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我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于9月1日开启。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6部门日前印发的通知,今年居民医保参保在缴费标准等方面有一些变化。
居民医保面向哪些人群?参加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参保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记者采访了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余岚。
问:我省居民医保面向哪些人群?
答:原则上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参保缴费。
问:为什么要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居民医保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不履行个人参保缴费义务,无法获得财政补助,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居民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每个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国家再补助一大部分,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当参保群众生病需要用钱,这个基金池就可以提供基本的保障。
参加居民医保后,城乡群众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在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和大病保险方面享受待遇,即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此外,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还可享受医疗救助。
问:我省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和医保待遇享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各统筹区具体缴费时间由统筹区医保部门同税务部门商定后向社会公布。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错过集中缴费期,之后还能参保缴费吗?
答:对于一般参保人员而言,错过集中缴费期是不能参保缴费的,来年如果生病住院,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部分特殊人员可以在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缴费,比如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大学生、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配偶等,不过待遇享受期一般从缴费完成后的次月算起。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当年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
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截至当年12月31日。若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的人员,比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问:相较2021年,今年我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均提高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10元和每人每年350元。为什么筹资标准又提高了?
答:国家确定的居民医保的筹资模式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我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再结合全省实际,调整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医保政策调整和医保待遇提升,比如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国家谈判等,医保基金支出也在扩大。为了维持收支平衡,需要增加人均缴费和政府补助,才能确保医保制度持续运行。随着筹资标准提高,参保群众也能够享受到更多元、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问:除了筹资标准提高,今年的参保缴费相比往年还有什么变化?
答:政策方面基本没有变化,主要变化体现于新增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流程。
根据国家统一的参保缴费经办流程,今年新增参保人员,也就是以前没有参保、在系统里没有信息的人员以及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地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再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往年参加过居民医保并且不需要变更参保地的群众可以直接通过税务部门公开的缴费渠道缴费。
问:哪些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可以享受资助?
答:我省对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
其中,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定额资助,市县财政资助标准由各市(区)自行确定,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享受定额资助。
需要注意的是,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只能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居民医保面向哪些人群?参加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参保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记者采访了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余岚。
问:我省居民医保面向哪些人群?
答:原则上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参保缴费。
问:为什么要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居民医保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不履行个人参保缴费义务,无法获得财政补助,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居民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每个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国家再补助一大部分,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当参保群众生病需要用钱,这个基金池就可以提供基本的保障。
参加居民医保后,城乡群众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在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和大病保险方面享受待遇,即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此外,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还可享受医疗救助。
问:我省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和医保待遇享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各统筹区具体缴费时间由统筹区医保部门同税务部门商定后向社会公布。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错过集中缴费期,之后还能参保缴费吗?
答:对于一般参保人员而言,错过集中缴费期是不能参保缴费的,来年如果生病住院,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部分特殊人员可以在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缴费,比如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大学生、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配偶等,不过待遇享受期一般从缴费完成后的次月算起。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当年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
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截至当年12月31日。若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的人员,比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问:相较2021年,今年我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均提高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10元和每人每年350元。为什么筹资标准又提高了?
答:国家确定的居民医保的筹资模式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我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再结合全省实际,调整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医保政策调整和医保待遇提升,比如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国家谈判等,医保基金支出也在扩大。为了维持收支平衡,需要增加人均缴费和政府补助,才能确保医保制度持续运行。随着筹资标准提高,参保群众也能够享受到更多元、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问:除了筹资标准提高,今年的参保缴费相比往年还有什么变化?
答:政策方面基本没有变化,主要变化体现于新增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流程。
根据国家统一的参保缴费经办流程,今年新增参保人员,也就是以前没有参保、在系统里没有信息的人员以及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地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再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往年参加过居民医保并且不需要变更参保地的群众可以直接通过税务部门公开的缴费渠道缴费。
问:哪些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可以享受资助?
答:我省对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
其中,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定额资助,市县财政资助标准由各市(区)自行确定,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享受定额资助。
需要注意的是,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只能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研究称碳水吃太少人容易抑郁#】在减肥人士和健身人群中,「低碳水饮食」越来越受到追捧。但近日,国际综合性学术期刊《自然·人类行为》发表的一项研究提醒我们:饮食中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会影响一个人的情绪。简单来说,碳水吃少了,人容易出现抑郁等问题。#碳水吃太少身体会有哪些变化#?
