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不当言行使作品受损可被追责索赔#】日前,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其中明确,演职人员的不当言行会对参演的电视剧网络剧作品造成负面影响,演职人员应按照合同规定自我约束,因其不当言行导致作品产生具体损失的(包括不限于停播、撤档、取消购片合同等),出品方(制作机构)有权追究其责任并索赔。
用工管理方面,《规范》明确演职人员在剧组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再兼任其他剧组的工作。如遇出国访问、国家演出任务和参会领奖等重要事项必须离开剧组时,需提前报告并经制片人同意方可离组。剧组应建立演职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对于演职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且有确凿证据的,应向所属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反映。(来源:央广网)
用工管理方面,《规范》明确演职人员在剧组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再兼任其他剧组的工作。如遇出国访问、国家演出任务和参会领奖等重要事项必须离开剧组时,需提前报告并经制片人同意方可离组。剧组应建立演职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对于演职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且有确凿证据的,应向所属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反映。(来源:央广网)
【#西安中考21个项目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普高线60%】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是全市中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4月20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日前公布。今年中考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为15个,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为6个。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要求考生中考总成绩达到城六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初中应届毕业生
全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击剑、围棋、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棒(垒)球。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已具备西安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体育特长生资格条件包括,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6名,或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
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包括,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须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所申报项目必须与考生提供的体育、艺术类比赛获奖项目一致。申报时,考生需出具参加相关比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对于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奖的,还需出具有关比赛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均由学校及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并签字盖章。
五区二县招收特长生只能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录取
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要根据招生权限按最高级别的招生比例或人数申报本校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不包括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班)。
城六区特长生录取方法为,考生和招生学校达成意向。市级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招生项目与报考专业一致的原则,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根据批准的招生项目与考生达成招收意向。招生学校可根据情况组织校级专业测试,校级专业测试要公开、公正、透明,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校级专业测试,不得跨项目达成意向。
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在“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应栏目中填涂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已与招生学校达成意向,中考总成绩达到城六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区二县(包括纳入五区二县招生的开发区学校)招收特长生只能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录取。
禁止以各种理由拒绝考生意向申请
