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禅】
六祖慧能讲《金刚经》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四见俱非 是名四见
故受之以知见不生分
经典原文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原文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六祖讲经
如来说此经者,令一切众生,自悟般若智慧,自修行菩提之果。
凡夫之人不解佛意,便谓如来说我人等见,不知如来说甚深无相无为般若波罗蜜法。
如来所说我人等见,不同凡夫我人等见。
如来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真我见。
说一切众生有无漏智性,性本自具足,是人见。
说一切众生本自无烦恼,是众生见。
说一切众生,性本不生不灭,是寿者见。
原文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六祖讲经
发菩提心者,应见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应见一切众生无漏种智,本自具足,应信一切众生本无烦恼,应信一切众生,自性本无生灭。
虽行一切智慧,方便接物利生,不作能所之心,口说无相法,而心有能所,即非法相,口说无相法,心行无相行,而能所心灭,是名法相也。
六祖慧能讲《金刚经》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一念发心 获福亦尔
应身化物 岂得已哉
真佛流通 于事毕矣
故受之以应化非真分
经典原文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经典原文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六祖讲经
七宝福虽多,不如有人发菩提心,受持此经四句,为人演说,其福胜彼百千万亿,不可譬喻。
说法善巧方便,观根应量,种种随宜,是名人演说,所听法人,有种种相貌不等,不得作分别之心,但了空寂如如之心,无所得心,无胜负心,无希望心,无生灭心,是名如如不动也。
注 释
如如:又作真如、如实,为五法之一。指正智所契合的真理,即不变不异、一切存在的本体。诸法虽名有差别,然此真如法性,乃是平等不二的,故称之为“如”。即是“一如”的意思。
此“真如”乃是万有诸法之真实本体,万法不离真如,因此,万法彼此也是平等一如的,故云“如如”。另外四法为:相、名、分别、正智。
经典原文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六祖讲经
梦者是妄身,幻者是妄念,泡者是烦恼,影者是业障。
梦幻泡影业,是名有为法。真实离名相,悟者无诸业。
注 释
有为法:意谓有所作为、造作之意。凡因缘和合所生的事物,皆是“有为法”。
观:即是以智能照见所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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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慧能讲《金刚经》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四见俱非 是名四见
故受之以知见不生分
经典原文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原文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六祖讲经
如来说此经者,令一切众生,自悟般若智慧,自修行菩提之果。
凡夫之人不解佛意,便谓如来说我人等见,不知如来说甚深无相无为般若波罗蜜法。
如来所说我人等见,不同凡夫我人等见。
如来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真我见。
说一切众生有无漏智性,性本自具足,是人见。
说一切众生本自无烦恼,是众生见。
说一切众生,性本不生不灭,是寿者见。
原文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六祖讲经
发菩提心者,应见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应见一切众生无漏种智,本自具足,应信一切众生本无烦恼,应信一切众生,自性本无生灭。
虽行一切智慧,方便接物利生,不作能所之心,口说无相法,而心有能所,即非法相,口说无相法,心行无相行,而能所心灭,是名法相也。
六祖慧能讲《金刚经》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一念发心 获福亦尔
应身化物 岂得已哉
真佛流通 于事毕矣
故受之以应化非真分
经典原文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经典原文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六祖讲经
七宝福虽多,不如有人发菩提心,受持此经四句,为人演说,其福胜彼百千万亿,不可譬喻。
说法善巧方便,观根应量,种种随宜,是名人演说,所听法人,有种种相貌不等,不得作分别之心,但了空寂如如之心,无所得心,无胜负心,无希望心,无生灭心,是名如如不动也。
注 释
如如:又作真如、如实,为五法之一。指正智所契合的真理,即不变不异、一切存在的本体。诸法虽名有差别,然此真如法性,乃是平等不二的,故称之为“如”。即是“一如”的意思。
此“真如”乃是万有诸法之真实本体,万法不离真如,因此,万法彼此也是平等一如的,故云“如如”。另外四法为:相、名、分别、正智。
经典原文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六祖讲经
梦者是妄身,幻者是妄念,泡者是烦恼,影者是业障。
梦幻泡影业,是名有为法。真实离名相,悟者无诸业。
注 释
有为法:意谓有所作为、造作之意。凡因缘和合所生的事物,皆是“有为法”。
观:即是以智能照见所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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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学疏义》
【六根与性】
根,具“能生”的意思,也就是“触”而“发”而有“识辨”的生起之能;但是,必须有所触,及于色尘该境,方能发生分别。
性,就是性质,或者称作本体,並具有所功德的内涵,分别层面与层次不同,故古有本来面目的说法。
眼根,于色尘尽见诸色;依性而言,涵盖了眼根所见,以至见见,性见之妙。
耳根,于声尘听闻众声;依性而言,涵盖了耳根所闻,性闻之妙。
鼻根,于香尘嚊辨气氲;依性而言,涵盖了鼻根所嗅,以至嗅嗅,性嗅之妙。
舌根,于味尘饮食诸味;依性而言,涵盖了舌根辨味,以至味味,性味之妙。
身根,于触尘根所依止;依性而言,涵盖了身根所触,以至感触,性触之妙。
意根,于法尘分别境界;依性而言,涵盖了意根所念,以至念念,性念之妙。
【六根与性】
根,具“能生”的意思,也就是“触”而“发”而有“识辨”的生起之能;但是,必须有所触,及于色尘该境,方能发生分别。
性,就是性质,或者称作本体,並具有所功德的内涵,分别层面与层次不同,故古有本来面目的说法。
眼根,于色尘尽见诸色;依性而言,涵盖了眼根所见,以至见见,性见之妙。
耳根,于声尘听闻众声;依性而言,涵盖了耳根所闻,性闻之妙。
鼻根,于香尘嚊辨气氲;依性而言,涵盖了鼻根所嗅,以至嗅嗅,性嗅之妙。
舌根,于味尘饮食诸味;依性而言,涵盖了舌根辨味,以至味味,性味之妙。
身根,于触尘根所依止;依性而言,涵盖了身根所触,以至感触,性触之妙。
意根,于法尘分别境界;依性而言,涵盖了意根所念,以至念念,性念之妙。
宗镜录卷第七十二 (四十五)
例前第三融通。亦有六句。一或举体全异。具入即俱。二或举体全同。亦具入即俱。三或具同异。双现。无二体故。四或双非同异。以相夺俱尽故。谓同即异。故非同。异即同。故非异。五或具前四。为解境故。六或绝前五。成行境故。故约智显理。诸门不同。废智忘筌。一切叵说。说与不说。无碍难思。没同果海。唯亡言遗照。庶几玄取耳。如上缘起总因云。外由内变。本末相收。外诸器界。内识顿变。增上之果。亦因自业。故云内变。内即是本。外即是末。以唯心义。则内收外。以末摄本。若以法性为本。法性融通。缘起相由。则尘包一身。毛容刹土。故合为大大缘起。
例前第三融通。亦有六句。一或举体全异。具入即俱。二或举体全同。亦具入即俱。三或具同异。双现。无二体故。四或双非同异。以相夺俱尽故。谓同即异。故非同。异即同。故非异。五或具前四。为解境故。六或绝前五。成行境故。故约智显理。诸门不同。废智忘筌。一切叵说。说与不说。无碍难思。没同果海。唯亡言遗照。庶几玄取耳。如上缘起总因云。外由内变。本末相收。外诸器界。内识顿变。增上之果。亦因自业。故云内变。内即是本。外即是末。以唯心义。则内收外。以末摄本。若以法性为本。法性融通。缘起相由。则尘包一身。毛容刹土。故合为大大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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