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网##黑龙江省信访局#黑龙江安达市政府原副市长:张柯巍,市长:敖丙千,涉嫌滥用职权,使用权利错误,强行解除企业跟政府签订的行政合同。
合同期限(2006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止)。
2006年我公司接手百花园小区以后,由于百姓上访告状,房屋漏雨,平台缓台坑洼不平,单元门损坏严重,而且单元内没有照明灯,之前供暖也经常不达标,等等问题。
安达市人民政府现任领导干部可以调查一下:
当时安达市政府之前的领导:安达镇人民政府领导:冯玉兵,安达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会,副市长:张晓瞬,百花园小区 现场办公,听取百姓上访意见诉求,之前老领导干部现场承诺我公司,现在政府也没有这方面的资金和政策,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先垫付费用,把百花园小区居民上访反应的问题,给解决掉,等以后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安达市政府不能让你百花园物业公司吃亏,政府会想办法给予补偿支付给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才对安达市百花园小区,进行多项工程改造。
(1)小区顶楼彩钢瓦铺设
(2)小区供热管线更换
(3)小区供暖分户
(4)小区单元门更换
(5)小区平台防水
(6)小区外墙涂料粉刷
(7)小区内人行道铺设
(8)单元声控灯
多项工程改造总投资进千万元
我们企业通过网络媒体曝,发微博的形式,曝光我们企业合法有效合同,和我们企业的遭遇时,居然有多名领导干部,出来作证说我们是诽谤,拘留爆料人。
而安达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8日,在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合同期限内,事先未给我公司协商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我公司管辖的百花园小区,张贴通知:告知百花园小区全体居民,你们小区今年归集体供暖了,之前所欠费用有之前物业公司解决,
第二天,就有施工队伍进入我们企业管辖的小区,而且还有贴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家每户按房照,每平米交纳19元,进行供热再分户工程,小区老百姓没有一家同意交纳费用的。因为我们企业,在2010年已经自己承担垫付,给小区老百姓供热分户完了。所以工程没有进行下去了,还是使用原有管线。
那么请问政府既然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平米交纳19元的改造费,那就是证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专用款,已经是到达安达市人民政府财政啦。
请问安达市人民政府,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专项专用款,到哪里去了?
安达市人民政府又于2020年7月14日,以:安达市供热供气服务保障中的名义,给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下达(违约通知书),限我公司7个工作日内撤出管理工作。
这是明显的无视行政合同的存在,藐视合同法,藐视企业利益,把手中的权利高高架于法律之上,搞一言堂 ,权利私有化,权利情绪化,权利个人主义化,我公司多次找到两位领导解决我公司需要进行赔偿问题,但是每次都不见面,不让进政府办公大楼,用强硬野蛮的方式把我公司法人:苏为龙赶出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调任绥化市任职呢?这样的领导干部严重损害了党政形象,给政府形象摸黑。
在两位领导干部调任绥化任职之前,任然哄骗我们公司,说马上给你公司解决赔偿问题,但是仅仅过去三天,就宣布调任绥化任职了,留下尾巴让现任领导干部解决。
从2020年7月14日至今为止2022年4月21日,安达市人民政府任然没有给我公司解决赔偿问题,就是推诿扯皮,拉锯式拖延我们公司。打电话了,微信不回,期间承诺我公司撤诉后在想办法给我公司解决赔偿事宜,迟迟不兑现承诺。明显的就是拖延战术,哄骗企业,想尽一切办法给我公司制作障碍,就是不给解决实际问题。
《各位领导都是想》: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我给违约的,我在安达能待多少日子啊,我调任走了让下任领导解决吧,领导都是这样的内心想法,所以我公司投入近1千多万元,资金改造项目不能就此完事,我公司会一只维权到底,直到赔偿问题得到解决。
投诉举报人:安达市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
股东:苏运勇
联系电话:13159839995
本投诉举报如有虚假举报投诉,我本人原负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2日
合同期限(2006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止)。
2006年我公司接手百花园小区以后,由于百姓上访告状,房屋漏雨,平台缓台坑洼不平,单元门损坏严重,而且单元内没有照明灯,之前供暖也经常不达标,等等问题。
安达市人民政府现任领导干部可以调查一下:
当时安达市政府之前的领导:安达镇人民政府领导:冯玉兵,安达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会,副市长:张晓瞬,百花园小区 现场办公,听取百姓上访意见诉求,之前老领导干部现场承诺我公司,现在政府也没有这方面的资金和政策,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先垫付费用,把百花园小区居民上访反应的问题,给解决掉,等以后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安达市政府不能让你百花园物业公司吃亏,政府会想办法给予补偿支付给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才对安达市百花园小区,进行多项工程改造。
(1)小区顶楼彩钢瓦铺设
(2)小区供热管线更换
(3)小区供暖分户
(4)小区单元门更换
(5)小区平台防水
(6)小区外墙涂料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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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工程改造总投资进千万元
我们企业通过网络媒体曝,发微博的形式,曝光我们企业合法有效合同,和我们企业的遭遇时,居然有多名领导干部,出来作证说我们是诽谤,拘留爆料人。
