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今天,是到达拉萨的第一天,导游安排我们去参观布达拉宫。吃完早饭,师傅送我们到布宫山脚下,排了百把人的长队。最惊讶的就是我们的桂平导游竟然不知道不能带氧气罐进去,大家注意了,以后别找桂平的旅游公司了,一个女的 三十岁,后面还有故事。过了安检,里面换成了布宫这里专门的导游,因为不能大声喧哗,每个人佩戴耳机来听导游的讲解。那天也是大太阳,顶着紫外线,爬上布宫的楼梯,慢慢走,没啥事。进里面看到了好多唐卡、各种藏传佛教的壁画、佛像、珠宝等等。。。。反正一次心灵的洗礼吧,里面不能拍照,没法子了。然后中午回来竟然只能吃粉。。。。。。。拉萨当地的藏餐没吃到过。下午我们去了色拉寺,因为我们是最后踩点进去的,人很少,安静,祥和,还看到了僧人们在辩论,专业名词是什么忘记了,完事了还被拉去布宫前面的广场,下午五点多了,太阳还好大,导游带着几个女同事顶着太阳在那里倒水拍倒映,我没去,在阴凉的地方给好友已经亲戚们开微信视频让他们看看布达拉宫的样子。当然,最重要的去了五十块钱上面的那个白塔,只有我带钱了,机智如我。好了,上图。 https://t.cn/Ryhojbb
民事抗诉申请书节选
证据部分:
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篡改伪造的
监控视频不是原始载体。一审、二审和再审中申请人质疑被申请人提供的监控视频内容是拼凑而成,并非原始载体。申请人是专业视频技术研发人员,一审时就提交证据演示了监控视频的时间可以任意修改。腾讯虽然予以否认但是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反驳,故证明腾讯的监控视频存在疑点。
监控视频内容不完整。即使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是原始载体,可每天的监控视频时间点都是中断的不连续,每天截取两段,10点到14点一段,14点到18点一段。腾讯代理律师在劳动仲裁阶段的庭审中称工作时间是弹性的,可以由部门自行安排。也就是说如果安排在监控视频时间段以外,那么申请人存在在工位上班的可能。可腾讯没有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安排究竟是在哪个时间段,同时拒绝将完整的监控视频内容提交法院。
腾讯拒不提供全天24小时监控视频的真正原因是,那样会证明每天大量腾讯员工在18点后长时间加班到很晚。另外,在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证据期间之外的视频内容(即华有为上任前的监控视频),腾讯也应当一并提供。因为申请人被华有为构陷前的监控视频,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申请人真实的上下班、加班时间,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
监控视频不能反映是申请人的影像。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内容中,申请人指出影像特别模糊。申请人在劳动仲裁阶段时就提出无法清晰的辨认是自己的影像。在申请人自己都无法甄别的情况下,腾讯以及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不借助专业的技术就认定为申请人本人显然是缺乏证据以及过于主观的。
腾讯每天只提供8个小时监控视频,却要求申请人每天坐在工位的时间到8小时,根本不符合正常人的生活常识和逻辑。腾讯将申请人因休假(正常请假及调休)、午休、开会、培训、实验室测试、工作中的正常走动休息、茶水间、会议室讨论工作等不在工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却在此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显然是错误的。
腾讯提交的申请人在岗时长统计表,是基于腾讯伪造的每天8小时的工位监控视频统计,只要申请人离开座位,就算脱岗,这种基于伪造的监控视频证据而单方制作的相关证据,申请人更加有理由质疑其真实性。监控视频的时间可以任意修改,监控视频本身作为证据存在严重问题。腾讯将申请人因开会、培训、请假、工作中的正常走动等不在工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是完全有违背正常逻辑的错误判断。申请人曾在一审的质证环节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做出明确的不予确认,但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却断章取义的认为申请人认可其真实性,以此判决申请人每天工作不足8小时,是对案件事实的严重错误认定。
