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和小陈外公一起去他姨婆家。
第一次去,姨婆家开了个食杂店。
真的是超有感觉的食杂店了。[haha]
然后和小陈一起去看电影啦,
因为我智障,导致了我们原本提前了半小时的电影,最后还是差了三分钟。[疑问][疑问]
1、到影院门口,发现忘了拿口罩了,又去停车场。
2、然后到了停车场拿了口罩,我说我就不拿包包了,好重,就把包包放在车里。
3、又到了影院,发现我的3D放在包里忘记拿起来。
4、然后又去停车场拿,然后又去拿了饮料。
等我们准备好一切,到达影院门口,差3分钟就开始了。[疑问][疑问]
小陈说我早去也没用,瞎折腾他。
每次和小陈看电影永远都是在奔向电影院的路上。
附:一张小陈爷爷的照片。[haha]
第一次去,姨婆家开了个食杂店。
真的是超有感觉的食杂店了。[haha]
然后和小陈一起去看电影啦,
因为我智障,导致了我们原本提前了半小时的电影,最后还是差了三分钟。[疑问][疑问]
1、到影院门口,发现忘了拿口罩了,又去停车场。
2、然后到了停车场拿了口罩,我说我就不拿包包了,好重,就把包包放在车里。
3、又到了影院,发现我的3D放在包里忘记拿起来。
4、然后又去停车场拿,然后又去拿了饮料。
等我们准备好一切,到达影院门口,差3分钟就开始了。[疑问][疑问]
小陈说我早去也没用,瞎折腾他。
每次和小陈看电影永远都是在奔向电影院的路上。
附:一张小陈爷爷的照片。[haha]
------记录------
(2021-3-21)
今天和托尼一起打了耳洞呢,超开心[鼓掌]。之前说了很多次想打,但是一直只是口头说说,今天终于付诸了行动。
带着小陈一起去的,一开始去了一家店,小陈作为过来人,帮我们了解行情,然后第一家店全套一次性比较贵,但是只是针一次性就还行。小陈就和店家说再逛逛,然后就去了第二家店。
进去是一个小姐姐,打耳洞的枪和针都是一次性的,还是真空包装,就很干净卫生,价格本来是一对30(这个价已经不贵了呢),小陈还给我们搞了价,就花了28,耶耶耶开心[鼓掌]。
完了打耳洞的小姐姐也很温柔,打的时候一直鼓励我们,还说了一些注意事项,说是后面有问题还可以找她,临走还给了我们一人一个酒精棉片。刚打完出来感觉自己好像都变漂亮了呢,开心。
再讲一下打耳洞的感受吧,一开始很害怕,坐到那里心脏咚咚咚的跳,感觉打的时候那个针穿过肉皮的感觉很痛苦,尤其是打完一个打第二个的时候。然后我打完了看托尼打的时候发现其实那个枪还是很快的,只是可能自己是当事人所以感受不一样叭~
关于疼不疼,emmm....怎么说呢,刚打完的时候没感觉,过了一会耳朵很红微微有点肿烧烧的感觉,然后我们是中午十二点多打的嘛,到现在已经好多了呢,完全适应了,也没啥感觉了。就是觉得自己做了人生的一件大事呢,哈哈哈哈哈[偷笑]
下午和鑫一起聊了很多,感觉还是大一的朋友最亲密吧,没有什么生疏感,就和家人一样,希望大四可以去猪的家乡爬华山,嘿嘿嘿[二哈]。
完毕!
(2021-3-21)
今天和托尼一起打了耳洞呢,超开心[鼓掌]。之前说了很多次想打,但是一直只是口头说说,今天终于付诸了行动。
带着小陈一起去的,一开始去了一家店,小陈作为过来人,帮我们了解行情,然后第一家店全套一次性比较贵,但是只是针一次性就还行。小陈就和店家说再逛逛,然后就去了第二家店。
进去是一个小姐姐,打耳洞的枪和针都是一次性的,还是真空包装,就很干净卫生,价格本来是一对30(这个价已经不贵了呢),小陈还给我们搞了价,就花了28,耶耶耶开心[鼓掌]。
完了打耳洞的小姐姐也很温柔,打的时候一直鼓励我们,还说了一些注意事项,说是后面有问题还可以找她,临走还给了我们一人一个酒精棉片。刚打完出来感觉自己好像都变漂亮了呢,开心。
再讲一下打耳洞的感受吧,一开始很害怕,坐到那里心脏咚咚咚的跳,感觉打的时候那个针穿过肉皮的感觉很痛苦,尤其是打完一个打第二个的时候。然后我打完了看托尼打的时候发现其实那个枪还是很快的,只是可能自己是当事人所以感受不一样叭~
关于疼不疼,emmm....怎么说呢,刚打完的时候没感觉,过了一会耳朵很红微微有点肿烧烧的感觉,然后我们是中午十二点多打的嘛,到现在已经好多了呢,完全适应了,也没啥感觉了。就是觉得自己做了人生的一件大事呢,哈哈哈哈哈[偷笑]
下午和鑫一起聊了很多,感觉还是大一的朋友最亲密吧,没有什么生疏感,就和家人一样,希望大四可以去猪的家乡爬华山,嘿嘿嘿[二哈]。
完毕!
【广州一#顾客起诉烧腊店结账四舍五入获赔偿# 法官:商家多收款构成欺诈应担责】广州的小陈喜欢吃烧腊,长期光顾家附近的烧腊店。小陈发现,烧腊店里的烧腊按斤称卖且经常打折,但他在店里每次的消费金额都没有零头,均为整数。小数怕长计,小陈多了个心眼,觉得烧腊店存在长期多收钱的现象,于是开始收集证据。一段时间后,小陈把案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小陈和烧腊店达成调解协议,烧腊店一次性向小陈支付多收的金额及赔偿金500余元。法官表示,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这种“无所谓”“不在意”的心理,“贪图小便宜”趁机多收费,每次多收几角钱、几元钱,形成长期的收款“潜规则”。殊不知,这不但是一种不诚信的经营行为,更是一种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https://t.cn/A6tmBy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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