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开新局##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小清河复航工程:“黄金水道”有多少含金量
“官有鱼盐赋,民多粟麦场。小河萦九曲,茂木郁千章”。600多年前,明代诗人朱善来到小清河,写下了这样的诗句。那时的小清河水量丰沛,树木葱郁,风景秀丽。
将重现这条“黄金水道”昔日繁盛的小清河复航工程,经过几年建设,今年年底将实现航道主体工程完工,具备通航条件。
水量是否足够用
小清河复航工程全线长169.2公里,起自济南,经过滨州、淄博、东营、潍坊,终到渤海湾,规划为三级航道,是山东省内河航道布局规划“一纵三横”高等级航道网中的重要“一横”,也是山东省现阶段唯一一条具备海河联运条件的航道,可实现海河直达运输,还是山东省水运建设史上第一个一次性投资超百亿元的项目。
6月29日上午,小清河济南港主城港区对岸,施工人员在敷设传输网管道。作为“神经系统”,这169公里长的传输网是小清河数字航道的基础。
“98个360度旋转的云台,实现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10套水文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水位、水深、流速等参数。”站在小清河边,中铁十四局电气化公司小清河复航工程数字化标项目负责人许兆锋告诉记者,小清河将打造“感知+数字+分析+决策”的综合港航信息化应用平台,实现“远程看、坐着管、走着用”。
“要实现2000吨级船舶正常航行,必须保证航道水深达到3.8米,而从近些年的水文监测情况看,小清河水量基本能满足通航需求。”面对记者提出的小清河通航后水是否够用的问题,中铁建投山东小清河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部部长王建良给出肯定答案。他介绍,前期项目设计方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个问题。小清河持续性的补水主要来自城市中水,仅济南每天向小清河排放的城市中水就达100万立方米,基本满足通航需求。
除此之外,汛期雨水也为小清河补水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还设置了翻水泵站和省水池,在枯水季节能减少船闸下泄水量,通过船闸流过去的水,还能再补回来。”王建良说。
小清河复航工程博兴段改建的新博昌桥,正在进行张拉作业、悬浇梁即将合龙。(通讯员 李皓阳 记者 姜斌 报道)
出海便利知多少
6月25日,在位于高青县的小清河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大型车辆来回穿梭,机械声轰鸣,现场一番火热景象。目前码头和防洪墙主体工程已提前完成,正在实施港区内部场地硬化。
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位于小清河北岸,项目总投资6亿元左右,规划建设4个通用及多用途泊位和相应配套工程,岸线总长330米,年吞吐量320万吨。未来,高青港区将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打造作业设备自动化、数据信息可视化、生产管理智能化的‘准无人码头’。
淄博工业门类齐全,工业企业多,物流压力大。小清河复航后,小清河有望成为贯穿山东省中部工业走廊的一条内河水运大通道,也将是淄博市直接通向海洋的对外开放通道。
博汇集团是一家集造纸、化工、热电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企业所需化工原料原盐,主要从全国海盐主产区寿光羊口采购,目前全部由公路运输到厂;进口木片、煤炭主要运输港口为龙口港、烟台港以及潍坊港,然后转公路或公铁联运到厂。
“小清河复航后不仅可以加速要素流动,为我们企业发展带来更多可能。仅从节本增效来看,经过初步估算,部分原材料运输改用水运后,每年可节约运输成本超1000万元。”博汇集团物流部经理康鹏说。
水运优势有多大
在小清河博兴港湖滨作业区,长850米,高5米的防汛墙已建设完成,像一条巨龙横卧在小清河岸边,紧邻的码头泊位、货场正在加紧施工。
山东路桥博兴港项目经理杜以龙介绍,博兴港区湖滨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博兴县湖滨镇寨卡村东北,规划建设散货泊位区、通用及多用途泊位区和液体散货泊位区共计21个,占地面积2860亩,总投资约22亿元。截至目前,码头墙浇筑已全部完成,道路堆场回填开始施工,消防、给排水等配套也已进入施工阶段。今年下半年,项目将完成港池土方开挖、码头墙附件安装、港机设备招标安装、道路堆场基层等工作,达到实现通航的运营条件。
记者还了解到,博兴港区湖滨作业区一期拟建设8个1000吨级泊位以及150米支持系统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690万吨/年,主要货种为粮食、焦炭、矿建材料、木片、钢材及集装箱等。
近十几年来,滨州小清河沿线企业发展迅速,涌现出了魏桥集团、香驰粮油、京博石化等大型企业,涉及冶金、造纸、化工、纺织、粮油等行业,运输量增长迅速,近年来快速上涨的油价使得运输成本大增。
业内人士认为,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水运运量大、运价低、投资少、占地少、能耗小、污染小的优势突出。能耗方面,水运每马力能耗仅为公路的1/10、铁路的1/2。而且整治每千吨公里货运污染费用,水运与铁路、公路之比1:3.3:14.6,在大宗、笨重货物的长途运输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
小清河复航工程王道船闸施工现场 。王道船闸工程是小清河项目全线的节点性控制工程,技术上采用旱地开挖方式新建船闸,截弯取直约5公里河道,概算投资4.8亿元,是沿线实际投资最大的船闸工程。(通讯员刘云杰 记者 李明报道)
航道能跑几种船
6月30日,连续几天的阴雨终于停歇,在小清河复航工程东营段王道船闸现场,船闸上闸首两扇巨大的人字门正在安装。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踪家信说,船闸上下闸首各有2扇闸门,是控制整个闸室水位的关键装置。王道船闸工程是小清河项目全线的节点性控制工程,技术上采用旱地开挖方式新建船闸,是沿线实际投资最大的船闸工程。踪家信介绍,小清河复航工程设计5道节制闸,其中四道船闸,航道建设标准为三级(通航1000吨级的船舶),但工程在规划设计阶段,航道、桥梁以及船闸的通航尺度就已经兼顾了通航2000吨级海河直达船型的通航条件,将基本满足二级航道的通航条件。
通航第一步便是疏浚航道。据了解,仅东营段就调配21艘搅吸船、站桩船、交通艇等各类施工船舶进行航道疏浚,于6月21日全线、全断面完成主航道疏浚工程,共疏浚土方533万方。此外,小清河复航工程全线共设4座梯级船闸,是目前国内内河航运建设尺度最大的船闸,可以一次性允许6艘2000吨级船舶通行。
小清河复航后运力大小不仅与航道建设标准有关,通航船型也很关键。踪家信介绍,目前小清河复航工程设计船型主要有4种:1拖6,1顶2,内河1000吨级货船和60TEU集装箱船。其中后2种船型不难理解,即为单体货运船。而1拖6船型为一艘272KW拖轮6艘1000吨级驳船,可实现一次性载运6000吨货物。1顶2船型则是由1艘180KW推轮推动2艘1000吨级驳船,实现一次性载运2000吨。“也就是说,虽然航道设计标准为三级,标准通航为一千吨级,但通过不同船型可实现1000吨-6000吨的单次载运。”
“引擎”动力有多强
