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人玩转视频号,巫溪、酉阳、彭水三地乡村振兴探索出了个“新农具”
重庆之声9月28日讯 “我们的高山土豆又粉又香,软糯可口。”“喜欢这款产品的,可以直接拍链接……”在专家的指导下,农户们纷纷化身主播,在视频号直播中积极推荐当地特产,不少人首次试播即达成交易。这是发生在“新农具计划”视频号运营培训课堂上的一幕。
如今,以视频号为“新农具”,直播变身“新农活”,成为越来越多“新农人”的生活写照。日前,腾讯西南总部、腾讯研究院、微信携手重庆地方政府,在巫溪、酉阳、彭水三县共同发起“新农具计划”,支持新农人掌握视频号、企业微信、小程序等数字化经营工具,降低新农村网络交易门槛。
推广“新农具” 培养“新农人”
“这款布鞋的鞋底是用丝瓜络做成的,具有养脚护脚的功能……”在何航布鞋工厂店视频号直播间,主播正详细地介绍着产品的功能和特色。这款丝瓜络布鞋,是何航鞋业的特色产品。8年前,何财明回到老家重庆巫溪,创办起何航制鞋厂,专门生产手工布鞋。近几年,直播带货的兴起,打开了布鞋的销路,去年鞋厂营业额突破了800万元。
生意风生水起,不过,何财明却感到一丝隐忧:“虽然我们在其他平台积累了很多粉丝,每天成交量也不小,但是涨粉越来越难,而且流量也不稳定。”今年7月,何航鞋业入驻视频号,依靠短视频引流,短短两个月,粉丝数量就已超过3万,单次直播成交量最高达到2.8万元。“我们的视频号业务虽然刚刚起步,但是能达成这样的业绩,也足以鼓舞人心。”何财明说。
抱着深耕视频号的决心,何财明报名此次“新农具计划”视频号运营培训。专家们关于“基于视频号的公私域联动”深入浅出的讲解,让自感“不专业”的何财明受益匪浅。“专家们提到,很多品牌账号都串联了视频号、直播、小程序和企业微信,形成营销链路闭环,这对我们启发很大。”
培训刚结束,何财明就着手开通微信公众号。“我们已经开通了视频号和企业微信号,现在正准备开通公众号,希望能够借助公域流量的引入,带动私域流量流转效率增长,强化用户体验和粘性。只要能有效引流,我们都愿意尝试。”
此次“新农具计划”视频号运营培训面向新农人,邀请百准CEO龚海瀚、脸赋云CEO李海亭等6位行业专家和三农直播带货主播进行线下授课,课程涵盖短视频创作、视频号小店运营、视频号直播带货、企业微信社群运营等内容,帮助学员了解视频号及微信生态较为完整的经营链路。
此次培训中,更有不少学员首次“试水”,在专家指导下,通过视频号直播售出了高山土豆、蜂蜜、花椒等当地特产。“之前我们也尝试过拍短视频,但是效果不是很理想。通过这次培训,我对短视频有了全新了解,收获非常大。我们打算在接下来的实践中,将一部分重心放在视频号运营上,用好视频号这个‘新农具’。”学员胡永明充满信心地说。不少学员表示,有信心通过视频号让农产品走出大山、走向全国,还会将本次培训的知识传授给同乡,共同致富。
“新农具”助力乡村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腾讯自2020年开始,在渝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从帮助彭水完成脱贫攻坚,到数字建设走进巫溪,再到酉阳“数字桃花源”、共富乡村试点建设项目的开展,腾讯正逐步思考如何运用更优质的产品帮助新农人建设好新农村。
随着数字工具使用门槛的降低,农产品电商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506.7亿元,同比增长11.2%,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巨大的潜力。
在此过程中,短视频的价值和作用凸显。微信视频号从2020年正式内测以来,不断完善产品功能和内容生态构建,其社交属性为创作者和商家提供了从内容到商业变现一体化的平台。今年第二季度,视频号视频播放量同比增长超过200%,日活跃创作者数量和日均视频上传量同比增长超过100%。与此同时,视频号还成为了新的就业增长动力,通过视频拍摄、直播带货等带动了全国超1300万个就业收入岗位。
“新农具计划”作为公益性质的培训活动,旨在通过专业的线下培训,切实帮助新农人掌握好视频号这一特色新农具,提升新农人“短视频推广+直播带货”的专业技能和新农村管理者的线上销售管理水平,也让当地产出的优质农产品、手工艺品能够被更多人看见和认可,从而打开销路、打开致富路。
腾讯公司副总裁兼西南区总经理蔡光忠表示,视频号作为一个人人都可以创作、记录的平台,希望用户去挖掘更多、更接地气、更贴近人们真实生活、更富有温度的内容素材。“这次腾讯公司和地方政府联合开展‘新农具计划’,就是希望通过线下培训,支持新农人掌握视频号、小程序等数字化经营工具,给当地特产卖一个好价钱。”
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培育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包括深化农产品电商发展、培育发展乡村新业态等。腾讯也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新农人掌握“新农具”,推动农村电商的数字化发展,助力县域数字化振兴,践行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
重庆之声记者王力越报道。
