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新标识”】#商丘回归经济发展# 花园般的厂区内,蝉鸣伴着生产车间机器的轰鸣声,奏出一首火热的生产乐曲。望着一辆满载产品的集装箱货车缓缓驶出厂区,河南省商丘星林电子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齐学意气风发。
“今年以来,我们公司始终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连续两个季度的产值都在增加,预计今年的销售额和利税较去年都会有大幅增长。”郭齐学的底气源自河南省商丘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在每个月的‘企业服务日’中,市、区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为我们公司纾困解难,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激发了我们的生产活力。”
营商环境再优化,整改落实再提速。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成果,今年5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丘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委省政府、商丘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整治营商环境重点领域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查处一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彻底打通“最后一公里”和解决“中梗阻”问题,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商丘市的“新标识”。
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摆向阳说,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攻坚工作更是任重道远。商丘市全市上下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和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持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这场“攻坚战”“翻身仗”。
帮企纾困,激发企业活力
“我们公司是出口企业,企业停产,不仅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会失去订单和客户。然而,即便是今年疫情期间,我们也没有停产过一天。”郭齐学说,今年4月突发疫情,他意识到公司很快就将遇到“拉原料的车进不来,送产品的车出不去”的情况。
郭齐学随即在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企业通知交流群”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了他担忧的车辆通行问题。
“生产一天都没耽搁。”在郭齐学反馈情况的微信群里,无论是企业用工、用电、用水或是融资,甚至小到厂区积水等,只要企业负责人反馈很快就能得到答复。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近年来,商丘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越来越好。”身为河南省商丘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郭齐学竖着大拇指说。
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的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在商丘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中尝到了“大甜头”。
“今年上半年,我们公司的产值逆市上扬,增加了25%!”该公司副总经理白贺鑫激动地说,今年春节期间,是他们用工最困难的时候,河南省商丘市人社部门和商丘市睢阳区有关部门为他们组织了专场招聘会,“当天就招够了工人,随后睢阳区的相关领导又帮我们对接了1000万元的诚信贷款,有了工人和资金,我们怎么能没有发展信心?”
企有所呼,我有所应;纾困解难,激发活力。河南省商丘市委、市政府为打赢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实现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制订了攻坚行动提升方案,确定了28个攻坚指标140项攻坚任务,由27个专项攻坚组全力攻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万人助万企”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市“惠企纾困”政策,缓解因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冲击,商丘市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彻底查处不作为、乱检查、扰乱市场秩序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集中解决市场主体的“烦心事、堵心事、痛心事”,彻底铲除影响营商环境肌体健康的“肿瘤”。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将进一步提振河南省商丘市的企业信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为稳住经济大盘保驾护航。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树群说,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必须下决心、出重拳、下猛药,扎扎实实地干、久久为功地抓,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专项整治,打通“中梗阻”
优化营商环境,重在服务企业,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
服务企业,不仅要注重细节,还要在“快”字上下功夫,在“好”字上做文章。
几天前,河南省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剑锋在网上申请注册了一家公司,不到半个小时就走完了审批流程。
高剑锋正在感叹“效率真快”的时候,河南省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给他打来电话,特意提醒他可及时带着身份证到相应的窗口领取证照等。
对这件事的评价,用高剑锋的话说:“事小,暖心。”
“我是在网上办理的,按照流程规定,我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自行查看,没想到工作人员又专门给我打了电话。”让高剑锋暖心的并不只是这一件事。他说,“今年疫情期间,我们公司申请技改项目,需要纸质报备材料,我们还没去取,发改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把材料送到了我们手中……”
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地区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精准发力,专项推进,着力疏通营商环境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以“硬约束”打通营商环境“中梗阻”。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河南省商丘市在政务服务领域、执法司法领域、市场环境领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