6月20日,寿光市羊口镇,横跨小清河的S309侯辛桥正在铺设沥青,不日即可通车。该桥是小清河复航工程最长桥梁,全长1637米,宽25米,双向四车道。
寿光段是小清河复航工程的最下游段,西起小清河支流老塌河,东至寿光羊口港,浚深航道全长17.21公里,改建S309省道侯辛桥、羊口大桥2座公路桥梁及跨河电缆、管线41条,对羊口渔港大桥上游段进行切滩取直。目前,航道疏浚、电缆、管线迁改已完工。2021年8月13日开工的羊口大桥,如今2个主墩进行挂篮施工,两端引桥已完成预制梁安装,整体工程进度超过70%。按照计划,羊口大桥预计10月中旬主桥合龙,10月20日跑船试航。羊口大桥净空高(通航水位至桥跨结构最下缘之间的距离)11米,S309侯辛桥净空高度为10米,小清河最高水位时,也确保航行船只顺利通行。“侯辛桥是潍坊到东营最便利的交通运输路段,绕其他道路至少多走50公里,多花一个小时。走高速的话,高速费要多花200元左右。”经常在潍坊、东营往返的司机周维春说。
小清河复航后,作为潍坊港西港区的羊口镇,除港口吞吐量显著增加外,也将会衍生形成船舶维修、物料供应、原材料加工、集装箱拆装箱等新的服务业态。“河海联运将有效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形成航运带动物流、物流拉动产业、产业推动合作的经济发展循环链,成为有力带动沿线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寿光市港口和航运服务中心主任张兴德说。
山东打造“通江达海”内河水运网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截至6月底,小清河复航工程完成投资109.89亿元,占总投资的81%。其中,航道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5%,船闸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桥梁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74%。
小清河复航工程采用PPP模式,由中国铁建投资集团联合体牵头中标,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概算投资135.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Ⅲ级航道169.2公里,改扩建桥梁39座(含张东铁路桥),新建船闸4座,节制闸2座,改造过临河水利设施481座,改造过河管道32道、过河线缆264道。
小清河复航工程全线竣工后,小清河干流及分洪道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其中济南市区段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将有效保护小清河两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小清河复航后,海河联运每年可以分流超过4000万吨的大宗货物运量,相当于再造一条胶济铁路,大大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有效拉动沿线城市经济。
今年除小清河复航工程外,我省还将加快推进京杭运河主航道升级改造、湖西航道整治、大清河航道通航等航道项目建设,尽快将京杭运河主航道等级从1000吨级提升至2000吨级,推进济宁梁山港、龙拱港等港口扩建升级,全力打造“通江达海”内河水运网。
(大众日报记者 常青 王健 刘磊 姜斌 李明 石如宽 通讯员 王克军 田耀 李皓阳 许延军 国文浩 刘翠 张兴德 殷剑锋 报道)
“官有鱼盐赋,民多粟麦场。小河萦九曲,茂木郁千章”。600多年前,明代诗人朱善来到小清河,写下了这样的诗句。那时的小清河水量丰沛,树木葱郁,风景秀丽。
将重现这条“黄金水道”昔日繁盛的小清河复航工程,经过几年建设,今年年底将实现航道主体工程完工,具备通航条件。
水量是否足够用
小清河复航工程全线长169.2公里,起自济南,经过滨州、淄博、东营、潍坊,终到渤海湾,规划为三级航道,是山东省内河航道布局规划“一纵三横”高等级航道网中的重要“一横”,也是山东省现阶段唯一一条具备海河联运条件的航道,可实现海河直达运输,还是山东省水运建设史上第一个一次性投资超百亿元的项目。
6月29日上午,小清河济南港主城港区对岸,施工人员在敷设传输网管道。作为“神经系统”,这169公里长的传输网是小清河数字航道的基础。
“98个360度旋转的云台,实现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10套水文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水位、水深、流速等参数。”站在小清河边,中铁十四局电气化公司小清河复航工程数字化标项目负责人许兆锋告诉记者,小清河将打造“感知+数字+分析+决策”的综合港航信息化应用平台,实现“远程看、坐着管、走着用”。
“要实现2000吨级船舶正常航行,必须保证航道水深达到3.8米,而从近些年的水文监测情况看,小清河水量基本能满足通航需求。”面对记者提出的小清河通航后水是否够用的问题,中铁建投山东小清河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部部长王建良给出肯定答案。他介绍,前期项目设计方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个问题。小清河持续性的补水主要来自城市中水,仅济南每天向小清河排放的城市中水就达100万立方米,基本满足通航需求。
除此之外,汛期雨水也为小清河补水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还设置了翻水泵站和省水池,在枯水季节能减少船闸下泄水量,通过船闸流过去的水,还能再补回来。”王建良说。
小清河复航工程博兴段改建的新博昌桥,正在进行张拉作业、悬浇梁即将合龙。(通讯员 李皓阳 记者 姜斌 报道)
出海便利知多少
6月25日,在位于高青县的小清河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大型车辆来回穿梭,机械声轰鸣,现场一番火热景象。目前码头和防洪墙主体工程已提前完成,正在实施港区内部场地硬化。
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位于小清河北岸,项目总投资6亿元左右,规划建设4个通用及多用途泊位和相应配套工程,岸线总长330米,年吞吐量320万吨。未来,高青港区将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打造作业设备自动化、数据信息可视化、生产管理智能化的‘准无人码头’。
淄博工业门类齐全,工业企业多,物流压力大。小清河复航后,小清河有望成为贯穿山东省中部工业走廊的一条内河水运大通道,也将是淄博市直接通向海洋的对外开放通道。
博汇集团是一家集造纸、化工、热电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企业所需化工原料原盐,主要从全国海盐主产区寿光羊口采购,目前全部由公路运输到厂;进口木片、煤炭主要运输港口为龙口港、烟台港以及潍坊港,然后转公路或公铁联运到厂。
“小清河复航后不仅可以加速要素流动,为我们企业发展带来更多可能。仅从节本增效来看,经过初步估算,部分原材料运输改用水运后,每年可节约运输成本超1000万元。”博汇集团物流部经理康鹏说。
水运优势有多大
在小清河博兴港湖滨作业区,长850米,高5米的防汛墙已建设完成,像一条巨龙横卧在小清河岸边,紧邻的码头泊位、货场正在加紧施工。
