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一男子花16140元慎重地买了6瓶茅台酒,当晚与朋友吃饭时打开了一瓶,万万没想到发现口感不对。男子怀疑买到假茅台酒,便赶回商家讨要说法。但因男子索赔金额过高,商家拒绝赔偿,男子遂将商家起诉至法院。
(来源:会昌县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一日晚上8点,男子张某走进某贸易公司设立的门店,询问店员是否有茅台酒。店员点了点货,说还有6瓶茅台酒。张某让店员拿出来,说自己要全部买走。
但张某非常谨慎,提出让店员给自己开收据,收据上要写明白茅台酒的出厂批次和出厂代码。店员答应后,张某付了16140元价款。接着,店员将收据写好并盖上章,把茅台酒包装好,一并递给了张某。
收起收据后,张某满意地提着茅台酒找朋友吃饭。席间,张某打开了一瓶茅台,给朋友和自己倒满,但喝得时候却觉得味道不对劲。张某认为自己买到了假酒,便立即返回门店找到店员。
店员表示可以给张某全部退款并补偿其3000元差旅费,但张某要求10倍赔偿。由于差额过大,双方当时没有协商一致。见公司之后没有赔偿的意思,事发26天之后,张某将事情投诉至当地市监局。
市监局非常重视,但认为需要对涉事茅台酒进行鉴定,便把张某、公司的法代曾某叫到了一起,让张某把剩下的5瓶茅台酒带来。之后,市监局对这5瓶茅台酒进行封存,但曾某却拒绝在封存的单据上签字。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茅台公司那边出来鉴定结论,认定送检的5瓶茅台酒是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但曾某还是不愿意向张某赔偿,无奈之下,张某将贸易公司及曾某起诉至法院,理由是他们向自己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要求返还16140元价款、赔偿3倍价款48420元。
贸易公司及曾某拿到起诉状后,有针对性地就张某的主张进行了抗辩:
1.承认张某在自己这里买过茅台酒,但送检鉴定的酒并不是自己出售的茅台酒。事情发生后,张某阻止自己现场查验,也拒绝自己向相关部门投诉,张某的做法非常可疑。
而张某实际上又是在购买茅台酒26天之后进行投诉,实际送去鉴定的时候已经距离自己出售茅台酒达46天,在这期间,茅台酒一直由张某保管,他完全有调换的可能。
2.张某并非为生活消费目的而购买茅台酒,他不具备消费者主体身份,本案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审理。
从张某将自己店内仅有的6瓶茅台酒全部买走,到张某让自己出具含有茅台酒详细信息的收据,再到张某事发后阻止自己求助相关部门,并在时隔26天之后选择投诉。张某显然是有备而来,属于知假买假的牟利者,不是消费者。
3.要求3倍赔偿的前提是自己存在欺诈行为,认定欺诈行为存在首先要认定自己有欺诈故意。
但自己的茅台酒是从正规渠道、以合理的市场价格采购,已经尽到了审慎义务,没有欺诈故意。而自己向张某出具的收据也载明了茅台酒的详细信息,自己也没有虚构事实。所以,自己不存在欺诈行为。
经过庭审质证、辩论,法院就本案的争议焦点作出如下认定:
1.出售的茅台酒与送检的茅台酒的同一性问题。根据张某提供的收据及购物小票,能够证明张某从贸易公司购买了6瓶茅台酒。根据收据上载明的出厂批次和每瓶酒的识别码,能够与其他瓶酒区分。在送检的过程中,市监局也保证了贸易公司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茅台公司一直否认送检茅台酒不是自己出售的茅台酒,应该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但它并没有提供,应该承担不利后果。
2.如果张某是知假买假,他是否有权利要求贸易公司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赔偿
《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前述规定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出发,明确在食品、药品领域内,消费者即使知假买假也有权利向生产者、销售者索赔。如同真理越辩越明一样,知假买假并不妨害市场经济,反而能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所以,张某即使是知假买假,也有权利向贸易公司提出索赔。
3.就贸易公司提出的自己没有欺诈故意和事实的抗辩。法院认为,消费者支付价款就应该享受对等的服务,由于食品、药品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所以,只要经营者出售了假冒产品,就应该认定其从事了欺诈行为。除非经营者能够提供正当的进货渠道。
但在本案中,虽然贸易公司提供了进货凭证,但它并没有提供供货方具备正规销售茅台酒的许可或授权,并没有提供出正当的进货渠道。
据此,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请求,判令贸易公司向张某退款并支付3倍赔偿。
由于贸易公司是曾某一人作为股东设立,而曾某又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贸易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法院判令曾某就贸易公司承担的前述赔偿责任负连带责任。
