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选月研判】宏观数据
7月经济放缓的原因
第一,7月经济数据接近于全面放缓。六大口径数据只有出口同比增速略有上升,工业、服务业、消费、投资、地产销售同比增速均低于前值。由于已有高频数据在先,这一结果应在市场预期之内。
第二,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放缓0.1个点,其中高温背景下公用事业同比增长高达9.5%,对数据有一定支撑。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为2.7%,较上月减速0.7个点。
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放缓0.4个点至2.7%,其中值得注意的结构特征包括:(1)汽车零售放缓形成一定拖累,7月汽车零售同比为7.9%,算不上低,但低于前值的13.9%;(2)不含汽车的消费增速为1.9%,大致持平前值(1.8%);(3)粮油食品、日用品为代表的必需消费品,手机代表的可选消费,增速均低于前值;(4)餐饮降幅有所收窄,家电同比有所加速。
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单月同比放缓1.8个点至3.8%,环比只有0.16%。结构上也比较清晰,基建投资维持在单月同比11.5%的高位,制造业投资放缓至7.5%左右的中等增速,地产投资进入单月同比-12.3%的深度负增长。高技术产业依然维持着高增速,1-7月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22.9%,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14.3%。但这部分在权重上尚不足以对冲存量经济放缓的影响。
第五,地产数据整体看仍压力较大:在基数下降的背景下,单月新开工同比大致持平;拿地、施工、竣工降幅略有收窄,但这些指标同比绝对值仍在-35%至-50%之间。投资完成额单月同比降幅仍在继续扩大。对未来投资更具指示意义的地产销售、开发资金来源在经历6月的反弹之后,7月再度回落。从高频数据看,8月以来30城销售亦表现不佳。
第六,7月城镇调查失业率略降0.1个点,其中25-29岁调查失业率下降0.2个点,但16-24岁调查失业率沿季节性继续上行至19.9%的历史高位。我们理解前者反映的是存量就业,后者是增量就业。增量就业的弹性相对更大,与微观预期相关,是当前阶段主要结构性压力所在。
第七,7月经济放缓主要是五个因素的叠加:一是区域疫情的反弹,它带来居民生活半径的收缩及跨区域人群流动频次的下降;二是地产销售的再度回落,30城地产日均成交7-8月有明显下行;三是年内专项债已集中发行完毕,其对融资需求的引导作用明显下降,而增量财政政策工具尚未形成等量填补;四是罕见的高温天气影响居民活动及户外建筑业项目开工施工,同时也会带来部分区域工业有序用电;五是大宗商品价格调整带来的上游去库存加速。
第八,在以上几个原因中,“疫情”和“地产”一个影响广义消费链条,一个影响广义建筑业链条,是其中最关键的两个决定变量。7月经济结束环比上行之后,4月底-6月底经济单边修复的宏观框架亦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金融市场预期出现徘徊观察特征。后续需要新的信息来突破这一阶段。一种可能路径是经济重拾环比增长,这一点取决于区域疫情的进一步控制。从过去一年经验数据看,经济表现和疫情走势呈明显负相关;另一种可能路径是政策稳增长出现新一轮升温,8月15日央行下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和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是一个信号,但单独这一项货币政策操作尚不足以完全逆转市场预期。当前阶段,财政政策和房地产金融政策可能会边际弹性更大。
当前经济形势的四条线索
当前影响中国经济走势的因素主要有四个:1)年初疫情扰动后的修复;2)政策的支持或托底;3)房地产行业转型;4)后疫情时代的长期影响。
线索一:疫情扰动后的出行修复,7月修复依然持续,但可能已接近尾声。虽然7月份以来国内疫情散发,但高频数据显示其服务业中的出行相关行业仍在修复,从7月经济数据来看,商品消费的“填坑”已基本完成,餐饮略滞后,消费疫后“填坑”可能已接近尾声。
线索二:政策支持下的汽车、基建、高技术产业,仍然有一定的韧性,整体趋于平稳。2季度以来,政策作用于汽车以及基建行业,使得这两个部门整体复苏快于其他部门。从7月数据来看,这一状况延续。汽车供需两端仍然旺盛,是商品消费、工业生产的主要拉动力,尤其是生产端。7月基建投资增速依然维持在11.5%。同时,制造业投资增速整体不弱,尤其是与转型相关的高技术行业(如电子、医疗仪器)增速皆高于整体制造业。
线索三:房地产依然疲弱,修复势头进一步放缓。5月至6月,房地产销售端略有改善,但7月这一改善势头并未延续,房地产销售、新开工、投资数据均进一步下滑。
线索四:疫后长期“后遗症”叠加地产转型,实体部门预期仍然较弱。从居民部门来看,尽管整体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下滑,但毕业季年轻人(16-24岁)失业率仍在继续上升,始终高于往年同期水平。就业的分化影响居民收入增长预期及消费意愿,7月整体社零增速低于市场预期,且部分可选消费品自2021年以来持续偏弱的格局延续。从企业部门来看,生产整体偏弱,尤其是中游生产回落明显,终端需求弱的产品,如地产链的钢铁,纺织整体偏弱,而近期高温天气下的限电可能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现象。
经济复苏依然较弱,央行维系低利率配合政府部门、化解存量债务。私人部门的弱预期使得其在消费、生产和加杠杆上的意愿较弱。因此,后续经济的发力更多还需要依靠政府部门的支撑。在这一背景下,央行两大目标函数——配合财政发力+存量债务化解意味着整体融资利率将维持低位。
7月经济放缓的原因
第一,7月经济数据接近于全面放缓。六大口径数据只有出口同比增速略有上升,工业、服务业、消费、投资、地产销售同比增速均低于前值。由于已有高频数据在先,这一结果应在市场预期之内。
第二,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放缓0.1个点,其中高温背景下公用事业同比增长高达9.5%,对数据有一定支撑。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为2.7%,较上月减速0.7个点。
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放缓0.4个点至2.7%,其中值得注意的结构特征包括:(1)汽车零售放缓形成一定拖累,7月汽车零售同比为7.9%,算不上低,但低于前值的13.9%;(2)不含汽车的消费增速为1.9%,大致持平前值(1.8%);(3)粮油食品、日用品为代表的必需消费品,手机代表的可选消费,增速均低于前值;(4)餐饮降幅有所收窄,家电同比有所加速。
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单月同比放缓1.8个点至3.8%,环比只有0.16%。结构上也比较清晰,基建投资维持在单月同比11.5%的高位,制造业投资放缓至7.5%左右的中等增速,地产投资进入单月同比-12.3%的深度负增长。高技术产业依然维持着高增速,1-7月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22.9%,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14.3%。但这部分在权重上尚不足以对冲存量经济放缓的影响。
第五,地产数据整体看仍压力较大:在基数下降的背景下,单月新开工同比大致持平;拿地、施工、竣工降幅略有收窄,但这些指标同比绝对值仍在-35%至-50%之间。投资完成额单月同比降幅仍在继续扩大。对未来投资更具指示意义的地产销售、开发资金来源在经历6月的反弹之后,7月再度回落。从高频数据看,8月以来30城销售亦表现不佳。
