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白酒行业是铁打的茅五,流水的老三。曾经较长时间处于老三位置的洋河,最近四年踱步不前,原地踏步,眼白白看着泸州老窖、山西汾酒不断腾飞!
今年第一季度,营收增长23.82%,净利润增长29.07%,可喜可贺。特别是营收已经连续五个季度正增长且增幅不断提升,非常不错。
股权激励落地、二次创业走起,是否进入下一波增长期,值得好好研究跟踪【和君善行】
今年第一季度,营收增长23.82%,净利润增长29.07%,可喜可贺。特别是营收已经连续五个季度正增长且增幅不断提升,非常不错。
股权激励落地、二次创业走起,是否进入下一波增长期,值得好好研究跟踪【和君善行】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三)】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具有重大意义。为更好地保障2022年退税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落细,帮助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最新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办理流程、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对新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
图片十三、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
【享受主体】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
【优惠内容】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享受条件】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规定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3)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2.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上述“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3.股权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五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图片十四、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优惠
【享受主体】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享受条件】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16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图片十五、居民个人取得股权激励计税优惠
【享受主体】
取得股权激励的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以上规定计算纳税。
【享受条件】
居民个人取得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16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图片十六、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豁免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享受条件】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图片十七、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享受条件】
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图片十八、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取得单位发放的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的个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来源:微信公众号“通化税务”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具有重大意义。为更好地保障2022年退税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落细,帮助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最新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办理流程、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对新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
图片十三、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
【享受主体】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
【优惠内容】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享受条件】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规定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3)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2.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上述“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3.股权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五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图片十四、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优惠
【享受主体】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享受条件】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16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图片十五、居民个人取得股权激励计税优惠
【享受主体】
取得股权激励的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以上规定计算纳税。
【享受条件】
居民个人取得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16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图片十六、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豁免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享受条件】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图片十七、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享受条件】
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图片十八、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取得单位发放的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的个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
【办理流程】
申报即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来源:微信公众号“通化税务”
【财经新闻早知道】#幻方量化净值回撤达历史极值# 28日晚发文致歉
宏观经济
◆财政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俭办一切事业。要树牢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不论资金宽裕还是紧张,始终注重统筹收入与支出、需要与可能,强化预算管理,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精打细算、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央行行长易纲:今年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已经在5%以下,为统计以来新低;前期,个别房企由于自身经营不善、盲目多元化扩张等因素导致风险暴露。个别房企出险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积极采取措施,稳妥有序化解风险,满足居民和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市场预期正在逐步改善。
◆文旅部:要继续把助企纾困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动已出台纾困政策延长实施期限,适时推出新的政策举措。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在持续用力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见效,推出更多更实的针对性举措,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妥善应对疫情影响,早日走出困境、创新发展。
◆央视新闻:12月27日20时,受寒潮天气影响,上海电网负荷达到2954万千瓦,为今年入冬以来的新高。此轮寒潮期间上海电网总体保持安全稳定运行。电网设备运行也经受住了寒冷天气的考验。
行业动向
◆两市融资余额:截至12月27日,上交所融资余额报9079.37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21.94亿元;深交所融资余额报8105.22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12.80亿元;两市合计17184.59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34.74亿元。
◆中储粮: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进程已过半,收购量较去年明显增加。截至12月25日,已累计完成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917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755多万吨,其中收购中晚籼稻175.8万吨、收购粳稻741.2万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1~11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9.7%。物流需求延续前期的中高速增长,行业景气指数维持较高水平。
◆央视财经:“双减”后,素质、兴趣类培训班火了,寒假班几乎爆满,增长率500%。唱主角的不再是学科类课程,更多的是素质类课程。主打体育、科技、艺术综合培训,双减之后,每周末几乎所有的教室都排满了课程,虽然离寒假还有一个月,但他们开设的寒假班报名几乎满员。
