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元赔偿儿媳尽数拿走,婆婆“不干了”#】上有高堂,下有妻儿。 一场意外,男子撒手人寰,巨额赔偿全数汇入妻子账户,母亲却分文未得。老人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与儿媳、孙子三人均分赔偿款。法院会支持吗?今日,记者从利州法院获悉了该起案例。
2020年7月,某物流公司驾驶员李某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其生前与兄、姐共同赡养母亲吴某,与妻子刘某共同抚养儿子小亮(化名)。
李某死亡后,母亲吴某委托儿媳刘某全权处理理赔事宜。通过聘请律师进行诉讼等方式,共获得工亡赔偿、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赔偿款等180余万元,其中包括有明确权利人的吴某的赡养费1.6万余元、小亮的抚养费12万余元。
刘某在支付律师费、丧葬费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款项全部存入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没有与吴某进行分配。吴某经多次索要无果,于是将儿媳刘某、孙子小亮诉至法院,要求分配全部赔偿款的三分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均系死者李某近亲属,因李某意外死亡获得的180余万元赔偿款中,有明确权利人的赡养费、抚养费应归相应权利人个人所有,其余部分为死亡赔偿金,属原、被告三人共同共有财产,婆婆吴某、儿媳刘某、孙子小亮三人均有依法分割该财产的权利。
在分割该赔偿金时,应先扣除实际支付的律师费、丧葬费用等合理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因小亮年幼,为有利于他的健康成长,应当在扣除相应费用后的共有赔偿金分配中适当照顾,酌定分配小亮共有赔偿金的40%,吴某和刘某各30%。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返还吴某共有赔偿金分配份额和赡养费,共计50余万元。
·法官普法
利州法院天曌山法庭负责人罗鸿儒普法表示,受害人死亡相关赔偿金的分割原则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相关规定,在分割时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第一,垫付的费用先行扣除。比如死者在受伤后、死亡前进行了治疗而垫付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以及之后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丧葬费等费用,应当先行扣除。
第二,有明确的权利人的赔偿项目属于特定的权利人。比如被扶养人生活费,系根据死者生前具有的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数以及被扶养人扶养年限等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属于具有明确的权利人的赔偿项目,归属于各权利人。
第三,未明确权利人的赔偿项目可以采取不等额分割的原则。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或者生效判决未明确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应视为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部分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以及专属于各权利人的费用后,再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根据各权利人现实需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家庭和谐等原则进行适当分割,并非一律等额分割。(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煜凌)
2020年7月,某物流公司驾驶员李某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其生前与兄、姐共同赡养母亲吴某,与妻子刘某共同抚养儿子小亮(化名)。
李某死亡后,母亲吴某委托儿媳刘某全权处理理赔事宜。通过聘请律师进行诉讼等方式,共获得工亡赔偿、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赔偿款等180余万元,其中包括有明确权利人的吴某的赡养费1.6万余元、小亮的抚养费12万余元。
刘某在支付律师费、丧葬费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款项全部存入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没有与吴某进行分配。吴某经多次索要无果,于是将儿媳刘某、孙子小亮诉至法院,要求分配全部赔偿款的三分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均系死者李某近亲属,因李某意外死亡获得的180余万元赔偿款中,有明确权利人的赡养费、抚养费应归相应权利人个人所有,其余部分为死亡赔偿金,属原、被告三人共同共有财产,婆婆吴某、儿媳刘某、孙子小亮三人均有依法分割该财产的权利。
在分割该赔偿金时,应先扣除实际支付的律师费、丧葬费用等合理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因小亮年幼,为有利于他的健康成长,应当在扣除相应费用后的共有赔偿金分配中适当照顾,酌定分配小亮共有赔偿金的40%,吴某和刘某各30%。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返还吴某共有赔偿金分配份额和赡养费,共计50余万元。
·法官普法
利州法院天曌山法庭负责人罗鸿儒普法表示,受害人死亡相关赔偿金的分割原则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相关规定,在分割时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第一,垫付的费用先行扣除。比如死者在受伤后、死亡前进行了治疗而垫付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以及之后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丧葬费等费用,应当先行扣除。
第二,有明确的权利人的赔偿项目属于特定的权利人。比如被扶养人生活费,系根据死者生前具有的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数以及被扶养人扶养年限等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属于具有明确的权利人的赔偿项目,归属于各权利人。
