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9-27 18:01 发表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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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年7月23日 上海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举行。出席代表12人,代表党员50多人。会议在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
1920年夏至1921年春,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中国工人运动的蓬勃兴起,作为两者结合产物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上海、北京、武汉、长沙、济南、广州以及赴日、旅欧留学生中相继成立,建党条件基本成熟,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也在建党骨干中开始酝酿。
6月3日,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取道欧洲来到上海,与从西伯利亚南下的另一位国际代表尼科尔斯基会合。他们很快与陈独秀离沪期间主持上海党组织工作的李达、李汉俊取得联系,并交换了情况。共产国际代表建议及早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李达、李汉俊在征询陈独秀、李大钊的意见并获得同意后,分别写信给各地党组织,要求每个地区派出两位代表到上海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7月中下旬,设在法租界白尔路389号(今太仓路127号)的博文女校,陆续住进了一批教师、学生模样的青年人,以北京大学师生暑期考察团的名义,来上海参加这次历史性的聚会。代表们到齐以后,就便在住处开了预备会。
7月23日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正式开幕。会址设在李书城、李汉俊兄弟住宅,大家围坐在客厅长餐桌四周,室内没有特别布置,陈设简单,气氛庄重。出席者有上海的李汉俊、李达;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的陈公博;留日学生周佛海以及陈独秀委派的包惠僧。陈独秀和李大钊因公务在身未出席会议,而在代表们心目中他们仍是党的主要创始人和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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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共“一大”会址
两位共产国际代表出席了一大开幕会议,并发表热情的讲话。马林首先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具有重大的世界意义,第三国际增加了一个东方支部,苏俄布尔什维克又多了一个亲密战友,并对中共提出了建议和希望。尼科尔斯基介绍了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情况,要求中共把工作进程及时报告远东局。
接着,代表们商讨了会议的任务和议题,一致确定先由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工作,再讨论并通过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最后选举中央领导机构。
7月24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的状况和工作进程,并交流了经验体会。25、26日休会,用于起草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27、28和29日三天,分别举行三次会议,集中议论此前起草的纲领和决议。讨论认真热烈,大家各抒己见,既有统一的认识,又在某些问题引起争论,会议未作出决定。
7月30日晚,一大举行第六次会议,原定议题是通过党的纲领和决议,选举中央机构。会议刚开始几分钟,法租界巡捕房密探突然闯入,这次会被迫中断。
一大第六次会议刚开始,就遭受法租界巡捕房的侵扰。首先闯入会场的叫程子卿,他是黄金荣的把兄弟,利用这层关系进入巡捕房,任华人探长。原来马林由莫斯科途经欧洲来华,曾在维也纳被警察局拘捕,虽经营救获释,但其行动一直作为“赤色分子”被严密监视。具有丰富秘密工作经验的马林,警觉地说这人一定是“包打听”,建议立即停会,大家分头离开。
果然,十几分钟后两辆警车包围了一大会址,法籍警官亲自带人进入室内询问搜查,没有找到多少证据,威胁警告一番后撤走了。这次冲击虽然没有带来重大损失,毕竟一大不能再在原址进行了。转移出来的一大代表当晚集中于李达寓所商讨,大家一致认为会议不能在上海举行了,有人提议到杭州开会,又有的提出杭州过于繁华,容易暴露目标。当时在场的李达夫人王会悟提出:不如到我的家乡嘉兴南湖开会,离上海很近,又易于隐蔽。大家都赞成,觉得这个安排很妥当。
第二天清晨,代表们分两批乘火车前往嘉兴。两位国际代表目标太大,李汉俊、陈公博也因经历一场虚惊,都未去嘉兴。10时左右,代表们先后到达嘉兴车站,在鸳湖旅馆稍事休息后,登上事先租好的南湖画舫。
这是一个阴天,下起了蒙蒙细雨,游人渐渐离去,秀丽的南湖显得格外清静优雅。11时许,一大会议在缓缓划行的画舫上开始了。
南湖会议继续着上海30日未能进行的议题,先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
接着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对今后党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鉴于党的力量还弱小,决定以主要精力建立工会组织,指导工人运动和做好宣传工作,并要求与其他政党关系上保持独立政策,强调与第三国际建立紧密关系。
下午5时,天气转晴,湖面上一艘汽艇向画舫急驰而来。大家因有上海的经历而提高了警惕,立即藏起文件,桌上摆出麻将牌,装扮成游客。后来打听到这是当地士绅的私人游艇,大家才松了一口气,会议仍继续进行。
最后,一大选举中央领导机构,代表们认为目前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会议在齐呼“第三国际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声中闭幕。
