁一人,叩头讨饭,衣裳破烂,两脚皆烂,不能行走。同辈人人掩鼻,叱喝他去。赵升心中独怀不忍,乃扶他坐于茅屋之内,问他的疾苦。将自己饭食,省着点给他吃。又烧下一桶热水,替他洗涤臭秽。赵升解开布袍,卸下里衣一件,给他遮寒。
夜间又担心他一个人寂寞,亲自作伴。日间节省自己的饭食养他,自己常常半饥地过了;夜间用心照管。如此十余日,全无倦怠。那人疮患将息渐好,忽然不辞而去。赵升也无怨心。后人有诗赞曰:
逢人患难要施仁,望报之时亦小人。
不吝施仁不望报,分明天地布阳春。
第七试:舍命从师
真人一日会集诸弟子,同登天柱峰绝顶。真人让众弟子于峰头往下看,有一桃树,傍生石壁,下临不测深渊。那桃树上结下许多桃子,红得可爱。真人对大家说:“有人能摘取到桃子,我就告诉他修道秘诀。”
那时诸弟子除了王长、赵升外,全部站在悬崖边上汗流浃背,连脚头也站不定。只有赵升一人,挺然而出,看准了桃树之处,往下便跳。这一跳刚好跨于桃树之上,将桃子任意采摘。遥望石壁无从爬上,乃以所摘桃子,向上掷去。真人用手一一接之。真人接完桃子,自吃了一颗,王长吃了一颗,把一颗留与赵升,恰好余下二百三十四颗。分派诸弟子,每人一颗,不多不少。
真人问:“诸弟子中那个有本事,引导赵升上来?”诸弟子面面相觑。真人自临岩上,伸出一臂,接引赵升。那臂膊忽长二三丈,直到赵升身边。赵升随臂而上,众弟子莫不大惊。真人笑着说:“吾今天也想跳下去看看,看能不能摘个大桃。”众弟子都劝说不要去。只有王长、赵升,默然无言。真人不听从众人之劝,跳了下去。
众人急去看下面的桃树上,不见真人踪迹;再看着下面,茫茫无底,又无道路可通。眼见得真人坠于深谷,不知死活存亡。赵对王长说道:“师父,就好像我们的父亲。现在师父跳下悬崖,生死不知,我怎么能心安?不如一同跳下去,看看师父的下落。”于是两人各奋身投下,刚落在真人之前。只见真人端坐于磐石之上,见他们坠下,大笑曰:“吾料定汝二人必来也。”于是传以大道秘诀。
至期,群仙仪从毕至,天乐拥导,真人与王长、赵升在鹤鸣山中,白日升天。
真法难求,贵有诚心
修行是很难的事。法财侣地都要具备,这需要很大的福报。这其中,“法”是最难求的。真法难遇,难闻,难求,需要莫大的机缘。所谓“饶君聪敏过颜闵,不遇明师莫强猜”。但又说,法虽然难求,但只要有诚心,坚定不移,就还是有机会求到的。可现在很多人都标榜自己如何有诚心,一个个嘴里说得舌灿莲花,却无丝毫行动。
其实,有时候看别人怎么说话,就能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就能了解他们的内心。所有来求法的人,没有不经历磨难的。诚心用什么来表达?难道就是靠几句轻飘飘的话?这种所谓的“诚心”,经不起随便一试。
诚意是默默用自己的行为表达出来的。希望求法的人能放下我执,老老实实求法。只有这样,也许还有可为,否则,纵然终生追求,也只是浪费自己的时间,依旧和大道无缘。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古人求道之诚心、对师父之正信和得道之不容易。
世人开口说神仙,眼见何人上九天?
