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内外网都一团浆糊[裂开]
和一位马来西亚的姐妹交流到凌晨 才知道推上发生了这么个事
⚠️TwiFarawaywanderer⚠️
1⃣️屡次从[浪]盗图到推上 不标明作者出处(图1-5 盗大象劳斯的图不标明出处)
2⃣️写3Jian相关邪教文 其它橘觉得不可接受拉黑了就开始发疯声称被网暴(图6-7)
3⃣️利用信息不对称持续对他人辱骂造谣(图8-15)
4⃣️自己自作孽不可活却对标妈咪的遭遇[吐][吐][吐](图16)
虽说反对跨平台执法 但过街就是人人喊打[太开心]有推账号的如果看到这个人继续盗图不注明作者出处的可以和原图作者反馈
和一位马来西亚的姐妹交流到凌晨 才知道推上发生了这么个事
⚠️TwiFarawaywanderer⚠️
1⃣️屡次从[浪]盗图到推上 不标明作者出处(图1-5 盗大象劳斯的图不标明出处)
2⃣️写3Jian相关邪教文 其它橘觉得不可接受拉黑了就开始发疯声称被网暴(图6-7)
3⃣️利用信息不对称持续对他人辱骂造谣(图8-15)
4⃣️自己自作孽不可活却对标妈咪的遭遇[吐][吐][吐](图16)
虽说反对跨平台执法 但过街就是人人喊打[太开心]有推账号的如果看到这个人继续盗图不注明作者出处的可以和原图作者反馈
#肖战方律师起诉造谣者#过去的事,每一家做了什么,每个大黑粉做了什么,以为别人没有记忆了吗?参加过网暴的,已经无数个翻车了,虽说是自作孽不可活,但也是你们害人的下场。既然有些人还在以为自己暂时没被影响,那是给你们攒着一起还呢!不要沾沾自喜,想想自己失去了什么,未来你们失去的会更多,自求多福吧!祝你们:
陕西安康,张女士和朋友深夜聚餐后,准备结伴返回家中,不料途中遇到了陈某等3个醉汉,见张女士年轻漂亮,陈某3人便吹口哨挑逗了起来,张女士几人见状没有理睬对方,随后驾车离开,不料起步没多久,就再次遇到了陈某几人,几人没有丝毫收敛,反而再次对张女士污言碎语个不停。
同行的刘某气不过,便在车内辱骂了对方,陈某3人见状,便驾车在后追赶,试图拦截张女士几人驾驶的车辆,来到案发地,几人将所在的车辆别停后,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冲突中,陈某不幸倒地身亡。
目前,张女士的朋友刘某等3人因故意伤害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陈某的两个朋友因寻衅滋事非采取刑事强制。
这可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虽说人死为大,但纵观本案的全过程,陈某等人的行为都令人生不起同情之心。
关于寻衅滋事,是在没有任何理由,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的行为。
本案中,陈某3人借着酒劲,在光天化日之下,两次出言挑衅张女士,并驾车追赶、别停对方,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应当接受法律的严惩。
而至于张女士的朋友刘某3人,按照警方的通报来看,与对方的行为属于互殴,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本案的案发起因系对方主动挑衅在先,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呢?
民间多数人认为,只要后动手,对方有错在先,就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其实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本案是否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还要看刘某3人的动手有没有防卫目的,如果3人是打斗的过程中,出于报复、泄愤的心理,致使对方死亡,则确实属于防卫过当。
当然,具体本案的后续结果如何,还要等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
同行的刘某气不过,便在车内辱骂了对方,陈某3人见状,便驾车在后追赶,试图拦截张女士几人驾驶的车辆,来到案发地,几人将所在的车辆别停后,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冲突中,陈某不幸倒地身亡。
目前,张女士的朋友刘某等3人因故意伤害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陈某的两个朋友因寻衅滋事非采取刑事强制。
这可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虽说人死为大,但纵观本案的全过程,陈某等人的行为都令人生不起同情之心。
关于寻衅滋事,是在没有任何理由,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的行为。
本案中,陈某3人借着酒劲,在光天化日之下,两次出言挑衅张女士,并驾车追赶、别停对方,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应当接受法律的严惩。
而至于张女士的朋友刘某3人,按照警方的通报来看,与对方的行为属于互殴,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本案的案发起因系对方主动挑衅在先,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呢?
民间多数人认为,只要后动手,对方有错在先,就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其实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本案是否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还要看刘某3人的动手有没有防卫目的,如果3人是打斗的过程中,出于报复、泄愤的心理,致使对方死亡,则确实属于防卫过当。
当然,具体本案的后续结果如何,还要等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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