所有监控系统每天的监控视频都是24小时,连续的,正常的监控视频是每天24小时一个文件。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故意每天截取两段,中断不连续,监控视频上显示的时间,根本无法证明真实日期和时间。申请人在一审时就演示证明,监控视频上显示的时间是可以任意修改的。
腾讯提交的监控视频有极其严重的问题,可以证明是腾讯修改伪造的。光盘的文件,每天是两个,文件的修改日期时间信息,都是相差十几分钟,最多相差是一个多小时,证明这是腾讯刻意修改的。因为如果是正常的视频文件,10点到14点一个文件,14点到18点一个文件,两个文件时间信息应该相差4个小时。
腾讯提供的光盘,视频文件的时间信息、修改信息清晰表明,每个视频文件是隔几天后修改的。每张光盘的视频文件都可以看到修改的日期。比如2019年3月4日的视频文件,时间信息是2019年3月14日,中间隔了10天,代表视频不是原始视频。监控视频从开始录制,生成的都应该是当天的文件,比如3月4日的监控视频,生产文件的时间信息就是3月4日,如果拷贝也是3月4日,而拷贝文件并不会改变文件的时间信息。而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文件时间信息,非常明显全部被修改了,这也代表腾讯从一开始就一直有预谋的在偷录修改监控视频,隔几天就制作一次。腾讯长达32天伪造篡改监控视频,处心积虑构陷申请人。
任何人都不会记得自己具体某一天的工作状态。腾讯提供监控视频里,大部分时间很多工位都是空的没有人。然后腾讯根据监控视频,计算的在岗时长是人坐在座位上的时间,只要人离开座位就算脱岗,如此奇葩恶劣的方式计算在岗时长,也是创造中国司法历史,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可以仔细看腾讯制作的在岗时长统计表,很多间隔几分钟的起立都是算脱岗。
即使假设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是真实的,2019年2月12日是正月初八,腾讯开工日,全公司员工去腾讯滨海大厦领红包,春茗吃饭,一直是腾讯的传统,当天可以不上班,这个也被腾讯计算在岗时长为零。而且腾讯提供的2019年2月12日14点到18点的监控视频文件,是空的,根本打不开,如此严重的证据错误,腾讯的在岗时长同统计表上统计为零。
可以看到2019年2月18日整个上午该监控区域基本没人,直到11点39分以后,该区域的员工才陆续回来,显然该时段员工都去开会了,腾讯却将该时段申请人不在卡位作为缺勤的理由,在岗时长为零,真是低劣至极。还有根据腾讯提供的休假证据,申请人2019年2月20日下午、2019年3月26日下午各休假半天,2019年3月18日休病假一天,腾讯却在统计中没有进行标记扣除,反而是计入了申请人所有在岗时长中。腾讯明显是将申请人因开会、培训、请假、工作中的正常走动等不在工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该理由实在牵强完全不能让人信服。
而申请人在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庭审过程中明确表明对在岗时长统计表这份证据的质疑,我们仅仅认可这份在岗时长统计表是腾讯公司依据其提供的每天八小时的监控视频单方面的做出的这一事实,而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却断章取义申请人的意思,直接自由心证的认为申请人对在岗时长统计的真实性确认,从而判决申请人每天在岗时长不足8小时。腾讯每天提供八小时的监控视频,腾讯每天是12点到14点午休两个小时,还剩下6个小时,腾讯的意思是人坐在工位上必须不能动,才能满足10点到18点的每天在岗8小时。
腾讯单方面制作在岗时长统计表里,申请人平均在岗时间5到6个小时。试问哪一个正常的人类,而非机器人可以在腾讯这种计算方式下达到每天10点到18点,其中还包含2小时午休的情况下,在工位上的时长可以达到8小时的要求,试问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可以达到这种要求吗?如果认定这种方法是合理,那么是否是默认了腾讯具有可以任意开除任何员工的权利,而且法律也是认可其合法性的呢?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做法,竟然得到了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的支持,我们的倡导的依法治国是否已经沦为空谈,简直可悲、可笑。
#腾讯员工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腾讯##腾讯前员工追讨千万工资案终审宣判##最高法明确996严重违法##南山必胜客#
证据部分:
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篡改伪造的
监控视频不是原始载体。一审、二审和再审中申请人质疑被申请人提供的监控视频内容是拼凑而成,并非原始载体。申请人是专业视频技术研发人员,一审时就提交证据演示了监控视频的时间可以任意修改。腾讯虽然予以否认但是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反驳,故证明腾讯的监控视频存在疑点。
