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霞对跨省湖北鉴定意见的质证
鉴定的背景:2016.3.15发生纠纷,公安7次找了19个左右专家、法医和检察院一起来保证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新鲜伤, 2017.8.22日刑事第三次开庭,在对刘素霞家的监控视频质证后,检察院又要延期补充侦查,用超期不交卷迫使法院在2017.9.28按撤诉,剥夺了刘素霞应该判无罪的权利。 按撤诉一个月没有再起诉,检察院违法不给刘素霞不起诉书(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459条规定,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刘素霞在2017.11.24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又违法让公安第4次对刘素霞保密补充侦查8个月9天到2018.6.6日才补充侦查终结,在按撤诉9个月4天,案件终结8个月4天后314号起诉书隐瞒按撤诉,以这同一个事由第二轮对我重复起诉。 因为第一轮公开一点就被发现一点错误, 让他们总结了经验。这第二轮的全保密进行,违法保密补充侦查,保密做鉴定……用保密剥夺了刘素霞所有的权利,都不知道谁补充侦查的?找谁反映事实真相去……?没办法通过信访又转给公安,瞒着刘素霞回复处理了。公安不处理两年多刘素霞一直向他们举报的问题,不敢鉴定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伤,直接甩开刘素霞一而再,再而8的保密去进行和争议文不对题的鉴定,湖北鉴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跨省重新做的
1,湖北鉴定意见只能证明吴丽丽在纠纷当天就有骨痂。 是不合法错误的鉴定意见。
纠纷两年多公安检察院坚持保证吴丽丽粉碎性骨折新鲜伤,保证失败按撤诉,检察院违法不给刘素霞不起诉书,刘素霞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又违法让公安补充侦查,公安又一次非法启动湖北鉴定。 (先保证吴丽丽粉碎性骨折新鲜伤两年多,又去湖北进行鉴定,是先裁决后取证)。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跨省多次鉴定违反公豫通17号第五条
第五条、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所在省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对省直管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的重新鉴定,暂由原所在省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两次鉴定意见一致的,不再重新委托鉴定;两次鉴定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的程序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并决定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法律规定公安只能鉴定两次,不能跨省 ) 公安自己在2016.9.14,2017.3.3也是依据这条法律早已明确,不能再重新鉴定(见证据18、19)。更不能在保证新鲜伤失败后去修改两年多控辩双方没有一点争议的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才构成轻伤二级,又制造了更多争议。
(2)湖北鉴定是公安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非法进行的,委托主体不适格。《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四十八条 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侦查阶段公安委托鉴定,到审判阶段法院委托鉴定,(见豫公通17号)这样立法也是为了避免控方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按撤诉后公安还能再鉴定,湖北的鉴定公安已没有再委托鉴定的法律依据,)
(3)湖北鉴定违反法律规定第 条:鉴定意见要明确。结论被他们一颠倒,就不是个合法的鉴定了。它也只是说了个符合,公安立马又和刘素霞扯上关系。就像发烧符合感冒症状,公安立刻把罪名定给感冒一样荒唐。和证据10、商水,周口的鉴定都是公安给吴莉莉做轻伤的辅助条件,都是公安请他们鉴定,他们让公安调查,公安用不懂医把吴莉莉的轻伤二级和刘素霞扯上关系。
(4)又拿不真实的材料。
鉴定材料不真实1:证据3的会诊意见是错误的(详见证据3、4证明目的)2,吴莉莉现场照片已经被我家视频证实是假现场。我还严重怀疑被技术处理,因为他们一直不给照片原件我们无法去鉴定证实。并且前几次鉴定材料里都没有,这个半路又补上的照片很诡异……(3)赵宇航询问笔录说谎。白纸黑字早写下的他也能再修改(详见证据 13对赵宇航的询问笔录 )还有……
5,和证据10、11、12、16、17相互印证 公安又做跑题的鉴定,专门修改无异议的,把粉碎性骨折修改成两处,再进行选择性鉴定,涉嫌故意隐瞒,
因为证据10周口的鉴定意见没按争议的新伤与陈旧伤即骨折时间去鉴定,被刘素霞强烈抗议,被不批捕说明确鉴定伤情跑题,被法院指明要鉴定新伤与陈旧伤……两年多后公安还是坚决不敢鉴定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执意要做跑题的伤情,还修改两年多控辩双方都无异议的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构成构成轻伤二级……
不仅隐瞒一处不鉴定,还隐瞒还符合那一天?那种情况?