第三,未明确权利人的赔偿项目可以采取不等额分割的原则。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或者生效判决未明确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应视为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部分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以及专属于各权利人的费用后,再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根据各权利人现实需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家庭和谐等原则进行适当分割,并非一律等额分割。(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煜凌)
#战疫有我共卫筑城# 【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检查疫情防控并调研复工复产复市工作】
9月10日至11日,白云区委书记步岚检查疫情防控并调研复工复产复市工作。她强调,要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区政府副区长周亮,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刘刚参加。
步岚先后深入小桥、龚家寨、大山洞等农贸市场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物资储备、价格、销售及疫情防控等情况,强调要压实防控责任,落实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一扫三查”;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市场管理,引导人员限流入市;要强化统筹调度,畅通物流渠道,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在钜成、建发央著、区十三中、中海地产项目现场,步岚仔细听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介绍,现场调度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落细落实复工复产“三件套”“两查一保”要求,确保尽快将疫情“围住、捞干、扑灭”,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主动对接企业,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千方百计把损失的工期抢回来、把落下的任务补起来。
在周武山隧道、柳丝加油站、沙田水库等疫情防控卡点,步岚详细询问值班值守、后勤保障等情况,与值守人员亲切交谈,对他们辛勤的付出表示感谢,叮嘱他们坚守岗位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强调要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充分调动党员干部、驻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下沉卡点,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的管理;要细致排查过往车辆及同乘人员,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确保交通有序、防疫有力、管控有效。
在康师傅、贵州泉、大东风、3117厂、七冶压力容器车间,工人正紧张有序地忙碌着,步岚仔细查看生产线,详细了解原材料、生产产能、市场订单、疫情防控等情况,要求区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服务,把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水、用电及原材料供应等问题;叮嘱企业加强返岗人员情况摸排,加快推进复工复产,把时间抢回来、把进度赶上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来源:白云区融媒体中心
9月10日至11日,白云区委书记步岚检查疫情防控并调研复工复产复市工作。她强调,要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区政府副区长周亮,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刘刚参加。
步岚先后深入小桥、龚家寨、大山洞等农贸市场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物资储备、价格、销售及疫情防控等情况,强调要压实防控责任,落实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一扫三查”;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市场管理,引导人员限流入市;要强化统筹调度,畅通物流渠道,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在钜成、建发央著、区十三中、中海地产项目现场,步岚仔细听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介绍,现场调度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落细落实复工复产“三件套”“两查一保”要求,确保尽快将疫情“围住、捞干、扑灭”,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主动对接企业,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千方百计把损失的工期抢回来、把落下的任务补起来。
在周武山隧道、柳丝加油站、沙田水库等疫情防控卡点,步岚详细询问值班值守、后勤保障等情况,与值守人员亲切交谈,对他们辛勤的付出表示感谢,叮嘱他们坚守岗位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强调要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充分调动党员干部、驻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下沉卡点,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的管理;要细致排查过往车辆及同乘人员,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确保交通有序、防疫有力、管控有效。
