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善书,便是转祸为福 |《感应篇直讲》
赏罚不平。
赏罚虽是当了,然多寡轻重,或有不平,也要积怨招祸。不但做官,治家也如此。这句,最是偏私的恶。
对面看来,善人此心如秤,仇也赏,亲也罚,恕服罪,责巧饰。至劝捐时,赏罚更要权变。
康熙四十七年荒,平湖知县董天眷,得苏府陈公鹏年指教,先做为富不仁匾额二十,堆在县堂,始从乡村劝捐。遇顽富三家,钉匾门首,并准告发。凡田产断加断赎,家业几去半,从此由乡到城,乐输众多,数月内赈米赈钱,到处设粥厂药局,直到稻熟,小民不来领,赈因停止。捐数有余,仍还富室,合县无一饿殍。董公素有才德,此事最合朱子议论,罚三人,赏百人,救数万人。
逸乐过节。
逸,是一味偷懒,不做事体。乐,如扛醵、赏花、唱曲、音乐、掷骰、纸牌、斗禽、蟋蟀、游荡等类。耽在这里头,不但破家,并要损寿。前贤说,无德的人,纵欲享福,若又有寿,天地亦觉不均了。何弗看看善书,便是转祸为福。
至若赌钱的人,为害尤大,这因祖父德薄,或自身造孽,所以凶神跟定,不到极败不住。劝他戒赌,终无用的,须得一日好善,与善日近,便与赌日远了,这话大有来历。
对面看来,善人的忧劳,比众不同,他劳处便是善处。如严君平,劳在卖卜,便借卜劝善,后仙去。季珏劳在贩粜,使人自量,衣食较前倒丰富,并百岁登仙。至于忧人的忧,这是圣贤心肠。范文正是先忧后乐的。(《感应篇直讲》,弘化社印)
赏罚不平。
赏罚虽是当了,然多寡轻重,或有不平,也要积怨招祸。不但做官,治家也如此。这句,最是偏私的恶。
对面看来,善人此心如秤,仇也赏,亲也罚,恕服罪,责巧饰。至劝捐时,赏罚更要权变。
康熙四十七年荒,平湖知县董天眷,得苏府陈公鹏年指教,先做为富不仁匾额二十,堆在县堂,始从乡村劝捐。遇顽富三家,钉匾门首,并准告发。凡田产断加断赎,家业几去半,从此由乡到城,乐输众多,数月内赈米赈钱,到处设粥厂药局,直到稻熟,小民不来领,赈因停止。捐数有余,仍还富室,合县无一饿殍。董公素有才德,此事最合朱子议论,罚三人,赏百人,救数万人。
逸乐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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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日云再贩 重要!!
✨ 【尾款分档通知 ~】✨
很遗憾地告诉购买夕日云二团的小仙女们,二团这次销量不是很好,最后卖出86件,并没有超过100件。[伤心][伤心][伤心]
不过因为双十一,也很感恩小仙女们对三月家的支持,这边店主决定还是按150件以上,升级便宜一档算尾款。[可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不过也还是希望在能做到范围内,能给大家更多优惠[给你小心心][给你小心心][给你小心心]
另外[浮云]由于件数比较少[伤心],这边跟工厂开的件数就店主要囤货比较多,明天晚上八点会上新夕日云二团全款的链接,数量有限。全款会在首先预约补尾款小姐姐之后按顺序发货。
再次鞠躬感谢所有爱三月家的小仙女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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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9日,本人在濮阳万嘉360XX超市附近遗失一部手机,遗失时间大约为11-12点之间。中午1点左右吃完饭之后发现手机不见了,连忙去大致遗失手机的地方寻找,然后询问了旁边卖东西的姐姐(我们说了手机的特征:透明色手机壳,以及屏幕上有指纹解锁亮的灯,然后我就给这位姐姐看了我们手机的图片,说就是我们的这款手机),通过这位姐姐得知,是XX超市的工作阿姨捡到了,并且当时这位阿姨还问了这位卖东西的姐姐是不是她的手机,姐姐否认后,这位阿姨便把手机带走了。当我们去得知是阿姨捡到手机之后,我就麻烦卖东西的这位姐姐带我们找一下这位阿姨。找到阿姨之后,我就问阿姨是不是捡到一部手机,阿姨说没有,当卖东西的姐姐站出来问她的时候,她才说是捡到了手机。阿姨的上级当时也在,就问她手机在哪,她们都说要核实之后才能确定,然后还手机给我,并且记录了我的手机号,阿姨还给那个姐姐说手机在她那,要核对清楚之后再还给我。我便等着她们核对信息,但是过了二十分钟,我并没有得到回复,就去问她们,你们核对好信息好了吗?
