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收盘,不啰嗦,就三句话:
1、大盘在突破3600点之后,不过两天的震荡调整,就把一些人吓得丢盔卸甲,眼睛只盯着眼前的仨瓜俩枣,从来不知道坚持的意义!
2、上涨途中的所有震荡,都是为了把一些毫无信仰,毫无意志的人甩下车,那些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人,到哪里都是一事无成!
3、我说了,不要因为一两天的震荡回调就改变信仰,唯有持股,方得始终,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投资更是一件需要长期坚守的事情!
11月10日,大盘3500点之下的时候我说,大盘在一个月后的12月10日将突破3731点,我愿承受所有的谩骂,换你在底部持股的决心!
还有两天就到10号了,从目前来看,离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但是不管这一个月以来全球市场发生了什么,我始终坚持我的初心,我也始终不曾忘记我说过的话。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等着看我如何被打脸,我只能说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带你们走出黑暗,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坦然接受,我至少没有昧著良心让你们在底部割肉!
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嘲讽我,认为我只会看多,我想说的是,没关系,我相信最终的胜利一定是属于那些坚守如一的人,我只是给了你们一个方向,至于有多少人能跟我一起走到终点,我从不强求!
炒股如同下棋,如果不想被收割,就要比别人看的长远一些,当大家都理解不了你的时候,不用争辩,自成王者!
#股票#
1、大盘在突破3600点之后,不过两天的震荡调整,就把一些人吓得丢盔卸甲,眼睛只盯着眼前的仨瓜俩枣,从来不知道坚持的意义!
2、上涨途中的所有震荡,都是为了把一些毫无信仰,毫无意志的人甩下车,那些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人,到哪里都是一事无成!
3、我说了,不要因为一两天的震荡回调就改变信仰,唯有持股,方得始终,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投资更是一件需要长期坚守的事情!
11月10日,大盘3500点之下的时候我说,大盘在一个月后的12月10日将突破3731点,我愿承受所有的谩骂,换你在底部持股的决心!
还有两天就到10号了,从目前来看,离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但是不管这一个月以来全球市场发生了什么,我始终坚持我的初心,我也始终不曾忘记我说过的话。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等着看我如何被打脸,我只能说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带你们走出黑暗,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坦然接受,我至少没有昧著良心让你们在底部割肉!
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嘲讽我,认为我只会看多,我想说的是,没关系,我相信最终的胜利一定是属于那些坚守如一的人,我只是给了你们一个方向,至于有多少人能跟我一起走到终点,我从不强求!
炒股如同下棋,如果不想被收割,就要比别人看的长远一些,当大家都理解不了你的时候,不用争辩,自成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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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上人: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必须要交的资粮
信、愿、行,这是修行净土法门的三资粮。什么叫资粮呢?就好像你要到一个地方去旅行,先要预备一点吃的东西,这叫粮;又要预备一点钱,这叫资。资粮,就是你所吃的和你所需要用的钱。你想到极乐世界去,也要有三资粮;这三资粮,就是信、愿、行。
首先你一定要信,你若没有信心,那你与极乐世界阿弥陀佛也没有缘;你若有信心,就有缘了,所以首先要有信。你信,要信自己,又要信他;又要信因,又要信果;又要信事,又要信理。
信,什么叫信自己?你要信自己决定可以生到极乐世界,你有资格生到极乐世界去。你不要看轻自己说:“喔!我造了很多罪业,我无法生到极乐世界去。”这就是没信自己。
你造的罪业多,是吗?这回你就遇到好机会了,什么好机会?可以带业往生;你造的什么罪业都可以带到西方极乐世界去。
可是你又要知道,带业是带宿业,不带新业。宿,就是宿世,前生的、未学佛前的罪业可以带去;新业,就是将来的罪业;带宿业不带新业,就是带过去的罪业,不带将来的罪业。你以前所造所行所作,无论造了什么罪业,现在你改过自新、改恶向善,那么以前你所造的罪业,可以带到极乐世界去,但不带将来的业。
