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信用# [心]#每日一善#
人生要学着活在当下。 忘掉昔日的荣耀,忘掉眼前的困苦,苏轼安安心心做一个老农,春种秋收,收拾自己的“东坡”,营造自己的“雪堂”。 闲来无事,去江边饮酒,享受自然的明月清风。 人生天地间,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忘记过去的纷扰,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一个人才能从容豁达,自在洒脱。
人生要学着活在当下。 忘掉昔日的荣耀,忘掉眼前的困苦,苏轼安安心心做一个老农,春种秋收,收拾自己的“东坡”,营造自己的“雪堂”。 闲来无事,去江边饮酒,享受自然的明月清风。 人生天地间,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忘记过去的纷扰,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一个人才能从容豁达,自在洒脱。
#三联美食# 在我记忆深处,粉蒸肉就是软糯、丰泽、鲜艳、肥美的化身,是湖北人记忆深处的香醇。
当我还是一个小胖墩,最期待的就是每年除夕夜,奶奶亲自操办的一大桌年夜饭。我坐在爷爷腿上,仿佛一个裹着大红毛衣的肉球,每当我有往下滑的趋势,都被爷爷枯瘦的手臂有力地拦住。
“茜茜,这是红烧扁鱼、这是芋头牛腩煲、这是红烧肉、这是藕夹、这是……”爷爷顿了顿,抿了口小酒,“这是,粉蒸yòu!”我抢答。爷爷咯咯笑着,手里的筷子微微抖动。
“对,对,这就是粉蒸‘yòu’!“,奶奶走了过来手在腰间的围裙上抹了几下,抢走爷爷手中的筷子,”茜茜普通话说不准,就是跟你学的。成天瞎教!”说着,夹了块粉蒸肉放进我的小碗里。“茜茜,你少吃一点啊,吃多了容易腻。”说罢,又进厨房端菜去了。
碗口镶着小蓝花,一块粉蒸肉躺在里面,姿态慵懒。深红色在最前头,那是蒸熟的瘦肉的颜色,下面是等粗的一道雪白,那是肥肉,再下面是极细的一道深红,宛如一道起跑线提示食客下面即将进入一场赛跑,因为接下来才是五花肉的精华所在——大块的肥肉。
那是齿的坚硬与肥肉的软香之间将要进行的殊死博弈。最后,酱红的糯米,包裹着五花的周身。上面还沾着葱花一抹。宛若,杨贵妃的红裙前系着一弯翠绿的蝴蝶结。
原谅我太爱粉蒸肉了,奶奶的叮嘱又一次被抛到脑后,晚上免不了两包“午时茶”下肚,才能拯救我被撑坏的肚子。
一年又一年,我慢慢长大了,不再坐在爷爷腿上趴在桌边等着粉蒸肉上桌了,一年又一年,爷爷去世了。爷爷去世后,奶奶很少亲自下厨做上一大桌菜了,粉蒸肉也消失在了奶奶家年夜饭的菜单中。
古语说“勤能补拙”,对于我爸妈这类后天修成的做饭高手是十分贴切的。但我爸爸可能不同意,他一定认为自己是天赋型选手,之前种种黑暗料理只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未施展开造成的。后来他工作闲了下来,便接过了粉蒸肉“掌舵人”的大旗。
爸爸做菜总是潇洒的,也可以说是随意的。清晨,他骑着小电驴到附近生鲜市场溜达,看到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觉得十分合眼缘,于是迅速付钱装袋,顺便转了转旁边的摊位,就买好了家里的几天所需。他永远不懂,为什么我妈买东西要买这么长时间。回到家,正式开始烹制粉蒸肉。
将新鲜的五花肉按半厘米的厚度切开,这时他便会叫我来观摩,“你看,我买的肉,好吧,肥瘦相间,这才是五花!比你妈买的好多了吧。”厚切的五花顺着一个方向,红红的脑袋压在另一个雪白的腰间,懒懒的依偎在一起。
将肉放进大碗里。我爸妈这辈人做粉蒸肉比我奶奶那辈简化了许多,而且现在市场上有现成的蒸肉粉还自带卤料,不需要像我奶奶那样还要手做糯米粉。
将卤料和糯米粉倒进碗里,然后用手为五花肉们进行深度按摩。爸爸的大手干燥而白净,手法却十分豪放,酱红的糯米粉和卤料毫无章法地沾满他的手,我则在旁边将他的袖子挽上一个边。
这时他会洗了手给我妈打电话,问她几点下班,挂电话后朝还在厨房的我喊道:“十二点开始蒸啊!”
