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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消除饮酒的罪业!
除了按照文章后面的忏悔发愿外,
还要大量广为转发此文,
最好是自己发布到各个平台!
也就是复制这个文章自己再发布!
【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消除饮酒的罪业!
除了按照文章后面的忏悔发愿外,
还要大量广为转发此文,
最好是自己发布到各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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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消除饮酒的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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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大量广为转发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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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消除饮酒的罪业!
除了按照文章后面的忏悔发愿外,
还要大量广为转发此文,
最好是自己发布到各个平台!
也就是复制这个文章自己再发布!
【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安士全书》●勿谋人之财产
[发明]各人之财产,由乎各人之福力,并非设谋之可得者。孔子曰:富而可求,执鞭亦为;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求且不可,况于谋乎?
谋人财产,大抵为室家之计,欲以传诸子孙耳,至于为妻孥而作走狗,所弗计矣。《毗婆沙论》云:"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唯增贪求,无有厌足。"若识得子女是索债之人,室家是怨业之薮,则大梦顿觉,沉疴忽疗矣。岂为其多结冤仇,广行众恶乎?
下附征事(四则)
怨鬼诉母(《怨魂志》)
刘宋元嘉中,诸葛护为元真太守,寻以疾亡。其家眷犹在扬都,仅一长子元崇,扶柩归,年方十九。护之门人何法僧,利其赀,挤元崇于水而分其财。是夜,元崇母陈氏,梦元崇历道其父亡时颠末,及被何溺死之事,悲不自胜。且云:"行速疲倦。"暂卧窗前床上,以头枕窗。梦甚清楚,悲号而觉,遂执灯照床上,果有湿气如人形,由是举家号泣。时陈氏有表弟徐道立,适为交州长史,而徐森之,为交州太守,托其按验,果如梦中所言。乃收其行凶二人,皆置于法。
[按]处心丧三年之会,而为杀越于货之谋,名教负人乎?人负名教乎?
执枪自刃(《绣虎轩次集》)
梁石柱者,睢陵之富室也,有一子,甚爱之。顺治末年,子十九岁,病笃,梁悲痛不胜。子忽直呼父名而告曰:"吾前生,徐州某也,有三百金,与汝前生同贾。吾病痢,于中途如厕,汝乘隙,以利刃刺吾胸死。而又自割手出血,证吾家以盗死。吾没后,遂生睢陵王氏,二十年前王某,即吾也。汝后吾三年死,亦生睢陵,即今汝也。昔年吾觅汝不得,偶入县纳条银,忽遇汝于柜间,吾怒甚,奋拳击汝,吾亦不自知其所以也。汝因吾素无一面,反不介意。吾归数日,愤闷而死。故遂生为汝儿,今十九年矣,计吾痘时,汝费若干,延师费若干,聘媳费若干,考试拜门生费若干,其余零星小费共若干,银已还清,但命未偿耳。然汝遇我甚厚,吾不忍言,当别去,第恐阴府不能宥耳。"遂死。石柱旦夕哭之,语人曰:"吾子孝而慧,恐吾悲,故设为此言耳。天下岂有父子大伦而如是乎?"未几,手砺一枪。或问之,答曰:"今年岁歉,吾处穷乡,藉以自卫耳。"一日以柄着墙,以锋着胸,忽大呼曰:"儿待吾自撞可也!"遂奋身向刃一撞,而枪已入胸七八寸,钉于脊骨之内矣。
[按]阳间有负恩之人,冥府无不偿之债。人知今生之债重,不知来生之债尤重。索现世之债者,居于门首,不敢入内,主人犹恶之嫉之。独至索宿生之逋,则债主直入内房,安然高卧。使欠债者夫妇两人,百般珍惜,乳哺怀抱,迨至年既长大,立将家舍田园,尽行盘折,不留一针一草。回思半世营营,无非借本求息,枉为他人作马牛,岂不愚而可哀哉!
三次投胎(《绣虎轩次集》)
桐城诸生〖诸生,明清时指已入学的生员〗姚东朗,有子十岁,病且死。父母怜之,谓曰:"汝果无缘为吾子耶?"其子忽作北人语曰:"我乃山东某僧也,积三十金,为师兄所窥,推吾堕水中。我呼观音大士,即见大士云:‘汝数合休,且往孽也。‘遂溺死。地方鸣于官,汝于是时,为彼县令,师兄以吾三十金奉汝,事遂寝。我以沉冤未洗,来为汝弟,即汝亡弟姚嵩绍也,追随二十余年,不能追偿。因死而为汝子,十年来,三十金偿矣,我当去。第汝家有一拄杖,我甚爱之,可烧赠我,以足前金之数。我师兄亦因索此金而来,为汝长女,今嫁溧阳潘氏,有娠将产,我死即投彼胎索命矣。"言讫而绝。
[按]此康熙乙卯年,前五月事也。可见六亲眷属,无非怨对。方其未说破时,则眼前膝下,皆我骨肉。若被明眼人点破,乃知前后左右,无非索逋之人。世人必欲为索逋者积财敛怨,诚属何心?
