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挨晚六点十多分,一声120的警鸣,就不见车的踪影,也不在意。不经意却看到就停在楼下,一个急救医生还匆忙拿氧气袋匆匆进了单元门,猜测着会是谁……但随之警车来了,下来三个人,一个人打着伞,一看,下着毛毛细雨;一个人手里还有一本记录东西的,我想着应该有点严重,我盼望着120的人带抢救的人出现,接着又来了一辆警车;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终于看到120的人上车了——但没有抢救的人员,心里惶惶的,有点不对劲,但一想,应该已经没事了,所以就不用下来了嘛,但愿没事,警车都还在,一个警察出来走了一段路又坐上一张私车折回来,开门下来,另一个也是警察,都奔这儿而来,心里空空的,已经是不祥的预感了,但我还是为我认不得是哪个人的上邻祈祷平安,天空越来越灰,天色越来越暗,直到八点十分,火化场的车打碎了所有的幻灭,几个小时以前还活生生的,以此车结束了在小区的存在,在世的终端点……一路走好
#北京消息速递# 【#2022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 明日启动,这8点需提前掌握】4月1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北京市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4日早8时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至5月13日20时截止。今年积分落户规模仍然保持在6000人,7月11日起,年度落户人员信息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申报时间如何安排?申报期间换工作如何变更信息?居住证尚未办理如何解决?往年积分落户情况如何?新京报记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汇总。
问题1
哪些人具备申请资格?
如何了解自己在京缴纳社保情况?
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具体积分规则可通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积分落户”专栏进行查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查询在京缴纳社保情况: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https://t.cn/A6b7XXVs),通过“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使用手机通过“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北京通”APP查询。
到社保缴费经(代)办机构、工商银行和北京银行在京网点,通过前台或自助终端查询。
问题2
申报分为几个阶段,时间多长?
2022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本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阶段(4月14日8时至5月13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4日至6月2日,共计20个自然日)。
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3日8时至6月10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共计30个自然日)。
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1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申报阶段,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册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单位关联。申请人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5月13日20时后,系统在线申报功能关闭,积分指标将无法修改、增删、提交。
查询阶段,申请人可查看所填报各项指标的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人针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诉求。
问题3
符合条件但没申领居住证怎么办?
按照规定,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目前是否有效,都符合“持有本市居住证”这一资格条件。
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均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问题4
如何查询学历学位备案信息?
学历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位查询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
申请人所持证书未在查询范围内的,可以向相应机构申请证书认证。其中,学历认证可直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学位认证可直接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申请。
申请人所持证书在查询范围内,如果属于漏报、错报、关键信息缺失等情况,可选择联系毕业院校进行信息补登或勘误。由于自行联系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修改或补录信息需要一定的时间,请申请人注意掌握,以免延误年度申报信息填报审核,影响个人积分。
问题5
申报过程中换了工作会有影响吗?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以申请人所在单位(即社保缴纳单位)为主体进行,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申请人。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关联操作在单位确认后本年度将无法更改,请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
申请人完成关联后又更换了工作单位的,需及时由现单位向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说明。本年度内,可继续通过已关联的原单位完成申报。
此外,如果申报系统保存确认单位信息后,单位有关信息发生变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可由用人单位自行修改,请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联系人变更后及时修改,以免影响单位员工办理后续业务。其余只读信息当年不可修改,如有变化不影响单位及其员工申报年度积分落户。
问题6
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做哪些工作?
在积分落户申报过程中,需要用人单位完成的工作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注册、关联、监督。
“注册”
用人单位需要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t.cn/RqPHPZC)注册。
“关联”
注册成功后访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s://t.cn/EKjYEE7),点击“单位登录”进入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关联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确保其符合积分落户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在北京市工作。
“监督”
用人单位在申报全程可随时查看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积分指标核查情况,履行诚信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纠正申请人的失信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特别需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由于积分指标申报、审核、复查都集中在申报阶段进行,请及时确认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关联申请,为申请人预留充足的时间填报指标信息。
问题7
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是否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对于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具体安排,提醒申请人及时关注权威发布信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s://t.cn/EKjYEE7)查询了解。
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反复修改时间,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做好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在即,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问题8
往年的申报情况如何?
