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稳妥推进12至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郑州市召开第十五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8月17日上午11时,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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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8月16日0:00—24:00,全市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3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以上病例均按要求实施集中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2
境外一输入病例愈后复阳
截至8月16日24时,我市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已采样1194.37万人,检测1188.96万人,检出异常结果1例。
具体情况为:王某某,男,47岁,现居住于金水区黄河路2号院,未接种新冠疫苗。2021年4月18日,由非洲加纳自成都入境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并报告为确诊病例。6月10日治愈出院后返回郑州,6月11日至24日在我市健康关爱中心隔离医学观察,6月24日至7月9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后定期到医疗机构复查核酸,期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王某某8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组研判,为境外输入病例愈后复阳。目前,已将王某某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排查出的128名密接及密接的密接人员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居住及主要活动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同单元居民已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
4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结合郑州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市发布了第26号疫情防控通告,自2021年8月17日9时起,将荥阳市乔楼镇狮村社区、荥阳市贾峪镇周垌村、荥阳市京城路街道万业金城小区、惠济区迎宾路街道西黄刘村等4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4
9月15日前完成12~17周岁青少年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护措施。青少年也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及时接种疫苗,有助于青少年获得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为扎实稳妥推进12至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市制定了《郑州市12-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明确了目标人群、组织领导、进度安排等主要内容,计划于8月17日起开展12至17周岁人群第1剂次接种,8月24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9月15日前完成第2剂次接种。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卫健、教育、社区、学校将密切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有序推进,做到应接尽接。
5
全市疫情仍处于最吃劲儿关键阶段
当前,省会新增病例越来越少,并出现单日“零新增”,广大市民是否可以陆续开展正常的聚餐和娱乐活动呢?据相关专家介绍,自7月31日郑州市紧急采取分级分区管控与大规模核酸筛查工作以来,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总体疫情可控在控,这与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密不可分。
但是,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最吃劲儿的关键阶段,为尽早尽快发现风险隐患,密接和次密接人员流调排查正在深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正在压荐推进,全市各行各业仍在夜以继日、艰苦卓绝地与新冠病毒进行斗争。
为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大家坚持再坚持,决不给病毒以可乘之机。
一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继续做好自我防护,尤其提醒大家要注意手卫生和手消毒;
三是继续配合社区管理,坚持扫码、测温,一旦发现变为黄码,要服从社区人员的管理;
四是合理就医,尽量预约就诊,避开就诊高峰,减少陪同人员。
6
全市疫苗累计接种1516.91万剂次
根据目前已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情况分析,疫苗接种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尤其是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7月31日,钟南山院士在《新冠疫情的现状和判断》的演讲中明确指出,国产疫苗对德尔塔变异株有用,非常安全。
全市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8月16日24时,全市新冠病毒疫苗累计接种1516.91万剂次,其中第1剂830.98万剂次,第2剂660.42万剂次,第3剂25.51万剂次。全市18岁以上人群接种第1剂808.4万人,接种率83.24%,12-17岁人群接种第1剂22.58万人,接种率24.23%。
7
未成年人使用新冠病毒疫苗已获国家批准
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含其委托分装、包装的其他企业生产的疫苗)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使用的疫苗剂量、免疫程序与18岁以上年龄段人群完全一样。
8
12-17岁人群接种疫苗需由监护人陪同
郑州如何推进12-17岁青少年人群疫苗接种?为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全市各接种点均组建了公安、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志愿者“四合一”现场组织保障队伍,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人员聚集。
需要提醒的是: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要主动告知接种医生孩子有无禁忌症和过敏史。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现场医护人员。前往接种疫苗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同时,根据郑州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处于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的人员、处于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可延后接种。
9
核酸检测确保“人员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质量全监控”
郑州市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采取分阶段、分批次、分区域错峰开展。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开发区、区(县)市分为两批次统一进行采检;采样点设置以固定采样点为主、流动采样点为辅,同时根据需要灵活设置流动采样点,并随时进行增减。
一是分时段采样可以对采样对象进行有效分流,能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
二是分批次进行采样可以小批量、多批次进行送检,便于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实现采样和检测的高度匹配,提高采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由于全省核酸检测需求加大,在总体检测力量不变的前提下,需要统筹安排。
整体来看,我市的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采检高度匹配”的原则,采检质量更有保证、整体安排更加科学高效。
下一步,在各开发区、区(县)市分批完成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和信息上报后,经过专家综合分析研判、并报指挥部审核通过,即可压茬开展后续采检工作。在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做到人员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质量全监控,进一步加强对核酸检测工作的质效监督,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打下坚实基础。
10
上街区核酸检测任务圆满完成
在本轮全员核酸检测中,上街区各级基层党组织积极行动,广大党员冲锋在前,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提供了保障。除了镇(街道)、村(社区)的同志之外,上街区根据机关单位和村(社区)人数,完善了分包机制,52个机关单位2/3以上的人员下沉一线,2000余名志愿者主动报名。
上街区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区集中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全覆盖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优化提升。例如,我们核酸检测点从第一轮的70个,压缩到了60个,检测效率却比原来提高了半天以上的时间。
截至8月17日上午11时,上街区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已进行完毕,送检人数和接收人数吻合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本轮核酸检测任务。
(郑州发布)
