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4亿!内蒙古呼和浩特、巴彦淖尔、通辽等地区热泵项目获批复
根据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发布《关于和林格尔县2022年清洁取暖燃煤散煤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磴口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乌拉特前旗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科尔沁区镇域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行政村幸福院太阳能集中供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等,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兴安盟等地将采用空气能热泵、太阳能等供热系统进行采暖,项目总投资达116445.96万!
呼和浩特市
《关于和林格尔县2022年清洁取暖燃煤散煤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建设地点为和林格尔县一农场、二农场、三农场、公布营村、西窑子村、台基营6个行政村等,改造总数1378户,改造面积12.58万平方米。超出居民散烧小煤炉,安装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1378台(套)并进行户内改造,包括100平米以内供热管道安装、水电炕改造及低压配电改造。项目总投资4873.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期限为4个月。
巴彦淖尔市
《关于磴口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磴口县改造居民用户19648户,总计供热面积159.53万平方米,其中15086户采用煤改电方式,4562户采用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方式。煤改电工程:拆除原散烧小煤炉设置空气能热泵采暖系统。改造居民用户15086户,安装空气源热泵15086台。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新建热力站12座,含新建建筑;新建现状集中供热管网至热力站一次供热管线;新建热力站至居民热力二次管网;新建热力二次管网132550米(沟槽长度)。项目建设单位为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地址为磴口县辖区内下属乡镇、农场、社区。
建设起止年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10月。项目总投资52333.2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自筹。
《关于乌拉特前旗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设地址:乌拉特前旗11个苏木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乌拉特前旗11个苏木镇农村居民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共计实施改造22839户,面积212.47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为53446.6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2024年。
通辽市
《关于科尔沁区镇域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科尔沁区大林镇、钱家店镇、木里图镇、余新镇等4个镇进行供热清洁能源改造,将项目区原有燃煤锅炉更换为“太阳能”与“空气能”双能组合供热系统;改造共涉及4个镇、5175户、供热面积592000㎡。其中,大林镇2300户、供热面积180000㎡,安装太阳能热泵54套、备用电辅热5台、智能控制柜1套、供暖循环泵5台及其他配套设施;钱家店镇220户、供热面积17000㎡,安装太阳能热泵5套,备用电辅热2台、智能控制柜1套、供暖循环泵2台及其他配套设施;木里图镇2155户、供热面积340000㎡,安装太阳能热泵101套、备用电辅热10台、智能控制柜1套、供暖循环泵8台及其他配套设施;余新镇500户、供热面积55000㎡,安装太阳能热泵16套、备用电辅热3台、智能控制柜1套、供暖循环泵3台及其他配套设施。
建设年限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兴安盟
《关于<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行政村幸福院太阳能集中供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行政村幸福院“太阳能+空气能”联合供暖总面积11128㎡,新建空气式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支架、空气能热泵等供暖设备及附属配件9件套。土建安装部分占比20%,太阳能采暖集热系统占比80%。项目总投资692.6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建设期限为2022年10月-2023年12月。
在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空气能热泵之所以能成为清洁取暖的优选,主要还是因为空气源热泵有着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等特点。随着内蒙古清洁取暖政策的不断推进,作为“煤改清洁能源优秀品牌”的同益空气能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继续助力内蒙古打赢蓝天保卫战。
根据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发布《关于和林格尔县2022年清洁取暖燃煤散煤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磴口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乌拉特前旗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科尔沁区镇域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行政村幸福院太阳能集中供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等,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兴安盟等地将采用空气能热泵、太阳能等供热系统进行采暖,项目总投资达116445.96万!
呼和浩特市
《关于和林格尔县2022年清洁取暖燃煤散煤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建设地点为和林格尔县一农场、二农场、三农场、公布营村、西窑子村、台基营6个行政村等,改造总数1378户,改造面积12.58万平方米。超出居民散烧小煤炉,安装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1378台(套)并进行户内改造,包括100平米以内供热管道安装、水电炕改造及低压配电改造。项目总投资4873.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期限为4个月。
巴彦淖尔市
《关于磴口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磴口县改造居民用户19648户,总计供热面积159.53万平方米,其中15086户采用煤改电方式,4562户采用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方式。煤改电工程:拆除原散烧小煤炉设置空气能热泵采暖系统。改造居民用户15086户,安装空气源热泵15086台。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新建热力站12座,含新建建筑;新建现状集中供热管网至热力站一次供热管线;新建热力站至居民热力二次管网;新建热力二次管网132550米(沟槽长度)。项目建设单位为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地址为磴口县辖区内下属乡镇、农场、社区。
建设起止年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10月。项目总投资52333.2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自筹。
《关于乌拉特前旗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设地址:乌拉特前旗11个苏木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乌拉特前旗11个苏木镇农村居民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共计实施改造22839户,面积212.47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为53446.6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2024年。
通辽市
《关于科尔沁区镇域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科尔沁区大林镇、钱家店镇、木里图镇、余新镇等4个镇进行供热清洁能源改造,将项目区原有燃煤锅炉更换为“太阳能”与“空气能”双能组合供热系统;改造共涉及4个镇、5175户、供热面积592000㎡。其中,大林镇2300户、供热面积180000㎡,安装太阳能热泵54套、备用电辅热5台、智能控制柜1套、供暖循环泵5台及其他配套设施;钱家店镇220户、供热面积17000㎡,安装太阳能热泵5套,备用电辅热2台、智能控制柜1套、供暖循环泵2台及其他配套设施;木里图镇2155户、供热面积340000㎡,安装太阳能热泵101套、备用电辅热10台、智能控制柜1套、供暖循环泵8台及其他配套设施;余新镇500户、供热面积55000㎡,安装太阳能热泵16套、备用电辅热3台、智能控制柜1套、供暖循环泵3台及其他配套设施。
建设年限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兴安盟
《关于<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行政村幸福院太阳能集中供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行政村幸福院“太阳能+空气能”联合供暖总面积11128㎡,新建空气式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支架、空气能热泵等供暖设备及附属配件9件套。土建安装部分占比20%,太阳能采暖集热系统占比80%。项目总投资692.6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建设期限为2022年10月-2023年12月。
在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空气能热泵之所以能成为清洁取暖的优选,主要还是因为空气源热泵有着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等特点。随着内蒙古清洁取暖政策的不断推进,作为“煤改清洁能源优秀品牌”的同益空气能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继续助力内蒙古打赢蓝天保卫战。
【真听 真看 真感受】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心血站医生刘亚声再次来到兴安盟检察分院,参加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会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已履职到位,案件成效显著。https://t.cn/A6oWVf6u
#兴安盟# 汽车维修哪靠谱?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来了→
兴安盟2021年度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促进机动车维修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1年8月11日第四次修正)、《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和文件要求。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组织,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牵头,抽调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和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全盟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2021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行复核。
全盟共计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71家。其中,参与考核企业55家,未参与考核企业16家,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兴安盟2021年度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兴安盟2021年度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促进机动车维修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1年8月11日第四次修正)、《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和文件要求。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组织,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牵头,抽调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和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全盟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2021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行复核。
全盟共计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71家。其中,参与考核企业55家,未参与考核企业16家,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兴安盟2021年度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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