得嘞!我赶紧去看钟,现在十一点半,还剩半小时!爸爸在客厅休息,架着一副老花镜弓着腰凑在笔记本跟前看股票或者靠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看新闻,我则一会去欣赏酿制中的五花肉,一会跑到客厅看时间。
十一点五十八,我就高喊:“到了,到了!”爸爸不慌不忙摘下眼镜看了眼客厅的时钟,“好,开始上锅。灯变绿就好了啊。”高压锅里加水,垫上小支架,将粉蒸肉的大碗放进去。这时我真希望我有魔法,能让高压锅的灯快点变成绿色!
粉蒸肉的香,香得很特别。糯米的甜香综合了肉类的鲜腥,糯香包裹住肉香,丝滑的在鼻尖徘徊,一点一点往人心里钻。
灯已转绿,无视我的胡搅蛮缠,老爸怎么说也要等妈妈回家才肯把蒸好的肉端出来。我只好守在厨房,静静等着,门铃一响,不是去开门而是赶紧开锅。
爸爸用抹布隔着将蒸好的粉蒸肉端上餐桌,我则将砧板上的葱花零星撒上,也算是为这盘肉出过一份力了。
“太好吃了!”我将一块块肉往嘴里送,摇头晃脑的样子把老爸逗笑了。“你只要吃到好吃的就摇头晃脑的,从小到大都这样。”老爸一边跟我夹肉一边假装皱眉说,“这么能吃肉,以后谁敢娶你,吃都把人家吃穷了!”
几年后,爸爸的身体不好了,但他还是坚持去菜市场买五花肉,坚持在厨房把肉切成一块块的,用手将肉拌好。有一天,我偶然发现厨房中爸爸的腰弯得那么低。他说:“你过来看着我做。”我说:“你做得好好的,我来看干啥?”
再后来,爸爸去世了,我知道了他要我看他做粉蒸肉是为了什么。爸爸在世时,我亲手为他做过一次粉蒸肉。一辈子矜持的他依旧没有盛赞,但我看到了他嘴角的弧度,很欣慰的弧度。现在,老妈也经常做粉蒸肉吃,味道居然和老爸做的相差无几,不知道是不是也被老爸培训过。
虽然现在做粉蒸肉的方法没有老一辈那时繁杂,但是现代生活的快捷并没有冲淡温情,用心永远是烹制一碗好吃的粉蒸肉的关键。
我要当一个粉蒸肉女孩,永远做一个吃到好吃的食物就摇头晃脑的馋嘴的孩子,以身旁的善意裹身,让自己溢满爱的醇香。
《我要做一个粉蒸肉女孩!》 文 | 溪梦鱼
当我还是一个小胖墩,最期待的就是每年除夕夜,奶奶亲自操办的一大桌年夜饭。我坐在爷爷腿上,仿佛一个裹着大红毛衣的肉球,每当我有往下滑的趋势,都被爷爷枯瘦的手臂有力地拦住。
“茜茜,这是红烧扁鱼、这是芋头牛腩煲、这是红烧肉、这是藕夹、这是……”爷爷顿了顿,抿了口小酒,“这是,粉蒸yòu!”我抢答。爷爷咯咯笑着,手里的筷子微微抖动。
“对,对,这就是粉蒸‘yòu’!“,奶奶走了过来手在腰间的围裙上抹了几下,抢走爷爷手中的筷子,”茜茜普通话说不准,就是跟你学的。成天瞎教!”说着,夹了块粉蒸肉放进我的小碗里。“茜茜,你少吃一点啊,吃多了容易腻。”说罢,又进厨房端菜去了。
碗口镶着小蓝花,一块粉蒸肉躺在里面,姿态慵懒。深红色在最前头,那是蒸熟的瘦肉的颜色,下面是等粗的一道雪白,那是肥肉,再下面是极细的一道深红,宛如一道起跑线提示食客下面即将进入一场赛跑,因为接下来才是五花肉的精华所在——大块的肥肉。
那是齿的坚硬与肥肉的软香之间将要进行的殊死博弈。最后,酱红的糯米,包裹着五花的周身。上面还沾着葱花一抹。宛若,杨贵妃的红裙前系着一弯翠绿的蝴蝶结。
