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彭芳徇私枉法,包庇被告有资产多年不执行
这是发生在武汉洪山区的一件事,吴改胜、熊红兵、杨国勤、汪火焰、徐言清、李晓兰等人原是建一南路新鑫园项目建筑工人,在2008年建一南路新鑫园项目完工后,却被开发商湖北鑫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工资逾200万元。由于多次讨薪无果,建筑工人无奈求助法律,请求法院帮助他们追回欠款。
申诉者表示曾于2017年将此事件起诉到洪山区人民法院,但该法院却在2020年7月3日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大量事实却力证所谓的“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断言根本是无稽之谈!
(实名举报人,13986123762,15527412658)
2021年4月9日,申请人整理所调查资料,并将本案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提供如下:
其一,洪山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联系办公室、和平街办事处、湖北鑫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鑫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共同设立了户名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办事处的共管账户。申请人曾于2019年4月5日提交相关信息给洪山区人民法院,现根据申请人了解,洪山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联系办公室已经将案涉共管账户中需要查明的土地出让金评估完毕,现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核实并要求协助执行。
其二,申请人查询并于2021年4月9日提交给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信息。据查询,被执行人有近40套房屋是没有出售并且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这样的结果与“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断言恰恰相反。
其三,申请人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2016年有作为原告的事件,诉讼标的额较大,申请人2017、2018年都向执行局提供过此条线索,请法院核查本条线索,并采取执行措施。
然而,面对申请人整理的如此清晰的财产线索,武汉市洪山区执行庭法官彭芳的判决却令人不解。
对于开发商湖北鑫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凿的拖欠事实,对于申请者丰富的线索整理,本该秉公执法的武汉市洪山区执行庭法官彭芳却选择了令人不解的做法。面对事件材料、线索不调查、不作为,包庇被告、编造理由、拖延执行、恶意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
2018年,申请者曾在网上查询到湖北鑫园与广东星之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经济纠纷案,并提供给法官请求调查此案资金去向。而法官彭芳却冷硬横推,未曾调查。
2019年,申请者得知洪山区和平街办事处共管账户上有很多资金可供执行。但执行法官彭芳却故意对可供执行的财产迟迟不执行,使胜诉的判决沦为一纸空文。
2021年3月份,我们再次提供材料给洪山区房地局查询本项目至今还有40多套房产还在开发商名下,执行法官彭芳却还是不冻结不执行。
明明胜诉,却拿不到拖欠10逾年的工资;明明开发商名下还有40多套房产以及大量资金可供执行,却迟迟不曾冻结、执行。这样的结果,令人唏嘘,更令身陷其中的建一南路新鑫园项目建筑工人走投无路。怀揣着对公平正义的祈盼,对法律公允的信仰,几人再次踏上了漫漫维权之路,并对武汉市洪山区执行庭法官彭芳以包庇被告、编造理由、拖延执行、恶意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等原因进行控告。
面对此案,相关法院应该重视对涉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审理和执行,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权益摆在首位,对农民工工资事件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兑现胜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真金白银”,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们也将给予涉民生事件更多关注,期待社会对弱势群体加大保护力度,法院努力兑现司法承诺,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最后,再次提醒在外务工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平时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资料或及时向法院咨询相关问题,以便更好维护农民工自身合法权益。
这是发生在武汉洪山区的一件事,吴改胜、熊红兵、杨国勤、汪火焰、徐言清、李晓兰等人原是建一南路新鑫园项目建筑工人,在2008年建一南路新鑫园项目完工后,却被开发商湖北鑫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工资逾200万元。由于多次讨薪无果,建筑工人无奈求助法律,请求法院帮助他们追回欠款。
申诉者表示曾于2017年将此事件起诉到洪山区人民法院,但该法院却在2020年7月3日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大量事实却力证所谓的“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断言根本是无稽之谈!
