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千万别吝啬,为中国疫苗之父【汤飞凡】点1000000个赞!他出生于湖南醴陵汤家坪,湘雅医学院毕业后,前往哈佛大学深造,他放弃美国优厚的待遇毅然回国,潜心钻研微生物和病毒学研究;在民族存亡之际他立刻献身到抗战救亡运动中,他不图名不图利,以身试毒,成为沙眼病毒研究的专家,后人称他为“中国疫苗之父”!
让人痛惜的是:在一次"拔白旗,插红旗"运动中,汤飞凡被打成了"大白旗",受到了极大的羞辱,这位"疫苗之神"感觉万念俱灰,最终自尽身亡,就这样中国生物科学界如同倒下了一面大旗,可是他的精神永远都留在了我们心中,他是亿万中国人的救星,让我们向他致敬,这才是新时代年轻人最该追捧的“大明星”!
让人痛惜的是:在一次"拔白旗,插红旗"运动中,汤飞凡被打成了"大白旗",受到了极大的羞辱,这位"疫苗之神"感觉万念俱灰,最终自尽身亡,就这样中国生物科学界如同倒下了一面大旗,可是他的精神永远都留在了我们心中,他是亿万中国人的救星,让我们向他致敬,这才是新时代年轻人最该追捧的“大明星”!
《满满心语》
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竟然让我们赶上了!我们满怀喜悦和热情!高兴的来到网络平台大众的舞台上。我说句心里话:“不图名不图利我们什么都不图!唯独只有补充自己知识的匮乏与不足。欣赏沿途这一路让人流连忘返诱人的景色!人生的必修课。人生经历的偶然与必然。人生最佳的选择与最好的活法。我们热爱生活享受生活,亲近大自然。~~
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竟然让我们赶上了!我们满怀喜悦和热情!高兴的来到网络平台大众的舞台上。我说句心里话:“不图名不图利我们什么都不图!唯独只有补充自己知识的匮乏与不足。欣赏沿途这一路让人流连忘返诱人的景色!人生的必修课。人生经历的偶然与必然。人生最佳的选择与最好的活法。我们热爱生活享受生活,亲近大自然。~~
有个三升四的熊孩子,本来报的是班课。老师出于好心,觉得她的基础跟不上,把她放在楼下,前台老师轮流教——全天的1对1乘以12天!
当初班课的钱,是三个星期。上到两个星期的时候,给她转我这边的1对1。今天下午,因为最后这一星期的钱,到底是补差价还是不够【毕竟全天1对1,还要乘以12,那是多少钱】?又或者可以抵消,不够的那些全做人情,送给家长了……就为这个,扯半天,勉勉强强扯清楚了!
所谓的勉勉强强,是幸亏家长不是个胡搅蛮缠的人!
一个这样,下一个呢?
一次扯清楚了,下一次呢?
今天这个例子太玄了,只能算是侥幸过关!
——————
第1题:疑点利益归被告。
上星期玲玲姐姐的意思是说,最后这一星期的钱全都抵消。
而家长的理解是,还有一星期的学费,这一星期转1对1,他补差价。
玲玲姐姐反思说,是没有沟通清楚。
男鹅,沟通清楚了又怎样?你有白纸黑字吗?
真要摊上个胡搅蛮缠的家长,死活不给你这后面几天的1对1学费。你怎么办?4天的学费亏得起,40天、400天呢?
打到法庭上,疑点利益归被告!你告他,找他讨学费,他是被告。
他没有证据证明,你没有跟他说过抵消、另付;其实你也没证据证明,你跟他说过!两边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决只能有利于被告——只能认定,你没有跟他说过!只能判决他补差价,而不是给你后面这几天1对1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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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出于好心的违约。
人家报的是班课,一开始,你就给上1对1。从合同法上讲,这是违约——尽管是出于好心,尽管价值更高!
还是那句话,要是摊上个胡搅蛮缠的家长,占了便宜不卖乖,反咬一口告你违约,那是一告一个准的!判决下来,最好的结果就是给你1对1的学费,男鹅,说不定违约金可比这个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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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开门做生意不容易。
要我说,很多的不容易,都是自找的!
公司法教导我说,公司的性质是合法性,盈利性,燃厚,才是公益性!
要做好心,给孩子1对1的补基础,这没毛病!