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文章来源:共产党员网)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9-27 18:01 发表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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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年7月23日 上海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举行。出席代表12人,代表党员50多人。会议在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
1920年夏至1921年春,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中国工人运动的蓬勃兴起,作为两者结合产物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上海、北京、武汉、长沙、济南、广州以及赴日、旅欧留学生中相继成立,建党条件基本成熟,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也在建党骨干中开始酝酿。
6月3日,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取道欧洲来到上海,与从西伯利亚南下的另一位国际代表尼科尔斯基会合。他们很快与陈独秀离沪期间主持上海党组织工作的李达、李汉俊取得联系,并交换了情况。共产国际代表建议及早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李达、李汉俊在征询陈独秀、李大钊的意见并获得同意后,分别写信给各地党组织,要求每个地区派出两位代表到上海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7月中下旬,设在法租界白尔路389号(今太仓路127号)的博文女校,陆续住进了一批教师、学生模样的青年人,以北京大学师生暑期考察团的名义,来上海参加这次历史性的聚会。代表们到齐以后,就便在住处开了预备会。
7月23日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正式开幕。会址设在李书城、李汉俊兄弟住宅,大家围坐在客厅长餐桌四周,室内没有特别布置,陈设简单,气氛庄重。出席者有上海的李汉俊、李达;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的陈公博;留日学生周佛海以及陈独秀委派的包惠僧。陈独秀和李大钊因公务在身未出席会议,而在代表们心目中他们仍是党的主要创始人和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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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共“一大”会址
两位共产国际代表出席了一大开幕会议,并发表热情的讲话。马林首先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具有重大的世界意义,第三国际增加了一个东方支部,苏俄布尔什维克又多了一个亲密战友,并对中共提出了建议和希望。尼科尔斯基介绍了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情况,要求中共把工作进程及时报告远东局。
接着,代表们商讨了会议的任务和议题,一致确定先由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工作,再讨论并通过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最后选举中央领导机构。
7月24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的状况和工作进程,并交流了经验体会。25、26日休会,用于起草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27、28和29日三天,分别举行三次会议,集中议论此前起草的纲领和决议。讨论认真热烈,大家各抒己见,既有统一的认识,又在某些问题引起争论,会议未作出决定。
7月30日晚,一大举行第六次会议,原定议题是通过党的纲领和决议,选举中央机构。会议刚开始几分钟,法租界巡捕房密探突然闯入,这次会被迫中断。
一大第六次会议刚开始,就遭受法租界巡捕房的侵扰。首先闯入会场的叫程子卿,他是黄金荣的把兄弟,利用这层关系进入巡捕房,任华人探长。原来马林由莫斯科途经欧洲来华,曾在维也纳被警察局拘捕,虽经营救获释,但其行动一直作为“赤色分子”被严密监视。具有丰富秘密工作经验的马林,警觉地说这人一定是“包打听”,建议立即停会,大家分头离开。
果然,十几分钟后两辆警车包围了一大会址,法籍警官亲自带人进入室内询问搜查,没有找到多少证据,威胁警告一番后撤走了。这次冲击虽然没有带来重大损失,毕竟一大不能再在原址进行了。转移出来的一大代表当晚集中于李达寓所商讨,大家一致认为会议不能在上海举行了,有人提议到杭州开会,又有的提出杭州过于繁华,容易暴露目标。当时在场的李达夫人王会悟提出:不如到我的家乡嘉兴南湖开会,离上海很近,又易于隐蔽。大家都赞成,觉得这个安排很妥当。
第二天清晨,代表们分两批乘火车前往嘉兴。两位国际代表目标太大,李汉俊、陈公博也因经历一场虚惊,都未去嘉兴。10时左右,代表们先后到达嘉兴车站,在鸳湖旅馆稍事休息后,登上事先租好的南湖画舫。
这是一个阴天,下起了蒙蒙细雨,游人渐渐离去,秀丽的南湖显得格外清静优雅。11时许,一大会议在缓缓划行的画舫上开始了。
南湖会议继续着上海30日未能进行的议题,先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
接着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对今后党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鉴于党的力量还弱小,决定以主要精力建立工会组织,指导工人运动和做好宣传工作,并要求与其他政党关系上保持独立政策,强调与第三国际建立紧密关系。
下午5时,天气转晴,湖面上一艘汽艇向画舫急驰而来。大家因有上海的经历而提高了警惕,立即藏起文件,桌上摆出麻将牌,装扮成游客。后来打听到这是当地士绅的私人游艇,大家才松了一口气,会议仍继续进行。
最后,一大选举中央领导机构,代表们认为目前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会议在齐呼“第三国际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声中闭幕。
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文章来源:共产党员网)
#济南一政务大厅设找茬窗口#山东2019年就设立找茬窗口,出现在2020山东省公务员考试试题中,邀请市民、企业来给 政府工作找问题出主意,通过“找茬窗口”收集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和建议,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 分析、派发、跟踪和督促,做到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经过两个多月,新区通过“找茬窗口”共收集企业和 市民意见建议 234 条,目前均已妥善处理。
