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装修维修等行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关于加强装修维修等行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合防〔2022〕49号
近日,我市因流动性较大的装修维修从业人员导致疫情隐匿传播,已造成多人因此而感染,波及多个县区。为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装修维修等行业强化疫情防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装修维修场所(含家庭、单位装修维修等)暂停施工5天。全面排查全市装修维修从业人员疫情风险。所有装修维修公司要对其从业人员,重新逐一登记造册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无固定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要主动通过12345热线报备,属地住建、房产、人社、民政等部门和社区负责排查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处、不漏一人。全市所有五金建材市场、门店必须全面落实“场所码”,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参加核酸检测,进入五金建材市场、门店必须接受查验“两码”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
二、全面落实“两检一查”。“入城检”,即全市所有道口、场站要继续从严抓好入口检;“出门检”,即因工作特点流动性大的装修维修、快递、外卖、保安、保洁、家政等从业人员,无紧急情况,每日早晨出门前必须先采样、再出门,所在单位要允许其迟到;“进门查”,即全市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必须接受查验“两码”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
三、全市所有进门入户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天一检”,在服务过程中全程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一律不得上门服务,并立即拨打12345热线求助,便于及时就近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四、近日发现有极少数人员忽视甚至无视疫情防控责任,已经引发疫情传播,已涉嫌犯罪,正在依法处置,即将向社会公布。属地、行业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禁失责、渎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https://t.cn/A6oCBxvg
关于加强装修维修等行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合防〔2022〕49号
近日,我市因流动性较大的装修维修从业人员导致疫情隐匿传播,已造成多人因此而感染,波及多个县区。为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装修维修等行业强化疫情防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装修维修场所(含家庭、单位装修维修等)暂停施工5天。全面排查全市装修维修从业人员疫情风险。所有装修维修公司要对其从业人员,重新逐一登记造册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无固定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要主动通过12345热线报备,属地住建、房产、人社、民政等部门和社区负责排查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处、不漏一人。全市所有五金建材市场、门店必须全面落实“场所码”,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参加核酸检测,进入五金建材市场、门店必须接受查验“两码”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
二、全面落实“两检一查”。“入城检”,即全市所有道口、场站要继续从严抓好入口检;“出门检”,即因工作特点流动性大的装修维修、快递、外卖、保安、保洁、家政等从业人员,无紧急情况,每日早晨出门前必须先采样、再出门,所在单位要允许其迟到;“进门查”,即全市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必须接受查验“两码”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
三、全市所有进门入户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天一检”,在服务过程中全程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一律不得上门服务,并立即拨打12345热线求助,便于及时就近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四、近日发现有极少数人员忽视甚至无视疫情防控责任,已经引发疫情传播,已涉嫌犯罪,正在依法处置,即将向社会公布。属地、行业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禁失责、渎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https://t.cn/A6oCBxvg
【商务部:前三季度我国网络零售市场总体呈增长态势】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26日介绍,前三季度,我国网络零售市场总体呈增长态势。商务大数据对重点电商平台监测显示,前三季度,18类监测商品中有7类商品销售额增速超两位数。
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前三季度全国网络零售市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部分商品品类销售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中西药品、金银珠宝、建筑及装潢材料、粮油食品网络零售同比分别增长31.3%、29.7%、21.2%和18.6%。
东北和中部地区增速较快。东北和中部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3%和8.9%,比全国增速分别高出9个和4.9个百分点;西部和东部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和3.5%。
在线服务消费逐步恢复。在线餐饮销售额同比增长1.8%;在线旅游产品和景点门票销售额同比降幅比1月至8月收窄2.2个百分点。
农产品网络零售增长显著。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6%;其中,农村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8%,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8.8%,增速比去年同期提升7.3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9.59万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24万亿元,同比增长6.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7%。(新华网)
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前三季度全国网络零售市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部分商品品类销售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中西药品、金银珠宝、建筑及装潢材料、粮油食品网络零售同比分别增长31.3%、29.7%、21.2%和18.6%。
东北和中部地区增速较快。东北和中部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3%和8.9%,比全国增速分别高出9个和4.9个百分点;西部和东部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和3.5%。
在线服务消费逐步恢复。在线餐饮销售额同比增长1.8%;在线旅游产品和景点门票销售额同比降幅比1月至8月收窄2.2个百分点。
农产品网络零售增长显著。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6%;其中,农村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8%,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8.8%,增速比去年同期提升7.3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9.59万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24万亿元,同比增长6.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7%。(新华网)
【商务部:#前三季度我国网络零售市场总体呈增长态势#】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26日介绍,前三季度,我国网络零售市场总体呈增长态势。商务大数据对重点电商平台监测显示,前三季度,18类监测商品中有7类商品销售额增速超两位数。
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前三季度全国网络零售市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部分商品品类销售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中西药品、金银珠宝、建筑及装潢材料、粮油食品网络零售同比分别增长31.3%、29.7%、21.2%和18.6%。
东北和中部地区增速较快。东北和中部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3%和8.9%,比全国增速分别高出9个和4.9个百分点;西部和东部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和3.5%。
在线服务消费逐步恢复。在线餐饮销售额同比增长1.8%;在线旅游产品和景点门票销售额同比降幅比1月至8月收窄2.2个百分点。
农产品网络零售增长显著。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6%;其中,农村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8%,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8.8%,增速比去年同期提升7.3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9.59万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24万亿元,同比增长6.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7%。(新华社,记者 谢希瑶)https://t.cn/A6oCVdZs
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前三季度全国网络零售市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部分商品品类销售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中西药品、金银珠宝、建筑及装潢材料、粮油食品网络零售同比分别增长31.3%、29.7%、21.2%和18.6%。
东北和中部地区增速较快。东北和中部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3%和8.9%,比全国增速分别高出9个和4.9个百分点;西部和东部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和3.5%。
在线服务消费逐步恢复。在线餐饮销售额同比增长1.8%;在线旅游产品和景点门票销售额同比降幅比1月至8月收窄2.2个百分点。
农产品网络零售增长显著。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6%;其中,农村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8%,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8.8%,增速比去年同期提升7.3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9.59万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24万亿元,同比增长6.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7%。(新华社,记者 谢希瑶)https://t.cn/A6oCVd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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