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为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我院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开展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6月8日,我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重点宣传检察院职能、介绍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制度、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范围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范围等内容。此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共380余份,接受咨询5人次。
6月10日上午,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民营企业代表等应邀参加。座谈上,党组成员、派驻荣布镇检察室主任吴险峰向与会代表汇报我院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并介绍控告申诉职能,代表们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院信访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边巴卓玛表示,与会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难能可贵,我们要以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新起点,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作为今后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更好、更高效地为人民服务,汇聚多方智慧,共同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6月12日,副检察长边巴卓玛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在院内接待群众来访,在接待过程中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提供法律咨询,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接待来访群众3人次,同时现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
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我院将继续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引导来信来访群众依法信访,提高信访处理时效,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为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我院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开展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6月8日,我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重点宣传检察院职能、介绍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制度、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范围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范围等内容。此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共380余份,接受咨询5人次。
6月10日上午,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民营企业代表等应邀参加。座谈上,党组成员、派驻荣布镇检察室主任吴险峰向与会代表汇报我院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并介绍控告申诉职能,代表们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院信访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边巴卓玛表示,与会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难能可贵,我们要以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新起点,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作为今后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更好、更高效地为人民服务,汇聚多方智慧,共同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6月12日,副检察长边巴卓玛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在院内接待群众来访,在接待过程中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提供法律咨询,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接待来访群众3人次,同时现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
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我院将继续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引导来信来访群众依法信访,提高信访处理时效,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检察宣传周 | 贫困户家门口的检察服务
6月11日,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一行7人由分管检察长陈正龙带队深入对口帮扶贫困村桂花镇香楠村村民委员会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活动。
在香楠村村委会所在地搭建宣传平台,采取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现场说法等形式,让群众了解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受理范围、受理方式,让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电话视频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自己的合法诉求。同时,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刑事申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让每一个老百姓感受到检察机关案件办理中的公平正义。
在宣传现场,结合对口扶贫村香楠村的实际情况,陈正龙副检察长等检察官展开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针对贫困村留守儿童多的特点,耐心地向留守儿童和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预防未成年人遭性侵、校园欺凌;开展公益诉讼宣传、让村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预防滥砍滥发林木、保护生态平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严禁种植罂粟。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多次。
深入农户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主要开展《刑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老百姓关注的婚姻,赡养等热点问题的法律宣传。指导村民正确地处理家庭婚姻关系,土地承包纠纷,以及邻里之间发生的打架斗殴。共入户宣传农户28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香楠村四组88岁赖某某老人向我们反映儿子未尽赡养义务的问题。检察官详细向老人解答了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主动为老人撰写民事诉状,并通过12309平台受理老人的诉求,并推送本院第四检察部办理支持起诉。赖某某老人十分感激。
6月11日,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一行7人由分管检察长陈正龙带队深入对口帮扶贫困村桂花镇香楠村村民委员会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活动。
在香楠村村委会所在地搭建宣传平台,采取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现场说法等形式,让群众了解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受理范围、受理方式,让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电话视频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自己的合法诉求。同时,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刑事申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让每一个老百姓感受到检察机关案件办理中的公平正义。
在宣传现场,结合对口扶贫村香楠村的实际情况,陈正龙副检察长等检察官展开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针对贫困村留守儿童多的特点,耐心地向留守儿童和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预防未成年人遭性侵、校园欺凌;开展公益诉讼宣传、让村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预防滥砍滥发林木、保护生态平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严禁种植罂粟。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多次。
深入农户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主要开展《刑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老百姓关注的婚姻,赡养等热点问题的法律宣传。指导村民正确地处理家庭婚姻关系,土地承包纠纷,以及邻里之间发生的打架斗殴。共入户宣传农户28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香楠村四组88岁赖某某老人向我们反映儿子未尽赡养义务的问题。检察官详细向老人解答了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主动为老人撰写民事诉状,并通过12309平台受理老人的诉求,并推送本院第四检察部办理支持起诉。赖某某老人十分感激。
【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专辑】人民检察院受理信访事项范围你知道吗?
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以下信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https://t.cn/A6LzOcEM
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以下信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https://t.cn/A6LzOcEM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