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安装地锁占用邻居家车位,被警方处以拘留5日,胡先生不服,他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行政复议未果后,胡先生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婚姻过又不好、离又离不掉,应该怎么办呢?
夫妻相处久了,会出现很多的矛盾和争吵,久而久之导致两人不愿意在交流沟通,甚至懒得看到对方,犹如仇人一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心里出现过千万次想要离婚的年头,想要就此解放自己,做回自己;但是看着牙牙学语的孩子时,心里着实难受,又忍下了无法说出口来,不想给孩子一个不完整的家,不想让孩子在单亲家庭生活缺少另一半的爱。哪怕自己在煎熬也为了孩子忍着,那么夫妻过不好又离不掉,应该怎么办呢?其实可以这样选择。
第一点:和对方来一次彻夜长谈。为什么要去谈话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平日的生活中你们更多的是争吵,说不上两句又会吵起来,而且互不低头,很多时候话到嘴边又给憋回去了,彼此不知道各自的想法和心思。当然了在谈话之前,你肯定是需要做好谈话的那种心理准备的,要知道这次谈话并不是为了吵架去谈话的,是为了你们的这个家为了孩子而去谈话的。
第三点:重新爱一次。所说的重新爱一次就是把现在的所以全部归为0,从头开始认识一边,重新爱一遍,去第一次相识的地方走一走,去第一次亲吻的地方看一看,去第一次发生关系的地方走一走,去宝宝出生的地方看一看,想一想孩子第一次叫爸爸妈妈,第一次会走路你的心情,第一次的一切一切,重新找到曾经爱的那种感觉,这一切重新去看一遍的时候,你会发现不一样的感觉,会重新找回曾经的美好状态。
在这种过不好离不掉的婚姻中,都有原因的,我们最主要是需要直面的解决,而不是选择离婚或互不相见保持沉默这样的方式逃避,让曾经的美好家庭支离破碎,无温暖,孩子虽然小,但是能够感受到家庭的变化的,所以父母就要有父母的样,有担当,曾经都是相爱才在一起的,为什么就不能改变现状呢,找到自己的原因,勇于改正才是真男人,真女人。婚姻不易,真的且珍惜。#分手如何怎么挽回男朋友女朋友异地恋异国恋同性恋姐弟恋冷暴力和平分手怎么挽回婚姻#
夫妻相处久了,会出现很多的矛盾和争吵,久而久之导致两人不愿意在交流沟通,甚至懒得看到对方,犹如仇人一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心里出现过千万次想要离婚的年头,想要就此解放自己,做回自己;但是看着牙牙学语的孩子时,心里着实难受,又忍下了无法说出口来,不想给孩子一个不完整的家,不想让孩子在单亲家庭生活缺少另一半的爱。哪怕自己在煎熬也为了孩子忍着,那么夫妻过不好又离不掉,应该怎么办呢?其实可以这样选择。
第一点:和对方来一次彻夜长谈。为什么要去谈话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平日的生活中你们更多的是争吵,说不上两句又会吵起来,而且互不低头,很多时候话到嘴边又给憋回去了,彼此不知道各自的想法和心思。当然了在谈话之前,你肯定是需要做好谈话的那种心理准备的,要知道这次谈话并不是为了吵架去谈话的,是为了你们的这个家为了孩子而去谈话的。
第三点:重新爱一次。所说的重新爱一次就是把现在的所以全部归为0,从头开始认识一边,重新爱一遍,去第一次相识的地方走一走,去第一次亲吻的地方看一看,去第一次发生关系的地方走一走,去宝宝出生的地方看一看,想一想孩子第一次叫爸爸妈妈,第一次会走路你的心情,第一次的一切一切,重新找到曾经爱的那种感觉,这一切重新去看一遍的时候,你会发现不一样的感觉,会重新找回曾经的美好状态。
在这种过不好离不掉的婚姻中,都有原因的,我们最主要是需要直面的解决,而不是选择离婚或互不相见保持沉默这样的方式逃避,让曾经的美好家庭支离破碎,无温暖,孩子虽然小,但是能够感受到家庭的变化的,所以父母就要有父母的样,有担当,曾经都是相爱才在一起的,为什么就不能改变现状呢,找到自己的原因,勇于改正才是真男人,真女人。婚姻不易,真的且珍惜。#分手如何怎么挽回男朋友女朋友异地恋异国恋同性恋姐弟恋冷暴力和平分手怎么挽回婚姻#
宇宙能量守恒,呈现出,因果毫厘不爽。
“我”今日遭遇的一切境遇,
都是,曾经的“我”造出因缘的兑现。
无论是善业,还是恶业,
无论是顺缘,或者是逆缘,
都是曾经“我的”心识分别,
取舍存在体验,形成了因缘“前因”。
今生我所遭遇的苦难与幸福,
无一不是“前因”,兑现出今日的“后果”。
“我”今日遭遇的一切境遇,
都是,曾经的“我”造出因缘的兑现。
无论是善业,还是恶业,
无论是顺缘,或者是逆缘,
都是曾经“我的”心识分别,
取舍存在体验,形成了因缘“前因”。
今生我所遭遇的苦难与幸福,
无一不是“前因”,兑现出今日的“后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