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林生斌的一场官宣让很多人对于4年前的纵火案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在那一场轰动全国的保姆纵火案中,林生斌的老婆朱小贞和他们共同孕育的三个孩子无一生还,全部葬身于那场火海之中。
在之前,大多数人对于林生斌的评论还是非常正面,但随着林生斌所发布的一条喜讯中事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人更是评论:林生斌的心情缓和期也太快了,在人们还被他的“善良”打动的同时,殊不知人家和新欢连孩子都有了,大概是迫于无奈,林生斌才在社交平台上和大家分享了他的“喜讯。”
本以为事态会如自己料想一般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和祝福,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朱舅舅,以另类的方式撕开了这场闹剧的遮羞布,顿时舆论转向,林生斌被网友口诛笔伐,无奈之下的林生斌只得选择了逃避。大v马丁就曾对林生斌这一事件做出评价:一个人总要直观面对自己的荣誉和过错。人生并不是一场战斗,胜败之外,还有人生的圆满。
我想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原因不过是,前一秒还在大肆卖惨,甚至连微博的名字都是以老婆孩子在天堂为噱头。可在人们看不见的视野里,却做着表里不一的事情。
林生斌三个孩子的旧照,模样乖巧可爱。
林生斌和这一任老婆拥有爱的结晶,并取名为暖暖,寓意为温暖的爸爸。在晒出喜讯的同时,还深情发文吊念已经死去的女儿,称自己看到女儿暖暖的出生,仿佛自己已经死去的女儿又再次回归自己的生活。然而,网友们并不买账,甚至有网友将逝去的阳阳和林生斌刚出生的女儿暖暖做了对此,觉得两人相差太远,一点儿也不像。
林生病和朱小贞结婚的12年里,分别孕育着2男1女。特别是女儿林臻娅,简直是行走的美少女,据说当时林生斌在看到林臻娅出生的那一刻,视线全部都在女儿的身上,就连当初为朱小贞生产的主治大夫都说从来没有见过刚刚出生就有模样长得如此漂亮的孩子。
据林生斌回忆,自己是一个十足的女儿控,那时女儿刚刚出生,自己无论工作怎么忙,上班在疲倦,回到家也到抱抱女儿,只要是女儿的事情林生斌都希望自己能够参与其中,亲历亲为。有时候半夜听到女儿哭,也是第一时间马上起来。种种行为让林生斌表明自己对女儿的大爱。
林臻娅如此得宠的原因,可不是因为他是家中最小的那个孩子,家中最小的便是林生斌的小儿子林青潼。
算算时间,如果当年的那场纵火案没有发生,现在几个孩子一定跟大多数孩子一样,正在奋力的赶着作业,假期事件也能到处进行玩耍,可惜没有如果。现实总是如此的残酷,仅有6岁的林青潼幼小的生命被完全定格在了那场火灾案发现场。照片上睁着萌萌哒的大眼睛,微吐舌头的表情,嘴角残留的食物残渣,怎么看怎么可爱。仗着自己被妈妈抱在怀里肆无忌惮的和哥哥姐姐们玩耍着。除了林臻娅和林青潼,朱小贞的长子林柽一更让人“泪目”,十分惋惜。
身为家中的长子,林怪一非常的懂事,虽然只比妹妹早出生两年,可是只要和妈妈妹妹出去玩,林怪一始终不忘自己身为哥哥身上的重担,会帮着妈妈一起推在座椅上的妹妹,减轻妈妈的压力,在弟弟出生后,林怪一似乎已经将照顾弟弟妹妹当成是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了。时时刻刻不忘照顾着弟弟妹妹们。
随着兄弟之间二人年龄的不断增长,林怪一小朋友会带着弟弟一起玩耍,甚至还在弟弟走不动时,用自己单薄的背为弟弟竖起休息的港湾。
明明自己也比弟弟妹妹年长不了几岁,也还是个年幼的孩子。然而却非常的有责任感。这样的教育跟朱小贞平时的教育是离不开关系的。或许在弟弟林青潼有限的认知里,哥哥一定是个非常温暖,极好的哥哥吧!
