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综述(二)】中国“数谷”贵阳,一个汇聚美食的地方,一个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的城市。数据“邂逅”食品安全监管,在此迸发出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智慧火花。

食客通过手机实时查看就餐场所食材加工情况,了解菜肴制作全过程;在超市购买白条鸡,扫描脚环上的二维码就可知道来源……如今,贵阳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运用智慧手段,有力保障食品、农产品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的安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逐步形成“技防”代替“人防”的智慧监管之势。

紧盯源头治理 追根溯源保安全

蔬菜、水果、肉禽等食用农产品进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之前,都必须认真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需要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贵阳农产品物流园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021年,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农业部门联合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推进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方案》,在贵阳农产品物流园、贵阳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贵阳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试行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逐步在全市及贵安新区推行。

“食品销售出去后,一旦需要收回、销毁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源头治理是关键。”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源头治理,强化追溯系统录入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做好源头治理,后续追溯也是关键。贵阳市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联合搭建“食用农产品进销货电子信息化平台”“贵阳贵安猪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追溯监管系统”“智慧食安追溯平台”等数据系统,进行全链条、全系统可追溯监管,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方便监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查询。

传统监管方式逐步转变为多元化监管方式,贵阳不断加强源头监管,配合销售环节监管,双管齐下,保障食品安全,让群众吃得更放心。

聚焦生产环节 公开透明求共治

近两年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管,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运用落实企业自查制度强化主体责任、扩大溯源范围实时动态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保障食品安全、建立政企沟通渠道保障信息畅通等多种方式方法,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水平。

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的贵阳,不断借助创新技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事中监管,除了市级层面推进“数智市监”体系建设及应用,全市10个区(市、县)也发挥各自优势,纷纷建立起“智慧共治·社会共享平台”等众多独具特色、功能各异的智慧监管系统,掀起食安监管智慧革新浪潮。

同时,贵阳市致力于通过整合各级监管数据,建立数据库群和数据连接池,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对“线上”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线下”精准监管与打击,推动实现“大数据+食安”,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在全链条监管过程中,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是群众关注的焦点。2019年以来,贵阳市制定食品小作坊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采取“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措施,着力打造一批示范点,坚决打击“黑作坊”“黑窝点”,有力规范了小作坊经营行为。

同时,贵阳市积极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建设,先指导一批小作坊提升生产质量,以点带面形成模板,引导辖区内其他小作坊进行参照提升,并鼓励支持口碑好、效益优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过联小做大、整合做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培训。

近三年来,全市1259家小作坊获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投入179万元用于小作坊质量提升建设,建成100个小作坊质量提升规范点,帮扶9家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取缔“黑作坊”208家。

强化流通监管 畅通链条建体系

在新路口农贸市场的管理区域,电子显示器中轮播着当日的各类蔬菜、蛋禽等生鲜检测数据。该市场每天都会对正在销售的蔬菜进行快检,检测是否有农药残留等问题。电子显示器连接着“智慧农贸市场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已在贵阳市绿苑农贸市场、蟠桃宫农贸市场等地进行试点,运用AI分析技术,分析食品检测数据、销售数据、经营户行为数据并上报,公示证照、菜价、农药残留检测数据。

“明厨亮灶”是近两年贵阳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要手段之一。贵阳将“网络直播”概念引入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领域,在食品生产加工后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市民通过手机或餐饮场所设置的显示屏,能实时查看饭菜的制作全过程。目前,全市1620余所学校的食堂接入“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及校方、家长、学生可通过平台终端查看学校食堂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实现实时监管和智慧预警。

为有效破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分布点多面广、经营模式多样、经营规模小且流动性大、监管战线较长、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贵阳开展“大数据+监管”食品流通智慧监管试点,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安装摄像设备,依托生物识别及行为规则智能判定,在人、物料、设备和环境等方面,实现了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智能识别、预警、信息记录,为经营户自查自纠或监管部门现场处置提供依据。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贵阳市逐步搭建起食品流通监测体系,覆盖加工、包装、物流、销售等运营过程,拧紧流通领域各环节链条食品“安全阀”。

聚焦新兴领域 靶向定位强监管

在网络订餐大发展的态势下,如何引导第三方平台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视,是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为此,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网络餐饮监管系统”,通过动态抓取各大网络餐饮交易第三方平台数据,智能分析在线餐饮经营户中的风险点,及时约谈第三方平台,并将自动筛查出的风险数据推送执法终端,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实施“靶向打击”,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市民网络点餐安全。

针对餐饮服务企业,贵阳市大力推行分级分类管理,严把网络餐饮企业审核关,持续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测力度,并将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督促餐饮企业及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市风险分级管理数据显示,贵阳46193家餐饮服务企业完成风险分级评定,其中,A级30625家、B级4090家、C级6223家、D级5255家。市场监管部门将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对高风险餐饮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精准保障网络餐饮安全。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餐食配送过程管理,2019年,贵阳开展“食安封签”活动,探索加强网络餐饮食品监管,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市已向网络餐饮服务企业投放220余万枚封签。

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在大力实施“强省会”行动的今天,贵阳借助大数据高效智能手段,不断增强城市现代化治理效能,让食品安全监管更“智慧”更“畅联”,而创新监管所释放出的食品安全“红利”,正惠及全体市民。(贵阳发布)

【贵阳市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综述(二)】中国“数谷”贵阳,一个汇聚美食的地方,一个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的城市。数据“邂逅”食品安全监管,在此迸发出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智慧火花。

食客通过手机实时查看就餐场所食材加工情况,了解菜肴制作全过程;在超市购买白条鸡,扫描脚环上的二维码就可知道来源……如今,贵阳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运用智慧手段,有力保障食品、农产品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的安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逐步形成“技防”代替“人防”的智慧监管之势。