(实名举报人,13986123762,15527412658)
2021年4月9日,申请人整理所调查资料,并将本案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提供如下:
其一,洪山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联系办公室、和平街办事处、湖北鑫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鑫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共同设立了户名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办事处的共管账户。申请人曾于2019年4月5日提交相关信息给洪山区人民法院,现根据申请人了解,洪山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联系办公室已经将案涉共管账户中需要查明的土地出让金评估完毕,现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核实并要求协助执行。
其二,申请人查询并于2021年4月9日提交给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信息。据查询,被执行人有近40套房屋是没有出售并且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这样的结果与“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断言恰恰相反。
其三,申请人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2016年有作为原告的事件,诉讼标的额较大,申请人2017、2018年都向执行局提供过此条线索,请法院核查本条线索,并采取执行措施。
然而,面对申请人整理的如此清晰的财产线索,武汉市洪山区执行庭法官彭芳的判决却令人不解。
对于开发商湖北鑫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凿的拖欠事实,对于申请者丰富的线索整理,本该秉公执法的武汉市洪山区执行庭法官彭芳却选择了令人不解的做法。面对事件材料、线索不调查、不作为,包庇被告、编造理由、拖延执行、恶意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
2018年,申请者曾在网上查询到湖北鑫园与广东星之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经济纠纷案,并提供给法官请求调查此案资金去向。而法官彭芳却冷硬横推,未曾调查。
2019年,申请者得知洪山区和平街办事处共管账户上有很多资金可供执行。但执行法官彭芳却故意对可供执行的财产迟迟不执行,使胜诉的判决沦为一纸空文。
2021年3月份,我们再次提供材料给洪山区房地局查询本项目至今还有40多套房产还在开发商名下,执行法官彭芳却还是不冻结不执行。
明明胜诉,却拿不到拖欠10逾年的工资;明明开发商名下还有40多套房产以及大量资金可供执行,却迟迟不曾冻结、执行。这样的结果,令人唏嘘,更令身陷其中的建一南路新鑫园项目建筑工人走投无路。怀揣着对公平正义的祈盼,对法律公允的信仰,几人再次踏上了漫漫维权之路,并对武汉市洪山区执行庭法官彭芳以包庇被告、编造理由、拖延执行、恶意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等原因进行控告。
面对此案,相关法院应该重视对涉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审理和执行,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权益摆在首位,对农民工工资事件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兑现胜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真金白银”,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们也将给予涉民生事件更多关注,期待社会对弱势群体加大保护力度,法院努力兑现司法承诺,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最后,再次提醒在外务工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平时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资料或及时向法院咨询相关问题,以便更好维护农民工自身合法权益。
#末日狂欢# 木星停留在水瓶座这一年,果然是第三代神王宙斯与自己土星爹克洛诺斯的神战。真的猛,每一刀都是铁骨铮铮捶在了实处,像极了娱乐游戏厅里面的娃娃机,你不知道此刻放进去的硬币是否真的能够给你带来娃娃,还是出了“空夹”。但你依旧乐此不疲把更多的硬币投进去。
可是土星的晦涩与艰难就是“压力与静止不动”。它没办法让你很快尝到甜头,它需要附上时间和空间的流动,自我主体的定力和承受得起失败的情绪代价。
这也是目前我们看到大环境处在了天王星动荡改革的不安之中,仍旧无力反抗的状态。值得庆幸的是,它把海王星的迷惑和混沌感吹散了,把情感模式里的“真实与虚假”重组了秩序和维度。这一切都得益于木土水瓶这一年的功劳,在法律文书,人文信仰的重塑下,抵达新的里程碑。
可是土星的晦涩与艰难就是“压力与静止不动”。它没办法让你很快尝到甜头,它需要附上时间和空间的流动,自我主体的定力和承受得起失败的情绪代价。
这也是目前我们看到大环境处在了天王星动荡改革的不安之中,仍旧无力反抗的状态。值得庆幸的是,它把海王星的迷惑和混沌感吹散了,把情感模式里的“真实与虚假”重组了秩序和维度。这一切都得益于木土水瓶这一年的功劳,在法律文书,人文信仰的重塑下,抵达新的里程碑。
[yq ]《误杀》
观影之后,才深感误杀的不仅是人,而且还误杀了民众朴素的情感,甚至是误杀了法律制度。但这一切,好像又都不是误杀。
片头所展现的就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从片头的越狱到之后的李维杰顶罪,这一切都是不正常的。李维杰一家:李平平被性侵未报警——李平平被威胁后欲“就范”——阿玉加入后,李平亚 岑亚亚 “误杀”素察——阿玉、李平平害怕不公而“毁厂 ”—李维杰不信任警察而不报警 灭迹”— 李维杰销毁、转移、伪造证据,对家人进行反侦查训练.
