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百分百!黑龙江污染防治“百日会战”58项任务全面完成
2020-09-02 14:22:10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李丽云
9月1日,黑龙江省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介绍,截至8月31日,黑龙江省“百日会战”58项任务全面完成,工程类项目开工率实现100%,环境问题排查率实现100%,项目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计划完成率实现100%。
工程项目建设治理22个任务全部完成。在工程进度、投资额度、开工项目、竣工项目等方面全面超过预期水平。9613个加油罐地下防渗改造任务、双鸭山和伊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齐齐哈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嫩江水源替代工程等4项任务提前完成。23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等4个项目超额完成既定目标。新项目开工率实现突破。建龙北满特殊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料场覆盖、港口码头污染物储存和接收、2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新建工程项目开工率达100%。列入全省“百大项目”的8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分别完成投资5.13亿元、1.22亿元,全部实现开复工。
环境问题排查整治36项任务全部完成。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全面启动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三年攻坚行动,哈尔滨、大庆、绥化市等9个市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穆棱河、镜泊湖流域综合治理,镜泊湖水质达到III类;黑龙江省13个市地全部启动实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黑龙江省17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完成规划环评;完成治理“散乱污”企业335家、淘汰改造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40台;全面推进清洁运输行动,开展运输车辆核查,抽测柴油货车51210台;完成全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废塑料、废轮胎加工利用行业127个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基础能力建设更加完善。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022台,发放运营补贴资金2.27亿元;新开办4条专用线集装箱运输业务,集装箱办理点达到227个。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30328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分类指导推进110个县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完成全省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严格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赵振伟说,“百日会战”任务全面完成,得益于三方面因素。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建立完善了“省级领导联系推动、牵头部门总体推进、责任主体具体落实”的组织推动体系,18位省级领导分别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领域任务。各市地、各部门建立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指挥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落靠会战任务,做到项目推进跟踪到位、政策落地督促到位、措施保障执行到位、督办问题解决到位,加紧实施了一批污染治理工程,加快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治理、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两大方面攻坚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强化机制运用,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推进各市地、各部门落实攻坚责任,推进攻坚任务落地。对攻坚任务进展缓慢的采取预警、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综合督办机制,共对有关市地党委、政府、省直部门下发68份预警函。组织实施“百日会战”专项督查,6个督查组对全省13个市地进行全覆盖攻坚任务督导,“百日会战”任务全面完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赵学温表示,为解决散煤污染问题,8月7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按照“减煤、替煤、洁煤、控煤”整体思路,利用三年时间,突出抓好“两市两县两景区”散煤污染治理。明确到2022-2023年供暖期,哈尔滨市、绥化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从近3年最高值76和6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有望达标;重污染天数减少40%,分别控制在16天和14天之内。此外,在工程措施上,突出散煤的“减”、锅炉的“拆”、排放的“净”、冬季的“暖”。利用大力削减散煤用量,加快拆并淘汰燃煤锅炉,全面提高超低排放水平,着力优化供热结构等措施减少燃煤污物排放量,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孙振民表示,生态环境部门以改善民生环境为目标,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重点开展了六个方面工作,查清土壤污染环境底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设1442个监测点位,构建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完成全省125个县(市、区)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划分面积2.394亿亩,其中,优先保护类2.391亿亩,安全利用类29.34万亩,严格管控类0.23万亩,将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全面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目前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5%。积极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110个涉农县(市、区)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启动63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建设,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22个村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来,共完成126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用地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涉农企业1337家,对存在问题的38家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海军介绍,“百日会战”期间,全省上下共同努力,13项与水污染治理有关的任务均圆满完成。会战期间,建成了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1条黑臭水体治理、1个水源地替代、4个市地污水收集管网和2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哈尔滨、牡丹江、鸡西、绥化等地编制完成重点河流水污染治理方案。这些在碧水保卫战中的“老大难”问题,在“百日会战”的高压态势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密切关注下得到有力解决。从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看,“百日会战”期间,黑龙江省水质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全省62个国家控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从64.5%提升至71%,提高了6.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国家59.7%的考核目标。
会上,赵振伟介绍 ,从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新法重点明确了“一个原则”,完善了“四项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了“八方面工作要求”。“一个原则”,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四项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用记录制度,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八方面工作要求”,即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加强协同解决跨境转移机制,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完善建筑业、农业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加强保障措施,严格法律责任。