去年申报积分落户的130111名,有6045人拟获得落户资格,对应最低分值为100.88分。从公示期间通报信息看,落户人员特点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在京稳定工作时间较长。公示人员平均在京工作时间为16年,体现了积分落户申请人应长期在京稳定就业的要求。
年龄跨度较大,中青年占主体。公示人员横跨31岁到57岁的年龄段,其中的96.9%在45岁以下,平均年龄为40.5岁。
覆盖领域广。公示人员来自4447家单位,覆盖现有行业分类的近八成。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文化产业工作人员占比达到56.4%,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占比37%,有力支撑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进一步优化线上申报操作,增加实时展示积分、排名区间功能和移动端结果查询功能;调整了年度时间安排,公示期由往年的10月提前到7月,给申请人子女转学报名等后续安排留出更为充裕的时间。同时,落户阶段还将全面实行电子调函,提高办事效率。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调京信息核准通过后,可直接前往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如无随迁子女且无其他需提交凭证原件的,可实现从申报到落户“全程不见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已发布《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申请人可登录该专栏查看详细内容。调京档案接转及其他注意事项可参看该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手册》有关说明及相关提示。
提示:弄虚作假将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4月12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通报,经查明,在2021年度积分落户工作中,10名申请人存在积分落户材料弄虚作假行为,其中庞某隐瞒刑事犯罪记录,闫某、廉某、杜某某、乔某、孙某某、顾某某、任某某、王某某、李某某虚假申报并使用无效婚姻关系凭证。
依照规定,对上述10人作出失信处理,取消其2021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资格,上述信息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对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
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如有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的承诺,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如有涉嫌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京报)
申报时间如何安排?申报期间换工作如何变更信息?居住证尚未办理如何解决?往年积分落户情况如何?新京报记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汇总。
问题1
哪些人具备申请资格?
如何了解自己在京缴纳社保情况?
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具体积分规则可通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积分落户”专栏进行查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查询在京缴纳社保情况: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https://t.cn/A6b7XXVs),通过“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使用手机通过“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北京通”APP查询。
到社保缴费经(代)办机构、工商银行和北京银行在京网点,通过前台或自助终端查询。
问题2
申报分为几个阶段,时间多长?
2022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本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阶段(4月14日8时至5月13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4日至6月2日,共计20个自然日)。
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3日8时至6月10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共计30个自然日)。
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1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申报阶段,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册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单位关联。申请人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5月13日20时后,系统在线申报功能关闭,积分指标将无法修改、增删、提交。
查询阶段,申请人可查看所填报各项指标的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人针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诉求。
问题3
符合条件但没申领居住证怎么办?
按照规定,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目前是否有效,都符合“持有本市居住证”这一资格条件。
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均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问题4
如何查询学历学位备案信息?
学历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位查询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
申请人所持证书未在查询范围内的,可以向相应机构申请证书认证。其中,学历认证可直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学位认证可直接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申请。
申请人所持证书在查询范围内,如果属于漏报、错报、关键信息缺失等情况,可选择联系毕业院校进行信息补登或勘误。由于自行联系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修改或补录信息需要一定的时间,请申请人注意掌握,以免延误年度申报信息填报审核,影响个人积分。
问题5
申报过程中换了工作会有影响吗?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以申请人所在单位(即社保缴纳单位)为主体进行,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申请人。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关联操作在单位确认后本年度将无法更改,请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
申请人完成关联后又更换了工作单位的,需及时由现单位向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说明。本年度内,可继续通过已关联的原单位完成申报。
此外,如果申报系统保存确认单位信息后,单位有关信息发生变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可由用人单位自行修改,请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联系人变更后及时修改,以免影响单位员工办理后续业务。其余只读信息当年不可修改,如有变化不影响单位及其员工申报年度积分落户。
问题6
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做哪些工作?
在积分落户申报过程中,需要用人单位完成的工作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注册、关联、监督。
“注册”
用人单位需要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t.cn/RqPHPZC)注册。
“关联”
注册成功后访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s://t.cn/EKjYEE7),点击“单位登录”进入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关联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确保其符合积分落户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在北京市工作。
“监督”
用人单位在申报全程可随时查看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积分指标核查情况,履行诚信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纠正申请人的失信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特别需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由于积分指标申报、审核、复查都集中在申报阶段进行,请及时确认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关联申请,为申请人预留充足的时间填报指标信息。
问题7
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是否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对于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具体安排,提醒申请人及时关注权威发布信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s://t.cn/EKjYEE7)查询了解。
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反复修改时间,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做好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在即,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问题8
往年的申报情况如何?