公司动态
◆幻方量化:由于最近产品业绩回撤达到历史最大值,对此深感愧疚。近期业绩波动,一部分来源于长周期上的持股波动。AI选股模式因为买卖时点上没做好,市场风格剧烈切换时,倾向于冒更大风险博取收益,加大了回撤。策略同质化严重,亦加大了整体操作的难度。
◆湖南海利:拟以9777.37万元收购第一大股东海利集团等股东持有的湖南海利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海利锂电现有锂电池正极材料年产能5000吨,是湖南省锰酸锂规模最大的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此次收购是布局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举措。
◆泸州老窖:12月28日起,调整百年泸州老窖窖龄酒60年价格体系。52度窖龄酒60年建议团购价调整为468元/瓶,建议零售价调整为558元/瓶;43度窖龄酒60年建议团购价调整为448元/瓶,建议零售价调整为538元/瓶;38度窖龄酒60年建议团购价调整为428元/瓶,建议零售价调整为518元/瓶。
◆昊志机电:控股股东汤秀清和董事、财务总监肖泳林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金华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此次调查系对公司相关人员的个人调查,不涉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华嵘控股:交易对方未就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终止购买上海芯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自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
◆小米雷军:更新研发计划,未来五年研发投入提高到1000亿,比原计划提高一倍。目前,小米工程师已超过16000人,2年已投入220亿。
重要公告
◆三羊马: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该股停牌前于12月连续16个交易日涨停。
◆雅本化学:因近期股价严重异常波动,将就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申请,自12月29日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该股自12月20日~12月28日连续7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5.66%。
◆中船科技: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目前正在筹划与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预计涉及发行股份购买中船海装100%股权、中船风电发展88.58%股权、新疆海为100%股权等股权结构。自12月29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相互宝:28日公告,互助计划将于2022年1月28日停止运行。公告之日起,成员不再参与互助分摊。关停前确诊的患病成员,依旧可发起互助申请。
◆雅化集团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4.39元/股,业绩考核目标为三年锂业务累计营收不低于100亿元。
◆商汤科技:香港IPO最终发售定价每股3.85港元,发行规模为57.75亿港元,拟12月30日上市。
◆京东集团公告:股份回购授权由20亿美元增至30亿美元,并延长至2024年3月17日。
◆中伟股份:与厦门象屿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核钛白:2021年净利同比预增150%~200%。
◆西藏旅游:终止购买北海新绎游船100%股权。
◆华嵘控股:终止购买芯超生物100%股权 29日复牌。
◆九安医疗回复:理论上可推论公司试剂盒对检测Omicron病毒的有效性。
◆兆新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或致实控人变更。
宏观经济
◆财政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俭办一切事业。要树牢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不论资金宽裕还是紧张,始终注重统筹收入与支出、需要与可能,强化预算管理,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精打细算、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央行行长易纲:今年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已经在5%以下,为统计以来新低;前期,个别房企由于自身经营不善、盲目多元化扩张等因素导致风险暴露。个别房企出险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积极采取措施,稳妥有序化解风险,满足居民和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市场预期正在逐步改善。
◆文旅部:要继续把助企纾困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动已出台纾困政策延长实施期限,适时推出新的政策举措。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在持续用力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见效,推出更多更实的针对性举措,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妥善应对疫情影响,早日走出困境、创新发展。
◆央视新闻:12月27日20时,受寒潮天气影响,上海电网负荷达到2954万千瓦,为今年入冬以来的新高。此轮寒潮期间上海电网总体保持安全稳定运行。电网设备运行也经受住了寒冷天气的考验。
行业动向
◆两市融资余额:截至12月27日,上交所融资余额报9079.37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21.94亿元;深交所融资余额报8105.22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12.80亿元;两市合计17184.59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34.74亿元。
◆中储粮: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进程已过半,收购量较去年明显增加。截至12月25日,已累计完成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917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755多万吨,其中收购中晚籼稻175.8万吨、收购粳稻741.2万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1~11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9.7%。物流需求延续前期的中高速增长,行业景气指数维持较高水平。
◆央视财经:“双减”后,素质、兴趣类培训班火了,寒假班几乎爆满,增长率500%。唱主角的不再是学科类课程,更多的是素质类课程。主打体育、科技、艺术综合培训,双减之后,每周末几乎所有的教室都排满了课程,虽然离寒假还有一个月,但他们开设的寒假班报名几乎满员。
公司动态
◆幻方量化:由于最近产品业绩回撤达到历史最大值,对此深感愧疚。近期业绩波动,一部分来源于长周期上的持股波动。AI选股模式因为买卖时点上没做好,市场风格剧烈切换时,倾向于冒更大风险博取收益,加大了回撤。策略同质化严重,亦加大了整体操作的难度。
◆湖南海利:拟以9777.37万元收购第一大股东海利集团等股东持有的湖南海利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海利锂电现有锂电池正极材料年产能5000吨,是湖南省锰酸锂规模最大的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此次收购是布局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举措。
◆泸州老窖:12月28日起,调整百年泸州老窖窖龄酒60年价格体系。52度窖龄酒60年建议团购价调整为468元/瓶,建议零售价调整为558元/瓶;43度窖龄酒60年建议团购价调整为448元/瓶,建议零售价调整为538元/瓶;38度窖龄酒60年建议团购价调整为428元/瓶,建议零售价调整为518元/瓶。
◆昊志机电:控股股东汤秀清和董事、财务总监肖泳林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金华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此次调查系对公司相关人员的个人调查,不涉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华嵘控股:交易对方未就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终止购买上海芯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自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
◆小米雷军:更新研发计划,未来五年研发投入提高到1000亿,比原计划提高一倍。目前,小米工程师已超过16000人,2年已投入220亿。
重要公告
◆三羊马: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该股停牌前于12月连续16个交易日涨停。
◆雅本化学:因近期股价严重异常波动,将就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申请,自12月29日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该股自12月20日~12月28日连续7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5.66%。
◆中船科技: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目前正在筹划与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预计涉及发行股份购买中船海装100%股权、中船风电发展88.58%股权、新疆海为100%股权等股权结构。自12月29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相互宝:28日公告,互助计划将于2022年1月28日停止运行。公告之日起,成员不再参与互助分摊。关停前确诊的患病成员,依旧可发起互助申请。
◆雅化集团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4.39元/股,业绩考核目标为三年锂业务累计营收不低于100亿元。
◆商汤科技:香港IPO最终发售定价每股3.85港元,发行规模为57.75亿港元,拟12月30日上市。
◆京东集团公告:股份回购授权由20亿美元增至30亿美元,并延长至2024年3月17日。
◆中伟股份:与厦门象屿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核钛白:2021年净利同比预增150%~200%。
◆西藏旅游:终止购买北海新绎游船100%股权。
◆华嵘控股:终止购买芯超生物100%股权 29日复牌。
◆九安医疗回复:理论上可推论公司试剂盒对检测Omicron病毒的有效性。
◆兆新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或致实控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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