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关于周安宇应作出以下调整的通知
微博发〈2022〉1号
原计划:
每天时政读一遍
一套卷,总结错题,看之前华图的题
一天一套卷,十套为一知识点总结,总结知识点两天,总计十二天为一期
运动计划不变
作出调整:
每天观看“言语”课程一个小时并总结知识点
明天把实践报告写完,每天做半小时—一小时言语题
一天一套卷,五套为一知识点总结,知识点总结两天 总计七天为一期
考试前十天左右,每天增加时政读一遍
运动计划不变 https://t.cn/AiWib2BB
微博发〈2022〉1号
原计划:
每天时政读一遍
一套卷,总结错题,看之前华图的题
一天一套卷,十套为一知识点总结,总结知识点两天,总计十二天为一期
运动计划不变
作出调整:
每天观看“言语”课程一个小时并总结知识点
明天把实践报告写完,每天做半小时—一小时言语题
一天一套卷,五套为一知识点总结,知识点总结两天 总计七天为一期
考试前十天左右,每天增加时政读一遍
运动计划不变 https://t.cn/AiWib2BB
最近读论文时发现了个有趣的概念“雾中我”。镜中我这个概念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什么是雾中我呢?
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西北政法大学柯泽教授的最新研究《从“镜中我”到“雾中我”:虚拟现实中社会互动的畸变与理论危机》。在论文中,柯教授详细的讲解了雾中我的概念背景、概念特点,并结合相关理论对雾中我的形成与影响都做了全面的梳理。
对于雾中我,大家不需要用特别功利的心态进行背诵记忆,它并不是一个非常高深难以理解的概念。相反,阅读完雾中我概念的介绍,你会发现它来源于现实生活的具体抽象总结,是从我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理论概念。
如何理解虚拟社会中的社会交往、自我形象塑造?雾中我给了我们一个浪漫文学化的思考视角。
随着互联网环境下的虚拟现实的出现,在更加高频的社会互动、更加多场景的交互模式、更加多样化的符号参与、更加仿真的虚拟环境之下,社会互动主体与客体具备了更强的伪装性,个体呈现出更加强烈的虚假自我,而客体也开始了更具迷惑性的选择性反馈,个体更加难以看清自我,人类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各种“ 雾态障碍 ”愈加凸 显,使得“镜中我”急剧演化为“雾中我”,自我认知和人格形塑处于一种更加复杂多变的环境之中,社会互动所包含的价值诉求变得更加支离破碎、扑朔迷离。
雾中我中的很多互动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社会认同和社会赞许。
社会赞许理论的早期研究者Marlowe和Crowne认为,社会赞许是一种获得社会认可和接受的需要,徐晟认为社会赞许是个体为获得社会或他人的接受和赞赏,以达到社会适应,而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符合所属文化或社会价值规范的倾向。
事实证明,在雾中我的形成过程中,个人出于自我激励或维护自尊的需要,经常会积极寻求社会认同,以获得自我满足感,同时,个人为获取社会赞许经常会在网上实施种种伪装和欺诈性行为。
在虚拟现实中,基于投资与回报的互动演化为畸形的商业行为,有的人沦为表演者,人们在虚拟网络中维系着彼此间虚伪的亲密关系,从根本上背离了传统社会互动的积极意义。
回溯社会互动理论发展的历史,我们更加体会到库利、米德思想的珍贵,也愈发清晰看到他们期待的脆弱,在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将社会理解为个体间的具体互动,将自我认知、社会认知和人格形塑的产生,甚至将民主社会的发展寄托于人际间的良善互动,这是一种最符合经验常识,同时也是一种尚可期待的愿景。
但是,仅仅半个多世纪之后,迅速扩张的网络虚拟现实开始全面挤占和替代基于人与人面对面互动的社会实践空间,现实中的社会互动很快被网络空间中的虚拟互动所取代,人类传统的社会实践基础被瓦解,传统的社会互动基础也不复存在,人们开始在虚拟空间中借助于各种符号和技术手段进行互动交流,人们甚至甘心情愿与智能生命朝夕相处、彼此倾诉,传统社会互动的价值面临被严重削弱的危机,人们更应该警惕虚拟现实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可能的全局性后果。
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西北政法大学柯泽教授的最新研究《从“镜中我”到“雾中我”:虚拟现实中社会互动的畸变与理论危机》。在论文中,柯教授详细的讲解了雾中我的概念背景、概念特点,并结合相关理论对雾中我的形成与影响都做了全面的梳理。
对于雾中我,大家不需要用特别功利的心态进行背诵记忆,它并不是一个非常高深难以理解的概念。相反,阅读完雾中我概念的介绍,你会发现它来源于现实生活的具体抽象总结,是从我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理论概念。
如何理解虚拟社会中的社会交往、自我形象塑造?雾中我给了我们一个浪漫文学化的思考视角。