政务服务领域专项整治的问题为:缺少服务意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擅自提高政务服务门槛。执法司法领域专项整治的范围是:违规执法;无证执法行为;过度检查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滥用强制措施;不文明执法。市场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包括: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通过稳步有序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河南省商丘市必将为各类市场主体打造出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措施得力,确保取得实效
查处一批营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法制思维,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存敬畏,杜绝任性检查、任性执法等问题。这是河南省商丘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要确保取得的实效。
步履不停,映照初心。自去年10月份以来,河南省商丘市市级层面共受理营商环境投诉案件9件,其中2件不予受理,自办1件,移交3件,转办3件;5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中。
愿景,在落实中才能实现;成效,在落实中才能体现。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河南省商丘市明确了营商环境攻坚方向,要求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确保攻坚实效。
——加强领导。成立河南省商丘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联合检查。河南省商丘市各相关单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深入扎实推进。市、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纪委监委、督查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曝光、通报,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强化督导。根据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商丘市委督察委根据专项整治推进时间节点,跟进问效,及时督导。对思想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优化营商环境不只是企业“点菜”、政府“上菜”,更需要政府为企业“掌灯引路”“带动领跑”。此次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必将促进河南省商丘市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净化,一流营商环境也将成为商丘市的“新标识”,为商丘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光明日报客户端)
“今年以来,我们公司始终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连续两个季度的产值都在增加,预计今年的销售额和利税较去年都会有大幅增长。”郭齐学的底气源自河南省商丘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在每个月的‘企业服务日’中,市、区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为我们公司纾困解难,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激发了我们的生产活力。”
营商环境再优化,整改落实再提速。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成果,今年5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丘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委省政府、商丘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整治营商环境重点领域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查处一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彻底打通“最后一公里”和解决“中梗阻”问题,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商丘市的“新标识”。
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摆向阳说,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攻坚工作更是任重道远。商丘市全市上下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和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持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这场“攻坚战”“翻身仗”。
帮企纾困,激发企业活力
“我们公司是出口企业,企业停产,不仅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会失去订单和客户。然而,即便是今年疫情期间,我们也没有停产过一天。”郭齐学说,今年4月突发疫情,他意识到公司很快就将遇到“拉原料的车进不来,送产品的车出不去”的情况。
郭齐学随即在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企业通知交流群”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了他担忧的车辆通行问题。
“生产一天都没耽搁。”在郭齐学反馈情况的微信群里,无论是企业用工、用电、用水或是融资,甚至小到厂区积水等,只要企业负责人反馈很快就能得到答复。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近年来,商丘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越来越好。”身为河南省商丘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郭齐学竖着大拇指说。
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的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在商丘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中尝到了“大甜头”。
“今年上半年,我们公司的产值逆市上扬,增加了25%!”该公司副总经理白贺鑫激动地说,今年春节期间,是他们用工最困难的时候,河南省商丘市人社部门和商丘市睢阳区有关部门为他们组织了专场招聘会,“当天就招够了工人,随后睢阳区的相关领导又帮我们对接了1000万元的诚信贷款,有了工人和资金,我们怎么能没有发展信心?”