赵振伟表示,目前,距年底只剩121天,生态环境部门将以最后冲刺之势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09-02 14:22:10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李丽云
9月1日,黑龙江省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介绍,截至8月31日,黑龙江省“百日会战”58项任务全面完成,工程类项目开工率实现100%,环境问题排查率实现100%,项目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计划完成率实现100%。
工程项目建设治理22个任务全部完成。在工程进度、投资额度、开工项目、竣工项目等方面全面超过预期水平。9613个加油罐地下防渗改造任务、双鸭山和伊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齐齐哈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嫩江水源替代工程等4项任务提前完成。23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等4个项目超额完成既定目标。新项目开工率实现突破。建龙北满特殊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料场覆盖、港口码头污染物储存和接收、2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新建工程项目开工率达100%。列入全省“百大项目”的8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分别完成投资5.13亿元、1.22亿元,全部实现开复工。
环境问题排查整治36项任务全部完成。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全面启动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三年攻坚行动,哈尔滨、大庆、绥化市等9个市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穆棱河、镜泊湖流域综合治理,镜泊湖水质达到III类;黑龙江省13个市地全部启动实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黑龙江省17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完成规划环评;完成治理“散乱污”企业335家、淘汰改造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40台;全面推进清洁运输行动,开展运输车辆核查,抽测柴油货车51210台;完成全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废塑料、废轮胎加工利用行业127个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基础能力建设更加完善。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022台,发放运营补贴资金2.27亿元;新开办4条专用线集装箱运输业务,集装箱办理点达到227个。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30328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分类指导推进110个县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完成全省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严格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赵振伟说,“百日会战”任务全面完成,得益于三方面因素。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建立完善了“省级领导联系推动、牵头部门总体推进、责任主体具体落实”的组织推动体系,18位省级领导分别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领域任务。各市地、各部门建立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指挥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落靠会战任务,做到项目推进跟踪到位、政策落地督促到位、措施保障执行到位、督办问题解决到位,加紧实施了一批污染治理工程,加快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治理、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两大方面攻坚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强化机制运用,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推进各市地、各部门落实攻坚责任,推进攻坚任务落地。对攻坚任务进展缓慢的采取预警、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综合督办机制,共对有关市地党委、政府、省直部门下发68份预警函。组织实施“百日会战”专项督查,6个督查组对全省13个市地进行全覆盖攻坚任务督导,“百日会战”任务全面完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赵学温表示,为解决散煤污染问题,8月7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按照“减煤、替煤、洁煤、控煤”整体思路,利用三年时间,突出抓好“两市两县两景区”散煤污染治理。明确到2022-2023年供暖期,哈尔滨市、绥化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从近3年最高值76和6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有望达标;重污染天数减少40%,分别控制在16天和14天之内。此外,在工程措施上,突出散煤的“减”、锅炉的“拆”、排放的“净”、冬季的“暖”。利用大力削减散煤用量,加快拆并淘汰燃煤锅炉,全面提高超低排放水平,着力优化供热结构等措施减少燃煤污物排放量,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孙振民表示,生态环境部门以改善民生环境为目标,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重点开展了六个方面工作,查清土壤污染环境底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设1442个监测点位,构建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完成全省125个县(市、区)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划分面积2.394亿亩,其中,优先保护类2.391亿亩,安全利用类29.34万亩,严格管控类0.23万亩,将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全面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目前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5%。积极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110个涉农县(市、区)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启动63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建设,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22个村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来,共完成126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用地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涉农企业1337家,对存在问题的38家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海军介绍,“百日会战”期间,全省上下共同努力,13项与水污染治理有关的任务均圆满完成。会战期间,建成了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1条黑臭水体治理、1个水源地替代、4个市地污水收集管网和2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哈尔滨、牡丹江、鸡西、绥化等地编制完成重点河流水污染治理方案。这些在碧水保卫战中的“老大难”问题,在“百日会战”的高压态势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密切关注下得到有力解决。从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看,“百日会战”期间,黑龙江省水质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全省62个国家控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从64.5%提升至71%,提高了6.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国家59.7%的考核目标。