信他,你要相信西方确实有一个极乐世界,离我们这世界有十万亿佛土这么远。这是当初阿弥陀佛在没成佛以前,做法藏比丘时,发愿将来造成一个极乐世界,十方的众生若愿意生到他的国土,不用旁的,只念他的名号,就可以生到极乐世界上,其他什么事情都不用费心——这是又容易、又简单、又方便、又圆融,既不费钱,又不费力,可以说这是最高的法门,最无上的法门,只念“南无阿弥陀佛”,就可以生到极乐世界去,这就是信他。
又要信因、要信果。信什么因?要信你自己在往昔有善根,才能遇到这种法门;你若没有善根,就遇不着这念佛法门,也遇不着佛一切的法门。因为你有善根,在往昔种这个善因,所以今生遇到这个净土法门,而能信、愿、持名。你若不继续来栽培你这种的善根,你就不会成就将来的菩提果,所以你必须要信因、信果,信你自己在往昔种下这个菩提之因,将来一定会结菩提的果。好像种田,这个种子种到地里头,必须要栽培灌溉,它才能生长。
信事、信理。什么叫信事?什么叫信理?你要知道阿弥陀佛和我们有大因缘,他一定会接我们去成佛,这是事。信理,为什么说我们和阿弥陀佛有大因缘?若没有因缘,我们就遇不着这净土法门。阿弥陀佛也就是一切众生,一切众生也就是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是念佛而成的阿弥陀佛,我们众生如果能念佛,也可以成阿弥陀佛,这是个理。
有这种理,有这种事,那么我们依照这个事理去修行,如同《华严经》讲的“事无碍法界,理无碍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在自性里边来讲,我们和阿弥陀佛根本是一个的,所以我们都有成佛的资格。阿弥陀佛,是众生心里边的阿弥陀佛;那么众生,也是阿弥陀佛心里头的众生。因为这种关系,也就有事有理。但是这个道理,你必须要相信,也必须要去实行,不能懒惰;譬如念佛,一天比一天要增加,不是一天比一天要减少。
“信”已经讲完了,再讲“愿”。什么叫愿?愿就是你愿意的;你所愿意的,你意念所趋,你的心想要怎样,就发一个愿。这个愿,就是四弘誓愿:
众生无边誓愿度 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 佛道无上誓愿成
过去诸佛和过去的菩萨,都依照这四弘誓愿,而证得佛的果位,而行菩萨道;现在的佛菩萨和未来的佛,也都是依照这四弘誓愿而修行证果。
但是发愿,你要先有这个信心,首先必须要信“有极乐世界”,第二要信“有阿弥陀佛”,第三要信“我和阿弥陀佛一定是有大因缘的,我一定可以生到极乐世界。”因为有这三种“信”,然后就可以发愿一定要生到极乐世界去,所以才说“愿生西方净土中”,我愿意生到极乐世界去,不是人家勉强叫我去的,不是有人来把我牵着去的。
虽然说阿弥陀佛来接我,还是要我自己愿意去亲近阿弥陀佛,愿意生到极乐世界,花开见佛,愿意到极乐世界见佛闻法,要有这种的“愿”,然后又要“行”。
怎么样行?就是念佛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噢!好像救头然,好像头要丢了,有人想要把我的头割去了,就要那么着急地保护自己的头,不敢懈怠。
念佛就是实行信、愿、行,这就是往生极乐世界的旅费、资粮;资粮就是旅费,就是所用的钱。到极乐世界,这也好像旅行似的,但是你要有支票,要有钱;这“信、愿、行 ”三资粮,就是旅行支票。
恭录自《西方极乐是君家──宣化上人谈念佛》
信、愿、行,这是修行净土法门的三资粮。什么叫资粮呢?就好像你要到一个地方去旅行,先要预备一点吃的东西,这叫粮;又要预备一点钱,这叫资。资粮,就是你所吃的和你所需要用的钱。你想到极乐世界去,也要有三资粮;这三资粮,就是信、愿、行。
首先你一定要信,你若没有信心,那你与极乐世界阿弥陀佛也没有缘;你若有信心,就有缘了,所以首先要有信。你信,要信自己,又要信他;又要信因,又要信果;又要信事,又要信理。
信,什么叫信自己?你要信自己决定可以生到极乐世界,你有资格生到极乐世界去。你不要看轻自己说:“喔!我造了很多罪业,我无法生到极乐世界去。”这就是没信自己。
你造的罪业多,是吗?这回你就遇到好机会了,什么好机会?可以带业往生;你造的什么罪业都可以带到西方极乐世界去。
可是你又要知道,带业是带宿业,不带新业。宿,就是宿世,前生的、未学佛前的罪业可以带去;新业,就是将来的罪业;带宿业不带新业,就是带过去的罪业,不带将来的罪业。你以前所造所行所作,无论造了什么罪业,现在你改过自新、改恶向善,那么以前你所造的罪业,可以带到极乐世界去,但不带将来的业。
信他,你要相信西方确实有一个极乐世界,离我们这世界有十万亿佛土这么远。这是当初阿弥陀佛在没成佛以前,做法藏比丘时,发愿将来造成一个极乐世界,十方的众生若愿意生到他的国土,不用旁的,只念他的名号,就可以生到极乐世界上,其他什么事情都不用费心——这是又容易、又简单、又方便、又圆融,既不费钱,又不费力,可以说这是最高的法门,最无上的法门,只念“南无阿弥陀佛”,就可以生到极乐世界去,这就是信他。
又要信因、要信果。信什么因?要信你自己在往昔有善根,才能遇到这种法门;你若没有善根,就遇不着这念佛法门,也遇不着佛一切的法门。因为你有善根,在往昔种这个善因,所以今生遇到这个净土法门,而能信、愿、持名。你若不继续来栽培你这种的善根,你就不会成就将来的菩提果,所以你必须要信因、信果,信你自己在往昔种下这个菩提之因,将来一定会结菩提的果。好像种田,这个种子种到地里头,必须要栽培灌溉,它才能生长。