不图名不图利,12天的1对1学费可以一笔勾销,这也没毛病!
但我觉得,人在江湖飘,难免会挨刀——最低限度,我们得学会保护自己!
比如,到底是班课的学费,还是1对1的学费?中途转班了,学费怎么抵……诸如此类,我跟你讲清楚了,你也听懂了!那好,签字认可!
我一向认为,最好的关系,是经得起白纸黑字的关系!叫你签个字都那么难,那好,你找别家!这就好比,我借出去的钱,我不要你的利息,最起码我不能赔本!找你要个借条都那么难,那好,你找别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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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不患寡而患不均。
这一行要做人情,很少是老板亲自做的——最终都是落到老师头上!12天的课时费,你无所谓给我们,我们也无所谓不要了。那么40天呢?400天呢?
这还不算这个《前科》传到江湖上去,有多少占便宜不嫌多的人,前赴后继的有样学样!
中国人的思维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要说12天,1.2天都行,保证不嫌少!男鹅,你给他免费的1对1,凭什么不给《我们》?
人性之恶,很多都是惯出来的!而《惯》这个词,绝大多数都出于好心! https://t.cn/R2Wxlyw
当初班课的钱,是三个星期。上到两个星期的时候,给她转我这边的1对1。今天下午,因为最后这一星期的钱,到底是补差价还是不够【毕竟全天1对1,还要乘以12,那是多少钱】?又或者可以抵消,不够的那些全做人情,送给家长了……就为这个,扯半天,勉勉强强扯清楚了!
所谓的勉勉强强,是幸亏家长不是个胡搅蛮缠的人!
一个这样,下一个呢?
一次扯清楚了,下一次呢?
今天这个例子太玄了,只能算是侥幸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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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疑点利益归被告。
上星期玲玲姐姐的意思是说,最后这一星期的钱全都抵消。
而家长的理解是,还有一星期的学费,这一星期转1对1,他补差价。
玲玲姐姐反思说,是没有沟通清楚。
男鹅,沟通清楚了又怎样?你有白纸黑字吗?
真要摊上个胡搅蛮缠的家长,死活不给你这后面几天的1对1学费。你怎么办?4天的学费亏得起,40天、400天呢?
打到法庭上,疑点利益归被告!你告他,找他讨学费,他是被告。
他没有证据证明,你没有跟他说过抵消、另付;其实你也没证据证明,你跟他说过!两边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决只能有利于被告——只能认定,你没有跟他说过!只能判决他补差价,而不是给你后面这几天1对1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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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出于好心的违约。
人家报的是班课,一开始,你就给上1对1。从合同法上讲,这是违约——尽管是出于好心,尽管价值更高!
还是那句话,要是摊上个胡搅蛮缠的家长,占了便宜不卖乖,反咬一口告你违约,那是一告一个准的!判决下来,最好的结果就是给你1对1的学费,男鹅,说不定违约金可比这个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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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开门做生意不容易。
要我说,很多的不容易,都是自找的!
公司法教导我说,公司的性质是合法性,盈利性,燃厚,才是公益性!
要做好心,给孩子1对1的补基础,这没毛病!
不图名不图利,12天的1对1学费可以一笔勾销,这也没毛病!
但我觉得,人在江湖飘,难免会挨刀——最低限度,我们得学会保护自己!
比如,到底是班课的学费,还是1对1的学费?中途转班了,学费怎么抵……诸如此类,我跟你讲清楚了,你也听懂了!那好,签字认可!
我一向认为,最好的关系,是经得起白纸黑字的关系!叫你签个字都那么难,那好,你找别家!这就好比,我借出去的钱,我不要你的利息,最起码我不能赔本!找你要个借条都那么难,那好,你找别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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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不患寡而患不均。
这一行要做人情,很少是老板亲自做的——最终都是落到老师头上!12天的课时费,你无所谓给我们,我们也无所谓不要了。那么40天呢?400天呢?
这还不算这个《前科》传到江湖上去,有多少占便宜不嫌多的人,前赴后继的有样学样!
中国人的思维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要说12天,1.2天都行,保证不嫌少!男鹅,你给他免费的1对1,凭什么不给《我们》?
人性之恶,很多都是惯出来的!而《惯》这个词,绝大多数都出于好心! https://t.cn/R2Wx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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