以客作子(其邻面述)
太仓镇海卫姜君弼,开米铺。有客马淳溪,以百余金托之,出纳无误者二年。至第三载,托言米为借户所欠,不免有欺负之意。客乃抑郁成疾,逾时遂亡。而姜素无子,未几,妻有娠,及弥月,其邻忽见马淳溪至家,询之姜,乃知已死。俄而收生者出其门,喜曰:"已得一子矣。"
[按]此康熙前数年事。
[发明]各人之财产,由乎各人之福力,并非设谋之可得者。孔子曰:富而可求,执鞭亦为;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求且不可,况于谋乎?
谋人财产,大抵为室家之计,欲以传诸子孙耳,至于为妻孥而作走狗,所弗计矣。《毗婆沙论》云:"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唯增贪求,无有厌足。"若识得子女是索债之人,室家是怨业之薮,则大梦顿觉,沉疴忽疗矣。岂为其多结冤仇,广行众恶乎?
下附征事(四则)
怨鬼诉母(《怨魂志》)
刘宋元嘉中,诸葛护为元真太守,寻以疾亡。其家眷犹在扬都,仅一长子元崇,扶柩归,年方十九。护之门人何法僧,利其赀,挤元崇于水而分其财。是夜,元崇母陈氏,梦元崇历道其父亡时颠末,及被何溺死之事,悲不自胜。且云:"行速疲倦。"暂卧窗前床上,以头枕窗。梦甚清楚,悲号而觉,遂执灯照床上,果有湿气如人形,由是举家号泣。时陈氏有表弟徐道立,适为交州长史,而徐森之,为交州太守,托其按验,果如梦中所言。乃收其行凶二人,皆置于法。
[按]处心丧三年之会,而为杀越于货之谋,名教负人乎?人负名教乎?
执枪自刃(《绣虎轩次集》)
梁石柱者,睢陵之富室也,有一子,甚爱之。顺治末年,子十九岁,病笃,梁悲痛不胜。子忽直呼父名而告曰:"吾前生,徐州某也,有三百金,与汝前生同贾。吾病痢,于中途如厕,汝乘隙,以利刃刺吾胸死。而又自割手出血,证吾家以盗死。吾没后,遂生睢陵王氏,二十年前王某,即吾也。汝后吾三年死,亦生睢陵,即今汝也。昔年吾觅汝不得,偶入县纳条银,忽遇汝于柜间,吾怒甚,奋拳击汝,吾亦不自知其所以也。汝因吾素无一面,反不介意。吾归数日,愤闷而死。故遂生为汝儿,今十九年矣,计吾痘时,汝费若干,延师费若干,聘媳费若干,考试拜门生费若干,其余零星小费共若干,银已还清,但命未偿耳。然汝遇我甚厚,吾不忍言,当别去,第恐阴府不能宥耳。"遂死。石柱旦夕哭之,语人曰:"吾子孝而慧,恐吾悲,故设为此言耳。天下岂有父子大伦而如是乎?"未几,手砺一枪。或问之,答曰:"今年岁歉,吾处穷乡,藉以自卫耳。"一日以柄着墙,以锋着胸,忽大呼曰:"儿待吾自撞可也!"遂奋身向刃一撞,而枪已入胸七八寸,钉于脊骨之内矣。
[按]阳间有负恩之人,冥府无不偿之债。人知今生之债重,不知来生之债尤重。索现世之债者,居于门首,不敢入内,主人犹恶之嫉之。独至索宿生之逋,则债主直入内房,安然高卧。使欠债者夫妇两人,百般珍惜,乳哺怀抱,迨至年既长大,立将家舍田园,尽行盘折,不留一针一草。回思半世营营,无非借本求息,枉为他人作马牛,岂不愚而可哀哉!
三次投胎(《绣虎轩次集》)
桐城诸生〖诸生,明清时指已入学的生员〗姚东朗,有子十岁,病且死。父母怜之,谓曰:"汝果无缘为吾子耶?"其子忽作北人语曰:"我乃山东某僧也,积三十金,为师兄所窥,推吾堕水中。我呼观音大士,即见大士云:‘汝数合休,且往孽也。‘遂溺死。地方鸣于官,汝于是时,为彼县令,师兄以吾三十金奉汝,事遂寝。我以沉冤未洗,来为汝弟,即汝亡弟姚嵩绍也,追随二十余年,不能追偿。因死而为汝子,十年来,三十金偿矣,我当去。第汝家有一拄杖,我甚爱之,可烧赠我,以足前金之数。我师兄亦因索此金而来,为汝长女,今嫁溧阳潘氏,有娠将产,我死即投彼胎索命矣。"言讫而绝。
[按]此康熙乙卯年,前五月事也。可见六亲眷属,无非怨对。方其未说破时,则眼前膝下,皆我骨肉。若被明眼人点破,乃知前后左右,无非索逋之人。世人必欲为索逋者积财敛怨,诚属何心?
以客作子(其邻面述)
太仓镇海卫姜君弼,开米铺。有客马淳溪,以百余金托之,出纳无误者二年。至第三载,托言米为借户所欠,不免有欺负之意。客乃抑郁成疾,逾时遂亡。而姜素无子,未几,妻有娠,及弥月,其邻忽见马淳溪至家,询之姜,乃知已死。俄而收生者出其门,喜曰:"已得一子矣。"
[按]此康熙前数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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