(来源:会昌县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一日晚上8点,男子张某走进某贸易公司设立的门店,询问店员是否有茅台酒。店员点了点货,说还有6瓶茅台酒。张某让店员拿出来,说自己要全部买走。
但张某非常谨慎,提出让店员给自己开收据,收据上要写明白茅台酒的出厂批次和出厂代码。店员答应后,张某付了16140元价款。接着,店员将收据写好并盖上章,把茅台酒包装好,一并递给了张某。
收起收据后,张某满意地提着茅台酒找朋友吃饭。席间,张某打开了一瓶茅台,给朋友和自己倒满,但喝得时候却觉得味道不对劲。张某认为自己买到了假酒,便立即返回门店找到店员。
店员表示可以给张某全部退款并补偿其3000元差旅费,但张某要求10倍赔偿。由于差额过大,双方当时没有协商一致。见公司之后没有赔偿的意思,事发26天之后,张某将事情投诉至当地市监局。
市监局非常重视,但认为需要对涉事茅台酒进行鉴定,便把张某、公司的法代曾某叫到了一起,让张某把剩下的5瓶茅台酒带来。之后,市监局对这5瓶茅台酒进行封存,但曾某却拒绝在封存的单据上签字。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茅台公司那边出来鉴定结论,认定送检的5瓶茅台酒是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但曾某还是不愿意向张某赔偿,无奈之下,张某将贸易公司及曾某起诉至法院,理由是他们向自己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要求返还16140元价款、赔偿3倍价款48420元。
贸易公司及曾某拿到起诉状后,有针对性地就张某的主张进行了抗辩:
1.承认张某在自己这里买过茅台酒,但送检鉴定的酒并不是自己出售的茅台酒。事情发生后,张某阻止自己现场查验,也拒绝自己向相关部门投诉,张某的做法非常可疑。
而张某实际上又是在购买茅台酒26天之后进行投诉,实际送去鉴定的时候已经距离自己出售茅台酒达46天,在这期间,茅台酒一直由张某保管,他完全有调换的可能。
2.张某并非为生活消费目的而购买茅台酒,他不具备消费者主体身份,本案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审理。
从张某将自己店内仅有的6瓶茅台酒全部买走,到张某让自己出具含有茅台酒详细信息的收据,再到张某事发后阻止自己求助相关部门,并在时隔26天之后选择投诉。张某显然是有备而来,属于知假买假的牟利者,不是消费者。
3.要求3倍赔偿的前提是自己存在欺诈行为,认定欺诈行为存在首先要认定自己有欺诈故意。
但自己的茅台酒是从正规渠道、以合理的市场价格采购,已经尽到了审慎义务,没有欺诈故意。而自己向张某出具的收据也载明了茅台酒的详细信息,自己也没有虚构事实。所以,自己不存在欺诈行为。
经过庭审质证、辩论,法院就本案的争议焦点作出如下认定:
1.出售的茅台酒与送检的茅台酒的同一性问题。根据张某提供的收据及购物小票,能够证明张某从贸易公司购买了6瓶茅台酒。根据收据上载明的出厂批次和每瓶酒的识别码,能够与其他瓶酒区分。在送检的过程中,市监局也保证了贸易公司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茅台公司一直否认送检茅台酒不是自己出售的茅台酒,应该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但它并没有提供,应该承担不利后果。
2.如果张某是知假买假,他是否有权利要求贸易公司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赔偿
《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前述规定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出发,明确在食品、药品领域内,消费者即使知假买假也有权利向生产者、销售者索赔。如同真理越辩越明一样,知假买假并不妨害市场经济,反而能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所以,张某即使是知假买假,也有权利向贸易公司提出索赔。
3.就贸易公司提出的自己没有欺诈故意和事实的抗辩。法院认为,消费者支付价款就应该享受对等的服务,由于食品、药品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所以,只要经营者出售了假冒产品,就应该认定其从事了欺诈行为。除非经营者能够提供正当的进货渠道。
但在本案中,虽然贸易公司提供了进货凭证,但它并没有提供供货方具备正规销售茅台酒的许可或授权,并没有提供出正当的进货渠道。
据此,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请求,判令贸易公司向张某退款并支付3倍赔偿。
由于贸易公司是曾某一人作为股东设立,而曾某又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贸易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法院判令曾某就贸易公司承担的前述赔偿责任负连带责任。
#随迁子女在京考高职10月12起网申##女军官实名举报法官刘善金##女军官实名举报法官刘善金##女生用书占座被男生砸脸##女军官实名举报法官刘善金##女军官实名举报法官刘善金##女军官实名举报法官刘善金#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刘彩凤,空军95321部队上校军官 现举报安徽亳州市谯城区法官刘善金,在审理邹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中,存在重大失误,影响军改之事