重庆之声9月28日讯 “我们的高山土豆又粉又香,软糯可口。”“喜欢这款产品的,可以直接拍链接……”在专家的指导下,农户们纷纷化身主播,在视频号直播中积极推荐当地特产,不少人首次试播即达成交易。这是发生在“新农具计划”视频号运营培训课堂上的一幕。
如今,以视频号为“新农具”,直播变身“新农活”,成为越来越多“新农人”的生活写照。日前,腾讯西南总部、腾讯研究院、微信携手重庆地方政府,在巫溪、酉阳、彭水三县共同发起“新农具计划”,支持新农人掌握视频号、企业微信、小程序等数字化经营工具,降低新农村网络交易门槛。
推广“新农具” 培养“新农人”
“这款布鞋的鞋底是用丝瓜络做成的,具有养脚护脚的功能……”在何航布鞋工厂店视频号直播间,主播正详细地介绍着产品的功能和特色。这款丝瓜络布鞋,是何航鞋业的特色产品。8年前,何财明回到老家重庆巫溪,创办起何航制鞋厂,专门生产手工布鞋。近几年,直播带货的兴起,打开了布鞋的销路,去年鞋厂营业额突破了800万元。
生意风生水起,不过,何财明却感到一丝隐忧:“虽然我们在其他平台积累了很多粉丝,每天成交量也不小,但是涨粉越来越难,而且流量也不稳定。”今年7月,何航鞋业入驻视频号,依靠短视频引流,短短两个月,粉丝数量就已超过3万,单次直播成交量最高达到2.8万元。“我们的视频号业务虽然刚刚起步,但是能达成这样的业绩,也足以鼓舞人心。”何财明说。
抱着深耕视频号的决心,何财明报名此次“新农具计划”视频号运营培训。专家们关于“基于视频号的公私域联动”深入浅出的讲解,让自感“不专业”的何财明受益匪浅。“专家们提到,很多品牌账号都串联了视频号、直播、小程序和企业微信,形成营销链路闭环,这对我们启发很大。”
培训刚结束,何财明就着手开通微信公众号。“我们已经开通了视频号和企业微信号,现在正准备开通公众号,希望能够借助公域流量的引入,带动私域流量流转效率增长,强化用户体验和粘性。只要能有效引流,我们都愿意尝试。”
此次“新农具计划”视频号运营培训面向新农人,邀请百准CEO龚海瀚、脸赋云CEO李海亭等6位行业专家和三农直播带货主播进行线下授课,课程涵盖短视频创作、视频号小店运营、视频号直播带货、企业微信社群运营等内容,帮助学员了解视频号及微信生态较为完整的经营链路。
此次培训中,更有不少学员首次“试水”,在专家指导下,通过视频号直播售出了高山土豆、蜂蜜、花椒等当地特产。“之前我们也尝试过拍短视频,但是效果不是很理想。通过这次培训,我对短视频有了全新了解,收获非常大。我们打算在接下来的实践中,将一部分重心放在视频号运营上,用好视频号这个‘新农具’。”学员胡永明充满信心地说。不少学员表示,有信心通过视频号让农产品走出大山、走向全国,还会将本次培训的知识传授给同乡,共同致富。
“新农具”助力乡村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腾讯自2020年开始,在渝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从帮助彭水完成脱贫攻坚,到数字建设走进巫溪,再到酉阳“数字桃花源”、共富乡村试点建设项目的开展,腾讯正逐步思考如何运用更优质的产品帮助新农人建设好新农村。
随着数字工具使用门槛的降低,农产品电商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506.7亿元,同比增长11.2%,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巨大的潜力。
在此过程中,短视频的价值和作用凸显。微信视频号从2020年正式内测以来,不断完善产品功能和内容生态构建,其社交属性为创作者和商家提供了从内容到商业变现一体化的平台。今年第二季度,视频号视频播放量同比增长超过200%,日活跃创作者数量和日均视频上传量同比增长超过100%。与此同时,视频号还成为了新的就业增长动力,通过视频拍摄、直播带货等带动了全国超1300万个就业收入岗位。
“新农具计划”作为公益性质的培训活动,旨在通过专业的线下培训,切实帮助新农人掌握好视频号这一特色新农具,提升新农人“短视频推广+直播带货”的专业技能和新农村管理者的线上销售管理水平,也让当地产出的优质农产品、手工艺品能够被更多人看见和认可,从而打开销路、打开致富路。
腾讯公司副总裁兼西南区总经理蔡光忠表示,视频号作为一个人人都可以创作、记录的平台,希望用户去挖掘更多、更接地气、更贴近人们真实生活、更富有温度的内容素材。“这次腾讯公司和地方政府联合开展‘新农具计划’,就是希望通过线下培训,支持新农人掌握视频号、小程序等数字化经营工具,给当地特产卖一个好价钱。”
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培育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包括深化农产品电商发展、培育发展乡村新业态等。腾讯也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新农人掌握“新农具”,推动农村电商的数字化发展,助力县域数字化振兴,践行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
重庆之声记者王力越报道。
法官解读:车主能否以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价值贬损主张赔偿?