而安达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8日,在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合同期限内,事先未给我公司协商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我公司管辖的百花园小区,张贴通知:告知百花园小区全体居民,你们小区今年归集体供暖了,之前所欠费用有之前物业公司解决,
第二天,就有施工队伍进入我们企业管辖的小区,而且还有贴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家每户按房照,每平米交纳19元,进行供热再分户工程,小区老百姓没有一家同意交纳费用的。因为我们企业,在2010年已经自己承担垫付,给小区老百姓供热分户完了。所以工程没有进行下去了,还是使用原有管线。
那么请问政府既然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平米交纳19元的改造费,那就是证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专用款,已经是到达安达市人民政府财政啦。
请问安达市人民政府,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专项专用款,到哪里去了?
安达市人民政府又于2020年7月14日,以:安达市供热供气服务保障中的名义,给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下达(违约通知书),限我公司7个工作日内撤出管理工作。
这是明显的无视行政合同的存在,藐视合同法,藐视企业利益,把手中的权利高高架于法律之上,搞一言堂 ,权利私有化,权利情绪化,权利个人主义化,我公司多次找到两位领导解决我公司需要进行赔偿问题,但是每次都不见面,不让进政府办公大楼,用强硬野蛮的方式把我公司法人:苏为龙赶出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调任绥化市任职呢?这样的领导干部严重损害了党政形象,给政府形象摸黑。
在两位领导干部调任绥化任职之前,任然哄骗我们公司,说马上给你公司解决赔偿问题,但是仅仅过去三天,就宣布调任绥化任职了,留下尾巴让现任领导干部解决。
从2020年7月14日至今为止2022年4月21日,安达市人民政府任然没有给我公司解决赔偿问题,就是推诿扯皮,拉锯式拖延我们公司。打电话了,微信不回,期间承诺我公司撤诉后在想办法给我公司解决赔偿事宜,迟迟不兑现承诺。明显的就是拖延战术,哄骗企业,想尽一切办法给我公司制作障碍,就是不给解决实际问题。
《各位领导都是想》: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我给违约的,我在安达能待多少日子啊,我调任走了让下任领导解决吧,领导都是这样的内心想法,所以我公司投入近1千多万元,资金改造项目不能就此完事,我公司会一只维权到底,直到赔偿问题得到解决。
投诉举报人:安达市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
股东:苏运勇
联系电话:1315983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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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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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2006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止)。
2006年我公司接手百花园小区以后,由于百姓上访告状,房屋漏雨,平台缓台坑洼不平,单元门损坏严重,而且单元内没有照明灯,之前供暖也经常不达标,等等问题。
安达市人民政府现任领导干部可以调查一下:
当时安达市政府之前的领导:安达镇人民政府领导:冯玉兵,安达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会,副市长:张晓瞬,百花园小区 现场办公,听取百姓上访意见诉求,之前老领导干部现场承诺我公司,现在政府也没有这方面的资金和政策,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先垫付费用,把百花园小区居民上访反应的问题,给解决掉,等以后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安达市政府不能让你百花园物业公司吃亏,政府会想办法给予补偿支付给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才对安达市百花园小区,进行多项工程改造。
(1)小区顶楼彩钢瓦铺设
(2)小区供热管线更换
(3)小区供暖分户
(4)小区单元门更换
(5)小区平台防水
(6)小区外墙涂料粉刷
(7)小区内人行道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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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工程改造总投资进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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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安达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8日,在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合同期限内,事先未给我公司协商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我公司管辖的百花园小区,张贴通知:告知百花园小区全体居民,你们小区今年归集体供暖了,之前所欠费用有之前物业公司解决,
第二天,就有施工队伍进入我们企业管辖的小区,而且还有贴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家每户按房照,每平米交纳19元,进行供热再分户工程,小区老百姓没有一家同意交纳费用的。因为我们企业,在2010年已经自己承担垫付,给小区老百姓供热分户完了。所以工程没有进行下去了,还是使用原有管线。
那么请问政府既然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平米交纳19元的改造费,那就是证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专用款,已经是到达安达市人民政府财政啦。
请问安达市人民政府,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专项专用款,到哪里去了?