随着互联网环境下的虚拟现实的出现,在更加高频的社会互动、更加多场景的交互模式、更加多样化的符号参与、更加仿真的虚拟环境之下,社会互动主体与客体具备了更强的伪装性,个体呈现出更加强烈的虚假自我,而客体也开始了更具迷惑性的选择性反馈,个体更加难以看清自我,人类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各种“ 雾态障碍 ”愈加凸 显,使得“镜中我”急剧演化为“雾中我”,自我认知和人格形塑处于一种更加复杂多变的环境之中,社会互动所包含的价值诉求变得更加支离破碎、扑朔迷离。
雾中我中的很多互动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社会认同和社会赞许。
社会赞许理论的早期研究者Marlowe和Crowne认为,社会赞许是一种获得社会认可和接受的需要,徐晟认为社会赞许是个体为获得社会或他人的接受和赞赏,以达到社会适应,而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符合所属文化或社会价值规范的倾向。
事实证明,在雾中我的形成过程中,个人出于自我激励或维护自尊的需要,经常会积极寻求社会认同,以获得自我满足感,同时,个人为获取社会赞许经常会在网上实施种种伪装和欺诈性行为。
在虚拟现实中,基于投资与回报的互动演化为畸形的商业行为,有的人沦为表演者,人们在虚拟网络中维系着彼此间虚伪的亲密关系,从根本上背离了传统社会互动的积极意义。
回溯社会互动理论发展的历史,我们更加体会到库利、米德思想的珍贵,也愈发清晰看到他们期待的脆弱,在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将社会理解为个体间的具体互动,将自我认知、社会认知和人格形塑的产生,甚至将民主社会的发展寄托于人际间的良善互动,这是一种最符合经验常识,同时也是一种尚可期待的愿景。
但是,仅仅半个多世纪之后,迅速扩张的网络虚拟现实开始全面挤占和替代基于人与人面对面互动的社会实践空间,现实中的社会互动很快被网络空间中的虚拟互动所取代,人类传统的社会实践基础被瓦解,传统的社会互动基础也不复存在,人们开始在虚拟空间中借助于各种符号和技术手段进行互动交流,人们甚至甘心情愿与智能生命朝夕相处、彼此倾诉,传统社会互动的价值面临被严重削弱的危机,人们更应该警惕虚拟现实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可能的全局性后果。
【“知网未经我同意,冒用我名字私立了个银行账户,还假冒我签名”…】
#中国知网向赵德馨教授夫妇登门道歉#
中国科学报: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通知称,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随后知网发布公告回应被调查,表示将全力配合、深刻自省、彻底整改。
提起知网的纷纷扰扰,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想起那位“撬动”知网的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
5月13日,《中国科学报》从赵德馨教授处获悉,知网于12日下午登门道歉,表达了重新上架他与妻子周秀鸾论文作品的意愿。
赵德馨告诉《中国科学报》,在他们夫妻起诉知网侵权后,后者不仅下架了他们的涉案作品,连同没有涉及诉讼的作品也都悉数下架。
他曾主动向知网提出希望恢复这些作品,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直到妻子胜诉后,近几天才得到他们的回应。
“他们希望我们这边先出具作品上架的授权书。但根据律师建议,我们将经过慎重思考,在双方都有足够诚意的前提下,再签订相关协议。”赵德馨表示。
约一周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10份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即知网主办单位)与周秀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知网对周秀鸾所著4篇学术论文构成侵权,向周秀鸾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驳回了知网的全部上诉。
一口气赢下10桩诉讼案的周秀鸾,正是去年凭一己之力将知网推进舆论漩涡的“硬核老人”——赵德馨的妻子。据悉,这对学术伉俪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今年90岁,周秀鸾93岁。
2021年末,赵德馨起诉知网侵权事件引发轩然大波。他控诉知网在未经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转载其100余篇论文,且从未支付任何稿费,甚至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需要付费。最终,法院判定赵德馨胜诉,依法获赔经济损失共计70余万元。但在两位老人胜诉后,知网却分别下架了他们的全部署名论文。
近日,知网态度似乎有所变化,派工作人员登门致歉,并声称希望尽快得到二老的合法授权书,以便将他们的署名论文重新上架。
因周秀鸾教授听力下降,所以由赵德馨教授代表夫妇二人就此事接受了《中国科学报》的采访。
《中国科学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日公布的判决书中,一批涉案论文是赵德馨和周秀鸾两位教授合作完成的。为何在这次诉讼中,您选择放弃主张作品的一系列实体权利,以周老师的名义来起诉呢?