信事、信理。什么叫信事?什么叫信理?你要知道阿弥陀佛和我们有大因缘,他一定会接我们去成佛,这是事。信理,为什么说我们和阿弥陀佛有大因缘?若没有因缘,我们就遇不着这净土法门。阿弥陀佛也就是一切众生,一切众生也就是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是念佛而成的阿弥陀佛,我们众生如果能念佛,也可以成阿弥陀佛,这是个理。
有这种理,有这种事,那么我们依照这个事理去修行,如同《华严经》讲的“事无碍法界,理无碍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在自性里边来讲,我们和阿弥陀佛根本是一个的,所以我们都有成佛的资格。阿弥陀佛,是众生心里边的阿弥陀佛;那么众生,也是阿弥陀佛心里头的众生。因为这种关系,也就有事有理。但是这个道理,你必须要相信,也必须要去实行,不能懒惰;譬如念佛,一天比一天要增加,不是一天比一天要减少。
“信”已经讲完了,再讲“愿”。什么叫愿?愿就是你愿意的;你所愿意的,你意念所趋,你的心想要怎样,就发一个愿。这个愿,就是四弘誓愿:
众生无边誓愿度 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 佛道无上誓愿成
过去诸佛和过去的菩萨,都依照这四弘誓愿,而证得佛的果位,而行菩萨道;现在的佛菩萨和未来的佛,也都是依照这四弘誓愿而修行证果。
但是发愿,你要先有这个信心,首先必须要信“有极乐世界”,第二要信“有阿弥陀佛”,第三要信“我和阿弥陀佛一定是有大因缘的,我一定可以生到极乐世界。”因为有这三种“信”,然后就可以发愿一定要生到极乐世界去,所以才说“愿生西方净土中”,我愿意生到极乐世界去,不是人家勉强叫我去的,不是有人来把我牵着去的。
虽然说阿弥陀佛来接我,还是要我自己愿意去亲近阿弥陀佛,愿意生到极乐世界,花开见佛,愿意到极乐世界见佛闻法,要有这种的“愿”,然后又要“行”。
怎么样行?就是念佛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噢!好像救头然,好像头要丢了,有人想要把我的头割去了,就要那么着急地保护自己的头,不敢懈怠。
念佛就是实行信、愿、行,这就是往生极乐世界的旅费、资粮;资粮就是旅费,就是所用的钱。到极乐世界,这也好像旅行似的,但是你要有支票,要有钱;这“信、愿、行 ”三资粮,就是旅行支票。
恭录自《西方极乐是君家──宣化上人谈念佛》
【劳动仲裁:公司挖坑让员工的证据变线索?行为违法,结果不违法】
一、签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却要求签收。
因为公司知道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但是又不想让员工轻易拿到劳动关系的证据,因此想出了这个套路。签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甚至直接签空白劳动合同,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这属于行为违法,但公司让员工在签收表上签收了,虽然员工没有实际拿到劳动合同,但从证据角度却没有问题,因为员工根本没办法证明公司没有给劳动合同,也不能算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同时公司也可以直接说给了员工,是员工自己弄丢了。这个时候你说公司违法,最多只能算线索,而且是没有证据证明的线索。
而对于这种情况,最无奈的办法,就是签完字后,赶紧找机会把两份合同都拍照留存,另外再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不给员工考勤记录,但要员工签名。
因为很多公司都暗示要求员工加班,但又不想支付加班费,但在日常工作当中,员工难免会取得其他有效的加班事实证据,而对于考勤打卡记录,都是在公司手里,员工一般是拿不到的。公司为了规避支付加班费,因此会在每月形成的考勤记录上,将加班时间删除,并且让员工签名,并且说如果员工不签名就不发工资。
而员工签名后,就等于对当月的考勤打卡记录认可,也就意味着以后员工想主张加班费,基本不可能了。可以说,公司直接将员工加班的打卡记录删除,这个行为是违法的,但一旦员工签字,就视为双方达成一致了,最终这一份考勤记录表就是合法的。而员工说是公司强迫自己签字了,基本上就成为一个没有证据支撑的线索。
三、盖住工资条,只让签名,但不给员工。
现在也有很多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只是口头谈一个大概的工资,至于工资结构,员工是不知道如何划分的,因此公司也不想让员工清楚知道自己的工资结构,防止员工找到其中的问题。但不让员工签字,到时对最近两年工资记录的举证责任又在公司,公司容易被动。
因此公司将工资结构划分成对员工不利的结构,比如每周上6天的公司,工资结构被划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员工并不知道当时谈的工资是包含周末一天班的加班费,而员工在签工资条时,直接盖住工资条结构部分,只让员工签名。
等以后发生劳动争议,满以为可以主张加班费时,工资提交你签过字的工资条,上面显示公司早已支付过加班费了。这也是典型的公司行为违法,但证据不违法。这时候你说公司不给你们看工资条,也只能成为没有证据的线索。