在康师傅、贵州泉、大东风、3117厂、七冶压力容器车间,工人正紧张有序地忙碌着,步岚仔细查看生产线,详细了解原材料、生产产能、市场订单、疫情防控等情况,要求区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服务,把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水、用电及原材料供应等问题;叮嘱企业加强返岗人员情况摸排,加快推进复工复产,把时间抢回来、把进度赶上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来源:白云区融媒体中心
【国务院督查组疏导市场梗阻,第二大产煤区榆林取消煤管票】在全国第二大产煤地级市榆林实行了16年的煤管票制度,于9月1日被废止。
《财经》获悉,8月31日,国务院第十六督查组提出停止使用榆林市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的意见。9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督查组督查意见的函》,榆林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全市所有涉煤企业停止使用榆林市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同时撤销所有公路煤炭计量站、驻矿计量验票点,榆林市境内所有运煤车辆不再携带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
一位煤炭业内专家对《财经》表示,煤管票对煤炭产供销违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检查,阻碍煤炭保供给、保畅通,影响煤电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也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负担。
8月23日,为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九次大督查,向1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派出督查组。
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下称煤管票),俗称“煤管票”“煤票”等,是相关地区煤炭生产、销售、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唯一有效凭证,主管部门通过查验煤管票来控制产量及跨区域流动。
陕西是中国第三大产煤省,榆林位于陕西省最北部,是中国煤炭产量第二的地级市。根据榆林市统计局数据,2022年1月-7月,当地原煤产量约3.33亿吨,约占陕西全省产量的八成,约占全国产量的13%。
榆林于2006年开始全面实行煤管票制度,集产量控制、运输管控、计量统计等功能为一体。
煤管票制度在国内产煤省份曾经非常普遍,其中又以山西朔州、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三地的影响力最大。朔州是全国第三大产煤地级市,鄂尔多斯是第一大产煤地级市。
随着全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全国大部分产煤区已取消了煤票制度。2014年,山西率先全部取消9种煤焦运销票据,全部撤销省内1487个各类煤检站,为煤炭行业减负上百亿元。
榆林本次取消煤管票后,晋陕蒙三大煤炭主产区仅余内蒙古鄂尔多斯仍在执行该制度。
煤管票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个世纪,是中国煤炭产地自发形成的一种管理方式。很多产煤地政府宣称,这一制度具有调控煤炭产能、防止私挖滥采、治理超能力生产、偷逃税款的作用。
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时任书记李庆锋2017年8月接受《中国经济导报》采访时,对煤管票制度高度肯定,认为通过煤管票,能准确获得榆林煤炭产量、销量、流向、用途、价格等基础数据,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和征税依据。
多位煤炭行业从业者对《财经》表示,煤管票曾是一种监管超产和控制产量的手段,但现已成为煤炭产业链中一个多余的行政环节,无任何法律法规支持,徒增流通成本。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技术进步和监管制度的完善,煤管票限制超能生产、防止黑煤窑、方便计量、作为征税参考的功能已被替代。目前榆林煤矿产能管理由矿监部门负责;非法开采由矿产资源部门负责;煤炭计量有出厂磅单作为依据;税务部门以发票而不是煤管票作为计税依据。
电煤供给不足是造成当前电力供求矛盾的重要原因,而榆林的煤管票制度对全国保供产生了负面影响。
按照榆林的煤管票制度,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给榆林的煤矿产能,要由当地煤管站分解到各煤炭企业。煤炭企业按时领票、按票生产,煤炭出境验票。
知情人士表示,榆林煤管票制度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设置前置条件。不经煤管站发票许可,国家下达的生产指标就落实不了,影响全国煤炭保供大局。把煤管站设在矿区门口和公路上,运煤车无票不得出矿、不得出榆林市界,阻碍正常的物流交通,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有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部署。
与此同时,煤管票制度也在滋生腐败。
2019年6月,榆林市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林惠和榆林市榆阳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双双“落马”, 二人的大多数受贿行为与替相关煤矿申请核定生产能力外的煤管票有关。
针对榆林取消煤管票的消息,有业内人士认为是暂时性举措。SMM焦炭分析师侯磊对《财经》表示,用煤高峰期刚刚结束,榆林此时取消煤管票的阻力和影响都更小,旨在加快淡季电厂垒库,大概率是暂时性举措,会在下一个用煤高峰期时恢复。
但上述知情人士明确指出,榆林取消煤管票是永久性举措。督查组拿出意见后,榆林市政府表示立即整改,目前已将辖区内煤票查验站工作人员全部撤出,相关设施立即拆除,不再开展煤票验票业务。
9月2日凌晨,榆林撤站撤人工作全部完成。合计共撤站86个,撤离工作人员1345人。拆除临时建筑30处,封闭停用各类场所28处,清理电脑、打印机、摄像头、服务器、道匝等各类设施设备1493台(套)。
煤管票盛行于晋陕蒙三大产煤省区,2014年山西主动取消煤管票,但陕蒙两地并未跟进。本次榆林取消煤管票之后,最大产煤区鄂尔多斯市的煤管票存废成为业内焦点。