谈及往事:很多人在看到昔日孩子们的生活旧照,都会暗暗赞叹三个孩子的懂事乖巧,特别是哥哥林怪一。年仅10岁,默默用行动帮助妈妈,为妈妈减轻生活上的照顾弟弟妹妹的重担!
孩子们是天真无邪无辜的,如果四年前那场悲剧没有发生,算算年龄,三个孩子现在都是就读小学的年龄阶段了,或许操场上肆意奔跑的背影中,就有他们其中的一个吧。可世事难料,这样的悲剧让人太过心疼!
总结:
逝者已逝,只希望能够还这三个孩子一片安宁祥和,愿在天堂永远开心,保持童真的模样,快乐的在另一个世界里奔跑着。
今日话题:对于林生斌事件您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在之前,大多数人对于林生斌的评论还是非常正面,但随着林生斌所发布的一条喜讯中事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人更是评论:林生斌的心情缓和期也太快了,在人们还被他的“善良”打动的同时,殊不知人家和新欢连孩子都有了,大概是迫于无奈,林生斌才在社交平台上和大家分享了他的“喜讯。”
本以为事态会如自己料想一般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和祝福,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朱舅舅,以另类的方式撕开了这场闹剧的遮羞布,顿时舆论转向,林生斌被网友口诛笔伐,无奈之下的林生斌只得选择了逃避。大v马丁就曾对林生斌这一事件做出评价:一个人总要直观面对自己的荣誉和过错。人生并不是一场战斗,胜败之外,还有人生的圆满。
我想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原因不过是,前一秒还在大肆卖惨,甚至连微博的名字都是以老婆孩子在天堂为噱头。可在人们看不见的视野里,却做着表里不一的事情。
林生斌三个孩子的旧照,模样乖巧可爱。
林生斌和这一任老婆拥有爱的结晶,并取名为暖暖,寓意为温暖的爸爸。在晒出喜讯的同时,还深情发文吊念已经死去的女儿,称自己看到女儿暖暖的出生,仿佛自己已经死去的女儿又再次回归自己的生活。然而,网友们并不买账,甚至有网友将逝去的阳阳和林生斌刚出生的女儿暖暖做了对此,觉得两人相差太远,一点儿也不像。
林生病和朱小贞结婚的12年里,分别孕育着2男1女。特别是女儿林臻娅,简直是行走的美少女,据说当时林生斌在看到林臻娅出生的那一刻,视线全部都在女儿的身上,就连当初为朱小贞生产的主治大夫都说从来没有见过刚刚出生就有模样长得如此漂亮的孩子。
据林生斌回忆,自己是一个十足的女儿控,那时女儿刚刚出生,自己无论工作怎么忙,上班在疲倦,回到家也到抱抱女儿,只要是女儿的事情林生斌都希望自己能够参与其中,亲历亲为。有时候半夜听到女儿哭,也是第一时间马上起来。种种行为让林生斌表明自己对女儿的大爱。
林臻娅如此得宠的原因,可不是因为他是家中最小的那个孩子,家中最小的便是林生斌的小儿子林青潼。
算算时间,如果当年的那场纵火案没有发生,现在几个孩子一定跟大多数孩子一样,正在奋力的赶着作业,假期事件也能到处进行玩耍,可惜没有如果。现实总是如此的残酷,仅有6岁的林青潼幼小的生命被完全定格在了那场火灾案发现场。照片上睁着萌萌哒的大眼睛,微吐舌头的表情,嘴角残留的食物残渣,怎么看怎么可爱。仗着自己被妈妈抱在怀里肆无忌惮的和哥哥姐姐们玩耍着。除了林臻娅和林青潼,朱小贞的长子林柽一更让人“泪目”,十分惋惜。
身为家中的长子,林怪一非常的懂事,虽然只比妹妹早出生两年,可是只要和妈妈妹妹出去玩,林怪一始终不忘自己身为哥哥身上的重担,会帮着妈妈一起推在座椅上的妹妹,减轻妈妈的压力,在弟弟出生后,林怪一似乎已经将照顾弟弟妹妹当成是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了。时时刻刻不忘照顾着弟弟妹妹们。
随着兄弟之间二人年龄的不断增长,林怪一小朋友会带着弟弟一起玩耍,甚至还在弟弟走不动时,用自己单薄的背为弟弟竖起休息的港湾。
明明自己也比弟弟妹妹年长不了几岁,也还是个年幼的孩子。然而却非常的有责任感。这样的教育跟朱小贞平时的教育是离不开关系的。或许在弟弟林青潼有限的认知里,哥哥一定是个非常温暖,极好的哥哥吧!