企有所呼,我有所应;纾困解难,激发活力。河南省商丘市委、市政府为打赢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实现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制订了攻坚行动提升方案,确定了28个攻坚指标140项攻坚任务,由27个专项攻坚组全力攻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万人助万企”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市“惠企纾困”政策,缓解因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冲击,商丘市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彻底查处不作为、乱检查、扰乱市场秩序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集中解决市场主体的“烦心事、堵心事、痛心事”,彻底铲除影响营商环境肌体健康的“肿瘤”。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将进一步提振河南省商丘市的企业信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为稳住经济大盘保驾护航。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树群说,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必须下决心、出重拳、下猛药,扎扎实实地干、久久为功地抓,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专项整治,打通“中梗阻”
优化营商环境,重在服务企业,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
服务企业,不仅要注重细节,还要在“快”字上下功夫,在“好”字上做文章。
几天前,河南省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剑锋在网上申请注册了一家公司,不到半个小时就走完了审批流程。
高剑锋正在感叹“效率真快”的时候,河南省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给他打来电话,特意提醒他可及时带着身份证到相应的窗口领取证照等。
对这件事的评价,用高剑锋的话说:“事小,暖心。”
“我是在网上办理的,按照流程规定,我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自行查看,没想到工作人员又专门给我打了电话。”让高剑锋暖心的并不只是这一件事。他说,“今年疫情期间,我们公司申请技改项目,需要纸质报备材料,我们还没去取,发改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把材料送到了我们手中……”
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地区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精准发力,专项推进,着力疏通营商环境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以“硬约束”打通营商环境“中梗阻”。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河南省商丘市在政务服务领域、执法司法领域、市场环境领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
政务服务领域专项整治的问题为:缺少服务意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擅自提高政务服务门槛。执法司法领域专项整治的范围是:违规执法;无证执法行为;过度检查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滥用强制措施;不文明执法。市场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包括: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通过稳步有序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河南省商丘市必将为各类市场主体打造出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措施得力,确保取得实效
查处一批营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法制思维,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存敬畏,杜绝任性检查、任性执法等问题。这是河南省商丘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要确保取得的实效。
步履不停,映照初心。自去年10月份以来,河南省商丘市市级层面共受理营商环境投诉案件9件,其中2件不予受理,自办1件,移交3件,转办3件;5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中。
愿景,在落实中才能实现;成效,在落实中才能体现。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河南省商丘市明确了营商环境攻坚方向,要求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确保攻坚实效。
——加强领导。成立河南省商丘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联合检查。河南省商丘市各相关单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深入扎实推进。市、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纪委监委、督查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曝光、通报,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强化督导。根据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商丘市委督察委根据专项整治推进时间节点,跟进问效,及时督导。对思想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优化营商环境不只是企业“点菜”、政府“上菜”,更需要政府为企业“掌灯引路”“带动领跑”。此次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必将促进河南省商丘市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净化,一流营商环境也将成为商丘市的“新标识”,为商丘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光明日报客户端)
【今天3·15,辽宁发布八大典型案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始终将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以来,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商标侵权、消费欺诈、违规收费、违法广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综合施策、“铁拳”出击,依法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年共查办案件2.9万件,移送司法机关110件,真正做到了“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加大“铁拳”打击的宣传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1:沈阳鑫临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1年7月,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沈阳鑫临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一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大量涉嫌侵犯某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工程机械专用油、空调主副滤芯、推力杆、推力杆维修包、板簧、水箱等商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侵权商品,货值36.08万元。经查,当事人为赚取利润,购进涉案侵权商品并在沈阳市销售,已销售的商品货值金额为19.58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并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2:大连小宋水产经营店欺诈消费者案