第六,7月城镇调查失业率略降0.1个点,其中25-29岁调查失业率下降0.2个点,但16-24岁调查失业率沿季节性继续上行至19.9%的历史高位。我们理解前者反映的是存量就业,后者是增量就业。增量就业的弹性相对更大,与微观预期相关,是当前阶段主要结构性压力所在。
第七,7月经济放缓主要是五个因素的叠加:一是区域疫情的反弹,它带来居民生活半径的收缩及跨区域人群流动频次的下降;二是地产销售的再度回落,30城地产日均成交7-8月有明显下行;三是年内专项债已集中发行完毕,其对融资需求的引导作用明显下降,而增量财政政策工具尚未形成等量填补;四是罕见的高温天气影响居民活动及户外建筑业项目开工施工,同时也会带来部分区域工业有序用电;五是大宗商品价格调整带来的上游去库存加速。
第八,在以上几个原因中,“疫情”和“地产”一个影响广义消费链条,一个影响广义建筑业链条,是其中最关键的两个决定变量。7月经济结束环比上行之后,4月底-6月底经济单边修复的宏观框架亦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金融市场预期出现徘徊观察特征。后续需要新的信息来突破这一阶段。一种可能路径是经济重拾环比增长,这一点取决于区域疫情的进一步控制。从过去一年经验数据看,经济表现和疫情走势呈明显负相关;另一种可能路径是政策稳增长出现新一轮升温,8月15日央行下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和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是一个信号,但单独这一项货币政策操作尚不足以完全逆转市场预期。当前阶段,财政政策和房地产金融政策可能会边际弹性更大。
当前经济形势的四条线索
当前影响中国经济走势的因素主要有四个:1)年初疫情扰动后的修复;2)政策的支持或托底;3)房地产行业转型;4)后疫情时代的长期影响。
线索一:疫情扰动后的出行修复,7月修复依然持续,但可能已接近尾声。虽然7月份以来国内疫情散发,但高频数据显示其服务业中的出行相关行业仍在修复,从7月经济数据来看,商品消费的“填坑”已基本完成,餐饮略滞后,消费疫后“填坑”可能已接近尾声。
线索二:政策支持下的汽车、基建、高技术产业,仍然有一定的韧性,整体趋于平稳。2季度以来,政策作用于汽车以及基建行业,使得这两个部门整体复苏快于其他部门。从7月数据来看,这一状况延续。汽车供需两端仍然旺盛,是商品消费、工业生产的主要拉动力,尤其是生产端。7月基建投资增速依然维持在11.5%。同时,制造业投资增速整体不弱,尤其是与转型相关的高技术行业(如电子、医疗仪器)增速皆高于整体制造业。
线索三:房地产依然疲弱,修复势头进一步放缓。5月至6月,房地产销售端略有改善,但7月这一改善势头并未延续,房地产销售、新开工、投资数据均进一步下滑。
线索四:疫后长期“后遗症”叠加地产转型,实体部门预期仍然较弱。从居民部门来看,尽管整体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下滑,但毕业季年轻人(16-24岁)失业率仍在继续上升,始终高于往年同期水平。就业的分化影响居民收入增长预期及消费意愿,7月整体社零增速低于市场预期,且部分可选消费品自2021年以来持续偏弱的格局延续。从企业部门来看,生产整体偏弱,尤其是中游生产回落明显,终端需求弱的产品,如地产链的钢铁,纺织整体偏弱,而近期高温天气下的限电可能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现象。
经济复苏依然较弱,央行维系低利率配合政府部门、化解存量债务。私人部门的弱预期使得其在消费、生产和加杠杆上的意愿较弱。因此,后续经济的发力更多还需要依靠政府部门的支撑。在这一背景下,央行两大目标函数——配合财政发力+存量债务化解意味着整体融资利率将维持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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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稳经济促增长八条措施发布# 一、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
1.在8月17日至9月30日期间,投入1500万元在乘用汽车、家电家居、民族乐器、零售业、餐饮领域等方面进行消费补贴。鼓励各类商户自主开展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
2.活跃电子商务市场,对于在本地注册运营2年以上,季度线上营业额达到75万元以上(含75万),且环比增幅达到5%以上(含5%)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季度环比增速排名前1-5位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实施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政策
3.对2022年第三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2年第三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营业收入同比每再增长10个百分点梯次增加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财政局)
三、实施入库奖励政策
4.对2022年新认定的“规上”单位(含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2+1”行业)给予8万元资金奖励。乡镇(街道或开发区)、企业按3:5分配资金。(责任单位:县统计局、财政局)
四、实施专项债、融资贷款项目申报奖励政策
5.持续做好专项债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对实际发行专项债券额度排名前三的县直单位,按照名次依次奖励办公经费10万元、8万元、6万元。独立申报的项目,奖励资金由申报单位获得;县直单位和国有平台公司共同申报的项目,奖金按照1:1的比例进行分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各平台公司)
6.对争取到国开行、农发行金融债券的国有平台公司,按照实际争取到专项基金额度的3‰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各平台公司)
7.对国有平台公司实际到位资金超过上年增量部分的2‰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财政局、各平台公司)
8.对2022年度各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增量、普惠型贷款增量、民营企业贷款增量、平台公司贷款增量等指标实行季度综合排名。对前三名银行员工以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参照标准,给予全额奖励,同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其省行、市行发函鼓励。第四、五名银行员工个人所得税给予 减半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人民银行兰考县支行、财政局、税务局)
五、实施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9.对引进且本年度开工的投资额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单一制造业项目的单位或引资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单体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资金一事一议;引进的项目在合同有效期内能够如期开工、投产达效的,在上述基础上,对引进单位或引资人再次进行同等奖励。现有企业改扩建项目投资额度超过2亿元的,对引进单位或引资人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等)