谈及往事:很多人在看到昔日孩子们的生活旧照,都会暗暗赞叹三个孩子的懂事乖巧,特别是哥哥林怪一。年仅10岁,默默用行动帮助妈妈,为妈妈减轻生活上的照顾弟弟妹妹的重担!
孩子们是天真无邪无辜的,如果四年前那场悲剧没有发生,算算年龄,三个孩子现在都是就读小学的年龄阶段了,或许操场上肆意奔跑的背影中,就有他们其中的一个吧。可世事难料,这样的悲剧让人太过心疼!
总结:
逝者已逝,只希望能够还这三个孩子一片安宁祥和,愿在天堂永远开心,保持童真的模样,快乐的在另一个世界里奔跑着。
今日话题:对于林生斌事件您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芯观点#胜败之外:2021年英特尔VS AMD的CPU之争】
英特尔挑战AMD服务器生态的底气还来自于承诺在今年第一季度将自己的GPU推向市场。在发货量足够和价格合适的情况下,这可以加速目前市场上英特尔各类CPU的销售。外界普遍预测,尽管英特尔将其放在台积电N6上生产,但英特尔仍有大量的自产比例。https://t.cn/A6iCJQL6
英特尔挑战AMD服务器生态的底气还来自于承诺在今年第一季度将自己的GPU推向市场。在发货量足够和价格合适的情况下,这可以加速目前市场上英特尔各类CPU的销售。外界普遍预测,尽管英特尔将其放在台积电N6上生产,但英特尔仍有大量的自产比例。https://t.cn/A6iCJQL6
按照最高院公布的数字,检察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能够做出无罪的比例是万分之零地八,也就是说还不到万里挑一。按照最高检统计的数据,从2021年1月到10月,全国检察机关不批捕率为29.9%,同比增加7.4个百分点;不起诉率为15.0%,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49.7%,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所以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不能将重点放在法院审判阶段,而是应该将无罪辩护的阶段前移。如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后发现符合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必须及时告诉侦查机关,这不仅是律师的辩护职责,更是辩护律师的义务,这就是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辩护律师证据开示制度。如果能够按照上述规定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不但让犯罪嫌疑人获得无罪结果,而且可以让当事人尽早从诉讼程序中解脱出来,这是最佳的无罪辩护方案。如果错过了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必须要守住审查起诉这道关,因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一旦提起公诉,无罪辩护成功的几率就会太太降低。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是无罪辩护的绝佳阶段,也是有效辩护的集中展示阶段。
按照当前司法实践,即使证据上存在瑕疵,要想让侦查机关直接撤销案件也非常困难,因为辩护律师在侦查机关很难说服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因为此时对证据了解的程度并不对等。辩护律师了解的都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只言片语,而侦查机关看到了案卷的全部证据。即使证据上存在矛盾或者瑕疵,侦查机关一般也是选择交由检察机关审查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且处于羁押状况,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的可能性几乎是零。侦查机关就会认为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就证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所以侦查机关对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的无罪意见不会太多关注。鉴于辩护律师此时无法看到案卷证据材料,获得案件信息的途径一般是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也只是按照会见犯罪嫌疑人陈述的案情从法律上论述到底是否构成犯罪,至于证据上是否证明能够犯罪事实发生,辩护律师因无法看到证据材料,故在侦查阶段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上也就无法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论述。但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定罪却是看重证据,至于法律上的不同观点无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故很少有律师能够通过法律分析和论述影响和打动司法机关。