2021年1月,消费者在大连市小宋水产经营店购买了帝王蟹、龙虾等5种海鲜产品。当天,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海鲜产品实际重量与商家声称的重量不符,随后将此事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市场管理人员及消费者共同现场见证下,对消费者购买的海鲜产品进行了重新称重,发现5种海鲜产品中的4种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情况。经查,按照实际重量,水产经营店应当收取消费者1.48万元,实际收取1.86万元,多收取0.38万元。经检验,该水产经营店使用了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台。同时该水产经营店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未保存相关凭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欺诈消费者和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电子计价秤3台、没收违法所得0.47万元、罚款4.94万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案件3: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擅自使用与他人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案
2021年1月,本溪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涉嫌“傍名牌”行为开展调查。经查,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与本溪市某饮料厂签订委托代工生产合同,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共生产辽东特产“山里红V8”果汁饮料300箱,该批果汁饮料与辽宁桓仁王城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一定影响的“王城”牌“山里红V8”果汁饮料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案发时,共销售33箱,违法经营额0.88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已构成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近似的标识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未售出的“山里红V8”果汁饮料267箱,并处以罚款0.5万元。
案例4:东港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和使用充装超期未检及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案
2021年7月6日,丹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东港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充装的15支钢制无缝气瓶(氧气),涉嫌存在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周期的问题。经丹东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气瓶存在超期未检或已报废问题,均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17支低温绝热气瓶和1个充装液氧的充装口,该公司还存在未取得液氧充装资质擅自充装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已构成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氧充装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全部超期未检气瓶进行送检,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进行强制报废,并处罚款15万元。
案例5:营口市双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法发布教育培训广告案
2021年7月,营口市双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行设计、制作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含有“可签约保分”“24小时陪伴监督……最低提分80分,最高312分”等内容。同时还以文字形式在“历年战绩”栏目中列举了6名学生的姓名、入学分数、高考成绩及被录取大学名称,以表格形式列举了20名学生的姓名、科目、入学分数、中高考分数、提升分数,以及6名学生的“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截图。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并利用受益人形象作推荐证明”的禁止性规定,构成违法发布教育、培训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2万元。
案例6:铁岭市昌图县温某涉嫌销售侵犯“MOUTAI”“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1年9月,铁岭市昌图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网络向温某购买2箱(共计24瓶)贵州飞天茅台酒涉嫌假冒侵权。昌图县市场监管局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产品鉴定报告:投诉人所购买的24瓶“贵州飞天茅台酒”外包装特征与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不符,结论为均属假冒“MOUTAI”“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违法经营额共计6.31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并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7:凌源市中心医院违法收取停车费案
凌源市中心医院在其停车场收费文件有效期到期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在没有取得相应收费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沿用失效文件中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并在凌源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后,拒不改正。经查,违法期间共计收取停车服务费124.9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构成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未退还的多收价款124.9万元,罚款187.36万元,合计312.26万元。
案例8:盘锦辽东湾新区诚意冷冻加工厂生产销售标签不合法的预包装食品案
