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长影集团参与出品的电影《你是我的春天》 现已开启预售啦!7月1日全国上映!
再平凡的人,也有高光时刻。每个努力生活的“你”,都了不起!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在每一个太阳升起的日子,每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每一次花开的时分,“你”的样子如此动人。希望每一个“你”将这份对生活的热爱、对明天的期待永远延续。
再平凡的人,也有高光时刻。每个努力生活的“你”,都了不起!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在每一个太阳升起的日子,每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每一次花开的时分,“你”的样子如此动人。希望每一个“你”将这份对生活的热爱、对明天的期待永远延续。
零容忍!零死角!零懈怠!零距离!义马公安“夜巡行动”让义马夜晚更安宁
夜巡行动打响以来
义马公安
凝心聚力,全力以赴
夜幕下
警灯闪烁,警车呼啸
雷霆出击,追凶擒顽
排查场所,整改隐患
武装巡逻,严密防范
服务群众,暖心守护
……
他们
白天一抹蓝
夜晚一束光
照亮义马每一个角落
用铁肩热血守护百姓安宁
守
每一个时刻
亮灯见警
护
华灯初明 大街小巷
他们身姿挺拔
守护着
驰走在夜色里行人与车辆
图片
图片
繁华的广场、宁静的社区
到处是他们的身影
用肩上的红蓝闪烁驱散黑夜的阴霾
照进百姓的心中
图片
图片
消
每一个隐患
亮灯见警
除
排查隐患
筑牢安全防护网
“藏蓝”身影不停歇
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的盘查检查
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
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
图片
图片
图片
组织警力“拉网式”
对夜市、宾馆、加油站等重点部位巡逻排查
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督促落实住宿、租房实名登记制度
大力挤压流窜犯罪
图片
图片图片
有他们在
安全隐患无处遁形
护
每一个地方
亮灯见警
航
熟悉的路口
熟悉的身影
夜查仍在继续
守护从未停止
图片
图片
义马公安严查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夜幕下的荧光绿
始终关注着大家的出行
这是路上最安全的保护色
图片
图片
有他们在
再晚,也不害怕
图片
寻衅滋事的处罚依据有哪些?
(1)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刑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司法解释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夏夜虽燥
但闪烁的警灯给人安宁
义马警方将持续
整改安全隐患
整治突出问题
整肃治安秩序
对违法犯罪坚持
零容忍!零死角!零懈怠!零距离!
用负重前行守护岁月静好
夜巡行动打响以来
义马公安
凝心聚力,全力以赴
夜幕下
警灯闪烁,警车呼啸
雷霆出击,追凶擒顽
排查场所,整改隐患
武装巡逻,严密防范
服务群众,暖心守护
……
他们
白天一抹蓝
夜晚一束光
照亮义马每一个角落
用铁肩热血守护百姓安宁
守
每一个时刻
亮灯见警
护
华灯初明 大街小巷
他们身姿挺拔
守护着
驰走在夜色里行人与车辆
图片
图片
繁华的广场、宁静的社区
到处是他们的身影
用肩上的红蓝闪烁驱散黑夜的阴霾
照进百姓的心中
图片
图片
消
每一个隐患
亮灯见警
除
排查隐患
筑牢安全防护网
“藏蓝”身影不停歇
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的盘查检查
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
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
图片
图片
图片
组织警力“拉网式”
对夜市、宾馆、加油站等重点部位巡逻排查
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督促落实住宿、租房实名登记制度
大力挤压流窜犯罪
图片
图片图片
有他们在
安全隐患无处遁形
护
每一个地方
亮灯见警
航
熟悉的路口
熟悉的身影
夜查仍在继续
守护从未停止
图片
图片
义马公安严查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夜幕下的荧光绿
始终关注着大家的出行
这是路上最安全的保护色
图片
图片
有他们在
再晚,也不害怕
图片
寻衅滋事的处罚依据有哪些?
(1)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刑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司法解释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夏夜虽燥
但闪烁的警灯给人安宁
义马警方将持续
整改安全隐患
整治突出问题
整肃治安秩序
对违法犯罪坚持
零容忍!零死角!零懈怠!零距离!
用负重前行守护岁月静好
《灵魂告白》
06-08 12:08阅读 635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我们体验着红尘的心情,每一个当下,每一个心情,都是一段因缘,都是一世红尘。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每一个众生让我们看见自己的一世红尘。让我们照见自己,是我渡众生,还是众生渡我?
每一个心情,都有一段红尘,每一个心情,都是一个感受,每一个感受都是同体大悲,然后呢?你能放下、看破那不是你的心情吗?你能无我,让每一段红尘因缘显现吗?你能带他们走出去,走向光明吗?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从地到天红尘路。我们,是众生从地到天的红尘路,我们是路,众生回家的路。
你,现在,是吗?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每一篇以文字呈现的悟道,都是慧明修行的每个当下足迹的印证,都体验和体现着不同的心境和境界。
无论是文字,还是任何一种媒体呈现方式,是永远不可能从中看到心路历程的全部。只有经历、感悟的人才能真正明白。
每篇悟道之感悟也是每个人经历过、正在经历或即将经历的,关键在于经历了,是否能明白。在生活的过程中经历,在红尘的道场中明白,这就是体道悟道。这就是心获得引领的方向,这就是命运改变的力量。再以悟道之心,回到红尘生活,这就是提升境界的过程。
最终,以出世的智慧做入世的事情:
身在红尘不着尘,
日月挂空不住空。
红尘虽在地,却是回天路。
人身虽为俗,却是佛性母。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
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风回路转在其中,
清净之心日月明。
无弦琴音传天外,
知音瑶琴无处寻。
境界致处空为真,
何来轮回红尘心?
