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不可太无耻”。沈阳,妻子发现,丈夫在一年多内,给一女子转账174笔,共329199元,女子辩解,二人系嫖娼关系,平均每次1800余元。
38岁的陈雪(本案当事人均为化名)与丈夫结婚已经20余年,夫妻感情一直还算正常,丈夫老林的生意也一直比较稳定。可是,近一年来,陈雪发现,老林在家里手机不离手,接听电话时总是神神秘秘,行踪也变得诡异起来。
这天晚上,电话又响了,老林拿着手机,匆忙躲进阳台。陈雪隐约听见丈夫低声细语,便跟了过去,趁老林不注意,劈手夺过手机,正在通话的果然是一个名叫“李昕”的女人。
陈雪急忙翻看通话记录,发现老林与李盺几乎每天都有通话,短则几分钟,长则有一个多小时。不用说,陈雪知道发生了什么,老林无奈,一阵吵闹过后,他承认了一切,这个李昕是他的情人。
不仅是每天热络的电话联系,陈雪还发现,老林手机的转账记录也大多数是转给李昕的。陈雪一笔笔统计,一年半时间内,老林共转账174笔,共计329199元。
陈雪决定,先得把这笔钱追回来,无论如何也不能便宜了别人,便把丈夫和李昕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归还应属于她的财产。
(案例来源: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有误解,认为夫妻每人各一半财产,其实,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共同决定,共同支配,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原则上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无论是哪一方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几种特殊情况下,才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说,张三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是张三一个人的名字,即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张三在结婚后,被汽车撞伤,保险公司赔偿了20万元,这一笔因为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也是张三的个人财产。张三的爷爷去世,在遗嘱中,特别提出把自己的房产由张三一个人继承,那么,这套房产也是张三的个人财产。
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是说事无巨细,都要对方同意,一般用于日常生活的正常开支,一方完全可以支配。但是,类似于老林这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财产的,就侵犯了陈雪作为妻子的财产平等权。
法庭上,陈雪第一次见到了23岁的李昕,身材高挑,袅袅婷婷的姑娘并不怯场,和老林一起坐在被告席上。
因为案件比较典型,案由又是不当得利,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不仅公开,法院还特意进行了网络直播。
老林坦陈,他和李昕确是男女朋友关系,也承认他没有经过妻子允许,也不是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擅自处分了这些财产,他同意,这些款项全部返还给妻子陈雪。
轮到李昕发言,她的辩解意见却令所有人大跌眼镜。她说,老林转给她的钱都是他们开房和吃饭的共同花销,都消费了,没有钱还给陈雪。
这笔钱中,有的是老林直接转给宾馆的房费,大额支出都是老林一次性给半个月或一个月的钱,她没有工作,与老林之间是嫖娼的关系,有时是按次付费,有时是一个月或者半个月付一次费用。
李昕的意思是,开房和吃饭的钱,不是她一个人消费,还包括老林本人的消费,不能算作老林的赠与。之外,由于双方是嫖娼的关系,老林的转账属于老林的消费,和她没有关系。老林付钱,她提供服务,这不就是老林花的钱吗?要还也得老林还,陈雪起诉她还钱没有道理。
虽然李昕的辩解毁人三观,但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老林和她之间属于嫖宿的关系,首先两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受到治安处罚,老林花的钱是嫖资,她得到的钱是违法所得,应该由公安机关予以追缴。看来,李昕是打算拼个鱼死网破,也不打算还钱。
但是,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需要证据的支持,李昕的空口白牙并没有证据证明,更没有证据证明她收受钱财有合法的依据,也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与老林共同消费或者老林消费的数额,法院不会采信。
法庭经过计算,最终核实老林共转款169次,共计292858.21元,老林在未经妻子陈雪知情且许可的情况下,李昕没有合法的收受依据。
法院判决,李昕向原告陈雪返还不当得利292858.21元。(法网人生 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案无关)
38岁的陈雪(本案当事人均为化名)与丈夫结婚已经20余年,夫妻感情一直还算正常,丈夫老林的生意也一直比较稳定。可是,近一年来,陈雪发现,老林在家里手机不离手,接听电话时总是神神秘秘,行踪也变得诡异起来。
这天晚上,电话又响了,老林拿着手机,匆忙躲进阳台。陈雪隐约听见丈夫低声细语,便跟了过去,趁老林不注意,劈手夺过手机,正在通话的果然是一个名叫“李昕”的女人。
