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拆维权# 【未签补偿协议房屋直接被强拆,确认违法!】
【案情回顾】
X先生在玉林市有一处合法房屋,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遇到拆迁,因协商未果,在未签订补偿协议、未作出补偿决定的情况下,当地城建局以房屋为危房为由将X先生的房屋强制拆除了,遭受了巨大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本案中,市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未与X先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市政府也未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市住建局以案涉房屋为危房为由强制拆除,导致X先生未获得征收补偿利益,显然违反了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原则,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确认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X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京尹律师提醒:相关法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身边有人在拆迁中权益受到损害时,拆迁户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把握维权黄金时间,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
【案情回顾】
X先生在玉林市有一处合法房屋,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遇到拆迁,因协商未果,在未签订补偿协议、未作出补偿决定的情况下,当地城建局以房屋为危房为由将X先生的房屋强制拆除了,遭受了巨大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本案中,市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未与X先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市政府也未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市住建局以案涉房屋为危房为由强制拆除,导致X先生未获得征收补偿利益,显然违反了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原则,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确认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X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京尹律师提醒:相关法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身边有人在拆迁中权益受到损害时,拆迁户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把握维权黄金时间,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
公元前279年,齐国被打得只剩2座城池!大家都已经做好了灭国的准备!看着大家,田单说:“要复国,大家把家里的牛,给我吧!”于是,家家户户都把自己赖以生存的牛,托付给了田单!
随后,田单让即墨城内的富户携带重金去往燕军大营面见燕国的将领,假称愿意归降,而燕军将领见富户如此识时务,当即表示只要富户作为内应,约定时间,打开城门放燕军进入后,必定对他秋毫无犯。