(骨折愈合从纤维骨痂到骨性骨痂再到临床愈合,其中每一阶段的递进都不可能整齐划一,由于受血供等因素影响,骨折愈合必然是由近及远逐步形成)湖北鉴定就是在陈旧伤愈合慢的一点说符合。这点所谓的符合还有很多可能,可能是赵宇航把陈旧伤当成新伤治疗造成的,可能是吴莉莉伪装新伤造成的……吴莉莉纠纷第16天才去做鉴定,这16天公安无证据证明她没有做假。
6,不是为了查明真相是故意制造争议,湖北鉴定前,公安找21个左右的专家、法医(有的分不清是吴丽丽一方还是公安找的,请二审查明)。法院找两个,刘素霞一方找了几个,近30个专家对吴莉莉这个位置的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没有一点异议。控辩双方争议的是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伤,公安能不能排除陈旧伤的问题。凭法医的专业知识鉴定骨折时间是很容易的,争议的公安不敢让鉴定,又一次让鉴定和争议跑题的伤情,湖北的鉴定还专门修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把吴莉莉粉碎性骨折修改两处后,故意留一处不鉴定是故意隐瞒,只把这点鉴定成符合2016.3.15的,哪些却鉴定不出来符合那一天的?证明他们做鉴定的目的不是为了查明真相。动机存疑…… 又补充的两年多前证据10里根本就不存在的细目照片无任何意义(法律上的细目照片是指刚受伤时候的),湖北的鉴定意见只能导致证据13和证据10相互矛盾,证据10对,证据13就错。把错误的证据13当成对的,那证据10两个鉴定意见就错,公诉人第一轮指控刘素霞的就错,第一论已经错了再来第二轮拘留逮捕起诉……更错。证据13也和公安前两年多自己找的专家意见相矛盾。证据13专门修改无争议的更荒唐
鉴定的背景:2016.3.15发生纠纷,公安7次找了19个左右专家、法医和检察院一起来保证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新鲜伤, 2017.8.22日刑事第三次开庭,在对刘素霞家的监控视频质证后,检察院又要延期补充侦查,用超期不交卷迫使法院在2017.9.28按撤诉,剥夺了刘素霞应该判无罪的权利。 按撤诉一个月没有再起诉,检察院违法不给刘素霞不起诉书(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459条规定,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刘素霞在2017.11.24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又违法让公安第4次对刘素霞保密补充侦查8个月9天到2018.6.6日才补充侦查终结,在按撤诉9个月4天,案件终结8个月4天后314号起诉书隐瞒按撤诉,以这同一个事由第二轮对我重复起诉。 因为第一轮公开一点就被发现一点错误, 让他们总结了经验。这第二轮的全保密进行,违法保密补充侦查,保密做鉴定……用保密剥夺了刘素霞所有的权利,都不知道谁补充侦查的?找谁反映事实真相去……?没办法通过信访又转给公安,瞒着刘素霞回复处理了。公安不处理两年多刘素霞一直向他们举报的问题,不敢鉴定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伤,直接甩开刘素霞一而再,再而8的保密去进行和争议文不对题的鉴定,湖北鉴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跨省重新做的
1,湖北鉴定意见只能证明吴丽丽在纠纷当天就有骨痂。 是不合法错误的鉴定意见。
纠纷两年多公安检察院坚持保证吴丽丽粉碎性骨折新鲜伤,保证失败按撤诉,检察院违法不给刘素霞不起诉书,刘素霞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又违法让公安补充侦查,公安又一次非法启动湖北鉴定。 (先保证吴丽丽粉碎性骨折新鲜伤两年多,又去湖北进行鉴定,是先裁决后取证)。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跨省多次鉴定违反公豫通17号第五条
第五条、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所在省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对省直管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的重新鉴定,暂由原所在省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两次鉴定意见一致的,不再重新委托鉴定;两次鉴定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的程序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并决定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法律规定公安只能鉴定两次,不能跨省 ) 公安自己在2016.9.14,2017.3.3也是依据这条法律早已明确,不能再重新鉴定(见证据18、19)。更不能在保证新鲜伤失败后去修改两年多控辩双方没有一点争议的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才构成轻伤二级,又制造了更多争议。
(2)湖北鉴定是公安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非法进行的,委托主体不适格。《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四十八条 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侦查阶段公安委托鉴定,到审判阶段法院委托鉴定,(见豫公通17号)这样立法也是为了避免控方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按撤诉后公安还能再鉴定,湖北的鉴定公安已没有再委托鉴定的法律依据,)
(3)湖北鉴定违反法律规定第 条:鉴定意见要明确。结论被他们一颠倒,就不是个合法的鉴定了。它也只是说了个符合,公安立马又和刘素霞扯上关系。就像发烧符合感冒症状,公安立刻把罪名定给感冒一样荒唐。和证据10、商水,周口的鉴定都是公安给吴莉莉做轻伤的辅助条件,都是公安请他们鉴定,他们让公安调查,公安用不懂医把吴莉莉的轻伤二级和刘素霞扯上关系。
(4)又拿不真实的材料。
鉴定材料不真实1:证据3的会诊意见是错误的(详见证据3、4证明目的)2,吴莉莉现场照片已经被我家视频证实是假现场。我还严重怀疑被技术处理,因为他们一直不给照片原件我们无法去鉴定证实。并且前几次鉴定材料里都没有,这个半路又补上的照片很诡异……(3)赵宇航询问笔录说谎。白纸黑字早写下的他也能再修改(详见证据 13对赵宇航的询问笔录 )还有……
5,和证据10、11、12、16、17相互印证 公安又做跑题的鉴定,专门修改无异议的,把粉碎性骨折修改成两处,再进行选择性鉴定,涉嫌故意隐瞒,
因为证据10周口的鉴定意见没按争议的新伤与陈旧伤即骨折时间去鉴定,被刘素霞强烈抗议,被不批捕说明确鉴定伤情跑题,被法院指明要鉴定新伤与陈旧伤……两年多后公安还是坚决不敢鉴定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执意要做跑题的伤情,还修改两年多控辩双方都无异议的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构成构成轻伤二级……
不仅隐瞒一处不鉴定,还隐瞒还符合那一天?那种情况?
(骨折愈合从纤维骨痂到骨性骨痂再到临床愈合,其中每一阶段的递进都不可能整齐划一,由于受血供等因素影响,骨折愈合必然是由近及远逐步形成)湖北鉴定就是在陈旧伤愈合慢的一点说符合。这点所谓的符合还有很多可能,可能是赵宇航把陈旧伤当成新伤治疗造成的,可能是吴莉莉伪装新伤造成的……吴莉莉纠纷第16天才去做鉴定,这16天公安无证据证明她没有做假。