会上,赵振伟介绍 ,从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新法重点明确了“一个原则”,完善了“四项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了“八方面工作要求”。“一个原则”,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四项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用记录制度,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八方面工作要求”,即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加强协同解决跨境转移机制,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完善建筑业、农业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加强保障措施,严格法律责任。
赵振伟表示,目前,距年底只剩121天,生态环境部门将以最后冲刺之势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丨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
2月1日下午3时,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伟夫、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于凯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秘书处处长潘玲,介绍我省疫情防控的新进展,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31日0-24时,我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1例。新增重症病例5例。新增疑似病例76例。截至1月3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0例,其中:哈尔滨市25例、齐齐哈尔市3例、牡丹江市6例、佳木斯市11例、大庆市8例、鸡西市4例、双鸭山市2例、七台河市5例、鹤岗市1例、绥化市13例、大兴安岭地区2例;累计重症病例12例。死亡病例2例为绥化市确诊病例。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49例。全省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2717人。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530人, 已解除医学观察648人,尚有175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
黑龙江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一个人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伟夫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有利于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动员居民群众投入到疫情防控之中,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和每一个人,对涉疫情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争取工作主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织密织严基层社区防控网络,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体民众积极响应的疫情联防联控格局,切实做到疫情排查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在发布会上,面对记者提问,做好网格化落地查人、搞好疫情排查管理,对关键时期的疫情防控能起到怎样的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保证成效?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伟夫这样回答。
郝伟夫介绍,网格化管理机制是依托最基层的社区(村),按照管理辖区,将城乡居民划分为单位网格,以社区(村)两委成员、居民组长、党员、社区积极分子、楼栋长、辖区民警等为工作主体,对每一网格实施动态化、全方位管理。这种模式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做好疫情排查管理工作,最关键的是发挥好网格员的主体作用,也就是说,街道(乡镇)要担起主体责任,组织社区(村)网格员做好具体工作。一方面,是网格员对辖区内所有住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武汉市流入人员、湖北省其他地区流入人员、其他省(市)流入人员和发热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动态掌握相关人员情况变化,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另一方面,是网格员每日对发热、居家医学观察等重点关注人员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报告相关情况,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每日对重点关注人员进行2次体温检测,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协控员、宣传员、调解员,主动进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预防和调解排查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
(记者 那可)
若非急重症 请择期来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于凯江
阻击疫情是一场全民的战争,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我省对加强医院管理、合理疏导就诊群众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据哈医大一院院长于凯江介绍,疫情期间,哈医大一院在管理和患者就医方面都做出了一些调整,以减少患者感染病毒的几率。医院也向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告知有关防护的知识和措施。同时对就诊区域加强管理,加强消毒。
于凯江建议,门诊患者就医前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好口罩,减少在医院的停留时间,最好能提前预约就诊,尽量减少人群聚集情况的发生。对于住院的患者离病房做检查要戴好口罩,回房后做好手消毒。
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对于急诊、重症的患者来说就医是刚需,而对于一些择期医疗需求的患者,如近视眼手术、牙齿种植等,尽量推迟就医。据于凯江介绍,我省一些医院已经开通了网上发热门诊,患者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进入互联网医院发热门诊专区,可进行实时在线图文咨询。于凯江建议,医院应该对所有的工勤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消杀专业知识,掌握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同时指导工勤人员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用酒精擦拭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键,有条件的医院尽量配置电梯员。
链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转发做好应对2020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2020〕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感控相关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2020〕16号),对加强医院管理、合理疏导就诊群众等都做出了规定。
(记者 谭湘竹)
“预防千万条,口罩第一条”
利用“大喇叭”做好农村疫情防控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
“疫情发生后,我省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把做好基层病例发现、防控管理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农村地区武汉返乡人员排查登记管控力度,有效防控疫情输入、传播和蔓延。下一步,省疾控中心将以农村为重点地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农村地区扩散。”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孙巍说。
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农村地区疫情的防控工作,孙巍认为,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医作用,做好筛查、医学追踪、预检分诊和转诊,实行日报告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保障人员投入和工作能力。二是继续加强对返乡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做好追踪、筛查,特别是加强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发生地区返回人员排查、登记、随访,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落实居家观察等措施。严格管控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农村村屯等公共场所清洁,加强畜禽养殖防疫消毒,切断一切可能的疫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三是加强防控工作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农村地区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倡导节庆文明新风,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孙巍介绍,在当前的宣传防疫工作中,农村的“大喇叭”又响了起来。宁安市共12个乡镇240个行政村的1200个大喇叭终端,都开始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宣传,穆棱市127个村开播了“村村广播讲防疫”。“重科学、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预防千万条,口罩第一条”等宣传标语也挂满了大街小巷,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