《方案》要求,区县教育局对学生学籍、参赛身份、比赛成绩、报考特长生工作进行审核,严防假冒;对招生学校与报考学校特长生签订意向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不得拒绝符合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标准的考生申请;签订招生意向比例不得低于招生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的80%。严禁超范围、超计划、超期限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各招生学校与考生签订意向要做到公开、透明,禁止以各种理由拒绝考生意向申请。连续三年未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其当年特长生招生计划。
弄虚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
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与有关学校签订责任书;学校要和学生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报考考生必须承诺申报项目及成绩真实,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特长生报考资格。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个人在特长生报名条件审查、专业考试、达成意向、录取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巡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纪检部门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西安发布)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初中应届毕业生
全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击剑、围棋、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棒(垒)球。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已具备西安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体育特长生资格条件包括,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6名,或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
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包括,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须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所申报项目必须与考生提供的体育、艺术类比赛获奖项目一致。申报时,考生需出具参加相关比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对于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奖的,还需出具有关比赛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均由学校及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并签字盖章。
五区二县招收特长生只能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录取
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要根据招生权限按最高级别的招生比例或人数申报本校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不包括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班)。
城六区特长生录取方法为,考生和招生学校达成意向。市级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招生项目与报考专业一致的原则,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根据批准的招生项目与考生达成招收意向。招生学校可根据情况组织校级专业测试,校级专业测试要公开、公正、透明,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校级专业测试,不得跨项目达成意向。
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在“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应栏目中填涂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已与招生学校达成意向,中考总成绩达到城六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区二县(包括纳入五区二县招生的开发区学校)招收特长生只能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录取。
禁止以各种理由拒绝考生意向申请
《方案》要求,区县教育局对学生学籍、参赛身份、比赛成绩、报考特长生工作进行审核,严防假冒;对招生学校与报考学校特长生签订意向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不得拒绝符合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标准的考生申请;签订招生意向比例不得低于招生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的80%。严禁超范围、超计划、超期限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各招生学校与考生签订意向要做到公开、透明,禁止以各种理由拒绝考生意向申请。连续三年未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其当年特长生招生计划。
弄虚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