赵德馨:
我和周秀鸾教授是一对夫妻,同一个专业,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所以很多学术成果是我们合作完成的。
我们决定以她的名义来起诉,一方面是体现我对她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有“技术”上的考虑。互联网法院规定每一次起诉不能超过4篇文章,我的文章比较多一点,她的文章比较少一点。为了把诉讼的流程缩短,就把我们两人合作的文章放在她那边去起诉了。
一开始周老师不是特别理解。劝我,说我们年龄都大了,也不缺钱,也担心我的身体。我跟她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是“权”的问题,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她懂了,后来就很支持我。
图2、3:周秀鸾教授在给《长江日报》记者的手写信中,阐述了自己维权的初衷
《中国科学报》:这种一旦涉及诉讼纠纷,就下架作者作品的行为,是否会阻碍很多人的维权脚步?
赵德馨:
是的。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我的很多文章是合作署名的,当时就有合作者表示不愿授权给我打官司,理由可以总结为“三怕”:第一,怕中国知网把他的文章下架了;第二,怕新发表的文章不被知网收录;第三,怕连期刊都不再收录他的文章。因为很多期刊和知网也有合作,我就接到过期刊总编的电话,他们希望我撤诉,不要告知网。
我们几个人都已经退休了,而且很多论文已经传播了数十年之久,同行知道去哪里获取这些作品。但对年轻的研究者来说,上述几个问题确实是不可忽视的。
《中国科学报》:目前两位老师在与知网的诉讼中,基本全部胜诉。你们还有其他诉讼在开展吗?
赵德馨:
我们跟知网的官司还没打完。而且除了论文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案子。
早在2006年,知网就跟我签订合同,把《中国经济史辞典》做成电子版,合同约定:如果有用户付费下载《词典》或其中的条目,就分一部分钱给我,每条大概是一块3毛钱左右。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明了一个收款账户,但在这个账户上,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近期我们确认过,这个账户还是正常起作用的。
所以钱去哪里了呢?我专门去咨询这个问题,才得知,知网未经我的同意,冒用我的名字私立了一个银行账户,还假冒了我的签名。
这个事情已经触犯了刑法,我已经委托律师去打官司了。
《中国科学报》:目前你们夫妻二人胜诉知网获赔的金额有多少呢?
赵德馨:
我这边是70余万,周老师这边大概是不到10万。
《中国科学报》:你们是主要针对知网维权吗?还是其他学术网站和其他平台也有涉及?
赵德馨:
没有针对知网,我还起诉过北京万方等。大家都盯着知网的案子,也是因为知网影响力最大。
可以看出在国内,这种学术作品网络传播的侵权行为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中国科学报》:针对知网开展的这一系列维权工作,两位老师期待的最理想结果是什么?
