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发布# 【截至10月30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10月3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2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2例(福建11例,广东8例,内蒙古6例,四川5例,辽宁4例,上海4例,北京2例,江苏1例,云南1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四川);本土病例479例(广东291例,新疆30例,江苏23例,重庆22例,内蒙古18例,北京16例,山西16例,福建12例,湖南12例,陕西9例,河南6例,青海5例,天津3例,黑龙江3例,四川3例,云南3例,甘肃3例,河北1例,辽宁1例,浙江1例,山东1例),含2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重庆8例,甘肃3例,北京2例,江苏2例,广东2例,青海2例,山西1例,浙江1例,福建1例,四川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30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2例,本土病例168例(广东45例,内蒙古21例,四川15例,陕西15例,山西14例,北京13例,新疆13例,江苏6例,河南4例,云南4例,辽宁3例,安徽3例,天津2例,黑龙江2例,浙江2例,湖南2例,重庆2例,上海1例,甘肃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1890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527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574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213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0月3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4278例(其中重症病例2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0455例,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9959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738416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69515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377例,其中境外输入157例,本土2220例(广东468例,新疆358例,黑龙江182例,山西169例,福建165例,内蒙古113例,山东104例,青海86例,四川84例,湖北82例,云南70例,河北60例,湖南54例,陕西52例,河南36例,甘肃33例,天津30例,重庆15例,江苏11例,上海10例,北京8例,辽宁6例,安徽6例,宁夏6例,西藏4例,浙江3例,广西3例,吉林1例,江西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704例,其中境外输入115例,本土589例(新疆123例,内蒙古55例,广东52例,四川49例,陕西41例,湖北35例,山西22例,江苏19例,天津18例,上海17例,安徽15例,云南15例,山东14例,河南14例,重庆13例,河北12例,西藏10例,广西9例,甘肃9例,吉林8例,黑龙江8例,湖南8例,青海7例,浙江5例,贵州4例,北京2例,福建2例,宁夏2例,辽宁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6例(境外输入2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8677例(境外输入1139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8125254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34351例(出院91317例,死亡1038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93例(出院787例,死亡6例),台湾地区7690110例(出院13742例,死亡12772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30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2例,本土病例168例(广东45例,内蒙古21例,四川15例,陕西15例,山西14例,北京13例,新疆13例,江苏6例,河南4例,云南4例,辽宁3例,安徽3例,天津2例,黑龙江2例,浙江2例,湖南2例,重庆2例,上海1例,甘肃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1890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527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574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213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0月3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4278例(其中重症病例2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0455例,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9959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738416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69515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377例,其中境外输入157例,本土2220例(广东468例,新疆358例,黑龙江182例,山西169例,福建165例,内蒙古113例,山东104例,青海86例,四川84例,湖北82例,云南70例,河北60例,湖南54例,陕西52例,河南36例,甘肃33例,天津30例,重庆15例,江苏11例,上海10例,北京8例,辽宁6例,安徽6例,宁夏6例,西藏4例,浙江3例,广西3例,吉林1例,江西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704例,其中境外输入115例,本土589例(新疆123例,内蒙古55例,广东52例,四川49例,陕西41例,湖北35例,山西22例,江苏19例,天津18例,上海17例,安徽15例,云南15例,山东14例,河南14例,重庆13例,河北12例,西藏10例,广西9例,甘肃9例,吉林8例,黑龙江8例,湖南8例,青海7例,浙江5例,贵州4例,北京2例,福建2例,宁夏2例,辽宁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6例(境外输入2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8677例(境外输入1139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8125254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34351例(出院91317例,死亡1038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93例(出院787例,死亡6例),台湾地区7690110例(出院13742例,死亡12772例)。