不是仙家尽虚妄,从来难得道心坚。
第一试:辱骂不去
张道陵真人法力广大,但徒弟中只有王长一人,私得其传。其余弟子纷纷议论,尽疑真人偏向,有吝法之心。真人曰:“尔辈俗气未除,安能遗世?明年正月七日午时,有一人从东方来,方面短身,貂裘锦袄,此乃真正道中之人,不弱于王长也。”
到来年正月初七日,当正午,真人对王长说:“你的师弟来了,可使人如此如此。”私下教他如何折磨欺辱来人。王长私下对诸弟子曰:“吾师将传法于此人,若来时,切莫与他通信;更加辱骂,不容他入门,这样他就会自动离开了。”诸弟子相顾,觉得是个好办法。那人到门,自称姓赵,名升,吴郡人氏,慕真人道法高妙,特来拜谒。诸弟子回言:“吾师出游去了,不敢擅留。”赵升拱立伺候,众人四散走开了。到晚,闭门不纳。赵升只好露宿于门外。
第二天,大家开门看时,赵升依前拱立,求见师长。大家劝说:“我们师父很小气的,我们服侍他数十年,都没有丝毫秘诀传授,想你来了又能怎样呢?”赵回复说:“传与不传,惟凭师长。但可怜我远踄而来,只愿一见,以慰平生仰慕耳。”诸弟子又说:“你如果硬要见,那也由你,只师父确实不在此。我们哪里知道他何日还山?你就别再痴等了,有误前程。” 赵升说:“我来这里,确实出于积诚。如果真人十日不归,愿等十日;百日不来,愿等百日。”
众人见赵升连住几天,并不转身,愈加厌恶。渐渐出言侮慢,以后竟把作乞儿看待,恶言辱骂。赵升愈加和悦,全然不计较。每日,只于午前往村中买一餐,吃完便来门前伺候。晚上,众人不容进门,就只好在阶前露宿,如此四十余日。诸弟子私下议论说:“虽然赶他不去,好在却瞒过师父,现在还不知道这回事呢。”只见真人在法堂鸣钟集众,说:“赵家弟子到此四十余日,受辱已足了,今日可召入相见。”众弟子大惊,才晓得师父有前知之灵也。王长受师命,去唤赵升进见。赵升一见真人,涕泣交下,叩头求为弟子。真人已知他真心求道,再欲试之。过了数日,差往田舍中,看守黍苗。
第二试:美色不动心
赵奉命来到田边,只有小小茅屋一间。一天夜里,赵升独坐茅屋中,只见一女子,美貌非常,走进屋来,说道:“妾乃西村农家之女,随伴出来玩月,迷路至此。两足走得疼痛,寸步难移,你就可怜我一下,让我在这里留宿一夜吧,”
赵升正待推阻,那女子直接往他床铺上,倒身睡下,只称脚痛。赵升以为她是真的如此,没办法,只好让她睡了。自己另铺些乱草,和衣倒地,就这样睡了一夜,第二天,那女子又说脚痛,故意不肯行走,撒娇要茶要饭。赵升只得照顾她。到晚上,她先自脱衣上铺,引诱赵升与她一起上床。赵升心如铁石,干脆连茅屋也不进了,只在田边露坐到晓。至第四日,那女子已不见了,只见土墙上,题诗四句,道是:“美色人皆好,如君铁石心。少年不作乐,辜负好光阴。”赵看罢,大笑道:“少年作乐,能有几时?”便脱下鞋底,将字迹挞没了。
第三试:见金不取
赵奉真人之命,担了樵斧,去山后砍柴。偶然砍倒一株枯松,松根迸起。赵升将双手拔起松根,看时,下面显出黄灿灿的一窖金子。忽听得空中有人云:“天赐赵升。”
赵升想道:“我出家之人,要这黄金何用?况且无功,岂可贪天之赐?”便将山土掩覆。收拾了柴担而去。
第四试:见虎不惧
赵在山中砍柴,觉得身子困倦,少憩片时。忽然山凹里跳出三只老虎。赵升安坐不动,那三只虎攒着赵升,咬他的衣服,只不伤身。
赵升全然不惧,对虎说道:“我赵升生平不作昧心之事,今弃家入道,不远千里,来寻明师,求长生不死之路。若前世欠你宿债,今生就应该被你们啖嚼,不敢畏避;如其不然,便可速去,休在这里恼人。”
三虎闻言,皆低头而去。赵升说:“此必山神遣来试我者。死生有命,吾何惧哉!”当日担柴而归,也不对同辈说知见金、逢虎之事。
第五试:偿绢不吝、被诬不辩
真人分付赵升往市上买绢十匹。赵升买了以后,取绢回山。行至中途,忽闻背后有人叫喊云:“劫绢贼慢走!”赵升回头看时,乃是卖绢主人,飞奔而来,一把扯住赵升,说道:“你买绢的钱一点都不给我,把绢赶快还我,万事全休!”