山东路桥博兴港项目经理杜以龙介绍,博兴港区湖滨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博兴县湖滨镇寨卡村东北,规划建设散货泊位区、通用及多用途泊位区和液体散货泊位区共计21个,占地面积2860亩,总投资约22亿元。截至目前,码头墙浇筑已全部完成,道路堆场回填开始施工,消防、给排水等配套也已进入施工阶段。今年下半年,项目将完成港池土方开挖、码头墙附件安装、港机设备招标安装、道路堆场基层等工作,达到实现通航的运营条件。
记者还了解到,博兴港区湖滨作业区一期拟建设8个1000吨级泊位以及150米支持系统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690万吨/年,主要货种为粮食、焦炭、矿建材料、木片、钢材及集装箱等。
近十几年来,滨州小清河沿线企业发展迅速,涌现出了魏桥集团、香驰粮油、京博石化等大型企业,涉及冶金、造纸、化工、纺织、粮油等行业,运输量增长迅速,近年来快速上涨的油价使得运输成本大增。
业内人士认为,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水运运量大、运价低、投资少、占地少、能耗小、污染小的优势突出。能耗方面,水运每马力能耗仅为公路的1/10、铁路的1/2。而且整治每千吨公里货运污染费用,水运与铁路、公路之比1:3.3:14.6,在大宗、笨重货物的长途运输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
小清河复航工程王道船闸施工现场 。王道船闸工程是小清河项目全线的节点性控制工程,技术上采用旱地开挖方式新建船闸,截弯取直约5公里河道,概算投资4.8亿元,是沿线实际投资最大的船闸工程。(通讯员刘云杰 记者 李明报道)
航道能跑几种船
6月30日,连续几天的阴雨终于停歇,在小清河复航工程东营段王道船闸现场,船闸上闸首两扇巨大的人字门正在安装。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踪家信说,船闸上下闸首各有2扇闸门,是控制整个闸室水位的关键装置。王道船闸工程是小清河项目全线的节点性控制工程,技术上采用旱地开挖方式新建船闸,是沿线实际投资最大的船闸工程。踪家信介绍,小清河复航工程设计5道节制闸,其中四道船闸,航道建设标准为三级(通航1000吨级的船舶),但工程在规划设计阶段,航道、桥梁以及船闸的通航尺度就已经兼顾了通航2000吨级海河直达船型的通航条件,将基本满足二级航道的通航条件。
通航第一步便是疏浚航道。据了解,仅东营段就调配21艘搅吸船、站桩船、交通艇等各类施工船舶进行航道疏浚,于6月21日全线、全断面完成主航道疏浚工程,共疏浚土方533万方。此外,小清河复航工程全线共设4座梯级船闸,是目前国内内河航运建设尺度最大的船闸,可以一次性允许6艘2000吨级船舶通行。
小清河复航后运力大小不仅与航道建设标准有关,通航船型也很关键。踪家信介绍,目前小清河复航工程设计船型主要有4种:1拖6,1顶2,内河1000吨级货船和60TEU集装箱船。其中后2种船型不难理解,即为单体货运船。而1拖6船型为一艘272KW拖轮6艘1000吨级驳船,可实现一次性载运6000吨货物。1顶2船型则是由1艘180KW推轮推动2艘1000吨级驳船,实现一次性载运2000吨。“也就是说,虽然航道设计标准为三级,标准通航为一千吨级,但通过不同船型可实现1000吨-6000吨的单次载运。”
“引擎”动力有多强
6月20日,寿光市羊口镇,横跨小清河的S309侯辛桥正在铺设沥青,不日即可通车。该桥是小清河复航工程最长桥梁,全长1637米,宽25米,双向四车道。
寿光段是小清河复航工程的最下游段,西起小清河支流老塌河,东至寿光羊口港,浚深航道全长17.21公里,改建S309省道侯辛桥、羊口大桥2座公路桥梁及跨河电缆、管线41条,对羊口渔港大桥上游段进行切滩取直。目前,航道疏浚、电缆、管线迁改已完工。2021年8月13日开工的羊口大桥,如今2个主墩进行挂篮施工,两端引桥已完成预制梁安装,整体工程进度超过70%。按照计划,羊口大桥预计10月中旬主桥合龙,10月20日跑船试航。羊口大桥净空高(通航水位至桥跨结构最下缘之间的距离)11米,S309侯辛桥净空高度为10米,小清河最高水位时,也确保航行船只顺利通行。“侯辛桥是潍坊到东营最便利的交通运输路段,绕其他道路至少多走50公里,多花一个小时。走高速的话,高速费要多花200元左右。”经常在潍坊、东营往返的司机周维春说。
小清河复航后,作为潍坊港西港区的羊口镇,除港口吞吐量显著增加外,也将会衍生形成船舶维修、物料供应、原材料加工、集装箱拆装箱等新的服务业态。“河海联运将有效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形成航运带动物流、物流拉动产业、产业推动合作的经济发展循环链,成为有力带动沿线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寿光市港口和航运服务中心主任张兴德说。
山东打造“通江达海”内河水运网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截至6月底,小清河复航工程完成投资109.89亿元,占总投资的81%。其中,航道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5%,船闸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桥梁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74%。
小清河复航工程采用PPP模式,由中国铁建投资集团联合体牵头中标,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概算投资135.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Ⅲ级航道169.2公里,改扩建桥梁39座(含张东铁路桥),新建船闸4座,节制闸2座,改造过临河水利设施481座,改造过河管道32道、过河线缆264道。
小清河复航工程全线竣工后,小清河干流及分洪道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其中济南市区段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将有效保护小清河两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小清河复航后,海河联运每年可以分流超过4000万吨的大宗货物运量,相当于再造一条胶济铁路,大大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有效拉动沿线城市经济。
今年除小清河复航工程外,我省还将加快推进京杭运河主航道升级改造、湖西航道整治、大清河航道通航等航道项目建设,尽快将京杭运河主航道等级从1000吨级提升至2000吨级,推进济宁梁山港、龙拱港等港口扩建升级,全力打造“通江达海”内河水运网。
(大众日报记者 常青 王健 刘磊 姜斌 李明 石如宽 通讯员 王克军 田耀 李皓阳 许延军 国文浩 刘翠 张兴德 殷剑锋 报道)
#广东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权威解读#【#广东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 实行全口径登记制度】《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5月5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权威解读时指出,《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优化、更加便民。