监控视频内容不完整。即使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是原始载体,可每天的监控视频时间点都是中断的不连续,每天截取两段,10点到14点一段,14点到18点一段。腾讯代理律师在劳动仲裁阶段的庭审中称工作时间是弹性的,可以由部门自行安排。也就是说如果安排在监控视频时间段以外,那么申请人存在在工位上班的可能。可腾讯没有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安排究竟是在哪个时间段,同时拒绝将完整的监控视频内容提交法院。
腾讯拒不提供全天24小时监控视频的真正原因是,那样会证明每天大量腾讯员工在18点后长时间加班到很晚。另外,在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证据期间之外的视频内容(即华有为上任前的监控视频),腾讯也应当一并提供。因为申请人被华有为构陷前的监控视频,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申请人真实的上下班、加班时间,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
监控视频不能反映是申请人的影像。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内容中,申请人指出影像特别模糊。申请人在劳动仲裁阶段时就提出无法清晰的辨认是自己的影像。在申请人自己都无法甄别的情况下,腾讯以及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不借助专业的技术就认定为申请人本人显然是缺乏证据以及过于主观的。
腾讯每天只提供8个小时监控视频,却要求申请人每天坐在工位的时间到8小时,根本不符合正常人的生活常识和逻辑。腾讯将申请人因休假(正常请假及调休)、午休、开会、培训、实验室测试、工作中的正常走动休息、茶水间、会议室讨论工作等不在工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却在此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显然是错误的。
腾讯提交的申请人在岗时长统计表,是基于腾讯伪造的每天8小时的工位监控视频统计,只要申请人离开座位,就算脱岗,这种基于伪造的监控视频证据而单方制作的相关证据,申请人更加有理由质疑其真实性。监控视频的时间可以任意修改,监控视频本身作为证据存在严重问题。腾讯将申请人因开会、培训、请假、工作中的正常走动等不在工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是完全有违背正常逻辑的错误判断。申请人曾在一审的质证环节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做出明确的不予确认,但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却断章取义的认为申请人认可其真实性,以此判决申请人每天工作不足8小时,是对案件事实的严重错误认定。
所有监控系统每天的监控视频都是24小时,连续的,正常的监控视频是每天24小时一个文件。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故意每天截取两段,中断不连续,监控视频上显示的时间,根本无法证明真实日期和时间。申请人在一审时就演示证明,监控视频上显示的时间是可以任意修改的。
腾讯提交的监控视频有极其严重的问题,可以证明是腾讯修改伪造的。光盘的文件,每天是两个,文件的修改日期时间信息,都是相差十几分钟,最多相差是一个多小时,证明这是腾讯刻意修改的。因为如果是正常的视频文件,10点到14点一个文件,14点到18点一个文件,两个文件时间信息应该相差4个小时。
腾讯提供的光盘,视频文件的时间信息、修改信息清晰表明,每个视频文件是隔几天后修改的。每张光盘的视频文件都可以看到修改的日期。比如2019年3月4日的视频文件,时间信息是2019年3月14日,中间隔了10天,代表视频不是原始视频。监控视频从开始录制,生成的都应该是当天的文件,比如3月4日的监控视频,生产文件的时间信息就是3月4日,如果拷贝也是3月4日,而拷贝文件并不会改变文件的时间信息。而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文件时间信息,非常明显全部被修改了,这也代表腾讯从一开始就一直有预谋的在偷录修改监控视频,隔几天就制作一次。腾讯长达32天伪造篡改监控视频,处心积虑构陷申请人。
任何人都不会记得自己具体某一天的工作状态。腾讯提供监控视频里,大部分时间很多工位都是空的没有人。然后腾讯根据监控视频,计算的在岗时长是人坐在座位上的时间,只要人离开座位就算脱岗,如此奇葩恶劣的方式计算在岗时长,也是创造中国司法历史,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可以仔细看腾讯制作的在岗时长统计表,很多间隔几分钟的起立都是算脱岗。