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与有关学校签订责任书;学校要和学生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报考考生必须承诺申报项目及成绩真实,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特长生报考资格。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个人在特长生报名条件审查、专业考试、达成意向、录取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巡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纪检部门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西安发布)
“仁政” 走向 “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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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政” 的思路是为政者 ( 君主或政府) 以己之 “恻隐之心” 来推己及人, “以仁心行仁政”,即要求统治者作为人民的父母官,爱民如子、视民如伤。从儒家 “为民父母” 的譬喻可以看出, “仁政” 是典型的家长制政府。但正如康德和以赛亚·伯林等思想家指出的,家长制是可以想象到的最大的专制主义,是自由的最大敌人。与之相对,“义政” 则是另外一种治国理政的思路。“义政” 首先关注的是 个人利益的取与,以及私人之间的利益规范,其聚焦点在如何对待恶: 一方面是 “不作恶” 和 “禁人为非”,“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 《荀子·强国》) 就很好地表达了 “义” 的这一层意思。另一方面是对恶进行制裁与惩罚。需要强调的是,这两个方面都不仅仅适用于私人关系,而且也适用于君民 ( 政府 - 人民) 关系,即 “义” 不仅可以规范个人行为,也可以规范君主、政府和国家的行为。
实际上,早在 20 世纪初,梁启超就已经认识到从 “仁政” 走向 “义政” 的必要性。梁启超在 《论权利思想》中谈及 “仁”、“义” 之别时,把 “义” 的观念与 “权利” 观念勾连在一起: “大抵中国善 言仁,而泰西善言义。仁者,人也,我利人,人亦利我,是所重者常在人也。义者,我也,我不害人,而亦不许人之害我,是所重者常在我也。此二德果孰为至乎? 在千万年后大同太平之世,吾不敢言; 若在今日,则义也者,诚救时之至德要道哉! ”[14]梁启超对 “仁”、 “义” 不同内涵的理解可谓一语中的: “仁” 指向他人利益, “义” 则指向自我权利。他又断定今日之中国更需 “义” 的观念,亦即权利观 念。在后文的论述中,梁启超把主张 “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的杨朱视为主张权利的哲学家。笔者基本赞同此种解读。学界熟知孟子 “距杨墨”,但实际上,有理由相信,孟子吸取了杨、墨的合理因素,其中就有对杨朱个人权利观念的吸纳。这从孟子 “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 ( 《尽心下》) 的说法中可以得到印证。此外,宋儒有关杨、墨学仁、义而过的说法也颇可玩味: “杨子为我亦是义,墨子兼爱则是仁。”[15] “墨子 ‘兼爱’,行仁而过耳; 杨子 ‘为我’,行义而过耳。”[16]杨朱 “为我” 是 “义” ( 虽然过了) 的说法,表明 “义” 确实与个人权利相关。如前所述,孟子本人对“义” 的论述也体现了这一点。
梁启超也认识到了 “仁政” 的弊病。他说: “夫出吾仁以仁者也,虽非侵人自由,而待仁于人者也,则是放弃自由也。仁焉者多,则待仁于人者亦必多,其弊可以使人格日趋于卑下。( 自注: 欧西百年前以施济贫民为政府之责任,而贫民日益多。后悟此理厘而裁之,而民反殷富焉。君子爱人以德,不 闻以姑息。故使人各能自立而不依赖他人者,上也。若曰吾举天下人而仁之,毋乃降斯人使下己一等 乎?) 若是乎仁政者,非政体之至焉者也。吾中国人惟日望仁政与其君上也,故遇仁者焉,则为之婴儿; 遇不仁者焉,则为之鱼肉。古今仁君少暴君多,故吾民自数千年来祖宗之遗传,即以受人鱼肉为天经地义,而权利二字之识想,断绝于吾人脑质中者,固已久矣。”[17]基于以上认识,梁启超十分坚定地断定,当今社会,“仁政” 非政体之至焉者,而 “义” 乃至德要道。
阿玛蒂亚·森曾区分了两种思考正义的方式: 一种致力于探求完美的正义以及正义的本质,一种着眼于消灭现实世界中明显的不公正。森自己追随后者,认为“着眼于现实世界的视角更容易使人明白, 消除赤裸裸的不公正比寻找完美的公正更重要”[18]。不难发现, “仁政” 更接近于追求完美的政治理念,“义政”则更接近于消除明显的恶和不公正。笔者以为,后一致思方式对发展儒家政治哲学尤为重 要。如果我们仅从 “仁” 和 “仁政” 的视域思考问题,那么我们将会希望政府给那些弱者和无辜者提供帮助和安慰; 如果我们从 “义” 和 “义政” 的视域思考问题,那么,我们将会要求政府尽可能地消除明显的恶和不公正。“希望” 和 “要求” 虽然都对政府提出了某种义务的要求,但后者所产生的义务似乎较前者更为基本而有意义。我们常说 “义不容辞” 而不说 “仁不容辞”,也表明 “义” 相较于“仁”,其义务性更强。
社会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作恶者没有得到相应且及时的惩罚,那么就会产生越来越多的作恶者,社 会上就会滋生越来越多的恶。使作恶者得到必然的惩罚,远比道德说教对于国民之心性的塑造更为有 效。慈济伟即认为正义的动机是有条件的: “有正义愿望的人们在遵守规范时既不想吃亏也不图占便宜,而是为了在大家共同接受的规范之基础上公平互利。”公平互利的要求即正义愿望的相互性,而一旦这种相互性条件得不到满足,社会道德秩序就会以一发不可收拾之势陷入恶性循环: “一部分违反大体上公正的规范但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惩罚,于是更多的人争相效仿,造成规模越来越大的恶性循 环而不得休止。”[19]所以,对待恶,为政者必须施行 “义政”,手握利刃,斩断一切私人恩情和利益关系,严惩不贷,惟其如此,才能令民心大悦。