之所以说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是做无罪辩护的绝佳阶段,就是因为此时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到全部案件材料。辩护律师和检察机关同步展开阅卷,检察机关也特别愿意让辩护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这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性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故,控辩双方属于对立统一关系,对立于一控一辩,统一在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不过辩护律师要慎做无罪辩护,一旦做无罪辩护就意味着认罪认罚从轻的情节就要不存在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经查阅所有案件材料,对于是否构成犯罪应该有明确的认识,不能因为接受犯罪嫌疑人及近亲属的委托就忽视证据和曲解法律,而是要事实求是进行辩护。最近办理的一起不起诉案件就充分证明这个问题。案情很简单,三人盗窃,其中两个人被叫过去帮忙,不过在是否明知实施盗窃活动的问题上两人供述存在反复。之所以反复也是人的本能反应,担心承认知道是在实施盗窃活动要被判处刑罚。但犯罪嫌疑人根本无法知晓全部的案卷材料,除了自己的口供之外并不知道其他证据材料是什么。笔者综合全案材料后认为能够认定两人构成犯罪。其实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观点就出现了矛盾。既然辩护律师明知证据材料能够证明有罪,而犯罪嫌疑人继续做无罪辩解可能要面临更重的刑罚,法院也不会考虑判处缓刑。为了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开始与当事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当事人不敢承认自己实施犯罪的理由是担心一旦承认有罪就要被判刑,如果不承认有罪可能还有无罪的空间和机会。当然这是正常人最朴素的观点,能够这样理解问题也不算错误,法律上的含义和日常的理解并不全部一致。笔者就开始给当事人讲解刑事诉讼法上关于不起诉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上有三种不起诉,一种是法定不起诉,即真正的无罪,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不能提起公诉;一种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即经过两次退补之后,有罪证据仍旧存在矛盾,无法达到起诉的条件,又被称为存疑不起诉;还有一种就是酌定不起诉,即已经构成犯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依据刑法第37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其实笔者与当事人沟通之际,并没有十足把握将案件做成不起诉。毕竟案件涉及到三个人,一旦不起诉就要涉及到两个人。一个案件对两个人做出不起诉也是非常少有。另外,当事人对笔者所称的“自愿认罪认罚可能做不起诉的说法”也是半信半疑。按照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应当独立履行辩护职责。律师在辩护活动中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其实按照上述规定,如果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观点不一致,律师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否则就违背了职业规范。但如果辩护律师不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说服和帮助当事人,辩护律师就是缺乏担当意识和丧失独立辩护权。当事人之所以要聘请律师,就是因为不懂法律而需要律师提出有利于的建议,故笔者没有按照当事人的意愿继续进行下去,于是从事实上证明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作出不起诉,笔者遂将之承办的几起酌定不起诉案件交给当事人观看,当事人几乎不敢相信“认罪”竟然会“无罪”的事实。但是,在事实面前当事人还是最终接受了笔者的建议,同意自愿认罪认罚,但是提出最好是作成不起诉。其实当事人的要求非常高,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当事人的要求就是无罪的要求。笔者的辩护观点也是无罪辩护,只是属于基于认罪认罚的无罪辩护,于是辩护的压力瞬间出现。作为刑辩律师需要具有担当精神和敢于无罪辩护的勇气,有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围绕本案证据材料撰写并提交法律意见,详细论述当事人符合不起诉规定。检察机关非常负责,不但对辩护意见认真审查,而且还积极配合辩护律师为当事人找到从轻处理的法定情节,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案件最终取得圆满的结局,两个当事人都获得不起诉决定。本案并不是重大、疑难和复杂的大要案,更没有惊天动地和轰轰烈烈的社会影响,但案件结果直接决定当事人的命运,甚至直接影响了当事人子女的升学、就业和参军等诸多方面。回望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事人要为自己的决定和选择值得庆幸,笔者也为当时的勇气感到自豪。如果不是笔者的强烈坚持,也许案件将是另外一种走向。
