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会感觉到政策越来越收紧,然后压缩到每一个人身上,让人喘不过气来,可某些带“颜色”的事情却能特事特办。
或许起初没有人在乎这场灾难,当所有的事情沦为非必要之后,不公平和权利在钱的交易下进行,某些上层的极权主义人士自然得意之后,当人成为了非必要的产物之后,当嘴巴成为了一句句非必要的听话的工具之后,这场闹剧也算真正得到了休止。
或许起初没有人在乎这场灾难,当所有的事情沦为非必要之后,不公平和权利在钱的交易下进行,某些上层的极权主义人士自然得意之后,当人成为了非必要的产物之后,当嘴巴成为了一句句非必要的听话的工具之后,这场闹剧也算真正得到了休止。
#南岸文旅# #疫情防控# 近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125场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倡导大家国庆假期非必要不离渝,在市内过节,提倡市内游、短程游、周边游。同时,强调所有人员来渝返渝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入渝“四即”要求,落实入渝即扫、入渝即查、入渝即检、入渝即报。(via:重庆发布)
【刚刚明确!事关合肥所有电动车主[话筒]】
9月27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拟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草案修改稿明确,擅自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草案修改稿》关于省外非标车在我省上道路行驶增加规定,在省外取得临时通行标识且超过其有效期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对于从事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业务的企业,《草案修改稿》规定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投放区域、数量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定点投放;随车提供安全头盔,定期消毒、维护、增补;根据需要为所属电动自行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伤害意外险等相应的保险;配备必要管理人员,做好电动自行车的规范投放和有序停放工作。
关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规范,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国家对电动自行车设定了严格的认定标准,超出标准的,即不属于非机动车;超标电动两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应当依法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宜纳入法规适用范围。
9月27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拟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草案修改稿明确,擅自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草案修改稿》关于省外非标车在我省上道路行驶增加规定,在省外取得临时通行标识且超过其有效期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对于从事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业务的企业,《草案修改稿》规定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投放区域、数量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定点投放;随车提供安全头盔,定期消毒、维护、增补;根据需要为所属电动自行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伤害意外险等相应的保险;配备必要管理人员,做好电动自行车的规范投放和有序停放工作。
关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规范,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国家对电动自行车设定了严格的认定标准,超出标准的,即不属于非机动车;超标电动两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应当依法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宜纳入法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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