片中警察:桑坤利用职权搜刮、欺压民众 桑坤殴打举报人,与李维杰发生冲突— 韫伪造证据处理一桩谋杀案——拉韫滥用职权对 李维杰一家展开调查—拉韫将李维杰一家带到 警局讯问 -拉韫对李维杰一家刑讯逼供 察“刨祖坟”时镇压民众.
片中民众:对桑坤敢怒而不敢言—关心李维杰一家情况,给警察施压——群情激愤、暴打 警察—走上街头,放火打砸.
以上这些表现,均与现代的文明法治所格格不入,这不是法治所应有的状态。但细细回味影片情节,在一个“病态”社会之下,这一切又都 是正常的。本该不正常,却变成了“正常”、变成 了“常态”,这才是最可怕的。
而这一切,均源于影片中官员对法律恣意的践踏,民众对法律失去最基本的信仰。
这背后的一切是法律与情感、是理性与感 性、是价值取向的考量、择择.回归到了正 义、公正、法治。
《误杀》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剧情的安排、角度的选取、人物的刻画、细节的呈现、演 员的投入让人赏心悦目,是一场视觉盛宴。
《误杀》留给我们太多的遐想,在遐想之后 就会发现,人,总要敬畏一些东西,那神奇的自 然、那威严的法律、那绽放的生都需要我 们敬畏。
《误杀》让我们有太多的反思,反思女孩该如何保护自己,反思父母该如何与孩子沟通,反 思父母该如何教育子女,反思在面对罪恶时该如 何正确处理。
观影之后,才深感误杀的不仅是人,而且还误杀了民众朴素的情感,甚至是误杀了法律制度。但这一切,好像又都不是误杀。
片头所展现的就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从片头的越狱到之后的李维杰顶罪,这一切都是不正常的。李维杰一家:李平平被性侵未报警——李平平被威胁后欲“就范”——阿玉加入后,李平亚 岑亚亚 “误杀”素察——阿玉、李平平害怕不公而“毁厂 ”—李维杰不信任警察而不报警 灭迹”— 李维杰销毁、转移、伪造证据,对家人进行反侦查训练.
片中警察:桑坤利用职权搜刮、欺压民众 桑坤殴打举报人,与李维杰发生冲突— 韫伪造证据处理一桩谋杀案——拉韫滥用职权对 李维杰一家展开调查—拉韫将李维杰一家带到 警局讯问 -拉韫对李维杰一家刑讯逼供 察“刨祖坟”时镇压民众.
片中民众:对桑坤敢怒而不敢言—关心李维杰一家情况,给警察施压——群情激愤、暴打 警察—走上街头,放火打砸.
以上这些表现,均与现代的文明法治所格格不入,这不是法治所应有的状态。但细细回味影片情节,在一个“病态”社会之下,这一切又都 是正常的。本该不正常,却变成了“正常”、变成 了“常态”,这才是最可怕的。
而这一切,均源于影片中官员对法律恣意的践踏,民众对法律失去最基本的信仰。
这背后的一切是法律与情感、是理性与感 性、是价值取向的考量、择择.回归到了正 义、公正、法治。
《误杀》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剧情的安排、角度的选取、人物的刻画、细节的呈现、演 员的投入让人赏心悦目,是一场视觉盛宴。
《误杀》留给我们太多的遐想,在遐想之后 就会发现,人,总要敬畏一些东西,那神奇的自 然、那威严的法律、那绽放的生都需要我 们敬畏。
《误杀》让我们有太多的反思,反思女孩该如何保护自己,反思父母该如何与孩子沟通,反 思父母该如何教育子女,反思在面对罪恶时该如 何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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