原谅我太爱粉蒸肉了,奶奶的叮嘱又一次被抛到脑后,晚上免不了两包“午时茶”下肚,才能拯救我被撑坏的肚子。
一年又一年,我慢慢长大了,不再坐在爷爷腿上趴在桌边等着粉蒸肉上桌了,一年又一年,爷爷去世了。爷爷去世后,奶奶很少亲自下厨做上一大桌菜了,粉蒸肉也消失在了奶奶家年夜饭的菜单中。
古语说“勤能补拙”,对于我爸妈这类后天修成的做饭高手是十分贴切的。但我爸爸可能不同意,他一定认为自己是天赋型选手,之前种种黑暗料理只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未施展开造成的。后来他工作闲了下来,便接过了粉蒸肉“掌舵人”的大旗。
爸爸做菜总是潇洒的,也可以说是随意的。清晨,他骑着小电驴到附近生鲜市场溜达,看到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觉得十分合眼缘,于是迅速付钱装袋,顺便转了转旁边的摊位,就买好了家里的几天所需。他永远不懂,为什么我妈买东西要买这么长时间。回到家,正式开始烹制粉蒸肉。
将新鲜的五花肉按半厘米的厚度切开,这时他便会叫我来观摩,“你看,我买的肉,好吧,肥瘦相间,这才是五花!比你妈买的好多了吧。”厚切的五花顺着一个方向,红红的脑袋压在另一个雪白的腰间,懒懒的依偎在一起。
将肉放进大碗里。我爸妈这辈人做粉蒸肉比我奶奶那辈简化了许多,而且现在市场上有现成的蒸肉粉还自带卤料,不需要像我奶奶那样还要手做糯米粉。
将卤料和糯米粉倒进碗里,然后用手为五花肉们进行深度按摩。爸爸的大手干燥而白净,手法却十分豪放,酱红的糯米粉和卤料毫无章法地沾满他的手,我则在旁边将他的袖子挽上一个边。
这时他会洗了手给我妈打电话,问她几点下班,挂电话后朝还在厨房的我喊道:“十二点开始蒸啊!”
得嘞!我赶紧去看钟,现在十一点半,还剩半小时!爸爸在客厅休息,架着一副老花镜弓着腰凑在笔记本跟前看股票或者靠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看新闻,我则一会去欣赏酿制中的五花肉,一会跑到客厅看时间。
十一点五十八,我就高喊:“到了,到了!”爸爸不慌不忙摘下眼镜看了眼客厅的时钟,“好,开始上锅。灯变绿就好了啊。”高压锅里加水,垫上小支架,将粉蒸肉的大碗放进去。这时我真希望我有魔法,能让高压锅的灯快点变成绿色!
粉蒸肉的香,香得很特别。糯米的甜香综合了肉类的鲜腥,糯香包裹住肉香,丝滑的在鼻尖徘徊,一点一点往人心里钻。
灯已转绿,无视我的胡搅蛮缠,老爸怎么说也要等妈妈回家才肯把蒸好的肉端出来。我只好守在厨房,静静等着,门铃一响,不是去开门而是赶紧开锅。
爸爸用抹布隔着将蒸好的粉蒸肉端上餐桌,我则将砧板上的葱花零星撒上,也算是为这盘肉出过一份力了。
“太好吃了!”我将一块块肉往嘴里送,摇头晃脑的样子把老爸逗笑了。“你只要吃到好吃的就摇头晃脑的,从小到大都这样。”老爸一边跟我夹肉一边假装皱眉说,“这么能吃肉,以后谁敢娶你,吃都把人家吃穷了!”
几年后,爸爸的身体不好了,但他还是坚持去菜市场买五花肉,坚持在厨房把肉切成一块块的,用手将肉拌好。有一天,我偶然发现厨房中爸爸的腰弯得那么低。他说:“你过来看着我做。”我说:“你做得好好的,我来看干啥?”