安达市人民政府又于2020年7月14日,以:安达市供热供气服务保障中的名义,给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下达(违约通知书),限我公司7个工作日内撤出管理工作。
这是明显的无视行政合同的存在,藐视合同法,藐视企业利益,把手中的权利高高架于法律之上,搞一言堂 ,权利私有化,权利情绪化,权利个人主义化,我公司多次找到两位领导解决我公司需要进行赔偿问题,但是每次都不见面,不让进政府办公大楼,用强硬野蛮的方式把我公司法人:苏为龙赶出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调任绥化市任职呢?这样的领导干部严重损害了党政形象,给政府形象摸黑。
在两位领导干部调任绥化任职之前,任然哄骗我们公司,说马上给你公司解决赔偿问题,但是仅仅过去三天,就宣布调任绥化任职了,留下尾巴让现任领导干部解决。
从2020年7月14日至今为止2022年4月21日,安达市人民政府任然没有给我公司解决赔偿问题,就是推诿扯皮,拉锯式拖延我们公司。打电话了,微信不回,期间承诺我公司撤诉后在想办法给我公司解决赔偿事宜,迟迟不兑现承诺。明显的就是拖延战术,哄骗企业,想尽一切办法给我公司制作障碍,就是不给解决实际问题。
《各位领导都是想》: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我给违约的,我在安达能待多少日子啊,我调任走了让下任领导解决吧,领导都是这样的内心想法,所以我公司投入近1千多万元,资金改造项目不能就此完事,我公司会一只维权到底,直到赔偿问题得到解决。
投诉举报人:安达市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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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顶楼彩钢瓦铺设
(2)小区供热管线更换
(3)小区供暖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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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区平台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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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都是想》: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我给违约的,我在安达能待多少日子啊,我调任走了让下任领导解决吧,领导都是这样的内心想法,所以我公司投入近1千多万元,资金改造项目不能就此完事,我公司会一只维权到底,直到赔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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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2日
黑龙江安达市政府原副市长:张柯巍,市长:敖丙千,涉嫌滥用职权,使用权利错误,强行解除企业跟政府签订的行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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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公司接手百花园小区以后,由于百姓上访告状,房屋漏雨,平台缓台坑洼不平,单元门损坏严重,而且单元内没有照明灯,之前供暖也经常不达标,等等问题。
安达市人民政府现任领导干部可以调查一下:
当时安达市政府之前的领导:安达镇人民政府领导:冯玉兵,安达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会,副市长:张晓瞬,百花园小区 现场办公,听取百姓上访意见诉求,之前老领导干部现场承诺我公司,现在政府也没有这方面的资金和政策,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先垫付费用,把百花园小区居民上访反应的问题,给解决掉,等以后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安达市政府不能让你百花园物业公司吃亏,政府会想办法给予补偿支付给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才对安达市百花园小区,进行多项工程改造。
(1)小区顶楼彩钢瓦铺设
(2)小区供热管线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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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区外墙涂料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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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工程改造总投资进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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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安达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8日,在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合同期限内,事先未给我公司协商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我公司管辖的百花园小区,张贴通知:告知百花园小区全体居民,你们小区今年归集体供暖了,之前所欠费用有之前物业公司解决,
第二天,就有施工队伍进入我们企业管辖的小区,而且还有贴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家每户按房照,每平米交纳19元,进行供热再分户工程,小区老百姓没有一家同意交纳费用的。因为我们企业,在2010年已经自己承担垫付,给小区老百姓供热分户完了。所以工程没有进行下去了,还是使用原有管线。
那么请问政府既然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平米交纳19元的改造费,那就是证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专用款,已经是到达安达市人民政府财政啦。
请问安达市人民政府,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专项专用款,到哪里去了?