针对春节假期后,农民工即将返城,人员流动将大幅增加。孙巍说,我们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暂时在当地寻找就业打工机会,待疫情过后,再返城工作。如必须返城,应引导教育农民群众戴口罩、勤洗手等,做好个人防护,增强农民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发布会最后,孙巍也特别指出,对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75%酒精消毒液因其对皮肤刺激性较低,适用于手、皮肤的消毒,为中低效消毒剂,可使用75%酒精在棉片上或者直接喷于双手进行揉搓消毒。此类消毒剂属于易燃物品,不应大量存放,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因酒精容易挥发,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醇类过敏者慎用。关于物体表面的消毒,除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无特殊情况,每天消毒一次足够,如果有人员来访后应再次消毒。
(记者 孙铭阳)
龙江各级红十字会
共接受捐赠款物1848.16万元
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秘书处处长潘玲
*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接受跟踪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律不得提取管理费
截至1月31日统计,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接受抗疫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1848.16万元。其中:省本级接收1248.15万元。地市红十字会接收600.01万元。
红十字会作为接受社会捐赠的主要渠道,深受社会的关注,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款物是如何使用的?管理捐赠款物是否要提取管理费用?针对百姓关注的这些问题,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一一解答。
款物使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 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做好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要求,经省指挥部的批准,省红十字会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了捐赠公告。
对于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哈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省红十字会定向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赠价值1000万元的药品,药品分几个批次运往武汉,目前第一批捐赠药品已经到位。定向捐赠给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的感冒解毒灵颗粒等药品也已到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拨付我省的连花清瘟胶囊,以及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的胸腺肽肠溶片等药品已交由省指挥部统一调配。捐赠款物的使用,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者意愿的基础上,除定向捐赠外,所募捐赠款物在省指挥部统一安排下调配使用。各级红十字会一律不得提取管理费。
款物管理与接收:专账管理 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捐赠票据
关于捐赠款物的管理,省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款物接收方面,一是捐款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捐赠款项全部汇入省红十字会募捐专用账户;及时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二是所有捐赠物资经两人以上清点核实后,逐笔登记入账,按物资品种分类造册登记,做到每批次物资均有捐赠函、入库单等,并给捐赠者开具专用收据。
款物监管:主动接受省审计厅跟踪审计
在款物监管方面,省红十字会主动接受省审计厅跟踪审计并将捐赠者的姓名和捐赠数量、日期在省红十字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 谭湘竹)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廉世娇 审核:刘森)
2月1日下午3时,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伟夫、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于凯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秘书处处长潘玲,介绍我省疫情防控的新进展,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31日0-24时,我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1例。新增重症病例5例。新增疑似病例76例。截至1月3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0例,其中:哈尔滨市25例、齐齐哈尔市3例、牡丹江市6例、佳木斯市11例、大庆市8例、鸡西市4例、双鸭山市2例、七台河市5例、鹤岗市1例、绥化市13例、大兴安岭地区2例;累计重症病例12例。死亡病例2例为绥化市确诊病例。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49例。全省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2717人。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530人, 已解除医学观察648人,尚有175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
黑龙江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一个人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伟夫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有利于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动员居民群众投入到疫情防控之中,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和每一个人,对涉疫情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争取工作主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织密织严基层社区防控网络,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体民众积极响应的疫情联防联控格局,切实做到疫情排查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在发布会上,面对记者提问,做好网格化落地查人、搞好疫情排查管理,对关键时期的疫情防控能起到怎样的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保证成效?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伟夫这样回答。
郝伟夫介绍,网格化管理机制是依托最基层的社区(村),按照管理辖区,将城乡居民划分为单位网格,以社区(村)两委成员、居民组长、党员、社区积极分子、楼栋长、辖区民警等为工作主体,对每一网格实施动态化、全方位管理。这种模式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做好疫情排查管理工作,最关键的是发挥好网格员的主体作用,也就是说,街道(乡镇)要担起主体责任,组织社区(村)网格员做好具体工作。一方面,是网格员对辖区内所有住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武汉市流入人员、湖北省其他地区流入人员、其他省(市)流入人员和发热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动态掌握相关人员情况变化,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另一方面,是网格员每日对发热、居家医学观察等重点关注人员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报告相关情况,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每日对重点关注人员进行2次体温检测,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协控员、宣传员、调解员,主动进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预防和调解排查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
(记者 那可)
若非急重症 请择期来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于凯江