赵升也不争辨,但念:“此绢乃吾师要用的物品,如果还了他,如何回覆师父?”便脱下貂裘与他,以抵绢价。卖绢主人嫌太少,又脱锦袄与之,卖绢主人方才离去。赵升持绢献上真人。
真人问道:“你身上衣服,何处去了?”赵回复道:“偶然病热,不曾穿得。”真人叹道:“不吝己财,不谈人过,真难及也。”
第六试:存心济物
赵升和同辈地田间收谷,忽见路旁一人,叩头讨饭,衣裳破烂,两脚皆烂,不能行走。同辈人人掩鼻,叱喝他去。赵升心中独怀不忍,乃扶他坐于茅屋之内,问他的疾苦。将自己饭食,省着点给他吃。又烧下一桶热水,替他洗涤臭秽。赵升解开布袍,卸下里衣一件,给他遮寒。
夜间又担心他一个人寂寞,亲自作伴。日间节省自己的饭食养他,自己常常半饥地过了;夜间用心照管。如此十余日,全无倦怠。那人疮患将息渐好,忽然不辞而去。赵升也无怨心。后人有诗赞曰:
逢人患难要施仁,望报之时亦小人。
不吝施仁不望报,分明天地布阳春。
第七试:舍命从师
真人一日会集诸弟子,同登天柱峰绝顶。真人让众弟子于峰头往下看,有一桃树,傍生石壁,下临不测深渊。那桃树上结下许多桃子,红得可爱。真人对大家说:“有人能摘取到桃子,我就告诉他修道秘诀。”
那时诸弟子除了王长、赵升外,全部站在悬崖边上汗流浃背,连脚头也站不定。只有赵升一人,挺然而出,看准了桃树之处,往下便跳。这一跳刚好跨于桃树之上,将桃子任意采摘。遥望石壁无从爬上,乃以所摘桃子,向上掷去。真人用手一一接之。真人接完桃子,自吃了一颗,王长吃了一颗,把一颗留与赵升,恰好余下二百三十四颗。分派诸弟子,每人一颗,不多不少。
真人问:“诸弟子中那个有本事,引导赵升上来?”诸弟子面面相觑。真人自临岩上,伸出一臂,接引赵升。那臂膊忽长二三丈,直到赵升身边。赵升随臂而上,众弟子莫不大惊。真人笑着说:“吾今天也想跳下去看看,看能不能摘个大桃。”众弟子都劝说不要去。只有王长、赵升,默然无言。真人不听从众人之劝,跳了下去。
众人急去看下面的桃树上,不见真人踪迹;再看着下面,茫茫无底,又无道路可通。眼见得真人坠于深谷,不知死活存亡。赵对王长说道:“师父,就好像我们的父亲。现在师父跳下悬崖,生死不知,我怎么能心安?不如一同跳下去,看看师父的下落。”于是两人各奋身投下,刚落在真人之前。只见真人端坐于磐石之上,见他们坠下,大笑曰:“吾料定汝二人必来也。”于是传以大道秘诀。
至期,群仙仪从毕至,天乐拥导,真人与王长、赵升在鹤鸣山中,白日升天。
真法难求,贵有诚心
修行是很难的事。法财侣地都要具备,这需要很大的福报。这其中,“法”是最难求的。真法难遇,难闻,难求,需要莫大的机缘。所谓“饶君聪敏过颜闵,不遇明师莫强猜”。但又说,法虽然难求,但只要有诚心,坚定不移,就还是有机会求到的。可现在很多人都标榜自己如何有诚心,一个个嘴里说得舌灿莲花,却无丝毫行动。
其实,有时候看别人怎么说话,就能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就能了解他们的内心。所有来求法的人,没有不经历磨难的。诚心用什么来表达?难道就是靠几句轻飘飘的话?这种所谓的“诚心”,经不起随便一试。
诚意是默默用自己的行为表达出来的。希望求法的人能放下我执,老老实实求法。只有这样,也许还有可为,否则,纵然终生追求,也只是浪费自己的时间,依旧和大道无缘。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古人求道之诚心、对师父之正信和得道之不容易。
【以戒为师】:戒律的延续
2、 不盗
(1)戒相
[1]盗戒犯缘
由六缘正犯盗戒:一、是有主物;二、作有主想;三、有盗心;四、是重物(价值重);五、兴方便;六、举离本处。
一般人对物质的依赖很强,因此盗戒戒相非常繁密。如弘一大师在《律学讲录三十三篇•盗戒释相概略问答》中说:“道俗诸戒中,以盗戒戒相最为繁密。……此第二戒事相难解,不得不曲碎解释,其义理分别汝当善思。”
就被盗的“有主物”来说,种类繁多,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六大(地、水、火、风、空、识)都可能被盗,如《备览》说:“犯境之中,谓六尘、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护。非理致损,斯成犯法。……若起阁斜临,妨他起造,是名盗空。智者,识界也。人有伎俩,不空度他,得值方与,比丘方便就他学得,不与价值,即盗识也。……伎俩,谓艺能也。识不可盗者,谓不可盗去,但其机巧为人所学,故云盗耳。”现代社会中侵犯知识产权即是盗识。
