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曼城球迷而言,这个夏天的转会着实让球迷难以想象,众所周知,凯恩一直是曼城想要的球员,这个夏天,尤其是凯恩希望离开的情况下,曼城就该全力进攻,直到拿下凯恩为止,但是中间似乎出现了差错。当球迷还在惦记凯恩的时候,曼城竟然豪掷1亿英镑签下格拉利什,先不管踢得如何,至少在球员转会方面,曼城似乎有放弃凯恩的意思,也许是因为瓜迪奥拉知道梅西不久将会离开巴萨,为了避免签下梅西,曼城迅速找到了替身,而且格拉利什在加盟之后,便穿上了10号球衣。也许瓜迪奥拉从自己的内心上讲,希望签下梅西,但是拉波尔塔对瓜迪奥拉有知遇之恩,期间也有太多说不清楚的故事,好吧,梅西这篇掀过去,格拉利什加盟之后,可以明显看出,对于曼城来说并没有太大帮助,也许要等待机会。那么曼城还想要凯恩吗?当然,至少目前看来,凯恩如果能够加盟曼城,将会是曼城的一次重磅引援,技战术和影响力方面都是一次提升。但是曼城在1亿英镑拿下格拉利什之后,好像没有了太多的底气。据悉,曼城报价1.25亿英镑,希望求购凯恩,但是遭到了热刺老板的强烈反对,而凯恩也不好用罢训的方式离开,其实说实话,热刺不是争冠球队,虽然凯恩还有三年合同才到期,但是现在如果能够出售,换得一笔可观的转会费,未尝不可。据《独立报》消息,如果曼城对凯恩开出1.5亿英镑的报价,热刺老板列维将会改变他对凯恩转会的态度。随后消息来到,热刺老板并不是非要留下凯恩不可,因为凯恩也倾向于离开,热刺老板一旦强留不住,始终要转会离开,那么热刺老板则开出了新的条件,1.5亿英镑,直接可以带走凯恩。有球迷认为,热刺老板在试探曼城对于引进凯恩的态度,也有的球迷认为,热刺老板根本不想卖掉凯恩,随便出一个让其难以承受的价格,凯恩转会也将不了了之。其实这两种我认为都有,现在就把难题甩给了曼城,因为热刺已经同意放凯恩离开,已经开出了新的条件,就看曼城的态度了。1.5亿英镑,对于凯恩而言,到底算不算多,上个赛季凯恩打进23个进球,奉献14次助攻,28岁的年纪,确实已经失去了很多竞争力,但是凭借在热刺的表现,凯恩绝对有上亿的身价,虽然1.5亿英镑略有溢价,但是对于曼城而言,似乎热刺老板并不这么想。首先,热刺表明凯恩是非卖品,但是曼城却执意想要,这就怪不得热刺老板加价。如果能够达到热刺的心理价位,那么不排除让凯恩离开,另外,曼城是土豪球队,这个夏天,格拉利什都能够用1亿英镑引进,凯恩差在哪里呢?加5000万英镑,一是证明了凯恩比格拉利什实力更强,二是曼城的苦苦追求。综上所述之前是曼城苦苦追求,现在热刺老板已经已经开出条件,这也是一种试水,如果曼城能够答应1.5亿英镑的条件,那么直接可以带走凯恩,如果曼城只是希望利用凯恩的离开想法,去签下凯恩的话,对不起,热刺肯定不会答应,现在就要看曼城的态度了。
#漯河两名密接者两次核酸均为阴性#【漯河:两名密接者已做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据了解,源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8月13日接到了调查管控的协查函,当日中午对两人集中隔离管控,目前两人已做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源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告
张某某,男,43岁,源汇区人;张某某之女,8岁,源汇区人,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高铁同乘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同其女儿7月26日7时26分在济南西站乘坐G279次高铁于12时11分到达漯河西站,出站后乘坐103路公交车回到伏牛山路家中。8月13日我区接到调查管控的协查函,当日中午对父女二人集中隔离管控。经调查,张某某之女于8月11日19:00—21:00左右,在自己家楼下与小朋友在室外空旷场地玩耍,其余时间无明确外出史。张某某7月26日至8月13日在市内乘坐多班次公交车(乘车期间佩戴口罩),进入多个经营门店及公共场所。建议在同一时间段曾经在源汇区伏牛山路十五中对面龙江苑1号楼楼下活动的人员、同一时间段乘坐以下班次公交车的同乘人员、司乘人员及同一时间进入同一个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均按照一般接触者管理。请主动到辖区乡镇(街道)报备,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建议涉及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加强清洁消毒。
源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5日
张某某详细活动轨迹(7月26日—8月13日)
1、7月26日12:21张某某及女儿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7215),12:37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后步行回到伏牛山路家中。
2、7月27日17:34张某某在市电视台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20),17:37到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下车,后进入丹尼斯购物,18:20结账离开;18:36在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乘坐100A路公交车(豫LK9071),18:50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嵩山路汉江路交叉口丰乐园蛋糕房购买蛋糕,18:54结账离开;20:01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结账后回家。
3、7月28日张某某到汉江路焱通生活超市购物,10:24结账离开;后到十五中对面丁记包子购买食品,11:07结账离开;下午到郾城黄河广场美宜佳购物,16:33结账离开。
4、7月29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易事多购物,7:27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9:37结账,后到常来超市隔壁天天水果店购买水果,9:38结账离开。
5、7月30日7:49张某某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875D),8:04在高铁西站下车;8:09在高铁下站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212),8:27到汉江路种子市场站下车;下车后到味莱粮匠汉江路店购买早餐,8:31结账,后到汉江路常来生活超市购物,8:35结账离开。
6、7月31日6:55张某某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287D),7:11在高铁西站下车;7:14在高铁西站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275),7:29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回家;12:19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981D),12:34在高铁西站下车;12:42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13),13:00到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回家。
7、8月1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方杰胡辣汤店吃早餐,8:17结账离开;18:28在嵩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路东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50),18:33在辽河路丹尼斯站下车,后到丹尼斯购物,18:56结账离开,后到辽河路丹尼斯东天睿炸鸡店购买食品,19:08结账离开;19:20在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乘坐100路公交车(豫LL1382),19:28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19:31结账回家。