再后来,爸爸去世了,我知道了他要我看他做粉蒸肉是为了什么。爸爸在世时,我亲手为他做过一次粉蒸肉。一辈子矜持的他依旧没有盛赞,但我看到了他嘴角的弧度,很欣慰的弧度。现在,老妈也经常做粉蒸肉吃,味道居然和老爸做的相差无几,不知道是不是也被老爸培训过。
虽然现在做粉蒸肉的方法没有老一辈那时繁杂,但是现代生活的快捷并没有冲淡温情,用心永远是烹制一碗好吃的粉蒸肉的关键。
我要当一个粉蒸肉女孩,永远做一个吃到好吃的食物就摇头晃脑的馋嘴的孩子,以身旁的善意裹身,让自己溢满爱的醇香。
《我要做一个粉蒸肉女孩!》 文 | 溪梦鱼
#三联读书# #杨绛去世6周年# 自从迁居三里河寓所,我们好像跋涉长途之后,终于有了一个家,我们可以安顿下来了。
我们两人每天在起居室静静地各据一书桌,静静地读书工作。我们工作之余,就在附近各处“探险”,或在院子里来回散步。阿瑗回家,我们大家掏出一把又一把的“石子”把玩欣赏。阿瑗的石子最多。周奶奶也身安心闲,逐渐发福。
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身一变,可变成好几个人。例如阿瑗小时才五六岁的时候,我三姐就说:“你们一家呀,圆圆头最大,钟书最小。”我的姐姐妹妹都认为三姐说得对。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阿瑗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我又变为最大的。钟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虽然近在咫尺,我们如有问题,问一声就能解决,可是我们决不打扰他,我们都勤查字典,到无法自己解决才发问。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
他们两个会联成一帮向我造反,例如我出国期间,他们连床都不铺,预知我将回来,赶忙整理。我回家后,阿瑗轻声嘀咕:“狗窠真舒服。”有时他们引经据典的淘气话,我一时拐不过弯,他们得意说:“妈妈有点笨哦!”我的确是最笨的一个。我和女儿也会联成一帮,笑爸爸是色盲,只识得红、绿、黑、白四种颜色。其实钟书的审美感远比我强,但他不会正确地说出什么颜色。我们会取笑钟书的种种笨拙。也有时我们夫妇联成一帮,说女儿是学究,是笨蛋,是傻瓜。
我们对女儿,实在很佩服。我说:“她像谁呀?”钟书说:“爱教书,像爷爷;刚正,像外公。”她在大会上发言,敢说自己的话,她刚做助教,因参与编《英汉小词典》,当了代表,到外地开一个极左的全国性语言学大会。有人提出凡“女”字旁的字都不能用,大群左派都响应赞成。钱瑗是最小的小鬼,她说:“那么,毛主席词‘寂寞嫦娥舒广袖’怎么说呢?”这个会上被贬得一文不值的大学者如丁声树、郑易里等老先生都喜欢钱瑗。
钱瑗曾是教材评审委员会的审稿者。一次某校要找个认真的审稿者,校方把任务交给钱瑗。她像猎狗般嗅出这篇论文是抄袭。她两个指头,和钟书一模一样地摘着书页,稀里哗啦地翻书,也和钟书翻得一样快,一下子找出了抄袭的原文。
一九八七年师大外语系与英国文化委员会合作建立中英英语教学项目,钱瑗是建立这个项目的人,也是负责人。在一般学校里,外国专家往往是权威。一次师大英语系新聘的英国专家对钱瑗说,某门课他打算如此这般教。钱瑗说不行,她指示该怎么教。那位专家不服。据阿瑗形容:“他一双碧蓝的眼睛骨碌碌地看着我,像猫。”钱瑗带他到图书室去,把他该参考的书一一拿给他看。这位专家想不到师大图书馆竟有这些高深的专著。学期终了,他到我们家来,对钱瑗说:“Yuan,you worked me hard”,但是他承认“得益不浅”。师大外国专家的成绩是钱瑗评定的。
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钟书认为“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学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
钟书的小说改为电视剧,他一下子变成了名人。许多人慕名从远地来,要求一睹钱钟书的风采。他不愿做动物园里的希奇怪兽,我只好守住门为他挡客。
他每天要收到许多不相识者的信。我曾请教一位大作家对读者来信是否回复。据说他每天收到大量的信,怎能一一回复呢。但钟书每天第一件事是写回信,他称“还债”,他下笔快,一会儿就把“债”还“清”。这是他对来信者一个礼貌性的答谢。但是债总还不清。今天还了,明天又欠,这些信也引起意外的麻烦。
他并不求名,却躲不了名人的烦扰和烦恼。假如他没有名,我们该多么清静!