盗心由贪、瞋、痴烦恼引发,《瑜伽师地论》说:“若于他财、食饕餮而取,是不与取贪欲所生。或受他雇而行劫盗,或恩所摄,或祈后恩,或为衣食奉主教命,或为称誉,或为安乐而行劫盗,如是一切不与取业,皆贪所生。复次若作是思:‘彼于我所,乐行无义。’广说乃至九恼害事增上力故,而行劫盗,不必贪著彼所有财,不必希求诸余财物,是不与取瞋恚所生。或憎他故,焚烧聚落、舍宅、财物、珍玩、资具,当知彼触瞋恚所生盗相似罪,或更增强。或憎彼故,令他劫夺、破散彼财,他受教命依行事时,彼能教者不与取罪从瞋恚生。复次若作是心:‘为尊长故而行劫盗是为正法。’名痴所生不与取罪。或作是心:‘若有诽毁天梵世主、骂婆罗门,法应夺彼所有财物。’此不与取亦从痴生。或作是心:‘若为祠祀、为祠祀支、为祠祀具,法应劫盗。’是不与取亦从痴生。”(卷第六十)《优婆塞戒经》说:“劫夺下姓,是名从痴。”
各种途径和手段侵损或夺占他人财物,都是犯盗,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苦切取;二者、轻慢取;三者、诈称他名字取;四者、强夺取;五者、受寄取。”《瑜伽师地论》说:“若有显然劫他财物,名不与取。如是窃盗、攻墙、解结、伏道、窃夺,或有拒债、受寄不还,或行诳谄矫诈而取,或现怖畏方便而取,或现威德而取彼物,或自劫盗,或复令他,如是一切皆不与取。”(卷第五十九)
故意亏损、侵占公家钱物,也是犯盗,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有诸居士,应输估税而不输,至五钱者,犯不可悔。复有居士至关税处,语诸居士:‘汝为我过此物,与汝半税。’为持过者,违税五钱,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异道,使令失税物值五钱,犯中可悔。”现今社会中偷税漏税、贪污公款、假公济私、偷工减料等都属于盗业。
如果捡到别人遗失的贵重财物而据为己有,乃至买东西时得到卖方多找回的钱而故意不还,也是犯盗,因为实际效果是违逆物主的心意而使物主钱财损失,例如《戒本疏行宗记》说:“【疏】与取而是盗,如俭(饥荒)分食,错得二饼等。【记】俭时,食有限量,错得不还,即成重盗。”受戒的人必须拾金不昧。
盗戒犯缘中的“举离本处”有多种表现形式。《备览》说:“盗戒成犯,虽约离处,然其离相不必物离,故以十门括示差别。……一、文书成辨离处,如律师非法判用僧物之类。……二、言教立者,《善见》:若盗心唱云:定是我地。地主生疑,中罪;(令地主起)决定失心者,重(重罪)。若共争园田,违理判与,违理判得,乃至口断多端,皆重。即如《四分》:若以言辞辩说,诳惑而取,皆重。……三、移标相者(谓量地),《善见》:标一举时,中罪;举二标时,重;乃至得一发一麦(地),皆重。地深无价。绳弹亦尔。……四、堕筹者,《四分》:盗隐记数筹、分物筹,致令欠少也。……五、异色者,《十诵》、《萨婆多》云:毡褥氍毹上有树枝叶花,今从树叶上盗牵至树花上,犯重,谓异本色故。或如借他衣钵,非理用损,减他五钱,亦结重罪。律云:若坏色故。……六、转齿者,如《十诵》:樗蒲移棋子等。……七、离处明不离处,如《僧祇》:盗他牛马,未作得想,虽举四足,不成重罪。……八、不离处明离处,如《善见》:空静处盗,决得无疑,如掷杖空中,必无不下,故动即成重。……《善见》:得心已决,微动即犯,不待离处。……九、无离处辨离处,如《四分》:盗他田宅、攻击破村、烧埋坏色,皆犯重等。……十、杂明离处,如空中吹物盗鸟、曲弋、断流水注等,并不具述,广如本疏。……然盗戒相隐,极难分了,若广张体貌,徒盈卷轴,至于披捡取悟必繁,故略列犯缘,粗知梗概,意存省事知足。”
[2]盗戒轻重
盗人重物(五钱或五钱以上的财物),犯上品罪;盗非人重物(供奉鬼、神的重物),犯中品罪;盗动物的重物,犯下品罪,但如果动物的物品是有人主的,则结上品罪。
盗人轻物,四钱是中品罪,三钱以下是下品罪。
想盗他人重物,动了身口,没有“举离本处”,得中品罪;只有谋虑,没动身口,得下品罪。
就劫盗的业道罪的轻重,《瑜伽师地论》说:“若多劫盗,名重不与取。如是若劫盗妙好、劫盗委信、劫盗孤贫、劫盗佛法出家之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劫盗有学、或阿罗汉、或诸独觉、或复僧祇、或佛灵庙所有财物,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不与取”(卷第六十)
[3]盗戒开缘
如果真实无盗心,那么虽然取用,不犯盗戒,如《备览》说:“与想取、己有想、粪扫(弃物)想、暂取想、亲厚意者,皆无犯。律中具七法名亲厚:一、难作能作;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舍;七、贫贱不轻。”
对开缘条件,不能轻率蒙混、自欺欺人,如《备览》说:“贪染积深,触物起念,粗心不觉,岂识邪缘?不体妄情,终罹罪网。实德尚当未免,庸流没在其中。凡在同心,弥须励志!”