综上,传统的无罪辩护集中在审判阶段,更多的影视剧也是在渲染法庭上无罪辩护的荡气回肠和激情澎湃,但真正依靠庭审做成无罪辩护的几率太低了。虽然辩护律师更愿意在法庭上将无罪的理由公布于众,但口若悬河和铿锵有力并不一定能够换来当事人无罪。相反,那种庭前下足功夫、做足功课的无罪辩护意见反而更具有杀伤力,这样的辩护更像检察机关的指控,大音希声、大道至简,篇幅不长,逻辑紧密,字字珠玑,直接成为决定胜败的关键。当事人想要的只是是无罪的结论而不是过程中的花哨,唯有理解有效辩护的真正含义,才会将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唯有任何一个阶段都不放过,走好刑事诉讼中的每一步,最终才可能到达理想的目的地。
最后需要提醒辩护律师,每一起不起诉决定和无罪判决,都必须感谢有担当的检察官和主持正义的法官,没有他们的人性化关怀与照顾,而仅仅依靠辩护律师的力量,案件根本不会取得圆满的结局。
李世清律师让思绪飞于释然厅
https://t.cn/A6xOu8Ag
作者简介:李世清,中共党员,法学副教授,资深学院派刑辩律师。专注刑辩多年,研究刑事理论数载,办理刑事案件若干,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联系电话:182--3110--1111(同微信),欢迎咨询、交流、指导,感谢您无私的分享!
按照当前司法实践,即使证据上存在瑕疵,要想让侦查机关直接撤销案件也非常困难,因为辩护律师在侦查机关很难说服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因为此时对证据了解的程度并不对等。辩护律师了解的都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只言片语,而侦查机关看到了案卷的全部证据。即使证据上存在矛盾或者瑕疵,侦查机关一般也是选择交由检察机关审查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且处于羁押状况,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的可能性几乎是零。侦查机关就会认为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就证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所以侦查机关对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的无罪意见不会太多关注。鉴于辩护律师此时无法看到案卷证据材料,获得案件信息的途径一般是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也只是按照会见犯罪嫌疑人陈述的案情从法律上论述到底是否构成犯罪,至于证据上是否证明能够犯罪事实发生,辩护律师因无法看到证据材料,故在侦查阶段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上也就无法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论述。但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定罪却是看重证据,至于法律上的不同观点无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故很少有律师能够通过法律分析和论述影响和打动司法机关。
之所以说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是做无罪辩护的绝佳阶段,就是因为此时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到全部案件材料。辩护律师和检察机关同步展开阅卷,检察机关也特别愿意让辩护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这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性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故,控辩双方属于对立统一关系,对立于一控一辩,统一在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不过辩护律师要慎做无罪辩护,一旦做无罪辩护就意味着认罪认罚从轻的情节就要不存在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经查阅所有案件材料,对于是否构成犯罪应该有明确的认识,不能因为接受犯罪嫌疑人及近亲属的委托就忽视证据和曲解法律,而是要事实求是进行辩护。最近办理的一起不起诉案件就充分证明这个问题。案情很简单,三人盗窃,其中两个人被叫过去帮忙,不过在是否明知实施盗窃活动的问题上两人供述存在反复。之所以反复也是人的本能反应,担心承认知道是在实施盗窃活动要被判处刑罚。但犯罪嫌疑人根本无法知晓全部的案卷材料,除了自己的口供之外并不知道其他证据材料是什么。笔者综合全案材料后认为能够认定两人构成犯罪。其实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观点就出现了矛盾。既然辩护律师明知证据材料能够证明有罪,而犯罪嫌疑人继续做无罪辩解可能要面临更重的刑罚,法院也不会考虑判处缓刑。