盘锦辽东湾新区诚意冷冻加工厂生产销售的173箱预包装食品(酱焖带鱼罐头)的标签中钠、碳水化合物的数值不符合GB28050-2011标签明示要求,违法货值金额1.47万元;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黄花鱼罐头、带鱼罐头)44箱,违法货值金额0.45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罚款4.41万元。(记者 : 赵铭)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加大“铁拳”打击的宣传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1:沈阳鑫临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1年7月,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沈阳鑫临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一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大量涉嫌侵犯某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工程机械专用油、空调主副滤芯、推力杆、推力杆维修包、板簧、水箱等商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侵权商品,货值36.08万元。经查,当事人为赚取利润,购进涉案侵权商品并在沈阳市销售,已销售的商品货值金额为19.58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并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2:大连小宋水产经营店欺诈消费者案
2021年1月,消费者在大连市小宋水产经营店购买了帝王蟹、龙虾等5种海鲜产品。当天,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海鲜产品实际重量与商家声称的重量不符,随后将此事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市场管理人员及消费者共同现场见证下,对消费者购买的海鲜产品进行了重新称重,发现5种海鲜产品中的4种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情况。经查,按照实际重量,水产经营店应当收取消费者1.48万元,实际收取1.86万元,多收取0.38万元。经检验,该水产经营店使用了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台。同时该水产经营店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未保存相关凭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欺诈消费者和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电子计价秤3台、没收违法所得0.47万元、罚款4.94万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案件3: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擅自使用与他人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案
2021年1月,本溪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涉嫌“傍名牌”行为开展调查。经查,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与本溪市某饮料厂签订委托代工生产合同,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共生产辽东特产“山里红V8”果汁饮料300箱,该批果汁饮料与辽宁桓仁王城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一定影响的“王城”牌“山里红V8”果汁饮料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案发时,共销售33箱,违法经营额0.88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已构成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近似的标识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未售出的“山里红V8”果汁饮料267箱,并处以罚款0.5万元。
案例4:东港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和使用充装超期未检及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案
2021年7月6日,丹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东港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充装的15支钢制无缝气瓶(氧气),涉嫌存在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周期的问题。经丹东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气瓶存在超期未检或已报废问题,均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17支低温绝热气瓶和1个充装液氧的充装口,该公司还存在未取得液氧充装资质擅自充装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已构成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氧充装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全部超期未检气瓶进行送检,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进行强制报废,并处罚款15万元。
案例5:营口市双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法发布教育培训广告案
2021年7月,营口市双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行设计、制作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含有“可签约保分”“24小时陪伴监督……最低提分80分,最高312分”等内容。同时还以文字形式在“历年战绩”栏目中列举了6名学生的姓名、入学分数、高考成绩及被录取大学名称,以表格形式列举了20名学生的姓名、科目、入学分数、中高考分数、提升分数,以及6名学生的“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截图。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并利用受益人形象作推荐证明”的禁止性规定,构成违法发布教育、培训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2万元。
案例6:铁岭市昌图县温某涉嫌销售侵犯“MOUTAI”“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1年9月,铁岭市昌图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网络向温某购买2箱(共计24瓶)贵州飞天茅台酒涉嫌假冒侵权。昌图县市场监管局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产品鉴定报告:投诉人所购买的24瓶“贵州飞天茅台酒”外包装特征与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不符,结论为均属假冒“MOUTAI”“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违法经营额共计6.31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并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7:凌源市中心医院违法收取停车费案