基本案情:2018年3月5日,郑某驾驶其轿车追尾至王某驾驶的轿车尾部,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事后,王某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其车辆贬损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确定车辆贬损价值为3.1万元
王某将郑某及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车辆修理费2.4万元、交通费800元,并赔偿车辆贬损价值3.1万元及评估费。
分歧:关于车辆贬损价值应否支持,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支持。理由为车辆被修复后,即便可以继续使用,但其使用价值会受到影响,往往会出现诸如故障率升高等问题,舒适性、安全性、耐用性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并且,评估机构亦能对贬损价值进行鉴定,故贬损价值是可以确定的;当然,若郑某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最终结合车辆使用情况及重新鉴定的结论确定车辆的贬损价值。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应当支持。理由为被损坏的车辆在被得到修理的情况下,就已经是对被害人的财产损害进行了补偿,且王某并未因该次交通事故遭受其他的损失,因此王某主张的车辆贬损价值属于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同时该种贬损价值只有在交易时才会产生,若不进行交易,就不存在有损失。
法官评析:第一,该次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价值贬损客观存在且价值贬损数额可以确定。一般来讲,机动车在发生一定程度的撞击后,其使用性能会受到影响,虽然被撞击部分能得到修复并能正常驾驶,但与发生事故前的性能相比,其使用等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从在交易市场上的交易情况看,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其交易价格要比同样状况但无事故的车辆要低,该种情形是车辆本身固有价值的减少;因此车辆价值贬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就客观存在;当然若仅是轻微的碰撞并没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不在此列。另外,对于车辆贬损价值,相关评估机构可以作出相应鉴定,因此在评估机构对事故车辆贬损价值可以作出鉴定的情况下,其贬损价值数额是可以量化的。
第二,王某主张赔偿损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第十五条对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进行了一一列明,其中包括了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等多种方式,该多种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第十九条对财产损失计算作了进一步说明,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该条虽未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从其内容看,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且可以量化的损失均可以主张。比照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本案中王某车辆被郑某车辆撞击后,在评估机构对其车辆贬损价值作出鉴定的情况下,其可以在向郑某主张车辆修理费、误工费的同时,还可以主张车辆贬损价值。
基本案情:2018年3月5日,郑某驾驶其轿车追尾至王某驾驶的轿车尾部,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事后,王某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其车辆贬损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确定车辆贬损价值为3.1万元
王某将郑某及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车辆修理费2.4万元、交通费800元,并赔偿车辆贬损价值3.1万元及评估费。
分歧:关于车辆贬损价值应否支持,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支持。理由为车辆被修复后,即便可以继续使用,但其使用价值会受到影响,往往会出现诸如故障率升高等问题,舒适性、安全性、耐用性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并且,评估机构亦能对贬损价值进行鉴定,故贬损价值是可以确定的;当然,若郑某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最终结合车辆使用情况及重新鉴定的结论确定车辆的贬损价值。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应当支持。理由为被损坏的车辆在被得到修理的情况下,就已经是对被害人的财产损害进行了补偿,且王某并未因该次交通事故遭受其他的损失,因此王某主张的车辆贬损价值属于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同时该种贬损价值只有在交易时才会产生,若不进行交易,就不存在有损失。
法官评析:第一,该次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价值贬损客观存在且价值贬损数额可以确定。一般来讲,机动车在发生一定程度的撞击后,其使用性能会受到影响,虽然被撞击部分能得到修复并能正常驾驶,但与发生事故前的性能相比,其使用等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从在交易市场上的交易情况看,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其交易价格要比同样状况但无事故的车辆要低,该种情形是车辆本身固有价值的减少;因此车辆价值贬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就客观存在;当然若仅是轻微的碰撞并没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不在此列。另外,对于车辆贬损价值,相关评估机构可以作出相应鉴定,因此在评估机构对事故车辆贬损价值可以作出鉴定的情况下,其贬损价值数额是可以量化的。
第二,王某主张赔偿损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第十五条对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进行了一一列明,其中包括了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等多种方式,该多种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第十九条对财产损失计算作了进一步说明,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该条虽未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从其内容看,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且可以量化的损失均可以主张。比照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本案中王某车辆被郑某车辆撞击后,在评估机构对其车辆贬损价值作出鉴定的情况下,其可以在向郑某主张车辆修理费、误工费的同时,还可以主张车辆贬损价值。
【中文在线:拟与为快科技在VR内容制作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中文在线公告,与北京为快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于公司海量的优质内容和为快科技在VR领域的技术优势,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文化内容为基础,在IP商业开发、VR内容制作、VR内容发行、VR线上活动运营等多个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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