8月17日上午11时,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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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8月16日0:00—24:00,全市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3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以上病例均按要求实施集中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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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一输入病例愈后复阳
截至8月16日24时,我市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已采样1194.37万人,检测1188.96万人,检出异常结果1例。
具体情况为:王某某,男,47岁,现居住于金水区黄河路2号院,未接种新冠疫苗。2021年4月18日,由非洲加纳自成都入境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并报告为确诊病例。6月10日治愈出院后返回郑州,6月11日至24日在我市健康关爱中心隔离医学观察,6月24日至7月9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后定期到医疗机构复查核酸,期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王某某8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组研判,为境外输入病例愈后复阳。目前,已将王某某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排查出的128名密接及密接的密接人员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居住及主要活动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同单元居民已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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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结合郑州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市发布了第26号疫情防控通告,自2021年8月17日9时起,将荥阳市乔楼镇狮村社区、荥阳市贾峪镇周垌村、荥阳市京城路街道万业金城小区、惠济区迎宾路街道西黄刘村等4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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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前完成12~17周岁青少年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护措施。青少年也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及时接种疫苗,有助于青少年获得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为扎实稳妥推进12至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市制定了《郑州市12-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明确了目标人群、组织领导、进度安排等主要内容,计划于8月17日起开展12至17周岁人群第1剂次接种,8月24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9月15日前完成第2剂次接种。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卫健、教育、社区、学校将密切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有序推进,做到应接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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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疫情仍处于最吃劲儿关键阶段
当前,省会新增病例越来越少,并出现单日“零新增”,广大市民是否可以陆续开展正常的聚餐和娱乐活动呢?据相关专家介绍,自7月31日郑州市紧急采取分级分区管控与大规模核酸筛查工作以来,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总体疫情可控在控,这与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密不可分。
但是,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最吃劲儿的关键阶段,为尽早尽快发现风险隐患,密接和次密接人员流调排查正在深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正在压荐推进,全市各行各业仍在夜以继日、艰苦卓绝地与新冠病毒进行斗争。
为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大家坚持再坚持,决不给病毒以可乘之机。
一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继续做好自我防护,尤其提醒大家要注意手卫生和手消毒;
三是继续配合社区管理,坚持扫码、测温,一旦发现变为黄码,要服从社区人员的管理;
四是合理就医,尽量预约就诊,避开就诊高峰,减少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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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疫苗累计接种1516.91万剂次
根据目前已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情况分析,疫苗接种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尤其是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7月31日,钟南山院士在《新冠疫情的现状和判断》的演讲中明确指出,国产疫苗对德尔塔变异株有用,非常安全。
全市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8月16日24时,全市新冠病毒疫苗累计接种1516.91万剂次,其中第1剂830.98万剂次,第2剂660.42万剂次,第3剂25.51万剂次。全市18岁以上人群接种第1剂808.4万人,接种率83.24%,12-17岁人群接种第1剂22.58万人,接种率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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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使用新冠病毒疫苗已获国家批准
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含其委托分装、包装的其他企业生产的疫苗)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使用的疫苗剂量、免疫程序与18岁以上年龄段人群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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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岁人群接种疫苗需由监护人陪同
郑州如何推进12-17岁青少年人群疫苗接种?为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全市各接种点均组建了公安、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志愿者“四合一”现场组织保障队伍,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人员聚集。
需要提醒的是: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要主动告知接种医生孩子有无禁忌症和过敏史。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现场医护人员。前往接种疫苗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同时,根据郑州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处于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的人员、处于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可延后接种。
9
核酸检测确保“人员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质量全监控”
郑州市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采取分阶段、分批次、分区域错峰开展。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开发区、区(县)市分为两批次统一进行采检;采样点设置以固定采样点为主、流动采样点为辅,同时根据需要灵活设置流动采样点,并随时进行增减。
一是分时段采样可以对采样对象进行有效分流,能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
二是分批次进行采样可以小批量、多批次进行送检,便于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实现采样和检测的高度匹配,提高采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由于全省核酸检测需求加大,在总体检测力量不变的前提下,需要统筹安排。
整体来看,我市的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采检高度匹配”的原则,采检质量更有保证、整体安排更加科学高效。
下一步,在各开发区、区(县)市分批完成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和信息上报后,经过专家综合分析研判、并报指挥部审核通过,即可压茬开展后续采检工作。在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做到人员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质量全监控,进一步加强对核酸检测工作的质效监督,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打下坚实基础。
10
上街区核酸检测任务圆满完成
在本轮全员核酸检测中,上街区各级基层党组织积极行动,广大党员冲锋在前,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提供了保障。除了镇(街道)、村(社区)的同志之外,上街区根据机关单位和村(社区)人数,完善了分包机制,52个机关单位2/3以上的人员下沉一线,2000余名志愿者主动报名。