富户回到即墨城后,将他与燕国将领约定好的时间全部告诉给了田单,田单见燕国将领中计,当即命兵士们将老百姓托付给他的上千余头牛,角缚利刃,尾扎浸油芦苇,披上“五彩龙纹外衣”,等待约定时间的到来。
到了深夜,夜深人静之时,燕国将领领着燕国大军来到了即墨城下,等着城内的富豪按照约定,打开城门放燕军进入。
等了片刻之后,大门终于开了,但是燕国将领和他的燕国大军等来的不是富豪的笑脸相迎,而是上千余头角缚利刃,向他们冲袭而来的牛群。
燕国将领和燕军兵士被先前的场景,彻底吓住了,燕国将领连忙大声督促燕军后撤,岂料燕军兵士人数众多,无法后撤,这就使得燕军的阵式被上千余头角缚利刃的牛群冲散,还没有等到燕军反应过来,即墨城城内的齐国守军就在齐国将领田单的统领之下,对燕国军队发起了冲锋,不到一会,燕国大军溃散而逃,就这样,田单凭借一己之力解除了即墨城被围三年之久的困境。
随后,田单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带着麾下的齐国将士,在齐国民众的帮助之下,一举收复齐国先前被燕国占据的70余座城池,将燕国军队赶出了齐国境内,成为了齐国民众心中的英雄人物。
田单,他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名将,他出身于齐国王族宗室之家,田单初仕时,不显山,不漏水,担任市掾一职,管理临淄的市场秩序。
公元前284年,齐国君主齐湣王擅自发动战争,欺凌小国,这一下就激怒了其它5个诸侯大国,五个诸侯大国以燕国名将乐毅为主帅,统帅五国联军发起了闪电突袭,取得济水大捷,击杀齐国名将韩聂,后续,除燕国以外,剩下参与对齐用兵的诸侯国选择了撤兵回国。
而燕国君主与齐国君主齐湣王素有恩怨,便下达军令,命燕军将领乐毅继续率军攻打齐国,而在燕军摧枯拉朽的攻势之下,齐国共计七十余城池被燕国军队一举拿下,齐国君主齐湣王见大势已去,选择出逃而走,结果被楚国将领淖齿在半路截杀。
齐湣王死后,齐国控制的城池只有莒县和即墨两座,而燕国将领乐毅则是领兵先去攻打城防较为薄弱的即墨城。
当时,即墨大夫见燕军远道而来,便想要以快打快,打燕军一个立足未稳,结果,燕国将领乐毅让其有去无回,将其斩杀于即墨城外。
即墨大夫战死,这就使得即墨城群龙无首,陷入到混乱之中,好在这个时候,逃至于此的田单站了出来,他以齐国王室宗亲的身份号召城内的齐国军民团结一致,共同抵御燕军的攻城。
就这样,在即墨城军民同仇敌忾,一致御敌的决心之下,燕国名将乐毅连攻即墨城五年,没有一点进展,燕国名将乐毅见强攻不成,便采取围困的策略。
而即墨城内,田单深知如果继续和乐毅对峙下去,城破人亡只是时间的问题,因此他决定用离间之计,离间燕国将领乐毅与燕惠王之间的关系。
随后,田单花费重金,在燕国都城内雇佣了一帮人散布燕国将领乐毅想要在齐国之地称王的谣言,这个谣言很快就传到了燕惠王的耳中,燕惠王本身做王储的时候,就和乐毅不和,而现在乐毅的谣言四起,他便抓住这个机会,将乐毅的统帅之位免去,任用能力一般的骑劫来担任燕国主帅。
就这样,田单仅仅只是花费了一些钱财,就令燕国犯了兵家大忌,临阵换将,田单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便运用计谋,在加上“火牛阵”,强势击溃围困即墨城的燕国军队,并在随后一鼓作气将被夺取齐国七十余座城池收复了回来。
公元前279年,田单将燕国军队赶出了齐国境内后,便派人迎回居住在莒城长达五年之久的齐襄王,齐襄王回到齐国都城临淄,对于田单这位复国功勋之臣进行了褒奖,将其封为安平君,以示恩宠。
虽然说田单在齐国军民眼中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但他在齐襄王眼中却是一个功高震主的权臣,为此,齐襄王开始有意识的排挤和打压田单,使得田单在齐国的处境十分的被动。
而赵惠文王听闻田单的处境之后,便用数十座城池来换田单,而齐襄王见有利可图,便同意了这个事情,就这样,田单来到赵国担任相国。
而来到赵国的田单吸取先前的经验,选择“出工不出力”,不再统军打仗,作出功绩,这就使得田单得以在赵国安度晚年,得以善终!
我们回顾田单的一生,他凭借一己之力帮助齐国复国,免除了齐国过早灭亡的命运,但无奈战国时期的君主普遍猜疑心太重,这就令田单和乐毅一样,成为了被猜疑的对象,好在田单知道取舍,知晓如何进退,最终使得自己在赵国善有善终!