本次 《办法》 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同时,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也作了拓展: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以办理登记。
解读1
原来《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去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删除了有关“再生育审批制度”的条款,并在第二十条规定“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工作,并通过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优化办事业务流程等方式推进生育登记服务便利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广东原《办法》是2016年配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制定并实施的,2021年3月做了修改。原《办法》为规范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群众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抚养费和其它处罚措施的取消,生育子女的公民(含三个以上子女的),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制度的内涵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亟须调整和完善。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国家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办法》。《办法》名称由原来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解读2
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
《办法》在服务理念上有了重大的转变和创新,主要表现在对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和登记人等概念进行界定和厘清,规定了“生育登记工作是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准确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服务的基础性工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办法》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此外,卫健机构还会主动采集尚未办理生育登记夫妻的信息,并在与当事人核实后,做好登记工作,淡化生育登记的“申请”色彩,强调基层办理机构的主动登记责任。
解读3
不限在粤生育登记的户籍
为实现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的全覆盖,及时掌握群众的生育意愿,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办法》在保留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也做了拓展。
一是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
二是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四是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以办理登记。
解读4
取消再生育审批
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符合原《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人群,也需要经过审批后才能生育。新《条例》实施后,彻底改变了之前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模式,对所有生育行为统一施行登记服务。
《办法》规定的生育登记属于法定的行政登记,“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一般应在子女出生前办理,未及时办理的在子女出生后也可补办。《办法》强调,办理机构要及时转变工作理念,从过去的审批管理转变为提供登记服务,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解读5
简化程序更便民
《办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生育登记效率。
首先,减证便民。在生育登记办理材料上,规定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只需提供一种即可。
在原《办法》中,办理生育登记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公民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此外,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残疾证、死亡证等证件或材料。
本次修改后,身份证或户口簿之外的证件或材料均无须再提供,也不允许各地自行增加其它诸如怀孕证明等材料。
在办理的过程中,生育登记办理平台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登记人相关证件大多数情况均可直接调取电子证照,免予手动提交,最大幅度减少群众提交的资料,杜绝让群众多跑腿的现象,真正体现便民惠民的理念。
其次,就近便民。在办理地点上,规定了“登记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而且在完成办理生育登记后同时生成《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方便群众在办理其它事项时可以直接调用《生育登记凭证》的电子证照。
再次,创新便民。《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委托代办、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实现办理生育登记的程序、时限一目了然,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的负担。
此外,推行网上办理更体现便民理念,要求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深圳卫健委微信公号)