上街区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区集中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全覆盖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优化提升。例如,我们核酸检测点从第一轮的70个,压缩到了60个,检测效率却比原来提高了半天以上的时间。
截至8月17日上午11时,上街区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已进行完毕,送检人数和接收人数吻合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本轮核酸检测任务。
(郑州发布)
【8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西安地产零距离# #西安新闻# #西安房产# 意见指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
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房屋可以拆除外,其他既有建筑应以保留修缮加固为主,改善设施设备和提高节能水平,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对拟拆除的建筑,应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报批程序。
(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保持适宜密度,提高城市宜居度。
(三)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同步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二、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
(五)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随意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支持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老厂房等老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六)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居住区、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肌理。
(七)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遗存,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三、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八)加强统筹谋划。不忽视地方实际和居民意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要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探索适用于存量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防范债务风险,量力而行、精准施策、久久为功。
(九)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推行混合用地类型,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十)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十一)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增加城市安全风险。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政策,试点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要彻底整改。我部将定期对城市更新行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
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房屋可以拆除外,其他既有建筑应以保留修缮加固为主,改善设施设备和提高节能水平,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对拟拆除的建筑,应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报批程序。
(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保持适宜密度,提高城市宜居度。
(三)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同步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二、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
(五)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随意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支持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老厂房等老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六)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居住区、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肌理。
(七)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遗存,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三、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八)加强统筹谋划。不忽视地方实际和居民意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要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探索适用于存量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防范债务风险,量力而行、精准施策、久久为功。
(九)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推行混合用地类型,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十)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十一)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增加城市安全风险。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政策,试点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要彻底整改。我部将定期对城市更新行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济宁# 孝养城二期御园充电桩建设问题】
上次咨询孝养城小区是否百分百预留充电桩建设空间和条件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一期竣工交房时间太早,所以不满足充电桩百分百建设条件。可是我要问的是二期御园项目,目前还没完全验收交房。二期总不能跟一期一起审核电气图纸了吧?二期的建设时间也太早吗?
已受理供电公司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供电公司 [2021-08-05 16:42:55]回复如下:
尊敬的客户您好:2021年8月4日,经济宁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市场班工作人员核实,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经与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沟通了解,九巨龙孝养城小区二期御园项目取得用地许可证时间为2019年11月份,电气图纸审查时间为2020年6月份。根据省发改委等多部门于2020年10月26日下发的鲁发改能源【2020】125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文件中第三(二)条中进行了补充说明: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取得用地许可的新建居民小区项目,严格遵照本通知相关要求;文件下发之日前取得用地许可的新建居民小区项目,参照本通知执行。经与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九巨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现该小区物业正在完善充电桩设施建设,已告知小区物业,待充电桩设施建设完善后可到供电公司申请装表接电。如有用电需求问题请拨打供电公司24小时报修热线0537-8395598。希望您满意,谢谢!
上次咨询孝养城小区是否百分百预留充电桩建设空间和条件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一期竣工交房时间太早,所以不满足充电桩百分百建设条件。可是我要问的是二期御园项目,目前还没完全验收交房。二期总不能跟一期一起审核电气图纸了吧?二期的建设时间也太早吗?
已受理供电公司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供电公司 [2021-08-05 16:42:55]回复如下:
尊敬的客户您好:2021年8月4日,经济宁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市场班工作人员核实,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经与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沟通了解,九巨龙孝养城小区二期御园项目取得用地许可证时间为2019年11月份,电气图纸审查时间为2020年6月份。根据省发改委等多部门于2020年10月26日下发的鲁发改能源【2020】125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文件中第三(二)条中进行了补充说明: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取得用地许可的新建居民小区项目,严格遵照本通知相关要求;文件下发之日前取得用地许可的新建居民小区项目,参照本通知执行。经与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九巨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现该小区物业正在完善充电桩设施建设,已告知小区物业,待充电桩设施建设完善后可到供电公司申请装表接电。如有用电需求问题请拨打供电公司24小时报修热线0537-8395598。希望您满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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