对于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找机会通过聊天软件、找公司开收入证明等方式来侧面取证,最起码证明不了工资结构,也要想办法证明应发工资额度。
四、口头通知不上班,或强行不让上班,事后说员工旷工
这是很多公司经常玩的套路,在想要辞退某个员工时,但又不想承担经济补偿金,于是就让员工自己辞职,等员工不同意的时候,就口头告诉员工放假,让员工不用来上班,甚至强行不让员工进入公司上班,如果员工相信了公司的口头说法,或者应对不及时,等过几天公司又会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员工。
很多员工在劳动仲裁时会说是公司不让自己来上班了,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么公司的这些行为的确是违法的,但从证据角度,只显示是员工连续旷工。而员工所说的公司欺骗自己、变相辞退的情况又成了线索。
对于这种情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所有关于这一块的通知,必须要以公司书面盖公章的通知为准,至少也要通过聊天软件等有效途径发送的,反正口头的肯定不行。另外对于公司取消打卡权限、强行不让上班的情形,要记得随时录音、拍视频取证,另外及时去劳动部门投诉备案并保留相关证据。
五、想辞退员工,忽悠员工写离职表签协议
不少的朋友都在这一块吃过亏,很多公司在要辞退员工时,员工肯定问公司要书面的通知,但公司这时就忽悠让员工签一些,比如让员工自己写一个离职申请,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等,往往这些上面会暗藏一些对员工不利的条款,如果员工不懂这一块或者轻信公司去签字,那就非常被动。
也就是说本来是公司辞退你,到最后变成你自己辞职,或者是由你提出并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从而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这时员工说是公司用忽悠欺诈的方式让你签字,就又成了没有证据支撑的线索。
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我们要记住一点,自己辞职和公司辞退是同一类型,都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要辞退你,公司只需要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辞退证明,并不需要你另外再写上面辞职表,最多就是离职时的工作交接表可能需要签字。但不管怎样,这种情况下,在任何签字的材料上,都不要出现类似“个人提出”“个人辞职”的字眼,否则坚持不能签字。另外,在签字时,一定要写明是公司辞退你。
六、员工被迫离职,公司以办理离职手续为由套路员工
还有一些朋友,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行为,向公司寄送被迫劳动合同通知书,想主张经济补偿金,公司收到后,立即让员工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结果一些不懂的朋友,就写了辞职单、签了包含不利内容的协议等等,最终与经济补偿金失之交臂。
对于这一块,道理和上一点一样,你已经向公司寄送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代表你已经提出辞职了,所以这个时候你不需要再写任何辞职单,唯一要履行的责任就是工作交接,因此在工作交接时,要特别注意被公司套路到。
一、签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却要求签收。
因为公司知道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但是又不想让员工轻易拿到劳动关系的证据,因此想出了这个套路。签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甚至直接签空白劳动合同,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这属于行为违法,但公司让员工在签收表上签收了,虽然员工没有实际拿到劳动合同,但从证据角度却没有问题,因为员工根本没办法证明公司没有给劳动合同,也不能算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同时公司也可以直接说给了员工,是员工自己弄丢了。这个时候你说公司违法,最多只能算线索,而且是没有证据证明的线索。
而对于这种情况,最无奈的办法,就是签完字后,赶紧找机会把两份合同都拍照留存,另外再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不给员工考勤记录,但要员工签名。
因为很多公司都暗示要求员工加班,但又不想支付加班费,但在日常工作当中,员工难免会取得其他有效的加班事实证据,而对于考勤打卡记录,都是在公司手里,员工一般是拿不到的。公司为了规避支付加班费,因此会在每月形成的考勤记录上,将加班时间删除,并且让员工签名,并且说如果员工不签名就不发工资。