如果盗取他人重物,很快后悔而归还,这仍然有上品的犯戒罪,因为在举离本处的一刹那,就具足了盗戒犯缘,但归还后,没有了偷盗的业道罪,如《优婆塞戒经》说:“若欲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已,还置本处,是人不得偷盗之罪。若欲偷金,得已,即念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欲还本主,而复畏之,设余方便还所偷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罪。奴仆财产先悉生意与主同共,后生贪想,辄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复思是物同共无异,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2)果报
《优婆塞戒经》说:“若人乐偷,是人亦得恶色、恶力、恶名、短命……他人失物,于己生疑,虽亲附人,人不见信,常为贤圣之所呵责,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堕于地狱,受得恶色、恶力、恶名、饥渴、苦恼、寿命长远,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贫于财物,虽得随失,不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爱念,身常受苦,心怀愁恼。”(卷第三)《瑜伽师地论》说:“若器世间众果鲜少,果不滋长,果多朽坏,果不贞实,多无雨泽,诸果干枯,或全无果,如是一切,名不与取增上果。”(卷第六十)
《十善业道经》说:“若离偷盗,即得十种可保信法。何等为十?一者、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二、多人爱念;三、人不欺负;四、十方赞美;五、不忧损害;六、善名流布;七、处众无畏;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九、常怀施意;十、命终生天。是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证清净大菩提智。”
2、 不盗
(1)戒相
[1]盗戒犯缘
由六缘正犯盗戒:一、是有主物;二、作有主想;三、有盗心;四、是重物(价值重);五、兴方便;六、举离本处。
一般人对物质的依赖很强,因此盗戒戒相非常繁密。如弘一大师在《律学讲录三十三篇•盗戒释相概略问答》中说:“道俗诸戒中,以盗戒戒相最为繁密。……此第二戒事相难解,不得不曲碎解释,其义理分别汝当善思。”
就被盗的“有主物”来说,种类繁多,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六大(地、水、火、风、空、识)都可能被盗,如《备览》说:“犯境之中,谓六尘、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护。非理致损,斯成犯法。……若起阁斜临,妨他起造,是名盗空。智者,识界也。人有伎俩,不空度他,得值方与,比丘方便就他学得,不与价值,即盗识也。……伎俩,谓艺能也。识不可盗者,谓不可盗去,但其机巧为人所学,故云盗耳。”现代社会中侵犯知识产权即是盗识。
盗心由贪、瞋、痴烦恼引发,《瑜伽师地论》说:“若于他财、食饕餮而取,是不与取贪欲所生。或受他雇而行劫盗,或恩所摄,或祈后恩,或为衣食奉主教命,或为称誉,或为安乐而行劫盗,如是一切不与取业,皆贪所生。复次若作是思:‘彼于我所,乐行无义。’广说乃至九恼害事增上力故,而行劫盗,不必贪著彼所有财,不必希求诸余财物,是不与取瞋恚所生。或憎他故,焚烧聚落、舍宅、财物、珍玩、资具,当知彼触瞋恚所生盗相似罪,或更增强。或憎彼故,令他劫夺、破散彼财,他受教命依行事时,彼能教者不与取罪从瞋恚生。复次若作是心:‘为尊长故而行劫盗是为正法。’名痴所生不与取罪。或作是心:‘若有诽毁天梵世主、骂婆罗门,法应夺彼所有财物。’此不与取亦从痴生。或作是心:‘若为祠祀、为祠祀支、为祠祀具,法应劫盗。’是不与取亦从痴生。”(卷第六十)《优婆塞戒经》说:“劫夺下姓,是名从痴。”
各种途径和手段侵损或夺占他人财物,都是犯盗,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苦切取;二者、轻慢取;三者、诈称他名字取;四者、强夺取;五者、受寄取。”《瑜伽师地论》说:“若有显然劫他财物,名不与取。如是窃盗、攻墙、解结、伏道、窃夺,或有拒债、受寄不还,或行诳谄矫诈而取,或现怖畏方便而取,或现威德而取彼物,或自劫盗,或复令他,如是一切皆不与取。”(卷第五十九)
