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财,折损了他们的福德。
我在广州考察的时候,了解到某家文化传播机构,从事命理方面的业务。你绝对想不到他们是如何经营的?
首先,通过关注公众号的文章引流到朋友圈。通过朋友圈转发就可以免费为你看一次手相。
如果说真的是有老师为这些人一一解析那也就算了,然而事实上却没有…
这些没有经过师承的销售,就是所谓的“老师”,他们都是用同一个内容回复,也就是提前录好解析手相的语音,然后群发给这些咨询的客户。
如此一来,肯定有人觉得算得准。然后这些销售在引导客户下一步…具体后续怎么样,我就点到即止了。
这里笔者只是想说明,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尤其玄易从业者,更应做好德行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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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真的是有老师为这些人一一解析那也就算了,然而事实上却没有…
这些没有经过师承的销售,就是所谓的“老师”,他们都是用同一个内容回复,也就是提前录好解析手相的语音,然后群发给这些咨询的客户。
如此一来,肯定有人觉得算得准。然后这些销售在引导客户下一步…具体后续怎么样,我就点到即止了。
这里笔者只是想说明,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尤其玄易从业者,更应做好德行双修。
在南京,李先生的朋友送了他两箱五粮液,因为平时不喝酒,就想着把酒卖掉,经过打听,得知一家专门回收的烟酒行回收价格高一些,便带着酒过来了,可是,最终因为有一箱酒有疑问,回收店只收了另一箱酒。
感觉此事有蹊跷的李先生便看了看其他几瓶酒,却发现只有店家说的这瓶酒生产日期和其他酒不一样,因为怀疑自己的酒被掉包,于是李先生便质问了对方,可是对方却矢口否认,因没有证据,李先生就离开了。
咽不下这口气的李先生将此事告知了媒体,于是记者专门带了8瓶五粮液,两瓶茅台和4条中华来到店里,而且事先对这些烟酒编码进行了登记,结果店家的两名男子表示,2瓶茅台、2瓶五粮液和两条中华有问题不收,在拍下视频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当地派出所,随后警方赶来将两名男子抓获。
因两人趁人不备,用假烟假酒偷偷调换了顾客的真酒和真烟,目前两人因盗窃罪被警方刑拘。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生意也讲究挣该挣的钱,而不是昧着良心挣钱,打着高价回收的幌子,实际上却玩这样的小把戏,一次两次可能成功,但是很多次呢,必然是要承担责任的。
本起事件中,回收店和顾客之间原本是一种回收行为,属于买卖合同,只不过卖方是顾客而已。
当顾客拿着真酒真烟来回收时,店家趁着顾客不注意,偷偷将其更换为假的,那么该行为是属于诈骗还是盗窃呢?
首先,店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点没有疑问,只不过在手法上,趁着顾客不备偷换了烟酒,再告诉顾客这是假的自己不收,顾客误以为自己带来的真的是假的,于是产生了错误认识。
但是,在财产的交付方面,并不是顾客基于错误认识,而主动交付给店家的,而是店家趁着顾客不备偷换的,因此其行为应属于盗窃行为。
但是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非法所得了,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数额1000元至3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当按照盗窃罪立案追究。按照江苏当地的规定,盗窃2000元以上的,对此会构成盗窃罪。
本案中,偷换一瓶茅台就已经达到了入罪标准,有人不解,这样的酒不是1499元吗,其实并不是按照指导价来计算,而是要按照市场价来计算,因此一瓶酒就已经达到了入罪标准。
最终,两人将会面临多重的刑期,还是要看其非法所得多少了,如果数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对此起刑就是三年以上了。
喝不了的烟酒卖掉其实很正常,但是,也一定要注意不要被回收店搞了手脚,一旦发觉问题,及时报警,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十一月的笑帮#
感觉此事有蹊跷的李先生便看了看其他几瓶酒,却发现只有店家说的这瓶酒生产日期和其他酒不一样,因为怀疑自己的酒被掉包,于是李先生便质问了对方,可是对方却矢口否认,因没有证据,李先生就离开了。
咽不下这口气的李先生将此事告知了媒体,于是记者专门带了8瓶五粮液,两瓶茅台和4条中华来到店里,而且事先对这些烟酒编码进行了登记,结果店家的两名男子表示,2瓶茅台、2瓶五粮液和两条中华有问题不收,在拍下视频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当地派出所,随后警方赶来将两名男子抓获。
因两人趁人不备,用假烟假酒偷偷调换了顾客的真酒和真烟,目前两人因盗窃罪被警方刑拘。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生意也讲究挣该挣的钱,而不是昧着良心挣钱,打着高价回收的幌子,实际上却玩这样的小把戏,一次两次可能成功,但是很多次呢,必然是要承担责任的。
本起事件中,回收店和顾客之间原本是一种回收行为,属于买卖合同,只不过卖方是顾客而已。
当顾客拿着真酒真烟来回收时,店家趁着顾客不注意,偷偷将其更换为假的,那么该行为是属于诈骗还是盗窃呢?
首先,店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点没有疑问,只不过在手法上,趁着顾客不备偷换了烟酒,再告诉顾客这是假的自己不收,顾客误以为自己带来的真的是假的,于是产生了错误认识。
但是,在财产的交付方面,并不是顾客基于错误认识,而主动交付给店家的,而是店家趁着顾客不备偷换的,因此其行为应属于盗窃行为。
但是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非法所得了,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数额1000元至3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当按照盗窃罪立案追究。按照江苏当地的规定,盗窃2000元以上的,对此会构成盗窃罪。
本案中,偷换一瓶茅台就已经达到了入罪标准,有人不解,这样的酒不是1499元吗,其实并不是按照指导价来计算,而是要按照市场价来计算,因此一瓶酒就已经达到了入罪标准。
最终,两人将会面临多重的刑期,还是要看其非法所得多少了,如果数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对此起刑就是三年以上了。
喝不了的烟酒卖掉其实很正常,但是,也一定要注意不要被回收店搞了手脚,一旦发觉问题,及时报警,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十一月的笑帮#
人们总是认为,某圈中的有老大,在我的圈子里面,好的东西就是老大,“首先必须物真有价值”。谁去评价,谁说都没用,所以不要在乎什么圈子所谓的领导??听某些人在那里胡编乱讲。真正的收藏家,认东西,不认人,从来不近交往,所以哥在这里透露一点,只要不违法……什么事都会谈。什么事都可以做。今后的竟争: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心][作揖][握手][赞][哈哈][干杯][酷][心]《京城顽主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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