2016年元旦亳州市区发生机毁人亡航空事故,湖北山锐公司老板邹闯被立案为刑事犯罪。
刘彩凤控告六年后,2022年3月22号亳州谯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检察官起诉书中指控:1,邹闯出资允许飞行员李启亮(坠亡)改装飞机翼、方向舵、驾驶杆、座舱、油箱。2,李启亮随行家属刘彩凤是邹闯团队成员,地面观看。3月27号刘彩凤所在部队团领导带刘彩凤5人去亳州,要求对二项不实指控在法院判决书中给予明确澄清。亳州接待我们的领导承诺,只要手写一份息访书,判决书中就明确澄清二项不实指控。骗取息访书之后,亳州方面没有兑现在判决书中给予澄清二项不实指控的承诺。 法官刘善金的重大失误 1,检察官指控:邹闯出资改装飞机,证明是收邹闯钱的人改装的飞机,李启亮没有收到钱。刘善金却回避收钱情节。不澄清对李启亮的不实指控。 2,证据证明刘彩凤是李启亮的随行家属,没有参与邹闯的事。刘善金就是不澄清对刘彩凤的不实指控。影响军改。 3,邹闯定罪和缓刑适用失误。邹闯的飞机无适航证,没有无线电台执照,无通航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飞机发动机没有年检,起飞没有报备公安部门和空管部门。起飞十一次。不属于过失犯罪。且致一人死亡。量刑在十年以上。而刑期在三年以下的缓刑不适用邹闯,邹闯是青壮年。不在缓刑之列。 4,刘善金没有对邹闯非法经营做法庭调查、定罪量刑。 5,刘善金判决邹闯缓刑期内三年不能从事航拍。《通航许可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对重大通航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能从事通航。刘善金对邹闯的判决违反此规定 6,刘善金没有判决罚款。通航经营许可规定,导致通航事故的最高罚款50万。 7,刘善金认定有现场勘验、证据。却不公布事故鉴定结果。 8,刘善金没有按规定将邹闯犯罪处理情况抄报民航等相关部门。邹闯独资1000万注册的西安航空基地博胜通航航空有限公司,一直在经营。《通航许可》24条规定,应该将犯罪处理结果抄告民航管理部门,隐瞒犯罪事实,骗取经营许可证的,撤销经营许可。邹闯此举,不存在刘善金所认定的认罪认罚。 诉求: 1,以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李启亮和刘彩凤二项不实指控给予明确澄清 2,对被告邹闯刑事犯罪一案,重新审理定罪量刑。
2016年元旦亳州市区发生机毁人亡航空事故,湖北山锐公司老板邹闯被立案为刑事犯罪。
刘彩凤控告六年后,2022年3月22号亳州谯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检察官起诉书中指控:1,邹闯出资允许飞行员李启亮(坠亡)改装飞机翼、方向舵、驾驶杆、座舱、油箱。2,李启亮随行家属刘彩凤是邹闯团队成员,地面观看。3月27号刘彩凤所在部队团领导带刘彩凤5人去亳州,要求对二项不实指控在法院判决书中给予明确澄清。亳州接待我们的领导承诺,只要手写一份息访书,判决书中就明确澄清二项不实指控。骗取息访书之后,亳州方面没有兑现在判决书中给予澄清二项不实指控的承诺。 法官刘善金的重大失误 1,检察官指控:邹闯出资改装飞机,证明是收邹闯钱的人改装的飞机,李启亮没有收到钱。刘善金却回避收钱情节。不澄清对李启亮的不实指控。 2,证据证明刘彩凤是李启亮的随行家属,没有参与邹闯的事。刘善金就是不澄清对刘彩凤的不实指控。影响军改。 3,邹闯定罪和缓刑适用失误。邹闯的飞机无适航证,没有无线电台执照,无通航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飞机发动机没有年检,起飞没有报备公安部门和空管部门。起飞十一次。不属于过失犯罪。且致一人死亡。量刑在十年以上。而刑期在三年以下的缓刑不适用邹闯,邹闯是青壮年。不在缓刑之列。 4,刘善金没有对邹闯非法经营做法庭调查、定罪量刑。 5,刘善金判决邹闯缓刑期内三年不能从事航拍。《通航许可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对重大通航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能从事通航。刘善金对邹闯的判决违反此规定 6,刘善金没有判决罚款。通航经营许可规定,导致通航事故的最高罚款50万。 7,刘善金认定有现场勘验、证据。却不公布事故鉴定结果。 8,刘善金没有按规定将邹闯犯罪处理情况抄报民航等相关部门。邹闯独资1000万注册的西安航空基地博胜通航航空有限公司,一直在经营。《通航许可》24条规定,应该将犯罪处理结果抄告民航管理部门,隐瞒犯罪事实,骗取经营许可证的,撤销经营许可。邹闯此举,不存在刘善金所认定的认罪认罚。 诉求: 1,以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李启亮和刘彩凤二项不实指控给予明确澄清 2,对被告邹闯刑事犯罪一案,重新审理定罪量刑。
#黄石PK[超话]#
怎么一大早进野人超话芥末多引战的
虽然在这个超话没有粉籍但是总不能因为你一人的言论害我们全体被骂吧[彩虹屁]
其次唯粉装cpf的披好皮可以吗[彩虹屁]主页另一个人的存在几乎为0呢就号召大家去给一方做数据要点脸皮好吧 磕药鸡不扶贫[彩虹屁]
蕾丝鲁人确实该吐槽但有些人藏藏皮吧主页几乎全是骂一方的[彩虹屁]是想利用cpf引战还是真想吐槽大家也都看的清楚[彩虹屁]
有个疑问某些人是觉得唯粉身份太丢人所以一直批皮cpf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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