故意亏损、侵占公家钱物,也是犯盗,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有诸居士,应输估税而不输,至五钱者,犯不可悔。复有居士至关税处,语诸居士:‘汝为我过此物,与汝半税。’为持过者,违税五钱,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异道,使令失税物值五钱,犯中可悔。”现今社会中偷税漏税、贪污公款、假公济私、偷工减料等都属于盗业。
如果捡到别人遗失的贵重财物而据为己有,乃至买东西时得到卖方多找回的钱而故意不还,也是犯盗,因为实际效果是违逆物主的心意而使物主钱财损失,例如《戒本疏行宗记》说:“【疏】与取而是盗,如俭(饥荒)分食,错得二饼等。【记】俭时,食有限量,错得不还,即成重盗。”受戒的人必须拾金不昧。
盗戒犯缘中的“举离本处”有多种表现形式。《备览》说:“盗戒成犯,虽约离处,然其离相不必物离,故以十门括示差别。……一、文书成辨离处,如律师非法判用僧物之类。……二、言教立者,《善见》:若盗心唱云:定是我地。地主生疑,中罪;(令地主起)决定失心者,重(重罪)。若共争园田,违理判与,违理判得,乃至口断多端,皆重。即如《四分》:若以言辞辩说,诳惑而取,皆重。……三、移标相者(谓量地),《善见》:标一举时,中罪;举二标时,重;乃至得一发一麦(地),皆重。地深无价。绳弹亦尔。……四、堕筹者,《四分》:盗隐记数筹、分物筹,致令欠少也。……五、异色者,《十诵》、《萨婆多》云:毡褥氍毹上有树枝叶花,今从树叶上盗牵至树花上,犯重,谓异本色故。或如借他衣钵,非理用损,减他五钱,亦结重罪。律云:若坏色故。……六、转齿者,如《十诵》:樗蒲移棋子等。……七、离处明不离处,如《僧祇》:盗他牛马,未作得想,虽举四足,不成重罪。……八、不离处明离处,如《善见》:空静处盗,决得无疑,如掷杖空中,必无不下,故动即成重。……《善见》:得心已决,微动即犯,不待离处。……九、无离处辨离处,如《四分》:盗他田宅、攻击破村、烧埋坏色,皆犯重等。……十、杂明离处,如空中吹物盗鸟、曲弋、断流水注等,并不具述,广如本疏。……然盗戒相隐,极难分了,若广张体貌,徒盈卷轴,至于披捡取悟必繁,故略列犯缘,粗知梗概,意存省事知足。”
[2]盗戒轻重
盗人重物(五钱或五钱以上的财物),犯上品罪;盗非人重物(供奉鬼、神的重物),犯中品罪;盗动物的重物,犯下品罪,但如果动物的物品是有人主的,则结上品罪。
盗人轻物,四钱是中品罪,三钱以下是下品罪。
想盗他人重物,动了身口,没有“举离本处”,得中品罪;只有谋虑,没动身口,得下品罪。
就劫盗的业道罪的轻重,《瑜伽师地论》说:“若多劫盗,名重不与取。如是若劫盗妙好、劫盗委信、劫盗孤贫、劫盗佛法出家之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劫盗有学、或阿罗汉、或诸独觉、或复僧祇、或佛灵庙所有财物,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不与取”(卷第六十)
[3]盗戒开缘
如果真实无盗心,那么虽然取用,不犯盗戒,如《备览》说:“与想取、己有想、粪扫(弃物)想、暂取想、亲厚意者,皆无犯。律中具七法名亲厚:一、难作能作;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舍;七、贫贱不轻。”
对开缘条件,不能轻率蒙混、自欺欺人,如《备览》说:“贪染积深,触物起念,粗心不觉,岂识邪缘?不体妄情,终罹罪网。实德尚当未免,庸流没在其中。凡在同心,弥须励志!”
如果盗取他人重物,很快后悔而归还,这仍然有上品的犯戒罪,因为在举离本处的一刹那,就具足了盗戒犯缘,但归还后,没有了偷盗的业道罪,如《优婆塞戒经》说:“若欲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已,还置本处,是人不得偷盗之罪。若欲偷金,得已,即念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欲还本主,而复畏之,设余方便还所偷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罪。奴仆财产先悉生意与主同共,后生贪想,辄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复思是物同共无异,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2)果报
《优婆塞戒经》说:“若人乐偷,是人亦得恶色、恶力、恶名、短命……他人失物,于己生疑,虽亲附人,人不见信,常为贤圣之所呵责,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堕于地狱,受得恶色、恶力、恶名、饥渴、苦恼、寿命长远,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贫于财物,虽得随失,不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爱念,身常受苦,心怀愁恼。”(卷第三)《瑜伽师地论》说:“若器世间众果鲜少,果不滋长,果多朽坏,果不贞实,多无雨泽,诸果干枯,或全无果,如是一切,名不与取增上果。”(卷第六十)