为了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开始与当事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当事人不敢承认自己实施犯罪的理由是担心一旦承认有罪就要被判刑,如果不承认有罪可能还有无罪的空间和机会。当然这是正常人最朴素的观点,能够这样理解问题也不算错误,法律上的含义和日常的理解并不全部一致。笔者就开始给当事人讲解刑事诉讼法上关于不起诉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上有三种不起诉,一种是法定不起诉,即真正的无罪,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不能提起公诉;一种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即经过两次退补之后,有罪证据仍旧存在矛盾,无法达到起诉的条件,又被称为存疑不起诉;还有一种就是酌定不起诉,即已经构成犯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依据刑法第37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其实笔者与当事人沟通之际,并没有十足把握将案件做成不起诉。毕竟案件涉及到三个人,一旦不起诉就要涉及到两个人。一个案件对两个人做出不起诉也是非常少有。另外,当事人对笔者所称的“自愿认罪认罚可能做不起诉的说法”也是半信半疑。按照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应当独立履行辩护职责。律师在辩护活动中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其实按照上述规定,如果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观点不一致,律师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否则就违背了职业规范。但如果辩护律师不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说服和帮助当事人,辩护律师就是缺乏担当意识和丧失独立辩护权。当事人之所以要聘请律师,就是因为不懂法律而需要律师提出有利于的建议,故笔者没有按照当事人的意愿继续进行下去,于是从事实上证明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作出不起诉,笔者遂将之承办的几起酌定不起诉案件交给当事人观看,当事人几乎不敢相信“认罪”竟然会“无罪”的事实。但是,在事实面前当事人还是最终接受了笔者的建议,同意自愿认罪认罚,但是提出最好是作成不起诉。其实当事人的要求非常高,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当事人的要求就是无罪的要求。笔者的辩护观点也是无罪辩护,只是属于基于认罪认罚的无罪辩护,于是辩护的压力瞬间出现。作为刑辩律师需要具有担当精神和敢于无罪辩护的勇气,有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围绕本案证据材料撰写并提交法律意见,详细论述当事人符合不起诉规定。检察机关非常负责,不但对辩护意见认真审查,而且还积极配合辩护律师为当事人找到从轻处理的法定情节,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案件最终取得圆满的结局,两个当事人都获得不起诉决定。本案并不是重大、疑难和复杂的大要案,更没有惊天动地和轰轰烈烈的社会影响,但案件结果直接决定当事人的命运,甚至直接影响了当事人子女的升学、就业和参军等诸多方面。回望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事人要为自己的决定和选择值得庆幸,笔者也为当时的勇气感到自豪。如果不是笔者的强烈坚持,也许案件将是另外一种走向。
综上,传统的无罪辩护集中在审判阶段,更多的影视剧也是在渲染法庭上无罪辩护的荡气回肠和激情澎湃,但真正依靠庭审做成无罪辩护的几率太低了。虽然辩护律师更愿意在法庭上将无罪的理由公布于众,但口若悬河和铿锵有力并不一定能够换来当事人无罪。相反,那种庭前下足功夫、做足功课的无罪辩护意见反而更具有杀伤力,这样的辩护更像检察机关的指控,大音希声、大道至简,篇幅不长,逻辑紧密,字字珠玑,直接成为决定胜败的关键。当事人想要的只是是无罪的结论而不是过程中的花哨,唯有理解有效辩护的真正含义,才会将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唯有任何一个阶段都不放过,走好刑事诉讼中的每一步,最终才可能到达理想的目的地。
最后需要提醒辩护律师,每一起不起诉决定和无罪判决,都必须感谢有担当的检察官和主持正义的法官,没有他们的人性化关怀与照顾,而仅仅依靠辩护律师的力量,案件根本不会取得圆满的结局。
李世清律师让思绪飞于释然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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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世清,中共党员,法学副教授,资深学院派刑辩律师。专注刑辩多年,研究刑事理论数载,办理刑事案件若干,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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