紧接着一系列的事情就发生了。这个阿姨就说了她11点多捡到手机之后失主打电话过来,在我过来找手机之前已经还给了失主,而且说捡到的手机并不是我说的这个颜色,而是蓝色,手机已经还给失主了。面对阿姨错乱的说词,我请求了XX超市领导带我去查看一下监控录像,一是我有疑问,我想查清楚阿姨是不是还错了失主二是我也不能随便冤枉任何一个人。而且我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就问了我们什么情况,让我登记了名字就要走人,说我这种事件不该他们管,我就说警察同志,我有一些疑问我能不能说一下,警察同志也不听,说有什么疑问起诉,去和律师说。在监控画面显示,阿姨确实接了一个电话,并且也看了阿姨在下午1点16分在XX超市内还给失主手机的录像。问题是接电话的手机并不是蓝色,在监控录像显示是白色。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有几点疑问:
1、监控画面显示失主第一次来找阿姨,阿姨并没有还给失主手机。阿姨解释是她约定了时间让失主到超市里面来取手机。
2、还手机的录像是背面的,两个人贴得特别近,监控没有看清手机颜色等等,阿姨在口袋掏出手机给了失主之后立马就塞到口袋里了,也没有核实是不是自己的手机。警察问了这位阿姨有没有合适失主身份,阿姨说没有合适身份,就是失主打电话过来,然后就还给失主了。
3、阿姨一开始说捡到了蓝色手机,为什么到后来接电话的手机是白色的。阿姨说捡到手机一直在自己身上,接电话的手机就是失主的手机。
4、XX超市工作人员捡到东西之后不需要上交给上级或者柜台吗,而且自己拿着东西等待失主联系。作为一名工作人员,捡到东西不用上交柜台登记吗?
在此期间,XX超市上级极力维护员工利益,不让阿姨配合我们去和卖东西的那位姐姐对质。并且给我承诺他的员工不会有任何问题,也不允许我调查他的员工。
直到当天傍晚,我给我哥哥打电话说明了当时的情况,我和我哥哥就到XX超市和她们说明,我们也是想查清楚,解开这个误会,以免误会了这个阿姨,然后重新看了一遍监控。我们了解的大致的过程,阿姨在12点之前捡到手机之后,于下午1点16分还给了失主,阿姨接电话手机是白色的,我就觉得应该就是误会这位阿姨了,阿姨捡的并不是我的手机,而是已经被失主领走的手机,我便给阿姨道了歉,临走之前我请求了阿姨一个事情,我能不能看一下她的手机,阿姨拿手机出来的时候,我们都看到了是个白色。当然我们没有权利查看别人的任何隐私,我便回去了。
当天晚上,我回想了很多遍整个过程,的的确确存在很多疑点。第二天我就给XX超市店长打电话,想让他们配合一下,我只是利用一点点时间,再看一下监控。量贩店长态度很强势,极力不配合,说不允许查看监控调查她的员工。但是作为一名消费者、公民,我们没有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而还手机的地址是在XX超市内。
第二天我给XX超市店长打电话的时候了解到,员工在上班期间是不允许带手机的,手机统一在办公室保管。而前一天傍晚我看阿姨手机的时候,阿姨是在自己的存储东西的盒子里拿出来的,并不是带我们去办公室拿手机。XX超市所有人都维护员工手机还给了失主,为什么不把阿姨接电话是自己的手机列到疑问点调查清楚,反而是不允许我看监控,调查他的员工
越来越多的疑问,我不能办法调查监控查明真像。说真的我一点也不甘心,对我来说,手机并不重要,我就是想证明是不是有人在说谎,还是我冤枉了别人,撒一个谎就要用所有谎言去圆,这点大家都明白,到底是谁心里有鬼,自己最清楚。 https://t.cn/R2WxHmm