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周奶奶早已因病回家。钟书于一九九四年夏住进医院。我每天去看他,为他送饭,送菜,送汤汤水水。阿瑗于一九九五年冬住进医院,在西山脚下。我每晚和她通电话,每星期去看她。但医院相见,只能匆匆一面。三人分居三处,我还能做一个联络员,经常传递消息。
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
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节选自《我们仨》 作者 | 杨绛
我们两人每天在起居室静静地各据一书桌,静静地读书工作。我们工作之余,就在附近各处“探险”,或在院子里来回散步。阿瑗回家,我们大家掏出一把又一把的“石子”把玩欣赏。阿瑗的石子最多。周奶奶也身安心闲,逐渐发福。
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身一变,可变成好几个人。例如阿瑗小时才五六岁的时候,我三姐就说:“你们一家呀,圆圆头最大,钟书最小。”我的姐姐妹妹都认为三姐说得对。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阿瑗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我又变为最大的。钟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虽然近在咫尺,我们如有问题,问一声就能解决,可是我们决不打扰他,我们都勤查字典,到无法自己解决才发问。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
他们两个会联成一帮向我造反,例如我出国期间,他们连床都不铺,预知我将回来,赶忙整理。我回家后,阿瑗轻声嘀咕:“狗窠真舒服。”有时他们引经据典的淘气话,我一时拐不过弯,他们得意说:“妈妈有点笨哦!”我的确是最笨的一个。我和女儿也会联成一帮,笑爸爸是色盲,只识得红、绿、黑、白四种颜色。其实钟书的审美感远比我强,但他不会正确地说出什么颜色。我们会取笑钟书的种种笨拙。也有时我们夫妇联成一帮,说女儿是学究,是笨蛋,是傻瓜。
我们对女儿,实在很佩服。我说:“她像谁呀?”钟书说:“爱教书,像爷爷;刚正,像外公。”她在大会上发言,敢说自己的话,她刚做助教,因参与编《英汉小词典》,当了代表,到外地开一个极左的全国性语言学大会。有人提出凡“女”字旁的字都不能用,大群左派都响应赞成。钱瑗是最小的小鬼,她说:“那么,毛主席词‘寂寞嫦娥舒广袖’怎么说呢?”这个会上被贬得一文不值的大学者如丁声树、郑易里等老先生都喜欢钱瑗。
钱瑗曾是教材评审委员会的审稿者。一次某校要找个认真的审稿者,校方把任务交给钱瑗。她像猎狗般嗅出这篇论文是抄袭。她两个指头,和钟书一模一样地摘着书页,稀里哗啦地翻书,也和钟书翻得一样快,一下子找出了抄袭的原文。
一九八七年师大外语系与英国文化委员会合作建立中英英语教学项目,钱瑗是建立这个项目的人,也是负责人。在一般学校里,外国专家往往是权威。一次师大英语系新聘的英国专家对钱瑗说,某门课他打算如此这般教。钱瑗说不行,她指示该怎么教。那位专家不服。据阿瑗形容:“他一双碧蓝的眼睛骨碌碌地看着我,像猫。”钱瑗带他到图书室去,把他该参考的书一一拿给他看。这位专家想不到师大图书馆竟有这些高深的专著。学期终了,他到我们家来,对钱瑗说:“Yuan,you worked me hard”,但是他承认“得益不浅”。师大外国专家的成绩是钱瑗评定的。
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钟书认为“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学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
钟书的小说改为电视剧,他一下子变成了名人。许多人慕名从远地来,要求一睹钱钟书的风采。他不愿做动物园里的希奇怪兽,我只好守住门为他挡客。
他每天要收到许多不相识者的信。我曾请教一位大作家对读者来信是否回复。据说他每天收到大量的信,怎能一一回复呢。但钟书每天第一件事是写回信,他称“还债”,他下笔快,一会儿就把“债”还“清”。这是他对来信者一个礼貌性的答谢。但是债总还不清。今天还了,明天又欠,这些信也引起意外的麻烦。
他并不求名,却躲不了名人的烦扰和烦恼。假如他没有名,我们该多么清静!
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周奶奶早已因病回家。钟书于一九九四年夏住进医院。我每天去看他,为他送饭,送菜,送汤汤水水。阿瑗于一九九五年冬住进医院,在西山脚下。我每晚和她通电话,每星期去看她。但医院相见,只能匆匆一面。三人分居三处,我还能做一个联络员,经常传递消息。
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
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节选自《我们仨》 作者 | 杨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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