六、实施标准化厂房补贴政策
10.鼓励新建多层标准化厂房,原则上单层厂房不低于9米、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30%、建筑系数不低于35%,单个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对新建两层以上(含两层)多层厂房,按照第二层100元/平方米、第三层300元/平方米、第四层500元/平方米 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新建标准化厂房屋面预留光伏发电空间。(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经开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
七、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11.对帮助企业拓宽外销渠道,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30的首席服务官,进行记功或嘉奖。(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组织部、县科工信局、人社局)
12.对于评选的年度优秀企业家,凡在兰考置业的给予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
13.对于乡镇产业园区内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或引进的优质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用地报批及土地供应等手续办理方面优先给与支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14.每年评选5家县长质量奖企业,各奖励2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企业的县级配套奖励20万元,获得省长质量奖企业的县级配套奖励50万元。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土品牌,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八、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15.大力发展“回归经济”,评审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每个园区奖补5万元;评审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每个项目奖补2万元;选树10个返乡创业之星 ,每人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
16.自主创业人员没有经营性贷款(车贷、房贷、助学贷、扶贫贷除外),且消费类贷款不超过五万元的,个人可以申请最高2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可以申请最高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享受三年贴息期限。已享受三次贴息或夫妻双方消费类贷款超过五万元的,可以发放不贴息贷款(按照现行LPR,个人承担年利率3.8%)。(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7.对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发放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息LPR—150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按照现行LPR,企业承担年利率2.2%),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8.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选树100名有创业带动和示范经营的先进人物(主要是规模以下市场主体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其中加工制造类20名、商贸类10名、住宿餐饮类10名、电商类10名、物流快递类10名、种植养殖类10名、其他个体工商户30名)。参评企业或实体须在兰考县注册登记,参评候选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参评企业或实体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不作评选条件要求);参评企业或实体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初中或高中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达10人以上;参评企业或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1日)。对评选出的100名“创业之星”颁发荣誉奖牌并给予2万元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按照程序申报“兰考县五一劳动奖章”、“兰考县巾帼建功标兵”和“兰考县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对于评选的“创业之星”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对征信良好的“创业之星”,金融机构优先给予贷款授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局等)
1.在8月17日至9月30日期间,投入1500万元在乘用汽车、家电家居、民族乐器、零售业、餐饮领域等方面进行消费补贴。鼓励各类商户自主开展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
2.活跃电子商务市场,对于在本地注册运营2年以上,季度线上营业额达到75万元以上(含75万),且环比增幅达到5%以上(含5%)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季度环比增速排名前1-5位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实施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政策
3.对2022年第三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2年第三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营业收入同比每再增长10个百分点梯次增加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财政局)
三、实施入库奖励政策
4.对2022年新认定的“规上”单位(含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2+1”行业)给予8万元资金奖励。乡镇(街道或开发区)、企业按3:5分配资金。(责任单位:县统计局、财政局)
四、实施专项债、融资贷款项目申报奖励政策
5.持续做好专项债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对实际发行专项债券额度排名前三的县直单位,按照名次依次奖励办公经费10万元、8万元、6万元。独立申报的项目,奖励资金由申报单位获得;县直单位和国有平台公司共同申报的项目,奖金按照1:1的比例进行分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各平台公司)
