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级法院[超话]#【陶凯元出席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作专题发言表示 秉持专业化国际化融合化 推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新发展】9月21日晚,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并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发展与未来”专题研讨中发言。
陶凯元结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实践,就发挥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推动金砖国家法治合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专业化路径,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公信力。中国国际商事法庭高度重视专业化建设,制定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选任资深国际商事法官,受理多起影响较大、有裁判规则指引作用的案件。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完善管辖机制、统一裁判规则、加强案件管理,为金砖国家高质量伙伴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体现国际化特点,扩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影响力。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加强程序制度创新,积极参与国际法治交流合作,为国际商事判决的“全球流通”奠定了良好基础。未来将进一步发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影响力。
三是突出融合性特色,促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首次实现和境外仲裁机构的机制衔接。未来将吸纳更多有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机构加入,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诉调、诉仲对接方式,满足当事人便捷高效低成本且多元的解纷需求。
陶凯元表示,金砖国家司法机关应深化法治交流合作,相互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成果,通过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促进共同繁荣,维护共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研讨。巴西联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罗沙·韦伯,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经济庭法官叶莲娜·波利索娃,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桑吉夫·卡纳,南非共和国金砖国家仲裁专家委员会主席林迪·恩科西·托马斯在研讨中发言。(最高人民法院)
陶凯元结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实践,就发挥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推动金砖国家法治合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专业化路径,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公信力。中国国际商事法庭高度重视专业化建设,制定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选任资深国际商事法官,受理多起影响较大、有裁判规则指引作用的案件。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完善管辖机制、统一裁判规则、加强案件管理,为金砖国家高质量伙伴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体现国际化特点,扩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影响力。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加强程序制度创新,积极参与国际法治交流合作,为国际商事判决的“全球流通”奠定了良好基础。未来将进一步发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影响力。
三是突出融合性特色,促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首次实现和境外仲裁机构的机制衔接。未来将吸纳更多有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机构加入,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诉调、诉仲对接方式,满足当事人便捷高效低成本且多元的解纷需求。
陶凯元表示,金砖国家司法机关应深化法治交流合作,相互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成果,通过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促进共同繁荣,维护共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研讨。巴西联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罗沙·韦伯,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经济庭法官叶莲娜·波利索娃,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桑吉夫·卡纳,南非共和国金砖国家仲裁专家委员会主席林迪·恩科西·托马斯在研讨中发言。(最高人民法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统计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南地区乃至全国统计学,全融学领域高级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校,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数据分析和全融管理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开设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南地区乃至全国统计学,全融学领域高级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校,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数据分析和全融管理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开设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
【#22家企业获认定为深圳首批贸易型总部企业#】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公布了我市第一批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名单,共有22家企业获得认定,包括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沃尔玛(中国)、怡亚通、天音通信、爱施德股份、华润万家、中电投资、朗华供应链等知名企业。
据悉,贸易型总部企业是指境内外企业在深圳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包含传统贸易企业和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撮合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今年2月,深圳制定了《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5月底,市商务局正式启动2022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工作,以增强消费对深圳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同时推动贸易龙头企业发展,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
据了解,深圳将鼓励金融机构与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通过统一授信、资产重组、发行债券、引进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利用信用保险金融工具等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配套服务;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优先参与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化、数字人民币的相关产品和制度试点活动,探索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https://t.cn/A6Srrp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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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深圳将鼓励金融机构与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通过统一授信、资产重组、发行债券、引进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利用信用保险金融工具等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配套服务;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优先参与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化、数字人民币的相关产品和制度试点活动,探索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https://t.cn/A6Srrp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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