随后,田单让即墨城内的富户携带重金去往燕军大营面见燕国的将领,假称愿意归降,而燕军将领见富户如此识时务,当即表示只要富户作为内应,约定时间,打开城门放燕军进入后,必定对他秋毫无犯。
富户回到即墨城后,将他与燕国将领约定好的时间全部告诉给了田单,田单见燕国将领中计,当即命兵士们将老百姓托付给他的上千余头牛,角缚利刃,尾扎浸油芦苇,披上“五彩龙纹外衣”,等待约定时间的到来。
到了深夜,夜深人静之时,燕国将领领着燕国大军来到了即墨城下,等着城内的富豪按照约定,打开城门放燕军进入。
等了片刻之后,大门终于开了,但是燕国将领和他的燕国大军等来的不是富豪的笑脸相迎,而是上千余头角缚利刃,向他们冲袭而来的牛群。
燕国将领和燕军兵士被先前的场景,彻底吓住了,燕国将领连忙大声督促燕军后撤,岂料燕军兵士人数众多,无法后撤,这就使得燕军的阵式被上千余头角缚利刃的牛群冲散,还没有等到燕军反应过来,即墨城城内的齐国守军就在齐国将领田单的统领之下,对燕国军队发起了冲锋,不到一会,燕国大军溃散而逃,就这样,田单凭借一己之力解除了即墨城被围三年之久的困境。
随后,田单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带着麾下的齐国将士,在齐国民众的帮助之下,一举收复齐国先前被燕国占据的70余座城池,将燕国军队赶出了齐国境内,成为了齐国民众心中的英雄人物。
田单,他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名将,他出身于齐国王族宗室之家,田单初仕时,不显山,不漏水,担任市掾一职,管理临淄的市场秩序。
公元前284年,齐国君主齐湣王擅自发动战争,欺凌小国,这一下就激怒了其它5个诸侯大国,五个诸侯大国以燕国名将乐毅为主帅,统帅五国联军发起了闪电突袭,取得济水大捷,击杀齐国名将韩聂,后续,除燕国以外,剩下参与对齐用兵的诸侯国选择了撤兵回国。
而燕国君主与齐国君主齐湣王素有恩怨,便下达军令,命燕军将领乐毅继续率军攻打齐国,而在燕军摧枯拉朽的攻势之下,齐国共计七十余城池被燕国军队一举拿下,齐国君主齐湣王见大势已去,选择出逃而走,结果被楚国将领淖齿在半路截杀。
齐湣王死后,齐国控制的城池只有莒县和即墨两座,而燕国将领乐毅则是领兵先去攻打城防较为薄弱的即墨城。
当时,即墨大夫见燕军远道而来,便想要以快打快,打燕军一个立足未稳,结果,燕国将领乐毅让其有去无回,将其斩杀于即墨城外。
即墨大夫战死,这就使得即墨城群龙无首,陷入到混乱之中,好在这个时候,逃至于此的田单站了出来,他以齐国王室宗亲的身份号召城内的齐国军民团结一致,共同抵御燕军的攻城。
就这样,在即墨城军民同仇敌忾,一致御敌的决心之下,燕国名将乐毅连攻即墨城五年,没有一点进展,燕国名将乐毅见强攻不成,便采取围困的策略。
而即墨城内,田单深知如果继续和乐毅对峙下去,城破人亡只是时间的问题,因此他决定用离间之计,离间燕国将领乐毅与燕惠王之间的关系。
随后,田单花费重金,在燕国都城内雇佣了一帮人散布燕国将领乐毅想要在齐国之地称王的谣言,这个谣言很快就传到了燕惠王的耳中,燕惠王本身做王储的时候,就和乐毅不和,而现在乐毅的谣言四起,他便抓住这个机会,将乐毅的统帅之位免去,任用能力一般的骑劫来担任燕国主帅。
就这样,田单仅仅只是花费了一些钱财,就令燕国犯了兵家大忌,临阵换将,田单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便运用计谋,在加上“火牛阵”,强势击溃围困即墨城的燕国军队,并在随后一鼓作气将被夺取齐国七十余座城池收复了回来。
公元前279年,田单将燕国军队赶出了齐国境内后,便派人迎回居住在莒城长达五年之久的齐襄王,齐襄王回到齐国都城临淄,对于田单这位复国功勋之臣进行了褒奖,将其封为安平君,以示恩宠。
虽然说田单在齐国军民眼中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但他在齐襄王眼中却是一个功高震主的权臣,为此,齐襄王开始有意识的排挤和打压田单,使得田单在齐国的处境十分的被动。
而赵惠文王听闻田单的处境之后,便用数十座城池来换田单,而齐襄王见有利可图,便同意了这个事情,就这样,田单来到赵国担任相国。
而来到赵国的田单吸取先前的经验,选择“出工不出力”,不再统军打仗,作出功绩,这就使得田单得以在赵国安度晚年,得以善终!