陈雪急忙翻看通话记录,发现老林与李盺几乎每天都有通话,短则几分钟,长则有一个多小时。不用说,陈雪知道发生了什么,老林无奈,一阵吵闹过后,他承认了一切,这个李昕是他的情人。
不仅是每天热络的电话联系,陈雪还发现,老林手机的转账记录也大多数是转给李昕的。陈雪一笔笔统计,一年半时间内,老林共转账174笔,共计329199元。
陈雪决定,先得把这笔钱追回来,无论如何也不能便宜了别人,便把丈夫和李昕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归还应属于她的财产。
(案例来源: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有误解,认为夫妻每人各一半财产,其实,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共同决定,共同支配,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原则上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无论是哪一方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几种特殊情况下,才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说,张三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是张三一个人的名字,即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张三在结婚后,被汽车撞伤,保险公司赔偿了20万元,这一笔因为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也是张三的个人财产。张三的爷爷去世,在遗嘱中,特别提出把自己的房产由张三一个人继承,那么,这套房产也是张三的个人财产。
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是说事无巨细,都要对方同意,一般用于日常生活的正常开支,一方完全可以支配。但是,类似于老林这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财产的,就侵犯了陈雪作为妻子的财产平等权。
法庭上,陈雪第一次见到了23岁的李昕,身材高挑,袅袅婷婷的姑娘并不怯场,和老林一起坐在被告席上。
因为案件比较典型,案由又是不当得利,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不仅公开,法院还特意进行了网络直播。
老林坦陈,他和李昕确是男女朋友关系,也承认他没有经过妻子允许,也不是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擅自处分了这些财产,他同意,这些款项全部返还给妻子陈雪。
轮到李昕发言,她的辩解意见却令所有人大跌眼镜。她说,老林转给她的钱都是他们开房和吃饭的共同花销,都消费了,没有钱还给陈雪。
这笔钱中,有的是老林直接转给宾馆的房费,大额支出都是老林一次性给半个月或一个月的钱,她没有工作,与老林之间是嫖娼的关系,有时是按次付费,有时是一个月或者半个月付一次费用。
李昕的意思是,开房和吃饭的钱,不是她一个人消费,还包括老林本人的消费,不能算作老林的赠与。之外,由于双方是嫖娼的关系,老林的转账属于老林的消费,和她没有关系。老林付钱,她提供服务,这不就是老林花的钱吗?要还也得老林还,陈雪起诉她还钱没有道理。
虽然李昕的辩解毁人三观,但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老林和她之间属于嫖宿的关系,首先两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受到治安处罚,老林花的钱是嫖资,她得到的钱是违法所得,应该由公安机关予以追缴。看来,李昕是打算拼个鱼死网破,也不打算还钱。
但是,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需要证据的支持,李昕的空口白牙并没有证据证明,更没有证据证明她收受钱财有合法的依据,也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与老林共同消费或者老林消费的数额,法院不会采信。
法庭经过计算,最终核实老林共转款169次,共计292858.21元,老林在未经妻子陈雪知情且许可的情况下,李昕没有合法的收受依据。
法院判决,李昕向原告陈雪返还不当得利292858.21元。(法网人生 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案无关)
前几天的某个早上8点刚过,有一位57岁的女士着急的找我做个案咨询,感觉她非常的焦虑。
开始咨询后她告诉我她的婚恋状况:她今年57岁是一位老师,还没有退休。长的也很年轻,有房有车,各方面条件都不错。
40岁时老公去世,她一直没有再婚,一个人把儿子养大。今年儿子结婚,买的房子离她很远,一个人的生活让她感觉特别的孤单不适应。于是,她就到婚恋网站上去征婚想再婚。
没过几天,就有一位同城的59岁的男士跟她联系上了。对方说自己丧偶8个月,是做生意的。男士长得还算高大,喜欢健身,还会做烧菜做饭,让这位女士很满意,两人认识不久就同居了。
同居后她发现男友其实老婆去世才不到三个月,心里很不舒服,就提出了分手。
分手后,这个男朋友还是很关心她,与她聊天,说不是刻意欺骗她的,怕错过了与她的缘分,所以说了假话。
她又很寂寞、孤单,于是又在一起了。双方见过了各自的孩子后,跟夫妻一样同居了。
中秋节那天,男朋友发了一条抖音,诉说对前妻的思念之情,女士看到后心里很不舒服,不能接受。
她说:这个男人天天跟我待在一起,左一句右一句地喊我老婆,我心里也想着跟他结婚真的成为他老婆了,没想到他心里还思念着前妻,把我当什么啊?