#北京重点站区#【丰台站地区召开网约车平台联席工作会议】近日,丰台站地区执法大队联合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五支队召集曹操、高德、美团、滴滴等全市13家网约车平台召开网约车平台联席工作会议。传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丰台火车站出租汽车调度站站区范围的通知》要求。各网约车平台纷纷表示将尽快传达落实通知相关要求,发挥企业作用,做好网约车辆约束管理。下一步,丰台站地区执法大队将联合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制定站区交通运营秩序联合治理方案,部署联合整治任务,进一步规范北京丰台站地区交通运营秩序。#丰台站#(通讯员 | 董光辉)#北京·北京丰台站[地点]#
【#直播滤镜下网购珠宝要有甄别和存证意识#】直播间购买彩宝吊坠,收货后却发现了瑕疵划痕,消费者第一时间申请退货退款,却被商家诉至法院。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某商家诉王先生及电商平台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最终认定商家败诉。法官提醒消费者,直播间下单贵重物品要有甄别和存证意识,切勿迷失在各种“美颜滤镜”中。
原告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直播间售卖彩宝吊坠,直播画面及回放展示图片中显示吊坠完好无瑕疵。2021年2月,消费者王先生在观看直播回放后下单购买吊坠,实付款5万元。王先生收到商品后发现,吊坠上的一颗蓝宝石存在划痕,便立刻在平台上发起退货退款,平台随即冻结该笔货款。
原告某公司认为,在交付商品之前,已经通过视频和图片等方式向被告王先生充分展示了商品详情,并不存在任何裂痕或瑕疵情形。因此,原告认为商品属于合格商品,不存在违约行为,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先生及电商平台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被告王先生辩称,直播视频中看不出存在裂痕,是因为直播有滤镜,而且裂痕需要放大看才能看清楚。王先生称,自己在收货后发现了货物瑕疵,便按照正常流程第一时间向原告发送收到的吊坠照片,并标注了划痕。原告属于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先生在原告某公司网店购买涉案吊坠并付款,各方均认可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故双方网络购物合同关系成立,均应依约履行。虽然涉案吊坠的直播视频及原告发送给被告的视频中,均不能看出涉案吊坠的宝石上存在裂痕,但视频均系在正常画面中对吊坠的展示,并未进行放大展示。本案中存在裂痕的宝石尺寸细小,直径只有5毫米,不能排除存在因角度及画面大小问题而在直播及视频中无法看到裂痕的可能性。被告王先生提交的吊坠照片放大后,可以看到其中一颗蓝宝石确实存在裂痕。
综上,被告王先生已就所涉订单支付了相应货款(因双方争议,货款已被平台冻结),但原告某公司并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故在原告未交付约定货物且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的诉讼请求,判决驳回原告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网络购物在交易主体认定、合同订立、商品交付、价款交付、售后服务、纠纷解决等方面和传统购物模式都有不同。近年来,直播购物中掀起珠宝玉器的风潮,消费者在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贵重物品时,要有甄别和存证意识,购买前仔细询问商品的细节问题,如售前质量保证、售后保障退货换货的条件及范围等,及时留存直播录像、回放、聊天记录等。一旦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要第一时间与店铺卖家进行沟通,协商售后处理办法。若无法解决,双方可以申请平台介入或寻求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帮助,必要时,可以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原告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直播间售卖彩宝吊坠,直播画面及回放展示图片中显示吊坠完好无瑕疵。2021年2月,消费者王先生在观看直播回放后下单购买吊坠,实付款5万元。王先生收到商品后发现,吊坠上的一颗蓝宝石存在划痕,便立刻在平台上发起退货退款,平台随即冻结该笔货款。
原告某公司认为,在交付商品之前,已经通过视频和图片等方式向被告王先生充分展示了商品详情,并不存在任何裂痕或瑕疵情形。因此,原告认为商品属于合格商品,不存在违约行为,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先生及电商平台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被告王先生辩称,直播视频中看不出存在裂痕,是因为直播有滤镜,而且裂痕需要放大看才能看清楚。王先生称,自己在收货后发现了货物瑕疵,便按照正常流程第一时间向原告发送收到的吊坠照片,并标注了划痕。原告属于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先生在原告某公司网店购买涉案吊坠并付款,各方均认可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故双方网络购物合同关系成立,均应依约履行。虽然涉案吊坠的直播视频及原告发送给被告的视频中,均不能看出涉案吊坠的宝石上存在裂痕,但视频均系在正常画面中对吊坠的展示,并未进行放大展示。本案中存在裂痕的宝石尺寸细小,直径只有5毫米,不能排除存在因角度及画面大小问题而在直播及视频中无法看到裂痕的可能性。被告王先生提交的吊坠照片放大后,可以看到其中一颗蓝宝石确实存在裂痕。
综上,被告王先生已就所涉订单支付了相应货款(因双方争议,货款已被平台冻结),但原告某公司并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故在原告未交付约定货物且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的诉讼请求,判决驳回原告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网络购物在交易主体认定、合同订立、商品交付、价款交付、售后服务、纠纷解决等方面和传统购物模式都有不同。近年来,直播购物中掀起珠宝玉器的风潮,消费者在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贵重物品时,要有甄别和存证意识,购买前仔细询问商品的细节问题,如售前质量保证、售后保障退货换货的条件及范围等,及时留存直播录像、回放、聊天记录等。一旦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要第一时间与店铺卖家进行沟通,协商售后处理办法。若无法解决,双方可以申请平台介入或寻求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帮助,必要时,可以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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