紧接着一系列的事情就发生了。这个阿姨就说了她11点多捡到手机之后失主打电话过来,在我过来找手机之前已经还给了失主,而且说捡到的手机并不是我说的这个颜色,而是蓝色,手机已经还给失主了。面对阿姨错乱的说词,我请求了XX超市领导带我去查看一下监控录像,一是我有疑问,我想查清楚阿姨是不是还错了失主二是我也不能随便冤枉任何一个人。而且我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就问了我们什么情况,让我登记了名字就要走人,说我这种事件不该他们管,我就说警察同志,我有一些疑问我能不能说一下,警察同志也不听,说有什么疑问起诉,去和律师说。在监控画面显示,阿姨确实接了一个电话,并且也看了阿姨在下午1点16分在XX超市内还给失主手机的录像。问题是接电话的手机并不是蓝色,在监控录像显示是白色。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有几点疑问:
1、监控画面显示失主第一次来找阿姨,阿姨并没有还给失主手机。阿姨解释是她约定了时间让失主到超市里面来取手机。
2、还手机的录像是背面的,两个人贴得特别近,监控没有看清手机颜色等等,阿姨在口袋掏出手机给了失主之后立马就塞到口袋里了,也没有核实是不是自己的手机。警察问了这位阿姨有没有合适失主身份,阿姨说没有合适身份,就是失主打电话过来,然后就还给失主了。
3、阿姨一开始说捡到了蓝色手机,为什么到后来接电话的手机是白色的。阿姨说捡到手机一直在自己身上,接电话的手机就是失主的手机。
4、XX超市工作人员捡到东西之后不需要上交给上级或者柜台吗,而且自己拿着东西等待失主联系。作为一名工作人员,捡到东西不用上交柜台登记吗?
在此期间,XX超市上级极力维护员工利益,不让阿姨配合我们去和卖东西的那位姐姐对质。并且给我承诺他的员工不会有任何问题,也不允许我调查他的员工。
直到当天傍晚,我给我哥哥打电话说明了当时的情况,我和我哥哥就到XX超市和她们说明,我们也是想查清楚,解开这个误会,以免误会了这个阿姨,然后重新看了一遍监控。我们了解的大致的过程,阿姨在12点之前捡到手机之后,于下午1点16分还给了失主,阿姨接电话手机是白色的,我就觉得应该就是误会这位阿姨了,阿姨捡的并不是我的手机,而是已经被失主领走的手机,我便给阿姨道了歉,临走之前我请求了阿姨一个事情,我能不能看一下她的手机,阿姨拿手机出来的时候,我们都看到了是个白色。当然我们没有权利查看别人的任何隐私,我便回去了。
当天晚上,我回想了很多遍整个过程,的的确确存在很多疑点。第二天我就给XX超市店长打电话,想让他们配合一下,我只是利用一点点时间,再看一下监控。量贩店长态度很强势,极力不配合,说不允许查看监控调查她的员工。但是作为一名消费者、公民,我们没有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而还手机的地址是在XX超市内。
第二天我给XX超市店长打电话的时候了解到,员工在上班期间是不允许带手机的,手机统一在办公室保管。而前一天傍晚我看阿姨手机的时候,阿姨是在自己的存储东西的盒子里拿出来的,并不是带我们去办公室拿手机。XX超市所有人都维护员工手机还给了失主,为什么不把阿姨接电话是自己的手机列到疑问点调查清楚,反而是不允许我看监控,调查他的员工
越来越多的疑问,我不能办法调查监控查明真像。说真的我一点也不甘心,对我来说,手机并不重要,我就是想证明是不是有人在说谎,还是我冤枉了别人,撒一个谎就要用所有谎言去圆,这点大家都明白,到底是谁心里有鬼,自己最清楚。 https://t.cn/R2WxH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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