紧盯源头治理 追根溯源保安全

蔬菜、水果、肉禽等食用农产品进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之前,都必须认真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需要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贵阳农产品物流园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021年,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农业部门联合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推进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方案》,在贵阳农产品物流园、贵阳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贵阳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试行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逐步在全市及贵安新区推行。

“食品销售出去后,一旦需要收回、销毁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源头治理是关键。”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源头治理,强化追溯系统录入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做好源头治理,后续追溯也是关键。贵阳市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联合搭建“食用农产品进销货电子信息化平台”“贵阳贵安猪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追溯监管系统”“智慧食安追溯平台”等数据系统,进行全链条、全系统可追溯监管,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方便监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查询。

传统监管方式逐步转变为多元化监管方式,贵阳不断加强源头监管,配合销售环节监管,双管齐下,保障食品安全,让群众吃得更放心。

聚焦生产环节 公开透明求共治

近两年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管,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运用落实企业自查制度强化主体责任、扩大溯源范围实时动态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保障食品安全、建立政企沟通渠道保障信息畅通等多种方式方法,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水平。

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的贵阳,不断借助创新技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事中监管,除了市级层面推进“数智市监”体系建设及应用,全市10个区(市、县)也发挥各自优势,纷纷建立起“智慧共治·社会共享平台”等众多独具特色、功能各异的智慧监管系统,掀起食安监管智慧革新浪潮。

同时,贵阳市致力于通过整合各级监管数据,建立数据库群和数据连接池,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对“线上”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线下”精准监管与打击,推动实现“大数据+食安”,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在全链条监管过程中,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是群众关注的焦点。2019年以来,贵阳市制定食品小作坊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采取“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措施,着力打造一批示范点,坚决打击“黑作坊”“黑窝点”,有力规范了小作坊经营行为。

同时,贵阳市积极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建设,先指导一批小作坊提升生产质量,以点带面形成模板,引导辖区内其他小作坊进行参照提升,并鼓励支持口碑好、效益优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过联小做大、整合做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培训。

近三年来,全市1259家小作坊获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投入179万元用于小作坊质量提升建设,建成100个小作坊质量提升规范点,帮扶9家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取缔“黑作坊”208家。

强化流通监管 畅通链条建体系

在新路口农贸市场的管理区域,电子显示器中轮播着当日的各类蔬菜、蛋禽等生鲜检测数据。该市场每天都会对正在销售的蔬菜进行快检,检测是否有农药残留等问题。电子显示器连接着“智慧农贸市场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已在贵阳市绿苑农贸市场、蟠桃宫农贸市场等地进行试点,运用AI分析技术,分析食品检测数据、销售数据、经营户行为数据并上报,公示证照、菜价、农药残留检测数据。

“明厨亮灶”是近两年贵阳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要手段之一。贵阳将“网络直播”概念引入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领域,在食品生产加工后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市民通过手机或餐饮场所设置的显示屏,能实时查看饭菜的制作全过程。目前,全市1620余所学校的食堂接入“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及校方、家长、学生可通过平台终端查看学校食堂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实现实时监管和智慧预警。

为有效破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分布点多面广、经营模式多样、经营规模小且流动性大、监管战线较长、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贵阳开展“大数据+监管”食品流通智慧监管试点,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安装摄像设备,依托生物识别及行为规则智能判定,在人、物料、设备和环境等方面,实现了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智能识别、预警、信息记录,为经营户自查自纠或监管部门现场处置提供依据。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贵阳市逐步搭建起食品流通监测体系,覆盖加工、包装、物流、销售等运营过程,拧紧流通领域各环节链条食品“安全阀”。

聚焦新兴领域 靶向定位强监管

在网络订餐大发展的态势下,如何引导第三方平台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视,是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为此,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网络餐饮监管系统”,通过动态抓取各大网络餐饮交易第三方平台数据,智能分析在线餐饮经营户中的风险点,及时约谈第三方平台,并将自动筛查出的风险数据推送执法终端,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实施“靶向打击”,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市民网络点餐安全。

针对餐饮服务企业,贵阳市大力推行分级分类管理,严把网络餐饮企业审核关,持续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测力度,并将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督促餐饮企业及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市风险分级管理数据显示,贵阳46193家餐饮服务企业完成风险分级评定,其中,A级30625家、B级4090家、C级6223家、D级5255家。市场监管部门将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对高风险餐饮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精准保障网络餐饮安全。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餐食配送过程管理,2019年,贵阳开展“食安封签”活动,探索加强网络餐饮食品监管,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市已向网络餐饮服务企业投放220余万枚封签。

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在大力实施“强省会”行动的今天,贵阳借助大数据高效智能手段,不断增强城市现代化治理效能,让食品安全监管更“智慧”更“畅联”,而创新监管所释放出的食品安全“红利”,正惠及全体市民。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评价?科技部发布工作指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的有关要求,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评价条件等内容。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谁来评价?
工作指引中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坚持统一规范、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在科技部指导下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制定与执行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协调与服务监督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各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组织工作,对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公示公告、入库登记及编号撤销。开展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工作,及时处理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编制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发展报告。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强化企业创新政策服务,跟踪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托本部门或委托所辖地级(或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等组成评价工作机构,评价工作机构名单和业务办理联系方式应通过一定方式在社会公开并向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备案。
评价工作机构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和培训服务,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和政策需求。
评价服务工作不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不向中介机构委托相关工作。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怎样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s://t.cn/hG9F2C)进行。
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一)注册登记
用户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t.cn/A6t9OnPb),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二)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信息确认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
《审核表》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表》首页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
2.《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
3.《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4.《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信息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上述内容有一项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则不通过。
(四)名单公示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异议核实处理情况表,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五)企业公告
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企业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
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三、企业需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评价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档评价。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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