安达市人民政府又于2020年7月14日,以:安达市供热供气服务保障中的名义,给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下达(违约通知书),限我公司7个工作日内撤出管理工作。
这是明显的无视行政合同的存在,藐视合同法,藐视企业利益,把手中的权利高高架于法律之上,搞一言堂 ,权利私有化,权利情绪化,权利个人主义化,我公司多次找到两位领导解决我公司需要进行赔偿问题,但是每次都不见面,不让进政府办公大楼,用强硬野蛮的方式把我公司法人:苏为龙赶出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调任绥化市任职呢?这样的领导干部严重损害了党政形象,给政府形象摸黑。
在两位领导干部调任绥化任职之前,任然哄骗我们公司,说马上给你公司解决赔偿问题,但是仅仅过去三天,就宣布调任绥化任职了,留下尾巴让现任领导干部解决。
从2020年7月14日至今为止2022年4月21日,安达市人民政府任然没有给我公司解决赔偿问题,就是推诿扯皮,拉锯式拖延我们公司。打电话了,微信不回,期间承诺我公司撤诉后在想办法给我公司解决赔偿事宜,迟迟不兑现承诺。明显的就是拖延战术,哄骗企业,想尽一切办法给我公司制作障碍,就是不给解决实际问题。
《各位领导都是想》: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我给违约的,我在安达能待多少日子啊,我调任走了让下任领导解决吧,领导都是这样的内心想法,所以我公司投入近1千多万元,资金改造项目不能就此完事,我公司会一只维权到底,直到赔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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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投诉举报如有虚假举报投诉,我本人原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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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公司接手百花园小区以后,由于百姓上访告状,房屋漏雨,平台缓台坑洼不平,单元门损坏严重,而且单元内没有照明灯,之前供暖也经常不达标,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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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安达市政府之前的领导:安达镇人民政府领导:冯玉兵,安达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会,副市长:张晓瞬,百花园小区 现场办公,听取百姓上访意见诉求,之前老领导干部现场承诺我公司,现在政府也没有这方面的资金和政策,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先垫付费用,把百花园小区居民上访反应的问题,给解决掉,等以后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安达市政府不能让你百花园物业公司吃亏,政府会想办法给予补偿支付给你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才对安达市百花园小区,进行多项工程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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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安达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8日,在我百花园物业有限公司合同期限内,事先未给我公司协商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我公司管辖的百花园小区,张贴通知:告知百花园小区全体居民,你们小区今年归集体供暖了,之前所欠费用有之前物业公司解决,
第二天,就有施工队伍进入我们企业管辖的小区,而且还有贴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家每户按房照,每平米交纳19元,进行供热再分户工程,小区老百姓没有一家同意交纳费用的。因为我们企业,在2010年已经自己承担垫付,给小区老百姓供热分户完了。所以工程没有进行下去了,还是使用原有管线。
那么请问政府既然通知要求,小区老百姓每平米交纳19元的改造费,那就是证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专用款,已经是到达安达市人民政府财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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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明显的无视行政合同的存在,藐视合同法,藐视企业利益,把手中的权利高高架于法律之上,搞一言堂 ,权利私有化,权利情绪化,权利个人主义化,我公司多次找到两位领导解决我公司需要进行赔偿问题,但是每次都不见面,不让进政府办公大楼,用强硬野蛮的方式把我公司法人:苏为龙赶出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调任绥化市任职呢?这样的领导干部严重损害了党政形象,给政府形象摸黑。
在两位领导干部调任绥化任职之前,任然哄骗我们公司,说马上给你公司解决赔偿问题,但是仅仅过去三天,就宣布调任绥化任职了,留下尾巴让现任领导干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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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都是想》: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我给违约的,我在安达能待多少日子啊,我调任走了让下任领导解决吧,领导都是这样的内心想法,所以我公司投入近1千多万元,资金改造项目不能就此完事,我公司会一只维权到底,直到赔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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