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坡头公安帮助走失儿童找到“粗心”家长
#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2年10月2日11时许,坡头公安分局龙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名三岁左右的小女孩独自在坡头区龙头镇325国道路边徘徊,来往车流量大,情况非常危险。
接报后,龙头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找到该小女孩后,将其带至安全区域。由于小女孩年龄较小且情绪不稳定,民警暂时未能掌握其监护人情况。为了快速帮助小女孩找到家长,民警通过细心走访调查,并利用孩子口中父母名字的谐音多方寻找终于成功找到了小女孩的家长信息,随即联系女孩的父亲到派出所认领。不久,该小女孩的两位家长赶到派出所,看到自己小孩安然无恙,对民警表示深深的感谢。经了解,由于女孩父母的粗心大意,忘记将家里的围栏门关闭,以致小女孩独自“溜”出去玩、忘记回家路了。
临别时,民警再三叮嘱孩子父母,一定要细心看管好孩子,尽量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走失或发生其他意外。
#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2年10月2日11时许,坡头公安分局龙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名三岁左右的小女孩独自在坡头区龙头镇325国道路边徘徊,来往车流量大,情况非常危险。
接报后,龙头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找到该小女孩后,将其带至安全区域。由于小女孩年龄较小且情绪不稳定,民警暂时未能掌握其监护人情况。为了快速帮助小女孩找到家长,民警通过细心走访调查,并利用孩子口中父母名字的谐音多方寻找终于成功找到了小女孩的家长信息,随即联系女孩的父亲到派出所认领。不久,该小女孩的两位家长赶到派出所,看到自己小孩安然无恙,对民警表示深深的感谢。经了解,由于女孩父母的粗心大意,忘记将家里的围栏门关闭,以致小女孩独自“溜”出去玩、忘记回家路了。
临别时,民警再三叮嘱孩子父母,一定要细心看管好孩子,尽量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走失或发生其他意外。
有人在https://t.cn/A6V4NKUT 街道的拐角处拴了一只狗。狗不凶,细细的铁链子也拴得很松,所以它如果想要站起来活动的话,可以走出去好几步,链子伸直了加上狗的身长正好把整条人行道挡住。它此刻就是这样挡在路中间,一个目瞪口呆的小女孩站在它面前。女孩大概有六七岁了,穿着一件蓬松美丽的花衣服,裙边很短,露着两截浑圆结实的小胖腿。大概是要去附近的小朋友家里作客吧,她兴致勃勃地沿着人行道一路走来却偏偏碰上了这个难题#大理丽江旅拍婚纱照#
“我被关进去也可以,一定要处罚他!”湖北孝感,发生一件嚣张的打人事件。事情发生在10月6日,当天一女子带着儿子去游乐园玩耍时,孩子从滑梯上滑下来,不慎撞到了前面的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被撞倒以后,大哭了起来。女子赶紧过去扶起小女孩,并连声道歉。没想到的是,小女孩的父亲却不依不饶,冲过去狠狠地给了女子一巴掌,接着大声斥责女子,随后反手又狠狠地打了女子一巴掌。女子都被打懵了。
女子的丈夫陆先生看到这一幕后,飞身过去给了小女孩父亲一脚,两人随后撕扯起来。
事后,陆先生表示,绝对不和解,并说:“我还手了,和这个男的之间是一个互殴的关系,我被关进去也可以,对方也是一样的,也要处罚!”
这确实太猖狂了!虽然说看到孩子摔倒,作为父亲心疼是可以理解的。
但一方面,当时那种情况,撞人的是个孩子,也不是故意的。而且,作为小女孩的父亲,在孩子玩耍有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让孩子滑下来以后及时离开滑梯底部?
另一方面,在孩子遇到纠纷,对方大人已经表示扶起孩子,表示歉意的情况下,得理不饶人,在孩子面前做出这样嚣张的打人行为,有没有考虑过会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什么样的心理影响?而且这种行为不光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打人男子如果因此被处罚,对孩子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一、打人男子会被如何处罚?
虽然说打人男子事后也被陆先生踹了一脚,但就之前的行为来看,打人男子与陆先生妻子的纠纷里,陆先生妻子并不存在过错,打人男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殴打他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二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正常处罚的话,打人男子大概率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当然,《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如果打人男士能够和陆先生及其妻子达成和解协议,他可能不会被处罚。但现在陆先生已经表示坚决不和解,那处罚就跑不了了。
二、陆先生是否会被处罚?
这个事件里,陆先生自己也说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属于互殴,这个认识是正确的。虽然陆先生自己说自己的行为是还手,但这种行为算不上正当防卫。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目的,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而互殴是指为了伤害对方,互相实施的相互殴打行为。
正当防卫与互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行为人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伤害对方,还是制止不法侵害。
在当时的情况下,打人男子的行为是打了两巴掌,如果陆先生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完全可以采取将男子与妻子隔开等方式,而不是直接上去就是一脚。
所以,陆先生的行为肯定属于互殴。既然是互殴,陆先生也要被进行相应的处罚。
不过,考虑到打人男子有错在先,陆先生的行为可能会被认为属于情节较轻,那样的话,其处罚就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了。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
小女孩被撞倒以后,大哭了起来。女子赶紧过去扶起小女孩,并连声道歉。没想到的是,小女孩的父亲却不依不饶,冲过去狠狠地给了女子一巴掌,接着大声斥责女子,随后反手又狠狠地打了女子一巴掌。女子都被打懵了。
女子的丈夫陆先生看到这一幕后,飞身过去给了小女孩父亲一脚,两人随后撕扯起来。
事后,陆先生表示,绝对不和解,并说:“我还手了,和这个男的之间是一个互殴的关系,我被关进去也可以,对方也是一样的,也要处罚!”
这确实太猖狂了!虽然说看到孩子摔倒,作为父亲心疼是可以理解的。
但一方面,当时那种情况,撞人的是个孩子,也不是故意的。而且,作为小女孩的父亲,在孩子玩耍有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让孩子滑下来以后及时离开滑梯底部?
另一方面,在孩子遇到纠纷,对方大人已经表示扶起孩子,表示歉意的情况下,得理不饶人,在孩子面前做出这样嚣张的打人行为,有没有考虑过会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什么样的心理影响?而且这种行为不光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打人男子如果因此被处罚,对孩子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一、打人男子会被如何处罚?
虽然说打人男子事后也被陆先生踹了一脚,但就之前的行为来看,打人男子与陆先生妻子的纠纷里,陆先生妻子并不存在过错,打人男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殴打他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二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正常处罚的话,打人男子大概率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当然,《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如果打人男士能够和陆先生及其妻子达成和解协议,他可能不会被处罚。但现在陆先生已经表示坚决不和解,那处罚就跑不了了。
二、陆先生是否会被处罚?
这个事件里,陆先生自己也说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属于互殴,这个认识是正确的。虽然陆先生自己说自己的行为是还手,但这种行为算不上正当防卫。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目的,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而互殴是指为了伤害对方,互相实施的相互殴打行为。
正当防卫与互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行为人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伤害对方,还是制止不法侵害。
在当时的情况下,打人男子的行为是打了两巴掌,如果陆先生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完全可以采取将男子与妻子隔开等方式,而不是直接上去就是一脚。
所以,陆先生的行为肯定属于互殴。既然是互殴,陆先生也要被进行相应的处罚。
不过,考虑到打人男子有错在先,陆先生的行为可能会被认为属于情节较轻,那样的话,其处罚就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了。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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