我们回顾田单的一生,他凭借一己之力帮助齐国复国,免除了齐国过早灭亡的命运,但无奈战国时期的君主普遍猜疑心太重,这就令田单和乐毅一样,成为了被猜疑的对象,好在田单知道取舍,知晓如何进退,最终使得自己在赵国善有善终!
“没完没了”让真相水落石出
作者:章雪松 蒋长顺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一起普通的盗窃案,没想到被告人会上诉,二审中一名被告人翻供,另一个顺势翻供,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承办人向我汇报时嘟囔了一句:“这案子,还没完没了了。”我笑了笑说:“别发牢骚了,如果案件存在瑕疵,就算当事人偃旗息鼓,我们也应该‘没完没了’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那天。这个案子,我来主办吧。”
从案情提出一个假设
我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复核,案卷材料显示:被告人程某和方某都无正当职业,一个是混迹于湖北宜昌的扒手,一个是流窜在重庆奉节的惯偷,程某因街头扒窃3次被判入狱,方某则因入户盗窃4次入狱服刑,二人在最近一次同监服刑时熟识起来。2021年春节期间,程某把方某约到宜昌,二人租车窜至枝江某小区。第二天,该小区两名住户报案称家中被盗,丢失现金及首饰价值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小区监控录像里出现程某和方某同进同出的身影。
方某作案后当天即离开宜昌,程某最先被抓获归案。面对监控录像里的自己,他坚称到枝江是来见“网友”的,直到警方从其随身携带的73张百元现金中查出有65张的冠字号码与被盗现金的冠字号码一致,他才吞吞吐吐交代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对于共犯方某,程某供述:“我俩都是小偷,我喊他来搞事,他应该知道来搞什么事……我偷到钱了,返程时在车上分给他3000块。”
二审中,程某翻供,声称方某对这次盗窃行动并不知情。已经“四进宫”的方某对此心领神会,也改变之前的供述,表示自己对案发当天的事情一概“记不清了”。
这两个人同车同路同进同出,怎么可能一个人偷东西,另一个人不知情呢?我心想,程某是要把两个人一起做的事都揽在自己身上,其言语细节中必然会有漏洞。考虑到方某有技术开锁的特殊前科,我们提出一个大胆假设:程某要么不会开锁,要么会而不精,他与方某同来枝江就是想利用其开锁技术。
客观事实就摆在那里
为了验证这个假设,我建议公安侦查人员带程某重新指认一次现场。指认当天,我们全程参与,并提醒公安民警全部佩戴执法记录仪,目的就是要确定程某在案件中的真实作用。
果不其然,程某对当日门锁是否反锁、离开后是否再次反锁等细节的交代,与被盗失主的回忆均不一致。他对被盗两户人家的室内情况也不熟悉,且不能准确指认被盗财物原存放位置。由此基本可以肯定,案件不是他一人单独所为。
为“还原”案件事实,我建议对程某做侦查实验,以进一步获取再生证据,得到公安机关采纳。在商定实验方案时,我们建议邀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给予指导,并作为专家证人在场见证。
侦查实验的情景与我们事先的预判一模一样。当侦查人员将案发时被盗住户用的A级锁,混在另一些锁里让程某辨认,程某不能识别锁具类型。侦查人员又提供了用于技术开锁的全套专用工具让程某辨认,程某表示只使用过其中的3样。侦查人员让程某用这3样工具打开锁具,程某几次尝试均告失败。面对实验结果,程某辩称工具不配套,不可能打开这些锁具。这时,我们请在场的专家证人指明其开锁的技术错误,并用同样工具将3把A级锁逐一打开,程某一时无语。
事实摆在眼前,程某终于放弃幻想,交代作案时是由方某技术开锁并入室盗窃,他负责在楼道里“望风”。然而,面对同样的证据,方某仍无动于衷,坚称自己被诬告陷害,反而要求检察机关还其清白。
要口服,更要心服
案件办到这里,将程、方二人绳之以法已无悬念。但对这两名盗窃惯犯,如果不能让他们从心底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再判多少次刑,将来还可能“重操旧业”,还会伺机翻供。我决定把庭审的功夫下得更足一些。
开庭当天,方某被押到法庭候审室就开始装病。好在我们提前准备了120急救“绿色通道”,及时揭穿了其骗人把戏。针对两名被告人一个认罪一个不认罪的情况,我们申请对程、方二人进行交叉讯问。总共8轮交叉讯问中,程某的一五一十如实供述与方某的矢口抵赖语无伦次形成鲜明对比。