赵德馨:
我们的愿望肯定不是让知网垮台,我是不希望出现这种学术期刊网站一家独大的局面,希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建设和管理知识平台。你利用了作者的文章,就该支付一定稿酬。相应的,有用户从你的网站下载文章,也应该支付一定费用。但平台获取的利润应当合乎国家政策,不应该出现当前的暴利、两头吃,还不断涨价的现象。
《中国科学报》:知网目前已经和两位老师重新商议了作品上架的事情,您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赵德馨:
知网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换了新的领导,我的感觉是新人新态度。但对方的诚意是否足够,我们还会谨慎观察。
知网败诉后下架论文的行为是否合法?这是学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国科学报》采访到了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请他从法律角度进行解答。
《中国科学报》:判决书中所谓的“侵权行为”是指哪些行为?知网下架原告作品算不算进一步侵权?
李伟民:
知网与相关杂志社之间的协议书等均不足以证明杂志社自作者处取得合法授权,亦不足以证明知网通过杂志社取得了作者的合法授权,也就是说,知网可能取得了杂志社的授权,但是未取得期刊中单篇文章作者的授权。
因此,知网在没有取得作者许可的背景下,在其经营的知网各个端口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阅读服务,侵害了权利人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一般网站一旦侵权行为成立,停止侵权下架是应有之义。但是知网具有特殊性。据其官网介绍,知网目前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7万家机构用户,年下载文献总量达到20亿篇次,用户涵盖高校科研、党政企及其智库、公检法军、医药卫生、中小学与农村,其中高校用户覆盖76%的世界前500强大学。已经形成了绝对的学术资源垄断地位。因此,从反垄断法角度出发,知网直接拒绝发生商业上的往来,败诉后下架作品,侵害了作者的权利。
#中国知网向赵德馨教授夫妇登门道歉#
中国科学报: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通知称,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随后知网发布公告回应被调查,表示将全力配合、深刻自省、彻底整改。
提起知网的纷纷扰扰,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想起那位“撬动”知网的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
5月13日,《中国科学报》从赵德馨教授处获悉,知网于12日下午登门道歉,表达了重新上架他与妻子周秀鸾论文作品的意愿。
赵德馨告诉《中国科学报》,在他们夫妻起诉知网侵权后,后者不仅下架了他们的涉案作品,连同没有涉及诉讼的作品也都悉数下架。
他曾主动向知网提出希望恢复这些作品,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直到妻子胜诉后,近几天才得到他们的回应。
“他们希望我们这边先出具作品上架的授权书。但根据律师建议,我们将经过慎重思考,在双方都有足够诚意的前提下,再签订相关协议。”赵德馨表示。
约一周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10份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即知网主办单位)与周秀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知网对周秀鸾所著4篇学术论文构成侵权,向周秀鸾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驳回了知网的全部上诉。
一口气赢下10桩诉讼案的周秀鸾,正是去年凭一己之力将知网推进舆论漩涡的“硬核老人”——赵德馨的妻子。据悉,这对学术伉俪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今年90岁,周秀鸾93岁。
2021年末,赵德馨起诉知网侵权事件引发轩然大波。他控诉知网在未经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转载其100余篇论文,且从未支付任何稿费,甚至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需要付费。最终,法院判定赵德馨胜诉,依法获赔经济损失共计70余万元。但在两位老人胜诉后,知网却分别下架了他们的全部署名论文。
近日,知网态度似乎有所变化,派工作人员登门致歉,并声称希望尽快得到二老的合法授权书,以便将他们的署名论文重新上架。
因周秀鸾教授听力下降,所以由赵德馨教授代表夫妇二人就此事接受了《中国科学报》的采访。
《中国科学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日公布的判决书中,一批涉案论文是赵德馨和周秀鸾两位教授合作完成的。为何在这次诉讼中,您选择放弃主张作品的一系列实体权利,以周老师的名义来起诉呢?