凌源市中心医院在其停车场收费文件有效期到期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在没有取得相应收费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沿用失效文件中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并在凌源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后,拒不改正。经查,违法期间共计收取停车服务费124.9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构成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未退还的多收价款124.9万元,罚款187.36万元,合计312.26万元。
案例8:盘锦辽东湾新区诚意冷冻加工厂生产销售标签不合法的预包装食品案
盘锦辽东湾新区诚意冷冻加工厂生产销售的173箱预包装食品(酱焖带鱼罐头)的标签中钠、碳水化合物的数值不符合GB28050-2011标签明示要求,违法货值金额1.47万元;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黄花鱼罐头、带鱼罐头)44箱,违法货值金额0.45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罚款4.41万元。(记者 : 赵铭)
【3月11日宝鸡市新增12例本土确诊病例主要活动轨迹公布】3月11日,宝鸡市新增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自3月7日以来,本轮疫情宝鸡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3例,目前在院33例。根据宝鸡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流调组初步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未公布时间段尚未发现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确诊病例22,女,34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5日
19:42 金台区弘润柒佰海丰花园便利店。
20:40 新福园彭香酥蛋糕店。
3月6日
10:50-11:50 市中医医院门诊部。
15:20-16:00 轩苑路妈咪Baby育婴店门口。
16:00-18:00 银泰必胜客;向阳壹品米线;MJ Style女装店;人人乐超市。
3月7日
铁五处小区。
确诊病例23,男,5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6日
15:20-16:00 轩苑路妈咪Baby育婴店门口;16:00-18:00银泰必胜客;向阳壹品米线;MJ Style女装店;人人乐超市。
3月7日
铁五处小区。
确诊病例24,女,34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6日
12:00-14:00 万利酒店。
19:50 石油高层小区乘出租车至市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
21:05 乘坐出租车返回石油高层小区。
3月7日
8:00-8:20 乘坐36路公交(宝鸡石油机械厂站-宝鸡人民医院站)。
8:20-8:40 宝鸡市人民医院核酸报告自助打印机处;门诊楼一楼导医台。
8:40-8:50 乘坐36路公交(宝鸡人民医院站-宝鸡石油机械厂站)。
8:50-9:00 昂卓索伊幼儿园门口。
3月8日
16:30-17:00 文化艺术中心核酸采样点(音乐厅门口); 19:05-19:15 昂卓索伊幼儿园门口;宝鸡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东风路)。
确诊病例25,女,45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2日-3月6日
宝鸡文理学院老校区(9:14或9:25)乘20路公交车至石鼓园公交站。
3月7日
12:30-13:40 乘出租车从高家河村至宝鸡市汽车北站。13:40-14:10 宝鸡市汽车北站。
14:10-16:00 乘班车从宝鸡市汽车北站至陇县东风镇刘家咀村。
3月8日
13:50-15:50 乘班车从陇县至宝鸡市汽车北站。15:50-17:00 宝烟厂核酸采样点。
确诊病例26,男,17岁,居家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6日
渭滨区西二路轩苑尚城13号楼;17:10渭滨中学。
3月7日
渭滨中学。
3月8日
渭滨中学。18:00宝鸡文理学院站乘20路公交车至姜城堡。
3月9日
12:00 东三路知味书城。
21:00 西二路烽火三街坊菜市场。
确诊病例27,男,4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4日
7:45-15:45 高新幼儿园。
16:50-17:50 建华小区门口理发店。
18:40-21:30 龙廷山水飞翔轮滑。
3月5日
10:30-12:30 高新四路植艺美育学。
13:10-13:30 八二小区抄手(盛世广场时尚街店)。13:45-16:00 高新八路零度羽毛球。
18:30-20:30 龙廷山水飞翔轮滑。
3月6日
9:30-12:00 高新八路零度羽毛球。
12:20-13:50 高新区荣海盛世观邸西单元。18:00-20:30 龙廷山水飞翔轮滑。
20:30-3月7日7:30 高新区美墅小区4号楼。
3月7日
7:45-17:15 高新幼儿园。
确诊病例28,男,17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8日
7:00-20:00 渭滨中学。
20:00-20:30 41路公交车(干休所站至热电公司站);姜源华府B区6号楼。
3月9日
11:30-20:00 铁塔小区8号楼。
确诊病例29,女,39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3月4日
14:50-15:10 嘉隆国际。
15:17-15:25 原玉蓉火锅旁两元店。
15:30 名汇商城后小吃街。
15:40-15:50 汉中路长安银行。
15:50-16:25 乘10路公交车从汉中路至中华石鼓园。
3月6日
8:00-8:40 龙廷山水家家优超市。
14:30 八鱼镇家缘鲜面馆。
3月7日
11:00-11:30 乘10路公交车从中华石鼓园至汉中路。11:40-12:20 金陵街道办大台阶西面专业理发店。12:20-12:50 車马炮附近小吃城。
13:00-13:10 嘉隆国际。
13:30-15:50 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和消化科。16:00-16:30 市人民医院附近川渝麻辣烫。
16:40-16:55 嘉隆国际4楼真实惠服装批发城。17:00-17:28出租车(订单号1000499012022030701233947283547)。
3月8日
2:00-3:00 高新医院核酸采样点。
11:41-11:50 高新二路飞儿广告。
16:40-20:00 凤县经太白到宝鸡(18:12太白县城附近中石油加油站)。
确诊病例30,女,46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3月4日-3月7日
10:00-22:30 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22:30 铁五处小区4号楼。
3月8日
2:30-3:00 高新医院核酸采样点。
3:00 铁五处小区4号楼。
10:00-15:00 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15:30 铁五处小区4号楼。
19:00-21:00 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确诊病例31,女,58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3日-3月6日
石鼓镇石咀头村二组;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3月7日
14:00-14:20 乘20路公交车(太阳市站-体育场站)。
14:25-14:50 石坝河卫生院。
15:00-15:20 乘20路公交车体育场站-太阳市站。