防不胜防!湖南长沙,男子邱某在网上海聊时认识了女主播谭某。一来二去,两人感情急剧升温,竟然同居过起了小日子。不料谭某却产生了异样的想法,这日凌晨时分,两人吃完宵夜回到住处。谭某称自己马上要开直播挣钱,让邱某先行休息。
邱某见女友如此敬业,便躺在床上呼呼睡去。这一觉竟然到上午10点才醒,醒来之后邱某便出了一身冷汗,不仅谭某不见踪影,连自己的手机也找不见。无奈之下,邱某求助邻居,但手机无人接听。
邱某赶紧登录微信联系,不料页面出来几条借款通知,女友还将自己拉黑。邱某瞬间警觉,赶紧报警。经过询问和调查,民警在一民宿房间将谭某抓获。
谭某交代,自己与邱某相处时知道了他的支付密码,相处几个月来,发现自己与邱某性格不同、爱好不同,想分手。
但自己不甘心这几个月的辛勤付出,便在事发当晚趁邱某睡着,将其手机拿走。离开的过程中,自己以邱某的名义在网上借款6.6万元,悉数转入自己账户。
目前,谭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处于进一步侦办中。(来源:长沙警事)
谭某的脑回路有点清奇,想要补偿应该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不应该这样私自处分邱某的财产。虽然谭某拿走邱某手机的动因是自我补偿,但她通过邱某的手机网贷,使邱某负担了债务,一样具备非法占有邱某财产的目的。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自以为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多次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的行为。
谭某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之后,趁邱某睡着将其手机拿走,继而进行网贷,占有了邱某的财物。谭某的行为明显属于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
虽然谭某盗窃邱某手机发生在邱某家中,但谭某并非非法进入邱某家中。所以,谭某并非是入户盗窃,需要根据盗窃数额确定其刑罚。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湖南地区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2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本案中,谭某实际窃得邱某6.6万元,在前述数额巨大的范围内,应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定刑罚。
湖南高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所以,根据前述规定及本案事实,谭某的量刑起点在3年2个月至4年2个月有期徒刑之间。其实,如果谭某的盗窃金额在5万元以下,之后愿意退赔并取得邱某谅解,谭某还是有机会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两高发布的《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有的时候,错误就在一瞬间造成。如果谭某能够对自己与邱某的感情有正确认识,也不至于会出现这样有违常理和法律的决定,更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身陷囹圄!#社会#
邱某见女友如此敬业,便躺在床上呼呼睡去。这一觉竟然到上午10点才醒,醒来之后邱某便出了一身冷汗,不仅谭某不见踪影,连自己的手机也找不见。无奈之下,邱某求助邻居,但手机无人接听。
邱某赶紧登录微信联系,不料页面出来几条借款通知,女友还将自己拉黑。邱某瞬间警觉,赶紧报警。经过询问和调查,民警在一民宿房间将谭某抓获。
谭某交代,自己与邱某相处时知道了他的支付密码,相处几个月来,发现自己与邱某性格不同、爱好不同,想分手。
但自己不甘心这几个月的辛勤付出,便在事发当晚趁邱某睡着,将其手机拿走。离开的过程中,自己以邱某的名义在网上借款6.6万元,悉数转入自己账户。
目前,谭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处于进一步侦办中。(来源:长沙警事)
谭某的脑回路有点清奇,想要补偿应该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不应该这样私自处分邱某的财产。虽然谭某拿走邱某手机的动因是自我补偿,但她通过邱某的手机网贷,使邱某负担了债务,一样具备非法占有邱某财产的目的。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自以为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多次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的行为。
谭某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之后,趁邱某睡着将其手机拿走,继而进行网贷,占有了邱某的财物。谭某的行为明显属于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
虽然谭某盗窃邱某手机发生在邱某家中,但谭某并非非法进入邱某家中。所以,谭某并非是入户盗窃,需要根据盗窃数额确定其刑罚。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湖南地区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2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本案中,谭某实际窃得邱某6.6万元,在前述数额巨大的范围内,应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定刑罚。
湖南高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所以,根据前述规定及本案事实,谭某的量刑起点在3年2个月至4年2个月有期徒刑之间。其实,如果谭某的盗窃金额在5万元以下,之后愿意退赔并取得邱某谅解,谭某还是有机会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两高发布的《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有的时候,错误就在一瞬间造成。如果谭某能够对自己与邱某的感情有正确认识,也不至于会出现这样有违常理和法律的决定,更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身陷囹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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