《十善业道经》说:“若离偷盗,即得十种可保信法。何等为十?一者、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二、多人爱念;三、人不欺负;四、十方赞美;五、不忧损害;六、善名流布;七、处众无畏;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九、常怀施意;十、命终生天。是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证清净大菩提智。”
周易玄命理十五论(一)
按:作者丁亥岁初,曾于深圳梧桐山深处隐居,期间遍读群经,又日夜思索干支运算系统,终有所悟,顿感豁然开朗。自戊子年出离梧桐山后,大加实践,论命竟时有奇中,则不胜之喜。专列此十五论,总摄论命之要。读者若能熟用,自可浑然天成,渐入佳境。古人云:“千金不卖道,相与有缘人。”论命之法,虽非大道,却亦可为君子入道之途,一大方便法门耳。又以此文,见教于方家,尚请不吝指正。因学识谫陋,错谬难免,亦权供不屑者一哂耳~
第一节 体用论
体用论又为宾主之概念。体为主,宾为用。体为我,宾为彼。看命先分体用,体用明,则宾主立。四柱格局之中,先以日干为主,其余为宾。宾客护主,则格局成矣。客随主便,宾随主动。最忌宾客反客为主,不利日元。利于日元者,谓之用神;不利日元者,谓之忌神。或有用神受克受制,则制之神,谓为忌神。用神不可伤,伤之失其用;忌神不可饶,饶之定为凶。忌神受制反为吉。此即古人所谓“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财禄两相随”之论。格局最喜用神叠叠相见,则贵气大增。若忌神叠见,则为孤寒贫贱之格。日元为体,余皆为宾。日柱为体,余皆为宾。月日时为体,年柱为宾。四柱格局为体,大运流年为宾。要在体须立,宾有用。体若不立,则不能御宾。最忌宾来犯主,则成大忌。若能制之,反而应吉。
宾主乃为分层次之概念,日主为我,我为“主”,其它干支则为宾,为从,为别人,是我所面对者,名为“宾”。而其他干支每字又都有着自己特定之含义。譬如日主坐下代表配偶,月上代表父母或兄弟,年上代表祖上或父母,时上代表孩子,这些都是我所面对者。知道此等,然后再分层次:日柱是我与配偶,代表我自己之家,我的家又要面对外界之物,有父母家,有孩子家,有兄弟姐妹家等等,如此日柱便是主,他柱便为宾;然后我与我孩子构成一个自己的家,去面对外界之物,如此日时便又构成了主,年月便又构成了宾;而整个八字便是我的大家族,大运流年是外来的,从外面来作用于我之八字,对我格局所产生之影响,如此,则原命局为主,大运流年便是宾。此即宾主之概念。
比如说你要当官还是要发财,便看财、官在命局中处于哪个位置,如若财、官在主位,便为我之财、官;要是财、官在宾位,便是别人之财、官。如此定位之后,再看主与宾之作用关系,通过作用关系,明白财官是否与我有关联,能否为我所用。如此便会明白,在宾与主之关系中,亦即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体现其能力之大小亦及富贵贫贱。
以上是格局解构体用、宾主之概念。而格局之外又有十神之各星,亦有体用之概念。
一般十神中,财官印食及禄刃此五者,可视作主;枭伤劫杀此四者,则视作宾。主不可犯,宾不可乱。宾若为我所用,则如虎添翼;主若受伤,则易败局。最宜主能用宾,不喜宾客犯主。
主 宾
日主 他干支
日柱 年、月、时柱
日、时柱 年、月柱
四柱格局 大运、流年
宋代邵雍诗云:“一物从来有一身,一身还有一乾坤;能知万物备于我,肯将三才别立根。天向一中分造化,人于心上起经纶。神仙亦有两般话,道不虚行只在人。”此诗便是有太极心法之谓。一个格局之中,日干便是太极,用以象征自己,故名日元。太极一立,则万物定基。皆是日元所用之物。只是看此物能否为我所用,简言之,能为用者,便是用神,不为用者,便是忌神。凡破用神者,亦为忌神。用神最宜生旺,旺则能量极强;忌神最宜受制,受制则去病有功,化忌为用。
若满盘全部发用,则其事业功名富贵,自然极大。此即言得用者越多,则格局层次越高,能量越大。即俗称所谓“大格局”者是焉。
譬如坤造:丙辰 甲午 辛卯 甲午