她问我:老师,他是不是道德败坏的一人?大家怎么认为?
我告诉她:心理咨询是通过对方的这个行为,让你能够了解自己。为什么他这么做,你就难受了就有情绪了?其实也是自己怕对方不爱自己,没有安全感造成的结果。
心理咨询只能帮到那个来咨询的人,没有办法去猜测另外一个人是不是道德败坏,因为我们不了解他。
但是我会认为这个男人心口不一,说的跟做的是不一致的。面对这样的人,一定要恋爱期间多了解清楚,不要急于结婚。
许多人找心理咨询师就是想从咨询师的嘴里得到肯定,认为她的判断是对的。#情感[超话]##过度依赖型恋爱##再婚##情感[超话]# https://t.cn/A6Src41T https://t.cn/R2L8TMf
开始咨询后她告诉我她的婚恋状况:她今年57岁是一位老师,还没有退休。长的也很年轻,有房有车,各方面条件都不错。
40岁时老公去世,她一直没有再婚,一个人把儿子养大。今年儿子结婚,买的房子离她很远,一个人的生活让她感觉特别的孤单不适应。于是,她就到婚恋网站上去征婚想再婚。
没过几天,就有一位同城的59岁的男士跟她联系上了。对方说自己丧偶8个月,是做生意的。男士长得还算高大,喜欢健身,还会做烧菜做饭,让这位女士很满意,两人认识不久就同居了。
同居后她发现男友其实老婆去世才不到三个月,心里很不舒服,就提出了分手。
分手后,这个男朋友还是很关心她,与她聊天,说不是刻意欺骗她的,怕错过了与她的缘分,所以说了假话。
她又很寂寞、孤单,于是又在一起了。双方见过了各自的孩子后,跟夫妻一样同居了。
中秋节那天,男朋友发了一条抖音,诉说对前妻的思念之情,女士看到后心里很不舒服,不能接受。
她说:这个男人天天跟我待在一起,左一句右一句地喊我老婆,我心里也想着跟他结婚真的成为他老婆了,没想到他心里还思念着前妻,把我当什么啊?
她问我:老师,他是不是道德败坏的一人?大家怎么认为?
我告诉她:心理咨询是通过对方的这个行为,让你能够了解自己。为什么他这么做,你就难受了就有情绪了?其实也是自己怕对方不爱自己,没有安全感造成的结果。
心理咨询只能帮到那个来咨询的人,没有办法去猜测另外一个人是不是道德败坏,因为我们不了解他。
但是我会认为这个男人心口不一,说的跟做的是不一致的。面对这样的人,一定要恋爱期间多了解清楚,不要急于结婚。
许多人找心理咨询师就是想从咨询师的嘴里得到肯定,认为她的判断是对的。#情感[超话]##过度依赖型恋爱##再婚##情感[超话]# https://t.cn/A6Src41T https://t.cn/R2L8TMf
秋风萧瑟,寒霜孤影,秋天来了!这一年我经历了两次职场变革,在这个秋天里愈发显得孤寂!第一次觉得以前的我离现在那么遥远,以至于难以启齿!明白家人朋友没有人可以帮你,囊中羞涩的时候大家都是各保其主,只能我和李先生独立前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不能强制他们按照我的方式生活,只想远离,亲情大概也就是这时候被冲淡的吧!在我需要的时候没有人站出来,那么将来也请不要出现在道德高处去指责我!因为你们都没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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