本次 《办法》 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同时,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也作了拓展: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以办理登记。
解读1
原来《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去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删除了有关“再生育审批制度”的条款,并在第二十条规定“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工作,并通过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优化办事业务流程等方式推进生育登记服务便利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广东原《办法》是2016年配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制定并实施的,2021年3月做了修改。原《办法》为规范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群众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抚养费和其它处罚措施的取消,生育子女的公民(含三个以上子女的),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制度的内涵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亟须调整和完善。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国家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办法》。《办法》名称由原来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解读2
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
《办法》在服务理念上有了重大的转变和创新,主要表现在对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和登记人等概念进行界定和厘清,规定了“生育登记工作是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准确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服务的基础性工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办法》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此外,卫健机构还会主动采集尚未办理生育登记夫妻的信息,并在与当事人核实后,做好登记工作,淡化生育登记的“申请”色彩,强调基层办理机构的主动登记责任。
解读3
不限在粤生育登记的户籍
为实现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的全覆盖,及时掌握群众的生育意愿,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办法》在保留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也做了拓展。
一是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
二是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四是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以办理登记。
解读4
取消再生育审批
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符合原《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人群,也需要经过审批后才能生育。新《条例》实施后,彻底改变了之前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模式,对所有生育行为统一施行登记服务。
《办法》规定的生育登记属于法定的行政登记,“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一般应在子女出生前办理,未及时办理的在子女出生后也可补办。《办法》强调,办理机构要及时转变工作理念,从过去的审批管理转变为提供登记服务,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解读5
简化程序更便民
《办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生育登记效率。
首先,减证便民。在生育登记办理材料上,规定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只需提供一种即可。
在原《办法》中,办理生育登记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公民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此外,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残疾证、死亡证等证件或材料。
本次修改后,身份证或户口簿之外的证件或材料均无须再提供,也不允许各地自行增加其它诸如怀孕证明等材料。
在办理的过程中,生育登记办理平台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登记人相关证件大多数情况均可直接调取电子证照,免予手动提交,最大幅度减少群众提交的资料,杜绝让群众多跑腿的现象,真正体现便民惠民的理念。
其次,就近便民。在办理地点上,规定了“登记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而且在完成办理生育登记后同时生成《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方便群众在办理其它事项时可以直接调用《生育登记凭证》的电子证照。
再次,创新便民。《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委托代办、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实现办理生育登记的程序、时限一目了然,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的负担。
此外,推行网上办理更体现便民理念,要求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深圳卫健委微信公号)
#广东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权威解读#【#广东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 实行全口径登记制度】《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5月5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权威解读时指出,《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优化、更加便民。