3月8日
石鼓镇石咀头村二组;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19:00 火炬路7天酒店。
确诊病例32,男,17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6日-3月8日
渭滨中学。
3月9日
岐山县公安局家属院北楼。
确诊病例33,女,47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3日-3月7日
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3月4日
14:00-15:00 乘10路公交车(中华石鼓园-火车站)。
15:30-16:20 乘10路公交车(汉中路-中华石鼓园)。15:00-16:00 嘉隆国际四楼;名汇商场后大刀擀面皮店;长安银行(银座)。
3月7日
14:30-15:00 太阳市唯品会卖场;服装店。
3月8日
1:00-2:30 乘出租车从石咀头到高新医院。
确诊病例22,女,34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5日
19:42 金台区弘润柒佰海丰花园便利店。
20:40 新福园彭香酥蛋糕店。
3月6日
10:50-11:50 市中医医院门诊部。
15:20-16:00 轩苑路妈咪Baby育婴店门口。
16:00-18:00 银泰必胜客;向阳壹品米线;MJ Style女装店;人人乐超市。
3月7日
铁五处小区。
确诊病例23,男,5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6日
15:20-16:00 轩苑路妈咪Baby育婴店门口;16:00-18:00银泰必胜客;向阳壹品米线;MJ Style女装店;人人乐超市。
3月7日
铁五处小区。
确诊病例24,女,34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6日
12:00-14:00 万利酒店。
19:50 石油高层小区乘出租车至市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
21:05 乘坐出租车返回石油高层小区。
3月7日
8:00-8:20 乘坐36路公交(宝鸡石油机械厂站-宝鸡人民医院站)。
8:20-8:40 宝鸡市人民医院核酸报告自助打印机处;门诊楼一楼导医台。
8:40-8:50 乘坐36路公交(宝鸡人民医院站-宝鸡石油机械厂站)。
8:50-9:00 昂卓索伊幼儿园门口。
3月8日
16:30-17:00 文化艺术中心核酸采样点(音乐厅门口); 19:05-19:15 昂卓索伊幼儿园门口;宝鸡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东风路)。
确诊病例25,女,45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2日-3月6日
宝鸡文理学院老校区(9:14或9:25)乘20路公交车至石鼓园公交站。
3月7日
12:30-13:40 乘出租车从高家河村至宝鸡市汽车北站。13:40-14:10 宝鸡市汽车北站。
14:10-16:00 乘班车从宝鸡市汽车北站至陇县东风镇刘家咀村。
3月8日
13:50-15:50 乘班车从陇县至宝鸡市汽车北站。15:50-17:00 宝烟厂核酸采样点。
确诊病例26,男,17岁,居家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6日
渭滨区西二路轩苑尚城13号楼;17:10渭滨中学。
3月7日
渭滨中学。
3月8日
渭滨中学。18:00宝鸡文理学院站乘20路公交车至姜城堡。
3月9日
12:00 东三路知味书城。
21:00 西二路烽火三街坊菜市场。
确诊病例27,男,4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4日
7:45-15:45 高新幼儿园。
16:50-17:50 建华小区门口理发店。
18:40-21:30 龙廷山水飞翔轮滑。
3月5日
10:30-12:30 高新四路植艺美育学。
13:10-13:30 八二小区抄手(盛世广场时尚街店)。13:45-16:00 高新八路零度羽毛球。
18:30-20:30 龙廷山水飞翔轮滑。
3月6日
9:30-12:00 高新八路零度羽毛球。
12:20-13:50 高新区荣海盛世观邸西单元。18:00-20:30 龙廷山水飞翔轮滑。
20:30-3月7日7:30 高新区美墅小区4号楼。
3月7日
7:45-17:15 高新幼儿园。
确诊病例28,男,17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8日
7:00-20:00 渭滨中学。
20:00-20:30 41路公交车(干休所站至热电公司站);姜源华府B区6号楼。
3月9日
11:30-20:00 铁塔小区8号楼。
确诊病例29,女,39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3月4日
14:50-15:10 嘉隆国际。
15:17-15:25 原玉蓉火锅旁两元店。
15:30 名汇商城后小吃街。
15:40-15:50 汉中路长安银行。
15:50-16:25 乘10路公交车从汉中路至中华石鼓园。
3月6日
8:00-8:40 龙廷山水家家优超市。
14:30 八鱼镇家缘鲜面馆。
3月7日
11:00-11:30 乘10路公交车从中华石鼓园至汉中路。11:40-12:20 金陵街道办大台阶西面专业理发店。12:20-12:50 車马炮附近小吃城。
13:00-13:10 嘉隆国际。
13:30-15:50 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和消化科。16:00-16:30 市人民医院附近川渝麻辣烫。
16:40-16:55 嘉隆国际4楼真实惠服装批发城。17:00-17:28出租车(订单号1000499012022030701233947283547)。
3月8日
2:00-3:00 高新医院核酸采样点。
11:41-11:50 高新二路飞儿广告。
16:40-20:00 凤县经太白到宝鸡(18:12太白县城附近中石油加油站)。
确诊病例30,女,46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3月4日-3月7日
10:00-22:30 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22:30 铁五处小区4号楼。
3月8日
2:30-3:00 高新医院核酸采样点。
3:00 铁五处小区4号楼。
10:00-15:00 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15:30 铁五处小区4号楼。
19:00-21:00 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确诊病例31,女,58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3日-3月6日
石鼓镇石咀头村二组;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3月7日
14:00-14:20 乘20路公交车(太阳市站-体育场站)。
14:25-14:50 石坝河卫生院。
15:00-15:20 乘20路公交车体育场站-太阳市站。
3月8日
石鼓镇石咀头村二组;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19:00 火炬路7天酒店。
确诊病例32,男,17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6日-3月8日
渭滨中学。
3月9日
岐山县公安局家属院北楼。
确诊病例33,女,47岁,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3日-3月7日
太阳市香辣蟹火锅店。
3月4日
14:00-15:00 乘10路公交车(中华石鼓园-火车站)。
15:30-16:20 乘10路公交车(汉中路-中华石鼓园)。15:00-16:00 嘉隆国际四楼;名汇商场后大刀擀面皮店;长安银行(银座)。
3月7日
14:30-15:00 太阳市唯品会卖场;服装店。
3月8日
1:00-2:30 乘出租车从石咀头到高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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