根据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数据,2022年1-7月,当地原煤产量4.52亿吨,约占内蒙古总产量的七成,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8%。https://t.cn/A6SE7oIu
《财经》获悉,8月31日,国务院第十六督查组提出停止使用榆林市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的意见。9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督查组督查意见的函》,榆林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全市所有涉煤企业停止使用榆林市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同时撤销所有公路煤炭计量站、驻矿计量验票点,榆林市境内所有运煤车辆不再携带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
一位煤炭业内专家对《财经》表示,煤管票对煤炭产供销违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检查,阻碍煤炭保供给、保畅通,影响煤电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也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负担。
8月23日,为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九次大督查,向1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派出督查组。
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下称煤管票),俗称“煤管票”“煤票”等,是相关地区煤炭生产、销售、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唯一有效凭证,主管部门通过查验煤管票来控制产量及跨区域流动。
陕西是中国第三大产煤省,榆林位于陕西省最北部,是中国煤炭产量第二的地级市。根据榆林市统计局数据,2022年1月-7月,当地原煤产量约3.33亿吨,约占陕西全省产量的八成,约占全国产量的13%。
榆林于2006年开始全面实行煤管票制度,集产量控制、运输管控、计量统计等功能为一体。
煤管票制度在国内产煤省份曾经非常普遍,其中又以山西朔州、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三地的影响力最大。朔州是全国第三大产煤地级市,鄂尔多斯是第一大产煤地级市。
随着全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全国大部分产煤区已取消了煤票制度。2014年,山西率先全部取消9种煤焦运销票据,全部撤销省内1487个各类煤检站,为煤炭行业减负上百亿元。
榆林本次取消煤管票后,晋陕蒙三大煤炭主产区仅余内蒙古鄂尔多斯仍在执行该制度。
煤管票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个世纪,是中国煤炭产地自发形成的一种管理方式。很多产煤地政府宣称,这一制度具有调控煤炭产能、防止私挖滥采、治理超能力生产、偷逃税款的作用。
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时任书记李庆锋2017年8月接受《中国经济导报》采访时,对煤管票制度高度肯定,认为通过煤管票,能准确获得榆林煤炭产量、销量、流向、用途、价格等基础数据,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和征税依据。
多位煤炭行业从业者对《财经》表示,煤管票曾是一种监管超产和控制产量的手段,但现已成为煤炭产业链中一个多余的行政环节,无任何法律法规支持,徒增流通成本。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技术进步和监管制度的完善,煤管票限制超能生产、防止黑煤窑、方便计量、作为征税参考的功能已被替代。目前榆林煤矿产能管理由矿监部门负责;非法开采由矿产资源部门负责;煤炭计量有出厂磅单作为依据;税务部门以发票而不是煤管票作为计税依据。
电煤供给不足是造成当前电力供求矛盾的重要原因,而榆林的煤管票制度对全国保供产生了负面影响。
按照榆林的煤管票制度,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给榆林的煤矿产能,要由当地煤管站分解到各煤炭企业。煤炭企业按时领票、按票生产,煤炭出境验票。
知情人士表示,榆林煤管票制度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设置前置条件。不经煤管站发票许可,国家下达的生产指标就落实不了,影响全国煤炭保供大局。把煤管站设在矿区门口和公路上,运煤车无票不得出矿、不得出榆林市界,阻碍正常的物流交通,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有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部署。
与此同时,煤管票制度也在滋生腐败。
2019年6月,榆林市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林惠和榆林市榆阳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双双“落马”, 二人的大多数受贿行为与替相关煤矿申请核定生产能力外的煤管票有关。
针对榆林取消煤管票的消息,有业内人士认为是暂时性举措。SMM焦炭分析师侯磊对《财经》表示,用煤高峰期刚刚结束,榆林此时取消煤管票的阻力和影响都更小,旨在加快淡季电厂垒库,大概率是暂时性举措,会在下一个用煤高峰期时恢复。
但上述知情人士明确指出,榆林取消煤管票是永久性举措。督查组拿出意见后,榆林市政府表示立即整改,目前已将辖区内煤票查验站工作人员全部撤出,相关设施立即拆除,不再开展煤票验票业务。
9月2日凌晨,榆林撤站撤人工作全部完成。合计共撤站86个,撤离工作人员1345人。拆除临时建筑30处,封闭停用各类场所28处,清理电脑、打印机、摄像头、服务器、道匝等各类设施设备1493台(套)。
煤管票盛行于晋陕蒙三大产煤省区,2014年山西主动取消煤管票,但陕蒙两地并未跟进。本次榆林取消煤管票之后,最大产煤区鄂尔多斯市的煤管票存废成为业内焦点。
根据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数据,2022年1-7月,当地原煤产量4.52亿吨,约占内蒙古总产量的七成,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8%。https://t.cn/A6SE7o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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