为强化证据的直观性,我们在举证环节采取组合示证方式,当庭播放了程、方二人同进同出案发地点的监控视频,以及程某重新指认现场的同步录音录像,还一并出示了其他证据。因程某重新指认现场时有多台执法记录仪同步工作,我们在剪辑中始终保持最佳角度和最优画面,充分展现了程某当时的神态表情动作,颇有现场直播效果。播放侦查实验同步录音录像时,我们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同步解说,专家就侦查实验能否排除其他合理怀疑接受了控辩双方的询问。
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方某从一开始百般辩解,到沉默不语,再到失声痛哭,心理防线彻底瓦解。我抓住时机,再次苦口婆心劝告两名被告人正视事实、敬畏法律、认罪认罚。“在信息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盗窃犯罪已是穷途末路。程、方二人都曾有过幸福家庭,现在都因盗窃犯罪屡教不改而处在崩溃边缘。家中未成年人尚在求学阶段,身为人夫、人父,不为家庭遮风挡雨,不为孩子当好榜样,其家人所受的伤害不比损失财产的被害人更深更久更重吗?程、方二人若非铁石心肠,当以此案为戒,力争早归正途。”
经过认罪认罚教育,程、方二人如实交代了此次作案的全部犯罪事实。面对我们重新提出的有期徒刑四年和四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二人当庭表示接受,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6月30日,枝江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人均未上诉。
该案没有追回多少赃款,但当我把案件结果通报给两户失主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说:“现在终于敢放心出门了。”
“没完没了”是为了办好一起案件,更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少一些没完没了的麻烦。
作者:章雪松 蒋长顺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一起普通的盗窃案,没想到被告人会上诉,二审中一名被告人翻供,另一个顺势翻供,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承办人向我汇报时嘟囔了一句:“这案子,还没完没了了。”我笑了笑说:“别发牢骚了,如果案件存在瑕疵,就算当事人偃旗息鼓,我们也应该‘没完没了’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那天。这个案子,我来主办吧。”
从案情提出一个假设
我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复核,案卷材料显示:被告人程某和方某都无正当职业,一个是混迹于湖北宜昌的扒手,一个是流窜在重庆奉节的惯偷,程某因街头扒窃3次被判入狱,方某则因入户盗窃4次入狱服刑,二人在最近一次同监服刑时熟识起来。2021年春节期间,程某把方某约到宜昌,二人租车窜至枝江某小区。第二天,该小区两名住户报案称家中被盗,丢失现金及首饰价值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小区监控录像里出现程某和方某同进同出的身影。
方某作案后当天即离开宜昌,程某最先被抓获归案。面对监控录像里的自己,他坚称到枝江是来见“网友”的,直到警方从其随身携带的73张百元现金中查出有65张的冠字号码与被盗现金的冠字号码一致,他才吞吞吐吐交代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对于共犯方某,程某供述:“我俩都是小偷,我喊他来搞事,他应该知道来搞什么事……我偷到钱了,返程时在车上分给他3000块。”
二审中,程某翻供,声称方某对这次盗窃行动并不知情。已经“四进宫”的方某对此心领神会,也改变之前的供述,表示自己对案发当天的事情一概“记不清了”。
这两个人同车同路同进同出,怎么可能一个人偷东西,另一个人不知情呢?我心想,程某是要把两个人一起做的事都揽在自己身上,其言语细节中必然会有漏洞。考虑到方某有技术开锁的特殊前科,我们提出一个大胆假设:程某要么不会开锁,要么会而不精,他与方某同来枝江就是想利用其开锁技术。