本次 《办法》 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同时,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也作了拓展: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以办理登记。
解读1
原来《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去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删除了有关“再生育审批制度”的条款,并在第二十条规定“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工作,并通过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优化办事业务流程等方式推进生育登记服务便利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广东原《办法》是2016年配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制定并实施的,2021年3月做了修改。原《办法》为规范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群众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抚养费和其它处罚措施的取消,生育子女的公民(含三个以上子女的),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制度的内涵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亟须调整和完善。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国家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办法》。《办法》名称由原来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解读2
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
《办法》在服务理念上有了重大的转变和创新,主要表现在对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和登记人等概念进行界定和厘清,规定了“生育登记工作是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准确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服务的基础性工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办法》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此外,卫健机构还会主动采集尚未办理生育登记夫妻的信息,并在与当事人核实后,做好登记工作,淡化生育登记的“申请”色彩,强调基层办理机构的主动登记责任。
解读3
不限在粤生育登记的户籍
为实现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的全覆盖,及时掌握群众的生育意愿,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办法》在保留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也做了拓展。
一是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
二是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四是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以办理登记。
解读4
取消再生育审批
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符合原《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人群,也需要经过审批后才能生育。新《条例》实施后,彻底改变了之前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模式,对所有生育行为统一施行登记服务。
《办法》规定的生育登记属于法定的行政登记,“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一般应在子女出生前办理,未及时办理的在子女出生后也可补办。《办法》强调,办理机构要及时转变工作理念,从过去的审批管理转变为提供登记服务,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解读5
简化程序更便民
《办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生育登记效率。
首先,减证便民。在生育登记办理材料上,规定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只需提供一种即可。
在原《办法》中,办理生育登记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公民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此外,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残疾证、死亡证等证件或材料。
本次修改后,身份证或户口簿之外的证件或材料均无须再提供,也不允许各地自行增加其它诸如怀孕证明等材料。
在办理的过程中,生育登记办理平台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登记人相关证件大多数情况均可直接调取电子证照,免予手动提交,最大幅度减少群众提交的资料,杜绝让群众多跑腿的现象,真正体现便民惠民的理念。
其次,就近便民。在办理地点上,规定了“登记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而且在完成办理生育登记后同时生成《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方便群众在办理其它事项时可以直接调用《生育登记凭证》的电子证照。
再次,创新便民。《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委托代办、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实现办理生育登记的程序、时限一目了然,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的负担。
此外,推行网上办理更体现便民理念,要求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深圳卫健委微信公号)