阻击疫情是一场全民的战争,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我省对加强医院管理、合理疏导就诊群众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据哈医大一院院长于凯江介绍,疫情期间,哈医大一院在管理和患者就医方面都做出了一些调整,以减少患者感染病毒的几率。医院也向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告知有关防护的知识和措施。同时对就诊区域加强管理,加强消毒。
于凯江建议,门诊患者就医前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好口罩,减少在医院的停留时间,最好能提前预约就诊,尽量减少人群聚集情况的发生。对于住院的患者离病房做检查要戴好口罩,回房后做好手消毒。
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对于急诊、重症的患者来说就医是刚需,而对于一些择期医疗需求的患者,如近视眼手术、牙齿种植等,尽量推迟就医。据于凯江介绍,我省一些医院已经开通了网上发热门诊,患者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进入互联网医院发热门诊专区,可进行实时在线图文咨询。于凯江建议,医院应该对所有的工勤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消杀专业知识,掌握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同时指导工勤人员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用酒精擦拭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键,有条件的医院尽量配置电梯员。
链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转发做好应对2020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2020〕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感控相关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2020〕16号),对加强医院管理、合理疏导就诊群众等都做出了规定。
(记者 谭湘竹)
“预防千万条,口罩第一条”
利用“大喇叭”做好农村疫情防控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
“疫情发生后,我省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把做好基层病例发现、防控管理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农村地区武汉返乡人员排查登记管控力度,有效防控疫情输入、传播和蔓延。下一步,省疾控中心将以农村为重点地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农村地区扩散。”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孙巍说。
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农村地区疫情的防控工作,孙巍认为,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医作用,做好筛查、医学追踪、预检分诊和转诊,实行日报告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保障人员投入和工作能力。二是继续加强对返乡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做好追踪、筛查,特别是加强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发生地区返回人员排查、登记、随访,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落实居家观察等措施。严格管控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农村村屯等公共场所清洁,加强畜禽养殖防疫消毒,切断一切可能的疫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三是加强防控工作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农村地区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倡导节庆文明新风,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孙巍介绍,在当前的宣传防疫工作中,农村的“大喇叭”又响了起来。宁安市共12个乡镇240个行政村的1200个大喇叭终端,都开始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宣传,穆棱市127个村开播了“村村广播讲防疫”。“重科学、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预防千万条,口罩第一条”等宣传标语也挂满了大街小巷,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
针对春节假期后,农民工即将返城,人员流动将大幅增加。孙巍说,我们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暂时在当地寻找就业打工机会,待疫情过后,再返城工作。如必须返城,应引导教育农民群众戴口罩、勤洗手等,做好个人防护,增强农民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发布会最后,孙巍也特别指出,对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75%酒精消毒液因其对皮肤刺激性较低,适用于手、皮肤的消毒,为中低效消毒剂,可使用75%酒精在棉片上或者直接喷于双手进行揉搓消毒。此类消毒剂属于易燃物品,不应大量存放,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因酒精容易挥发,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醇类过敏者慎用。关于物体表面的消毒,除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无特殊情况,每天消毒一次足够,如果有人员来访后应再次消毒。
(记者 孙铭阳)
龙江各级红十字会
共接受捐赠款物1848.16万元
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秘书处处长潘玲
*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接受跟踪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律不得提取管理费
截至1月31日统计,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接受抗疫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1848.16万元。其中:省本级接收1248.15万元。地市红十字会接收600.01万元。
红十字会作为接受社会捐赠的主要渠道,深受社会的关注,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款物是如何使用的?管理捐赠款物是否要提取管理费用?针对百姓关注的这些问题,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一一解答。
款物使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 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做好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要求,经省指挥部的批准,省红十字会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了捐赠公告。
对于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哈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省红十字会定向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赠价值1000万元的药品,药品分几个批次运往武汉,目前第一批捐赠药品已经到位。定向捐赠给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的感冒解毒灵颗粒等药品也已到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拨付我省的连花清瘟胶囊,以及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的胸腺肽肠溶片等药品已交由省指挥部统一调配。捐赠款物的使用,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者意愿的基础上,除定向捐赠外,所募捐赠款物在省指挥部统一安排下调配使用。各级红十字会一律不得提取管理费。
款物管理与接收:专账管理 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捐赠票据
关于捐赠款物的管理,省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款物接收方面,一是捐款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捐赠款项全部汇入省红十字会募捐专用账户;及时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二是所有捐赠物资经两人以上清点核实后,逐笔登记入账,按物资品种分类造册登记,做到每批次物资均有捐赠函、入库单等,并给捐赠者开具专用收据。
款物监管:主动接受省审计厅跟踪审计
在款物监管方面,省红十字会主动接受省审计厅跟踪审计并将捐赠者的姓名和捐赠数量、日期在省红十字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 谭湘竹)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廉世娇 审核: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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