去年申报积分落户的130111名,有6045人拟获得落户资格,对应最低分值为100.88分。从公示期间通报信息看,落户人员特点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在京稳定工作时间较长。公示人员平均在京工作时间为16年,体现了积分落户申请人应长期在京稳定就业的要求。
年龄跨度较大,中青年占主体。公示人员横跨31岁到57岁的年龄段,其中的96.9%在45岁以下,平均年龄为40.5岁。
覆盖领域广。公示人员来自4447家单位,覆盖现有行业分类的近八成。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文化产业工作人员占比达到56.4%,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占比37%,有力支撑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进一步优化线上申报操作,增加实时展示积分、排名区间功能和移动端结果查询功能;调整了年度时间安排,公示期由往年的10月提前到7月,给申请人子女转学报名等后续安排留出更为充裕的时间。同时,落户阶段还将全面实行电子调函,提高办事效率。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调京信息核准通过后,可直接前往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如无随迁子女且无其他需提交凭证原件的,可实现从申报到落户“全程不见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已发布《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申请人可登录该专栏查看详细内容。调京档案接转及其他注意事项可参看该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手册》有关说明及相关提示。
提示:弄虚作假将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4月12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通报,经查明,在2021年度积分落户工作中,10名申请人存在积分落户材料弄虚作假行为,其中庞某隐瞒刑事犯罪记录,闫某、廉某、杜某某、乔某、孙某某、顾某某、任某某、王某某、李某某虚假申报并使用无效婚姻关系凭证。
依照规定,对上述10人作出失信处理,取消其2021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资格,上述信息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对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
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如有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的承诺,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如有涉嫌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京报)
“为何不叫服务员,要自己动手?”辽宁鞍山,53岁女子蔡某在饺子城进餐,自己取汤勺,橱柜倾斜,被倒下的热水瓶烫伤,要求赔偿5万元。饺子城认为,蔡某自身应负主要责任。
(来源:鞍山中院)
蔡某受伤后到医院,诊断为左上肢二度烫伤3%(深2度1.5%),处置意见为:外用邦尔康包扎,门诊随诊。后蔡某多次复诊换药。
20多天后,蔡某到医院住院治疗62天。
其后蔡某将饺子城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2016.72元。
法院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认为,蔡某在饺子城就餐时,饺子城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现蔡某被开水烫伤,饺子城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对蔡某的损失认定为:
医疗费10888.72元;
护理费8928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6200元;
交通费50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误工费: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有工资收入,不予支持。
总计26516.72元。
最后法院判决,饺子城赔偿26516.72元。
2022年1月,双方对判决均不服,提出上诉。
蔡某上诉要求支付自己误工费16369元。理由是:
1、自己在受伤前具备劳动能力,因在饺子城烫伤严重,依据医院医嘱进行休息养伤,才没有工作。
2、根据2020年12月31日《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试行)》中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3年收入状况,且无法确定所从事行业的,计算标准应为辽宁辽宁省上一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天×误工天数。因此应支持自己误工费。
3、一审法院以自己是退休人员,而不支持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自己现年才53周岁,具备工作条件和工作能力。自己的退休是因早年集体企业买断后,由个人缴纳一半社保,原企业缴纳一部分,到达缴纳年限后办理的退休。
自己自企业买断后一直自谋职业,退休之后也一直在工作。
饺子城上诉,要求改判或发回重审。其理由是:
1、蔡某自身有责任。
蔡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有预判性,对取拿物品应当有预判性,对危险应当具有一定的判断性。
店内有提供相关服务人员,如果蔡某告诉服务人员,完全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蔡某自己去取相关物品,属于自担风险行为。
2、蔡某有扩大伤害的责任。
蔡某在受伤后,未第一时间拨打120救治,而是采取自己涂抹药膏的方式进行治疗。蔡某非医护人员,更非专业抢救烫伤的专业医护人员,自信涂抹药膏行为,很可能造成受伤部位面积、感染度、后续费用上扩大。对于蔡某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不应当由饺子店承担。
事故发生到住院,中间20多天的时间,期间蔡某完全可能在做其他事情,导致同一部位受伤,现在蔡某根本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
蔡某辩称,事情发生后,蔡某第一时间到门诊进行治疗,在多日换药无效发生感染后,被医院收入住院治疗,医嘱要求进行植皮手术。正是蔡某不想要过度医疗才未同意,因此蔡某不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
3、证人证言
饺子城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称,事发当天,其和蔡某等朋友7人一同就餐,蔡某坐在其左侧。当时蔡某站起来,背对着其侧身取汤勺,用力不当,造成柜子错位,然后水壶倒了,导致蔡某被烫伤。
蔡某反对说,证人证言并不能证明事发系因蔡某的外力作用下,导致暖壶倾倒。事实上由于柜子角发生错位,柜子倾斜,进而导致暖壶倾倒。
蔡某取汤勺时背对着证人,证人关于蔡某用力不当导致柜子倾倒系其个人猜测,不具有客观性。蔡某作为就餐人员,无人告知其不能够去开柜门,也没有任何提示柜子会发生倾斜。因此暖壶的倾倒,完全是由于饺子城经营设施不善导致的。
@木白学法
本案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产生的纠纷,本案案由应为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一审采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不当。
1、饺子城有错?
饺子城作为经营者,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对柜子进行了必要的加固处理,未及时在上菜时提供就餐必备的餐具(汤勺),也未对消费者自行取用餐具作出提醒和警示,导致作为消费者的蔡某受伤的后果。
饺子城未能对前来消费的蔡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存在过错。
2、蔡某事发有错?