6,不是为了查明真相是故意制造争议,湖北鉴定前,公安找21个左右的专家、法医(有的分不清是吴丽丽一方还是公安找的,请二审查明)。法院找两个,刘素霞一方找了几个,近30个专家对吴莉莉这个位置的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没有一点异议。控辩双方争议的是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伤,公安能不能排除陈旧伤的问题。凭法医的专业知识鉴定骨折时间是很容易的,争议的公安不敢让鉴定,又一次让鉴定和争议跑题的伤情,湖北的鉴定还专门修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把吴莉莉粉碎性骨折修改两处后,故意留一处不鉴定是故意隐瞒,只把这点鉴定成符合2016.3.15的,哪些却鉴定不出来符合那一天的?证明他们做鉴定的目的不是为了查明真相。动机存疑…… 又补充的两年多前证据10里根本就不存在的细目照片无任何意义(法律上的细目照片是指刚受伤时候的),湖北的鉴定意见只能导致证据13和证据10相互矛盾,证据10对,证据13就错。把错误的证据13当成对的,那证据10两个鉴定意见就错,公诉人第一轮指控刘素霞的就错,第一论已经错了再来第二轮拘留逮捕起诉……更错。证据13也和公安前两年多自己找的专家意见相矛盾。证据13专门修改无争议的更荒唐
【#咸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276名# [话筒]】2月24日,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27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https://t.cn/A66hscRO 。
资格审查时间:https://t.cn/A66hscEq 。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https://t.cn/A66hscE8 ,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https://t.cn/A66hscnJ ,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2年3月4日24时至3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确认、面试等环节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面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确认,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现场确认和面试。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332104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33210407
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戳:https://t.cn/A66hc09C#咸阳##咸阳身边事# https://t.cn/RUvEn5u
一、岗位计划
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https://t.cn/A66hscRO 。
资格审查时间:https://t.cn/A66hscEq 。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https://t.cn/A66hscE8 ,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https://t.cn/A66hscnJ ,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2年3月4日24时至3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确认、面试等环节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面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确认,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现场确认和面试。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332104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33210407
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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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276名# [话筒]】2月24日,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27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00:00至3月4日24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2日08:00至3月5日12: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3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3月3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2年3月4日24时至3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确认、面试等环节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面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确认,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现场确认和面试。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332104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33210407
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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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计划
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00:00至3月4日24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2日08:00至3月5日12: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3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3月3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2年3月4日24时至3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确认、面试等环节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面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确认,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现场确认和面试。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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