解析:以辛金日元为体,连带卯木坐骑为体。卯木为辛金之财,财神为正神,上局则为用神。不可受制。奈何卯木左右,为月时午火七杀所夹。卯午相破,为七杀宾位破入主位之象。又为七杀破财,命局无正财,以偏财为父。七杀夹破卯木偏财,偏财死矣。不利父之象。且卯木为辛金坐骑,坐骑倒塌,则连带日元衰败。己土偏印为母,母藏杀中,与卯木相破。七杀大忌。母在忌中不现,亦主凶也。21岁入辛卯大运,辛卯为日柱自身到位。卯木到位,与原局午火引发相破,同时卯木与辰土又引发相穿害。卯木坐骑受重伤矣。己卯流年,己土印绶又被卯木截脚,己土伤矣。实际辛卯大运己卯流年,命主父母遇祸双亡,命主成为孤儿。可见宾来犯主之恶。#八字算命# https://t.cn/EGc2DE2
按:作者丁亥岁初,曾于深圳梧桐山深处隐居,期间遍读群经,又日夜思索干支运算系统,终有所悟,顿感豁然开朗。自戊子年出离梧桐山后,大加实践,论命竟时有奇中,则不胜之喜。专列此十五论,总摄论命之要。读者若能熟用,自可浑然天成,渐入佳境。古人云:“千金不卖道,相与有缘人。”论命之法,虽非大道,却亦可为君子入道之途,一大方便法门耳。又以此文,见教于方家,尚请不吝指正。因学识谫陋,错谬难免,亦权供不屑者一哂耳~
第一节 体用论
体用论又为宾主之概念。体为主,宾为用。体为我,宾为彼。看命先分体用,体用明,则宾主立。四柱格局之中,先以日干为主,其余为宾。宾客护主,则格局成矣。客随主便,宾随主动。最忌宾客反客为主,不利日元。利于日元者,谓之用神;不利日元者,谓之忌神。或有用神受克受制,则制之神,谓为忌神。用神不可伤,伤之失其用;忌神不可饶,饶之定为凶。忌神受制反为吉。此即古人所谓“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财禄两相随”之论。格局最喜用神叠叠相见,则贵气大增。若忌神叠见,则为孤寒贫贱之格。日元为体,余皆为宾。日柱为体,余皆为宾。月日时为体,年柱为宾。四柱格局为体,大运流年为宾。要在体须立,宾有用。体若不立,则不能御宾。最忌宾来犯主,则成大忌。若能制之,反而应吉。
宾主乃为分层次之概念,日主为我,我为“主”,其它干支则为宾,为从,为别人,是我所面对者,名为“宾”。而其他干支每字又都有着自己特定之含义。譬如日主坐下代表配偶,月上代表父母或兄弟,年上代表祖上或父母,时上代表孩子,这些都是我所面对者。知道此等,然后再分层次:日柱是我与配偶,代表我自己之家,我的家又要面对外界之物,有父母家,有孩子家,有兄弟姐妹家等等,如此日柱便是主,他柱便为宾;然后我与我孩子构成一个自己的家,去面对外界之物,如此日时便又构成了主,年月便又构成了宾;而整个八字便是我的大家族,大运流年是外来的,从外面来作用于我之八字,对我格局所产生之影响,如此,则原命局为主,大运流年便是宾。此即宾主之概念。
比如说你要当官还是要发财,便看财、官在命局中处于哪个位置,如若财、官在主位,便为我之财、官;要是财、官在宾位,便是别人之财、官。如此定位之后,再看主与宾之作用关系,通过作用关系,明白财官是否与我有关联,能否为我所用。如此便会明白,在宾与主之关系中,亦即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体现其能力之大小亦及富贵贫贱。
以上是格局解构体用、宾主之概念。而格局之外又有十神之各星,亦有体用之概念。
一般十神中,财官印食及禄刃此五者,可视作主;枭伤劫杀此四者,则视作宾。主不可犯,宾不可乱。宾若为我所用,则如虎添翼;主若受伤,则易败局。最宜主能用宾,不喜宾客犯主。
主 宾
日主 他干支
日柱 年、月、时柱
日、时柱 年、月柱
四柱格局 大运、流年
宋代邵雍诗云:“一物从来有一身,一身还有一乾坤;能知万物备于我,肯将三才别立根。天向一中分造化,人于心上起经纶。神仙亦有两般话,道不虚行只在人。”此诗便是有太极心法之谓。一个格局之中,日干便是太极,用以象征自己,故名日元。太极一立,则万物定基。皆是日元所用之物。只是看此物能否为我所用,简言之,能为用者,便是用神,不为用者,便是忌神。凡破用神者,亦为忌神。用神最宜生旺,旺则能量极强;忌神最宜受制,受制则去病有功,化忌为用。
若满盘全部发用,则其事业功名富贵,自然极大。此即言得用者越多,则格局层次越高,能量越大。即俗称所谓“大格局”者是焉。
譬如坤造:丙辰 甲午 辛卯 甲午
解析:以辛金日元为体,连带卯木坐骑为体。卯木为辛金之财,财神为正神,上局则为用神。不可受制。奈何卯木左右,为月时午火七杀所夹。卯午相破,为七杀宾位破入主位之象。又为七杀破财,命局无正财,以偏财为父。七杀夹破卯木偏财,偏财死矣。不利父之象。且卯木为辛金坐骑,坐骑倒塌,则连带日元衰败。己土偏印为母,母藏杀中,与卯木相破。七杀大忌。母在忌中不现,亦主凶也。21岁入辛卯大运,辛卯为日柱自身到位。卯木到位,与原局午火引发相破,同时卯木与辰土又引发相穿害。卯木坐骑受重伤矣。己卯流年,己土印绶又被卯木截脚,己土伤矣。实际辛卯大运己卯流年,命主父母遇祸双亡,命主成为孤儿。可见宾来犯主之恶。#八字算命# https://t.cn/EGc2D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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