本案事故的发生系因饺子城未及时提供餐具,且房间内柜子未采取必要的稳固措施。蔡某在取用餐具过程中发生柜子倾斜,导致其上的暖壶倾倒进而致烫伤,蔡某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
3、蔡某事发存在过度治疗?
蔡某的治疗经过有医院的诊疗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饺子城未提交证据,证明蔡某存在过度治疗的事实,故对饺子城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4、蔡某是否对伤情的扩大负有责任?
饺子城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不予支持。
2022年2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鞍山中院)
蔡某受伤后到医院,诊断为左上肢二度烫伤3%(深2度1.5%),处置意见为:外用邦尔康包扎,门诊随诊。后蔡某多次复诊换药。
20多天后,蔡某到医院住院治疗62天。
其后蔡某将饺子城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2016.72元。
法院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认为,蔡某在饺子城就餐时,饺子城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现蔡某被开水烫伤,饺子城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对蔡某的损失认定为:
医疗费10888.72元;
护理费8928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6200元;
交通费50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误工费: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有工资收入,不予支持。
总计26516.72元。
最后法院判决,饺子城赔偿26516.72元。
2022年1月,双方对判决均不服,提出上诉。
蔡某上诉要求支付自己误工费16369元。理由是:
1、自己在受伤前具备劳动能力,因在饺子城烫伤严重,依据医院医嘱进行休息养伤,才没有工作。
2、根据2020年12月31日《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试行)》中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3年收入状况,且无法确定所从事行业的,计算标准应为辽宁辽宁省上一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天×误工天数。因此应支持自己误工费。
3、一审法院以自己是退休人员,而不支持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自己现年才53周岁,具备工作条件和工作能力。自己的退休是因早年集体企业买断后,由个人缴纳一半社保,原企业缴纳一部分,到达缴纳年限后办理的退休。
自己自企业买断后一直自谋职业,退休之后也一直在工作。
饺子城上诉,要求改判或发回重审。其理由是:
1、蔡某自身有责任。
蔡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有预判性,对取拿物品应当有预判性,对危险应当具有一定的判断性。
店内有提供相关服务人员,如果蔡某告诉服务人员,完全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蔡某自己去取相关物品,属于自担风险行为。
2、蔡某有扩大伤害的责任。
蔡某在受伤后,未第一时间拨打120救治,而是采取自己涂抹药膏的方式进行治疗。蔡某非医护人员,更非专业抢救烫伤的专业医护人员,自信涂抹药膏行为,很可能造成受伤部位面积、感染度、后续费用上扩大。对于蔡某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不应当由饺子店承担。
事故发生到住院,中间20多天的时间,期间蔡某完全可能在做其他事情,导致同一部位受伤,现在蔡某根本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
蔡某辩称,事情发生后,蔡某第一时间到门诊进行治疗,在多日换药无效发生感染后,被医院收入住院治疗,医嘱要求进行植皮手术。正是蔡某不想要过度医疗才未同意,因此蔡某不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
3、证人证言
饺子城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称,事发当天,其和蔡某等朋友7人一同就餐,蔡某坐在其左侧。当时蔡某站起来,背对着其侧身取汤勺,用力不当,造成柜子错位,然后水壶倒了,导致蔡某被烫伤。
蔡某反对说,证人证言并不能证明事发系因蔡某的外力作用下,导致暖壶倾倒。事实上由于柜子角发生错位,柜子倾斜,进而导致暖壶倾倒。
蔡某取汤勺时背对着证人,证人关于蔡某用力不当导致柜子倾倒系其个人猜测,不具有客观性。蔡某作为就餐人员,无人告知其不能够去开柜门,也没有任何提示柜子会发生倾斜。因此暖壶的倾倒,完全是由于饺子城经营设施不善导致的。
@木白学法
本案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产生的纠纷,本案案由应为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一审采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不当。
1、饺子城有错?
饺子城作为经营者,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对柜子进行了必要的加固处理,未及时在上菜时提供就餐必备的餐具(汤勺),也未对消费者自行取用餐具作出提醒和警示,导致作为消费者的蔡某受伤的后果。
饺子城未能对前来消费的蔡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存在过错。
2、蔡某事发有错?
本案事故的发生系因饺子城未及时提供餐具,且房间内柜子未采取必要的稳固措施。蔡某在取用餐具过程中发生柜子倾斜,导致其上的暖壶倾倒进而致烫伤,蔡某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
3、蔡某事发存在过度治疗?
蔡某的治疗经过有医院的诊疗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饺子城未提交证据,证明蔡某存在过度治疗的事实,故对饺子城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4、蔡某是否对伤情的扩大负有责任?
饺子城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不予支持。
2022年2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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