本次 《办法》 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同时,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也作了拓展: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以办理登记。
解读1
原来《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去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删除了有关“再生育审批制度”的条款,并在第二十条规定“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工作,并通过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优化办事业务流程等方式推进生育登记服务便利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广东原《办法》是2016年配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制定并实施的,2021年3月做了修改。原《办法》为规范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群众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抚养费和其它处罚措施的取消,生育子女的公民(含三个以上子女的),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制度的内涵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亟须调整和完善。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国家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办法》。《办法》名称由原来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解读2
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
《办法》在服务理念上有了重大的转变和创新,主要表现在对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和登记人等概念进行界定和厘清,规定了“生育登记工作是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准确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服务的基础性工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办法》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此外,卫健机构还会主动采集尚未办理生育登记夫妻的信息,并在与当事人核实后,做好登记工作,淡化生育登记的“申请”色彩,强调基层办理机构的主动登记责任。
解读3
不限在粤生育登记的户籍
为实现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的全覆盖,及时掌握群众的生育意愿,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办法》在保留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也做了拓展。
一是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
二是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四是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以办理登记。
解读4
取消再生育审批
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符合原《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人群,也需要经过审批后才能生育。新《条例》实施后,彻底改变了之前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模式,对所有生育行为统一施行登记服务。
《办法》规定的生育登记属于法定的行政登记,“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一般应在子女出生前办理,未及时办理的在子女出生后也可补办。《办法》强调,办理机构要及时转变工作理念,从过去的审批管理转变为提供登记服务,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解读5
简化程序更便民
《办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生育登记效率。
首先,减证便民。在生育登记办理材料上,规定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只需提供一种即可。
在原《办法》中,办理生育登记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公民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此外,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残疾证、死亡证等证件或材料。
本次修改后,身份证或户口簿之外的证件或材料均无须再提供,也不允许各地自行增加其它诸如怀孕证明等材料。
在办理的过程中,生育登记办理平台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登记人相关证件大多数情况均可直接调取电子证照,免予手动提交,最大幅度减少群众提交的资料,杜绝让群众多跑腿的现象,真正体现便民惠民的理念。
其次,就近便民。在办理地点上,规定了“登记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而且在完成办理生育登记后同时生成《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方便群众在办理其它事项时可以直接调用《生育登记凭证》的电子证照。
再次,创新便民。《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委托代办、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实现办理生育登记的程序、时限一目了然,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的负担。
此外,推行网上办理更体现便民理念,要求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深圳卫健委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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