而员工签名后,就等于对当月的考勤打卡记录认可,也就意味着以后员工想主张加班费,基本不可能了。可以说,公司直接将员工加班的打卡记录删除,这个行为是违法的,但一旦员工签字,就视为双方达成一致了,最终这一份考勤记录表就是合法的。而员工说是公司强迫自己签字了,基本上就成为一个没有证据支撑的线索。
三、盖住工资条,只让签名,但不给员工。
现在也有很多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只是口头谈一个大概的工资,至于工资结构,员工是不知道如何划分的,因此公司也不想让员工清楚知道自己的工资结构,防止员工找到其中的问题。但不让员工签字,到时对最近两年工资记录的举证责任又在公司,公司容易被动。
因此公司将工资结构划分成对员工不利的结构,比如每周上6天的公司,工资结构被划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员工并不知道当时谈的工资是包含周末一天班的加班费,而员工在签工资条时,直接盖住工资条结构部分,只让员工签名。
等以后发生劳动争议,满以为可以主张加班费时,工资提交你签过字的工资条,上面显示公司早已支付过加班费了。这也是典型的公司行为违法,但证据不违法。这时候你说公司不给你们看工资条,也只能成为没有证据的线索。
对于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找机会通过聊天软件、找公司开收入证明等方式来侧面取证,最起码证明不了工资结构,也要想办法证明应发工资额度。
四、口头通知不上班,或强行不让上班,事后说员工旷工
这是很多公司经常玩的套路,在想要辞退某个员工时,但又不想承担经济补偿金,于是就让员工自己辞职,等员工不同意的时候,就口头告诉员工放假,让员工不用来上班,甚至强行不让员工进入公司上班,如果员工相信了公司的口头说法,或者应对不及时,等过几天公司又会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员工。
很多员工在劳动仲裁时会说是公司不让自己来上班了,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么公司的这些行为的确是违法的,但从证据角度,只显示是员工连续旷工。而员工所说的公司欺骗自己、变相辞退的情况又成了线索。
对于这种情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所有关于这一块的通知,必须要以公司书面盖公章的通知为准,至少也要通过聊天软件等有效途径发送的,反正口头的肯定不行。另外对于公司取消打卡权限、强行不让上班的情形,要记得随时录音、拍视频取证,另外及时去劳动部门投诉备案并保留相关证据。
五、想辞退员工,忽悠员工写离职表签协议
不少的朋友都在这一块吃过亏,很多公司在要辞退员工时,员工肯定问公司要书面的通知,但公司这时就忽悠让员工签一些,比如让员工自己写一个离职申请,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等,往往这些上面会暗藏一些对员工不利的条款,如果员工不懂这一块或者轻信公司去签字,那就非常被动。
也就是说本来是公司辞退你,到最后变成你自己辞职,或者是由你提出并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从而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这时员工说是公司用忽悠欺诈的方式让你签字,就又成了没有证据支撑的线索。
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我们要记住一点,自己辞职和公司辞退是同一类型,都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要辞退你,公司只需要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辞退证明,并不需要你另外再写上面辞职表,最多就是离职时的工作交接表可能需要签字。但不管怎样,这种情况下,在任何签字的材料上,都不要出现类似“个人提出”“个人辞职”的字眼,否则坚持不能签字。另外,在签字时,一定要写明是公司辞退你。
六、员工被迫离职,公司以办理离职手续为由套路员工
还有一些朋友,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行为,向公司寄送被迫劳动合同通知书,想主张经济补偿金,公司收到后,立即让员工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结果一些不懂的朋友,就写了辞职单、签了包含不利内容的协议等等,最终与经济补偿金失之交臂。
对于这一块,道理和上一点一样,你已经向公司寄送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代表你已经提出辞职了,所以这个时候你不需要再写任何辞职单,唯一要履行的责任就是工作交接,因此在工作交接时,要特别注意被公司套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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