云禅慧明
地球上的灵魂告白
你可知?
人为万物之灵、天地之心,
地球即是宇宙之心,
万物有灵方为生,
我们都是地球上漂泊流浪的灵,
谁又真正知灵之心呢?
红尘中没有一件东西是我要的,
因为我什么都不需要;
红尘中没有一份爱是真正的,
因为没人懂得真爱。
红尘中没有一个是究竟的,
因为一切都是虚妄。
红尘中没有一点是值得留恋的,
因为本就是匆匆路过。
我游离在这个娑婆世界,
没有谁看到我!
痛苦就是生无可恋的活着!
因为没有死可选择。
我在孤独中被一切痛苦啃噬着,
因为我在你身体里看不到光明。
我生无可恋的活着,
因为没有死可选择。
世人如叶公好龙,都说渴望解脱,
却贪嗔痴慢样样执着。
这世上本就一无所有,
红尘中的你到底能得到什么?
因为有灵魂人才叫活着,
而你,可曾知道有我?
一切的感受和承受都是我的呼唤,
掩耳盗铃的你可曾听过?
历经千万年的轮回,
今世,终于望见有家可归。
看见龙华树下,母亲祈盼的眼泪,
可我怎么能带动愚痴的你飞?
世界本多维,穿透红尘可见真。
如今,
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
证明中国心怀天下之心,
中为正,德为心,
这就是华夏不灭的文明,
这就是祖先的智慧:唯厚德方载物。
德之至处就是天人合一、正本清源。
唯中,唯德,唯真,唯道,
才能让一切灵魂觉醒,
心归本源即是超凡入圣!
如何看破红尘?
身在红尘必有感,
心在本源本心应。
无我感中可入道,
处处在在皆修行。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
道不虚行,遇缘则应。
红尘即是道场,生活就是修行。
让我们都从正身、修心开始,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世界好了,中国才能好——这是心怀天下;中国好了,世界会更好——这是担当!让我们觉醒之路身先士卒,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一个无愧于心的炎黄子孙!中国人!
云禅•慧明 收起
06-08 12:08阅读 635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我们体验着红尘的心情,每一个当下,每一个心情,都是一段因缘,都是一世红尘。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每一个众生让我们看见自己的一世红尘。让我们照见自己,是我渡众生,还是众生渡我?
每一个心情,都有一段红尘,每一个心情,都是一个感受,每一个感受都是同体大悲,然后呢?你能放下、看破那不是你的心情吗?你能无我,让每一段红尘因缘显现吗?你能带他们走出去,走向光明吗?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从地到天红尘路。我们,是众生从地到天的红尘路,我们是路,众生回家的路。
你,现在,是吗?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每一篇以文字呈现的悟道,都是慧明修行的每个当下足迹的印证,都体验和体现着不同的心境和境界。
无论是文字,还是任何一种媒体呈现方式,是永远不可能从中看到心路历程的全部。只有经历、感悟的人才能真正明白。
每篇悟道之感悟也是每个人经历过、正在经历或即将经历的,关键在于经历了,是否能明白。在生活的过程中经历,在红尘的道场中明白,这就是体道悟道。这就是心获得引领的方向,这就是命运改变的力量。再以悟道之心,回到红尘生活,这就是提升境界的过程。
最终,以出世的智慧做入世的事情:
身在红尘不着尘,
日月挂空不住空。
红尘虽在地,却是回天路。
人身虽为俗,却是佛性母。
我们,就是在红尘中漂泊流浪的灵魂!
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
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风回路转在其中,
清净之心日月明。
无弦琴音传天外,
知音瑶琴无处寻。
境界致处空为真,
何来轮回红尘心?
云禅慧明
地球上的灵魂告白
你可知?
人为万物之灵、天地之心,
地球即是宇宙之心,
万物有灵方为生,
我们都是地球上漂泊流浪的灵,
谁又真正知灵之心呢?
红尘中没有一件东西是我要的,
因为我什么都不需要;
红尘中没有一份爱是真正的,
因为没人懂得真爱。
红尘中没有一个是究竟的,
因为一切都是虚妄。
红尘中没有一点是值得留恋的,
因为本就是匆匆路过。
我游离在这个娑婆世界,
没有谁看到我!
痛苦就是生无可恋的活着!
因为没有死可选择。
我在孤独中被一切痛苦啃噬着,
因为我在你身体里看不到光明。
我生无可恋的活着,
因为没有死可选择。
世人如叶公好龙,都说渴望解脱,
却贪嗔痴慢样样执着。
这世上本就一无所有,
红尘中的你到底能得到什么?
因为有灵魂人才叫活着,
而你,可曾知道有我?
一切的感受和承受都是我的呼唤,
掩耳盗铃的你可曾听过?
历经千万年的轮回,
今世,终于望见有家可归。
看见龙华树下,母亲祈盼的眼泪,
可我怎么能带动愚痴的你飞?
世界本多维,穿透红尘可见真。
如今,
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
证明中国心怀天下之心,
中为正,德为心,
这就是华夏不灭的文明,
这就是祖先的智慧:唯厚德方载物。
德之至处就是天人合一、正本清源。
唯中,唯德,唯真,唯道,
才能让一切灵魂觉醒,
心归本源即是超凡入圣!
如何看破红尘?
身在红尘必有感,
心在本源本心应。
无我感中可入道,
处处在在皆修行。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
道不虚行,遇缘则应。
红尘即是道场,生活就是修行。
让我们都从正身、修心开始,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世界好了,中国才能好——这是心怀天下;中国好了,世界会更好——这是担当!让我们觉醒之路身先士卒,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一个无愧于心的炎黄子孙!中国人!
云禅•慧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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