概言之,“义政” 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就积极方面看,“义” 的实质在于规范个体对食物、财富、职位等社会基本益品的取得和持有 ( 取) 以及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和交换 ( 与) ,以使这个社会达到基本的公正; 从消极方面看,“义” 强调 “不作恶” 和 “禁人为非” 以及对作恶者的制裁与惩罚, 以维持一个基本公正的良序社会。如果说 “仁政” 走的是由心性到政治的路径,那么,“义政” 则是通过自律、规范、制裁乃至惩罚来塑造国民的心性。孟子太过强调通过 “羞恶之心” 来塑造自律的主体, 而对规范、制裁和惩罚不太重视 ( 虽然也有论及) 。笔者以为,今日发展儒家尤其是孟子的政治哲学也应重视荀子的相关论述。而且,就人性论而言,孟子的性善论其实可以涵括性恶论,亦即它可以充分认识到现实中的恶并解释其来源,因此,其政治哲学并不会排斥规范、制裁与惩罚。不过,它与荀子尤其是法家有异,比如,出于 “仁” 道,当它诉诸制裁和惩罚时,会充分考虑到给予被惩罚者以相应的人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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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政” 的思路是为政者 ( 君主或政府) 以己之 “恻隐之心” 来推己及人, “以仁心行仁政”,即要求统治者作为人民的父母官,爱民如子、视民如伤。从儒家 “为民父母” 的譬喻可以看出, “仁政” 是典型的家长制政府。但正如康德和以赛亚·伯林等思想家指出的,家长制是可以想象到的最大的专制主义,是自由的最大敌人。与之相对,“义政” 则是另外一种治国理政的思路。“义政” 首先关注的是 个人利益的取与,以及私人之间的利益规范,其聚焦点在如何对待恶: 一方面是 “不作恶” 和 “禁人为非”,“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 《荀子·强国》) 就很好地表达了 “义” 的这一层意思。另一方面是对恶进行制裁与惩罚。需要强调的是,这两个方面都不仅仅适用于私人关系,而且也适用于君民 ( 政府 - 人民) 关系,即 “义” 不仅可以规范个人行为,也可以规范君主、政府和国家的行为。
实际上,早在 20 世纪初,梁启超就已经认识到从 “仁政” 走向 “义政” 的必要性。梁启超在 《论权利思想》中谈及 “仁”、“义” 之别时,把 “义” 的观念与 “权利” 观念勾连在一起: “大抵中国善 言仁,而泰西善言义。仁者,人也,我利人,人亦利我,是所重者常在人也。义者,我也,我不害人,而亦不许人之害我,是所重者常在我也。此二德果孰为至乎? 在千万年后大同太平之世,吾不敢言; 若在今日,则义也者,诚救时之至德要道哉! ”[14]梁启超对 “仁”、 “义” 不同内涵的理解可谓一语中的: “仁” 指向他人利益, “义” 则指向自我权利。他又断定今日之中国更需 “义” 的观念,亦即权利观 念。在后文的论述中,梁启超把主张 “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的杨朱视为主张权利的哲学家。笔者基本赞同此种解读。学界熟知孟子 “距杨墨”,但实际上,有理由相信,孟子吸取了杨、墨的合理因素,其中就有对杨朱个人权利观念的吸纳。这从孟子 “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 ( 《尽心下》) 的说法中可以得到印证。此外,宋儒有关杨、墨学仁、义而过的说法也颇可玩味: “杨子为我亦是义,墨子兼爱则是仁。”[15] “墨子 ‘兼爱’,行仁而过耳; 杨子 ‘为我’,行义而过耳。”[16]杨朱 “为我” 是 “义” ( 虽然过了) 的说法,表明 “义” 确实与个人权利相关。如前所述,孟子本人对“义” 的论述也体现了这一点。
梁启超也认识到了 “仁政” 的弊病。他说: “夫出吾仁以仁者也,虽非侵人自由,而待仁于人者也,则是放弃自由也。仁焉者多,则待仁于人者亦必多,其弊可以使人格日趋于卑下。( 自注: 欧西百年前以施济贫民为政府之责任,而贫民日益多。后悟此理厘而裁之,而民反殷富焉。君子爱人以德,不 闻以姑息。故使人各能自立而不依赖他人者,上也。若曰吾举天下人而仁之,毋乃降斯人使下己一等 乎?) 若是乎仁政者,非政体之至焉者也。吾中国人惟日望仁政与其君上也,故遇仁者焉,则为之婴儿; 遇不仁者焉,则为之鱼肉。古今仁君少暴君多,故吾民自数千年来祖宗之遗传,即以受人鱼肉为天经地义,而权利二字之识想,断绝于吾人脑质中者,固已久矣。”[17]基于以上认识,梁启超十分坚定地断定,当今社会,“仁政” 非政体之至焉者,而 “义” 乃至德要道。
阿玛蒂亚·森曾区分了两种思考正义的方式: 一种致力于探求完美的正义以及正义的本质,一种着眼于消灭现实世界中明显的不公正。森自己追随后者,认为“着眼于现实世界的视角更容易使人明白, 消除赤裸裸的不公正比寻找完美的公正更重要”[18]。不难发现, “仁政” 更接近于追求完美的政治理念,“义政”则更接近于消除明显的恶和不公正。笔者以为,后一致思方式对发展儒家政治哲学尤为重 要。如果我们仅从 “仁” 和 “仁政” 的视域思考问题,那么我们将会希望政府给那些弱者和无辜者提供帮助和安慰; 如果我们从 “义” 和 “义政” 的视域思考问题,那么,我们将会要求政府尽可能地消除明显的恶和不公正。“希望” 和 “要求” 虽然都对政府提出了某种义务的要求,但后者所产生的义务似乎较前者更为基本而有意义。我们常说 “义不容辞” 而不说 “仁不容辞”,也表明 “义” 相较于“仁”,其义务性更强。
社会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作恶者没有得到相应且及时的惩罚,那么就会产生越来越多的作恶者,社 会上就会滋生越来越多的恶。使作恶者得到必然的惩罚,远比道德说教对于国民之心性的塑造更为有 效。慈济伟即认为正义的动机是有条件的: “有正义愿望的人们在遵守规范时既不想吃亏也不图占便宜,而是为了在大家共同接受的规范之基础上公平互利。”公平互利的要求即正义愿望的相互性,而一旦这种相互性条件得不到满足,社会道德秩序就会以一发不可收拾之势陷入恶性循环: “一部分违反大体上公正的规范但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惩罚,于是更多的人争相效仿,造成规模越来越大的恶性循 环而不得休止。”[19]所以,对待恶,为政者必须施行 “义政”,手握利刃,斩断一切私人恩情和利益关系,严惩不贷,惟其如此,才能令民心大悦。
概言之,“义政” 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就积极方面看,“义” 的实质在于规范个体对食物、财富、职位等社会基本益品的取得和持有 ( 取) 以及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和交换 ( 与) ,以使这个社会达到基本的公正; 从消极方面看,“义” 强调 “不作恶” 和 “禁人为非” 以及对作恶者的制裁与惩罚, 以维持一个基本公正的良序社会。如果说 “仁政” 走的是由心性到政治的路径,那么,“义政” 则是通过自律、规范、制裁乃至惩罚来塑造国民的心性。孟子太过强调通过 “羞恶之心” 来塑造自律的主体, 而对规范、制裁和惩罚不太重视 ( 虽然也有论及) 。笔者以为,今日发展儒家尤其是孟子的政治哲学也应重视荀子的相关论述。而且,就人性论而言,孟子的性善论其实可以涵括性恶论,亦即它可以充分认识到现实中的恶并解释其来源,因此,其政治哲学并不会排斥规范、制裁与惩罚。不过,它与荀子尤其是法家有异,比如,出于 “仁” 道,当它诉诸制裁和惩罚时,会充分考虑到给予被惩罚者以相应的人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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