6.对争取到国开行、农发行金融债券的国有平台公司,按照实际争取到专项基金额度的3‰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各平台公司)
7.对国有平台公司实际到位资金超过上年增量部分的2‰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财政局、各平台公司)
8.对2022年度各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增量、普惠型贷款增量、民营企业贷款增量、平台公司贷款增量等指标实行季度综合排名。对前三名银行员工以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参照标准,给予全额奖励,同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其省行、市行发函鼓励。第四、五名银行员工个人所得税给予 减半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人民银行兰考县支行、财政局、税务局)
五、实施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9.对引进且本年度开工的投资额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单一制造业项目的单位或引资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单体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资金一事一议;引进的项目在合同有效期内能够如期开工、投产达效的,在上述基础上,对引进单位或引资人再次进行同等奖励。现有企业改扩建项目投资额度超过2亿元的,对引进单位或引资人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等)
六、实施标准化厂房补贴政策
10.鼓励新建多层标准化厂房,原则上单层厂房不低于9米、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30%、建筑系数不低于35%,单个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对新建两层以上(含两层)多层厂房,按照第二层100元/平方米、第三层300元/平方米、第四层500元/平方米 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新建标准化厂房屋面预留光伏发电空间。(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经开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
七、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11.对帮助企业拓宽外销渠道,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30的首席服务官,进行记功或嘉奖。(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组织部、县科工信局、人社局)
12.对于评选的年度优秀企业家,凡在兰考置业的给予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
13.对于乡镇产业园区内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或引进的优质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用地报批及土地供应等手续办理方面优先给与支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14.每年评选5家县长质量奖企业,各奖励2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企业的县级配套奖励20万元,获得省长质量奖企业的县级配套奖励50万元。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土品牌,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八、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15.大力发展“回归经济”,评审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每个园区奖补5万元;评审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每个项目奖补2万元;选树10个返乡创业之星 ,每人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
16.自主创业人员没有经营性贷款(车贷、房贷、助学贷、扶贫贷除外),且消费类贷款不超过五万元的,个人可以申请最高2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可以申请最高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享受三年贴息期限。已享受三次贴息或夫妻双方消费类贷款超过五万元的,可以发放不贴息贷款(按照现行LPR,个人承担年利率3.8%)。(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7.对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发放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息LPR—150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按照现行LPR,企业承担年利率2.2%),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8.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选树100名有创业带动和示范经营的先进人物(主要是规模以下市场主体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其中加工制造类20名、商贸类10名、住宿餐饮类10名、电商类10名、物流快递类10名、种植养殖类10名、其他个体工商户30名)。参评企业或实体须在兰考县注册登记,参评候选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参评企业或实体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不作评选条件要求);参评企业或实体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初中或高中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达10人以上;参评企业或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1日)。对评选出的100名“创业之星”颁发荣誉奖牌并给予2万元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按照程序申报“兰考县五一劳动奖章”、“兰考县巾帼建功标兵”和“兰考县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对于评选的“创业之星”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对征信良好的“创业之星”,金融机构优先给予贷款授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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