客观事实就摆在那里
为了验证这个假设,我建议公安侦查人员带程某重新指认一次现场。指认当天,我们全程参与,并提醒公安民警全部佩戴执法记录仪,目的就是要确定程某在案件中的真实作用。
果不其然,程某对当日门锁是否反锁、离开后是否再次反锁等细节的交代,与被盗失主的回忆均不一致。他对被盗两户人家的室内情况也不熟悉,且不能准确指认被盗财物原存放位置。由此基本可以肯定,案件不是他一人单独所为。
为“还原”案件事实,我建议对程某做侦查实验,以进一步获取再生证据,得到公安机关采纳。在商定实验方案时,我们建议邀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给予指导,并作为专家证人在场见证。
侦查实验的情景与我们事先的预判一模一样。当侦查人员将案发时被盗住户用的A级锁,混在另一些锁里让程某辨认,程某不能识别锁具类型。侦查人员又提供了用于技术开锁的全套专用工具让程某辨认,程某表示只使用过其中的3样。侦查人员让程某用这3样工具打开锁具,程某几次尝试均告失败。面对实验结果,程某辩称工具不配套,不可能打开这些锁具。这时,我们请在场的专家证人指明其开锁的技术错误,并用同样工具将3把A级锁逐一打开,程某一时无语。
事实摆在眼前,程某终于放弃幻想,交代作案时是由方某技术开锁并入室盗窃,他负责在楼道里“望风”。然而,面对同样的证据,方某仍无动于衷,坚称自己被诬告陷害,反而要求检察机关还其清白。
要口服,更要心服
案件办到这里,将程、方二人绳之以法已无悬念。但对这两名盗窃惯犯,如果不能让他们从心底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再判多少次刑,将来还可能“重操旧业”,还会伺机翻供。我决定把庭审的功夫下得更足一些。
开庭当天,方某被押到法庭候审室就开始装病。好在我们提前准备了120急救“绿色通道”,及时揭穿了其骗人把戏。针对两名被告人一个认罪一个不认罪的情况,我们申请对程、方二人进行交叉讯问。总共8轮交叉讯问中,程某的一五一十如实供述与方某的矢口抵赖语无伦次形成鲜明对比。
为强化证据的直观性,我们在举证环节采取组合示证方式,当庭播放了程、方二人同进同出案发地点的监控视频,以及程某重新指认现场的同步录音录像,还一并出示了其他证据。因程某重新指认现场时有多台执法记录仪同步工作,我们在剪辑中始终保持最佳角度和最优画面,充分展现了程某当时的神态表情动作,颇有现场直播效果。播放侦查实验同步录音录像时,我们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同步解说,专家就侦查实验能否排除其他合理怀疑接受了控辩双方的询问。
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方某从一开始百般辩解,到沉默不语,再到失声痛哭,心理防线彻底瓦解。我抓住时机,再次苦口婆心劝告两名被告人正视事实、敬畏法律、认罪认罚。“在信息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盗窃犯罪已是穷途末路。程、方二人都曾有过幸福家庭,现在都因盗窃犯罪屡教不改而处在崩溃边缘。家中未成年人尚在求学阶段,身为人夫、人父,不为家庭遮风挡雨,不为孩子当好榜样,其家人所受的伤害不比损失财产的被害人更深更久更重吗?程、方二人若非铁石心肠,当以此案为戒,力争早归正途。”
经过认罪认罚教育,程、方二人如实交代了此次作案的全部犯罪事实。面对我们重新提出的有期徒刑四年和四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二人当庭表示接受,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6月30日,枝江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人均未上诉。
该案没有追回多少赃款,但当我把案件结果通报给两户失主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说:“现在终于敢放心出门了。”
“没完没了”是为了办好一起案件,更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少一些没完没了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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