即使假设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是真实的,2019年2月12日是正月初八,腾讯开工日,全公司员工去腾讯滨海大厦领红包,春茗吃饭,一直是腾讯的传统,当天可以不上班,这个也被腾讯计算在岗时长为零。而且腾讯提供的2019年2月12日14点到18点的监控视频文件,是空的,根本打不开,如此严重的证据错误,腾讯的在岗时长同统计表上统计为零。
可以看到2019年2月18日整个上午该监控区域基本没人,直到11点39分以后,该区域的员工才陆续回来,显然该时段员工都去开会了,腾讯却将该时段申请人不在卡位作为缺勤的理由,在岗时长为零,真是低劣至极。还有根据腾讯提供的休假证据,申请人2019年2月20日下午、2019年3月26日下午各休假半天,2019年3月18日休病假一天,腾讯却在统计中没有进行标记扣除,反而是计入了申请人所有在岗时长中。腾讯明显是将申请人因开会、培训、请假、工作中的正常走动等不在工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该理由实在牵强完全不能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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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单方面制作在岗时长统计表里,申请人平均在岗时间5到6个小时。试问哪一个正常的人类,而非机器人可以在腾讯这种计算方式下达到每天10点到18点,其中还包含2小时午休的情况下,在工位上的时长可以达到8小时的要求,试问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可以达到这种要求吗?如果认定这种方法是合理,那么是否是默认了腾讯具有可以任意开除任何员工的权利,而且法律也是认可其合法性的呢?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做法,竟然得到了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的支持,我们的倡导的依法治国是否已经沦为空谈,简直可悲、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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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不管你来丽江,会不会住我客栈,我都想把这条七天六晚不踩雷的纯玩旅游路线分享给你
第一天 丽江接机 安排住在我们客栈 如果你们有行李 我们开三轮车帮你拉到客栈来 随后可以去吃个沈记土鸡米线
第二天 出发去拉市海 在茶马古道上骑马感受丽江户外的自然风光 下午去看一场震撼的千古情演出
第三天 出发去泸沽湖 环湖游草海 走婚桥 晚上住在湖边的湖景房
第四天 坐猪槽船游湖 登上湖中小岛 接着在里格和情人滩漫步 结束回到丽江
第五天 丽江玉龙雪山玩一天 上午去海拔4680米的冰川公园 下午去小九寨一般的蓝月谷 结束行程前往大理 住在大理古城
第六天 环洱海一整圈 一路赏尽风花雪月美景 还有摄影师给你拍照 结束返回丽江 晚上可以找个火塘吃个野生菌火锅
第七天 睡到自然醒 我们会根据你的航班时间安排送机
这么一趟玩下来人均只要2900(国庆期间3600/人),全程纯玩,不会进任何一个购物店、不会有隐形消费。
包含:丽江接机送机、六晚住宿、全程景点门票、行程车接车送、赠送:丽江古城旅拍30张修图9张、洱海旅拍30张修图9张
不包含:机票、单房差
泸沽湖: 两天往返车费+景点门票+猪槽船+篝火晚会+一晚湖景房住宿+环湖+旅游保险等等 用餐: 第一天 中餐+晚餐 第二天 早餐+中餐 玉龙雪山: 景点门票+景区专线车+大索道冰川公园+蓝月谷+羽绒服+氧气+保险等等 用餐:当天中餐
拉市海千古情:
往返交通+拉市海骑马1小时+会所网红打卡点+花园土鸡火锅+千古情贵宾票+千古情专车接送
用餐:当天中餐
大理洱海:
丽江大理往返交通+大理古城住宿1晚+吉普车环洱海一天(一车4人、赠送旅拍30张修9张)#云南旅游攻略君##丽江旅游攻略君##带着微博去旅行# https://t.cn/z8A5X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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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坐猪槽船游湖 登上湖中小岛 接着在里格和情人滩漫步 结束回到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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