碳水吃少了有哪些感觉?事实上,碳水化合物摄入太少,对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睡眠容易出问题、肠胃蠕动变慢、注意力不集中、手脚容易冰凉、血糖波动等等。
减肥时也要吃一定量的碳水,以免机体因能量不足而消耗更多蛋白质,导致肌肉流失。按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标准规定的最低量来说,每天最低限度要吃120克碳水化合物,相当于160克干粮食。如果你属于卧床不动的人,或只想节食减肥不配合运动,吃这个量还是可以的。
但需要提醒的是,不吃主食的减肥方法,短期内有一定效果,一旦恢复吃主食就会疯狂反弹,还可能增加胆囊疾病、肾结石、胃肠病等疾病的风险,不宜长期坚持。(生命时报)
碳水吃少了有哪些感觉?事实上,碳水化合物摄入太少,对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睡眠容易出问题、肠胃蠕动变慢、注意力不集中、手脚容易冰凉、血糖波动等等。
减肥时也要吃一定量的碳水,以免机体因能量不足而消耗更多蛋白质,导致肌肉流失。按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标准规定的最低量来说,每天最低限度要吃120克碳水化合物,相当于160克干粮食。如果你属于卧床不动的人,或只想节食减肥不配合运动,吃这个量还是可以的。
但需要提醒的是,不吃主食的减肥方法,短期内有一定效果,一旦恢复吃主食就会疯狂反弹,还可能增加胆囊疾病、肾结石、胃肠病等疾病的风险,不宜长期坚持。(生命时报)
【了解食物不耐受,让自己更健康】
人体处于健康状况时,小肠内仅仅只有非常少的微生物,大约1000个/毫升左右,主要微生物包括乳酸杆菌、念珠菌和梭状芽胞杆菌等。但假如出现胃酸减少无法消灭来自外来的微生物、小肠动力减弱、抗生素的滥用、摄入的食物不能充分消化时,小肠内的细菌数量会大大增加,增加的细菌会在小肠内异常发酵,其发酵的产物-酸和气,酸会对小肠粘膜造成直接伤害,气会造成我们的腹胀感,其结果就是增加肠道通透性,导致肠漏的发生。
与肠漏相关的疾病不要太多:炎症性肠病、肠易激综合征、浅表性胃炎、肥胖、代谢综合征、糖尿病、桥本氏甲状腺炎,甚至自闭症、忧郁症、老年痴呆都可能与此相关。儿童和老人的身上最容易出现肠漏,儿童是肠粘膜发育还没有完全,老人则是肠子用的多了保护肠壁细胞的粘膜层已经丧失。至于中青年朋友出现的肠漏则主要归于胃酸减少及摄入不耐受的食物。
胃酸不足会导致摄入的食物中的细菌无法彻底杀灭,结果就是小肠中的细菌数量大大增加,此外胃酸的不足由于食物不能充分消化,这些食物进入肠道之后,能够变为身体可吸收的部分减少,多余的部分往往成为小肠细菌的粮食,这也刺激了小肠细菌数量大大增加。幽门螺旋杆菌感染、胃食道反流、、萎缩性胃炎、浅表性胃炎、长期的抑制胃酸的药物的使用(如奥美拉唑等)、甚至许多的胃溃疡患者都存在胃酸不足的情况。
食物过敏与食物不耐受是两个概念。前者指的是摄入某种食物后发生严重反应如荨麻疹、哮喘等,需要紧急处理,医学上称为免疫性的IgE反应,而后者作用非常慢,看上去也不需要紧急处理,表现为消化不良等轻微症状,属于免疫性的IgG反应。
事实上,我们许多人很可能都对某类或某些类食物存在不耐受的状况,由于症状轻微并不会引起我的重视,这种状况会诱发身体免疫系统的过度反应,导致肠漏的发生。与IgG食物不耐受相关的常见症状很多,包括:头痛、疲劳、便秘、腹泻、湿疹、牛皮癣、焦虑、忧郁等,这种不耐受也可能诱发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慢性皮肤疾病、甲状腺疾病、慢性疲劳综合征等。哪些食物会出现IgG不耐受?最可能包括:乳制品、麸质(小麦制品中的蛋白质)、鸡蛋和坚果。当然,这存在个体差异,最后做一个食物肠道过敏检测,根据检测的结果进行食物的选择。
人体处于健康状况时,小肠内仅仅只有非常少的微生物,大约1000个/毫升左右,主要微生物包括乳酸杆菌、念珠菌和梭状芽胞杆菌等。但假如出现胃酸减少无法消灭来自外来的微生物、小肠动力减弱、抗生素的滥用、摄入的食物不能充分消化时,小肠内的细菌数量会大大增加,增加的细菌会在小肠内异常发酵,其发酵的产物-酸和气,酸会对小肠粘膜造成直接伤害,气会造成我们的腹胀感,其结果就是增加肠道通透性,导致肠漏的发生。
与肠漏相关的疾病不要太多:炎症性肠病、肠易激综合征、浅表性胃炎、肥胖、代谢综合征、糖尿病、桥本氏甲状腺炎,甚至自闭症、忧郁症、老年痴呆都可能与此相关。儿童和老人的身上最容易出现肠漏,儿童是肠粘膜发育还没有完全,老人则是肠子用的多了保护肠壁细胞的粘膜层已经丧失。至于中青年朋友出现的肠漏则主要归于胃酸减少及摄入不耐受的食物。
胃酸不足会导致摄入的食物中的细菌无法彻底杀灭,结果就是小肠中的细菌数量大大增加,此外胃酸的不足由于食物不能充分消化,这些食物进入肠道之后,能够变为身体可吸收的部分减少,多余的部分往往成为小肠细菌的粮食,这也刺激了小肠细菌数量大大增加。幽门螺旋杆菌感染、胃食道反流、、萎缩性胃炎、浅表性胃炎、长期的抑制胃酸的药物的使用(如奥美拉唑等)、甚至许多的胃溃疡患者都存在胃酸不足的情况。
食物过敏与食物不耐受是两个概念。前者指的是摄入某种食物后发生严重反应如荨麻疹、哮喘等,需要紧急处理,医学上称为免疫性的IgE反应,而后者作用非常慢,看上去也不需要紧急处理,表现为消化不良等轻微症状,属于免疫性的IgG反应。
事实上,我们许多人很可能都对某类或某些类食物存在不耐受的状况,由于症状轻微并不会引起我的重视,这种状况会诱发身体免疫系统的过度反应,导致肠漏的发生。与IgG食物不耐受相关的常见症状很多,包括:头痛、疲劳、便秘、腹泻、湿疹、牛皮癣、焦虑、忧郁等,这种不耐受也可能诱发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慢性皮肤疾病、甲状腺疾病、慢性疲劳综合征等。哪些食物会出现IgG不耐受?最可能包括:乳制品、麸质(小麦制品中的蛋白质)、鸡蛋和坚果。当然,这存在个体差异,最后做一个食物肠道过敏检测,根据检测的结果进行食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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