赵德馨:
我和周秀鸾教授是一对夫妻,同一个专业,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所以很多学术成果是我们合作完成的。
我们决定以她的名义来起诉,一方面是体现我对她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有“技术”上的考虑。互联网法院规定每一次起诉不能超过4篇文章,我的文章比较多一点,她的文章比较少一点。为了把诉讼的流程缩短,就把我们两人合作的文章放在她那边去起诉了。
一开始周老师不是特别理解。劝我,说我们年龄都大了,也不缺钱,也担心我的身体。我跟她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是“权”的问题,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她懂了,后来就很支持我。
图2、3:周秀鸾教授在给《长江日报》记者的手写信中,阐述了自己维权的初衷
《中国科学报》:这种一旦涉及诉讼纠纷,就下架作者作品的行为,是否会阻碍很多人的维权脚步?
赵德馨:
是的。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我的很多文章是合作署名的,当时就有合作者表示不愿授权给我打官司,理由可以总结为“三怕”:第一,怕中国知网把他的文章下架了;第二,怕新发表的文章不被知网收录;第三,怕连期刊都不再收录他的文章。因为很多期刊和知网也有合作,我就接到过期刊总编的电话,他们希望我撤诉,不要告知网。
我们几个人都已经退休了,而且很多论文已经传播了数十年之久,同行知道去哪里获取这些作品。但对年轻的研究者来说,上述几个问题确实是不可忽视的。
《中国科学报》:目前两位老师在与知网的诉讼中,基本全部胜诉。你们还有其他诉讼在开展吗?
赵德馨:
我们跟知网的官司还没打完。而且除了论文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案子。
早在2006年,知网就跟我签订合同,把《中国经济史辞典》做成电子版,合同约定:如果有用户付费下载《词典》或其中的条目,就分一部分钱给我,每条大概是一块3毛钱左右。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明了一个收款账户,但在这个账户上,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近期我们确认过,这个账户还是正常起作用的。
所以钱去哪里了呢?我专门去咨询这个问题,才得知,知网未经我的同意,冒用我的名字私立了一个银行账户,还假冒了我的签名。
这个事情已经触犯了刑法,我已经委托律师去打官司了。
《中国科学报》:目前你们夫妻二人胜诉知网获赔的金额有多少呢?
赵德馨:
我这边是70余万,周老师这边大概是不到10万。
《中国科学报》:你们是主要针对知网维权吗?还是其他学术网站和其他平台也有涉及?
赵德馨:
没有针对知网,我还起诉过北京万方等。大家都盯着知网的案子,也是因为知网影响力最大。
可以看出在国内,这种学术作品网络传播的侵权行为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中国科学报》:针对知网开展的这一系列维权工作,两位老师期待的最理想结果是什么?
赵德馨:
我们的愿望肯定不是让知网垮台,我是不希望出现这种学术期刊网站一家独大的局面,希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建设和管理知识平台。你利用了作者的文章,就该支付一定稿酬。相应的,有用户从你的网站下载文章,也应该支付一定费用。但平台获取的利润应当合乎国家政策,不应该出现当前的暴利、两头吃,还不断涨价的现象。
《中国科学报》:知网目前已经和两位老师重新商议了作品上架的事情,您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赵德馨:
知网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换了新的领导,我的感觉是新人新态度。但对方的诚意是否足够,我们还会谨慎观察。
知网败诉后下架论文的行为是否合法?这是学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国科学报》采访到了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请他从法律角度进行解答。
《中国科学报》:判决书中所谓的“侵权行为”是指哪些行为?知网下架原告作品算不算进一步侵权?
李伟民:
知网与相关杂志社之间的协议书等均不足以证明杂志社自作者处取得合法授权,亦不足以证明知网通过杂志社取得了作者的合法授权,也就是说,知网可能取得了杂志社的授权,但是未取得期刊中单篇文章作者的授权。
因此,知网在没有取得作者许可的背景下,在其经营的知网各个端口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阅读服务,侵害了权利人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一般网站一旦侵权行为成立,停止侵权下架是应有之义。但是知网具有特殊性。据其官网介绍,知网目前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7万家机构用户,年下载文献总量达到20亿篇次,用户涵盖高校科研、党政企及其智库、公检法军、医药卫生、中小学与农村,其中高校用户覆盖76%的世界前500强大学。已经形成了绝对的学术资源垄断地位。因此,从反垄断法角度出发,知网直接拒绝发生商业上的往来,败诉后下架作品,侵害了作者的权利。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