8、张某某自述8月2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9、8月3日8:38张某某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82),8:55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回家;12:40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12D),12:46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大马副食品店购买食品,12:52结账离开。
10、8月4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方杰胡辣汤店吃早餐,7:03结账离开;14:42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51),12:47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回家;下午到汉江路赵合盈店购买食品,17:34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7:39结账离开。
11、8月5日早上张某某到丁湾桥东原谷原麦3店购买食品,6:30结账离开;6:51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12),7:08在高铁西站下车;7:21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679D),7:33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车,后到柳江西路阳光城附近赵茂松宫廷胡辣汤吃早餐,7:44结账离开;上午到盛鑫酒店附近吴城一分利生活超市购物,10:29结账离开;12:33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91D),12:37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2:42结账离开。
12、8月6日早上6:08张某某到汉江路红百粮餐饮购买食品,后到太行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双汇生活超市0907店购物,6:30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许慎婴幼园附近超超超市购物,6:43结账离开,6:52在汉江路种子市场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95),7:10到高铁西站下车,7:13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891D),7:24在沙澧集聚区管委会下车,后到曙光医疗器械对面卫杰穆马热干面吃早餐,7:59结账离开;下午到汉江路伏牛山路交叉口龙江超市购物,15:47结账离开,晚上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18:50结账离开。
13、8月7日上午张某某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8:57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东公交站牌后绿菜园买菜,9:05结账离开;中午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13:14结账离开。
14、8月8日19:01张某某在汉江路种子市场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7973),19:17在高铁西站下车;19:42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51),19:56在汉江路电业局家属院下车,后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20:02结账离开。
15、8月9日上午张某某到嵩山路汉江路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9:04结账离开,后到味莱粮匠汉江路店购买食品,9:12结账离开。
16、8月10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逍遥镇刘记风味早餐店吃早餐,5:48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9:58结账离开,后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10:10结账离开。
17、8月11日早上张某某到汉江路红百粮餐饮吃早餐,7:12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许慎婴幼园对面双汇超市0909店购物,7:26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9:57结账离开;晚上到长江路汉江路漯海望泽购物,19:38结账离开,后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9:43结账离开。
18、8月12日中午张某某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3:35结账离开;晚上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9:27结账回家。
19、8月13日上午张某某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0:43结账离开;15点一家四口被转运至源汇区集中隔离点管控。
来源:源汇发布@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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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男,43岁,源汇区人;张某某之女,8岁,源汇区人,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高铁同乘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同其女儿7月26日7时26分在济南西站乘坐G279次高铁于12时11分到达漯河西站,出站后乘坐103路公交车回到伏牛山路家中。8月13日我区接到调查管控的协查函,当日中午对父女二人集中隔离管控。经调查,张某某之女于8月11日19:00—21:00左右,在自己家楼下与小朋友在室外空旷场地玩耍,其余时间无明确外出史。张某某7月26日至8月13日在市内乘坐多班次公交车(乘车期间佩戴口罩),进入多个经营门店及公共场所。建议在同一时间段曾经在源汇区伏牛山路十五中对面龙江苑1号楼楼下活动的人员、同一时间段乘坐以下班次公交车的同乘人员、司乘人员及同一时间进入同一个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均按照一般接触者管理。请主动到辖区乡镇(街道)报备,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建议涉及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加强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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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5日
张某某详细活动轨迹(7月26日—8月13日)
1、7月26日12:21张某某及女儿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7215),12:37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后步行回到伏牛山路家中。
2、7月27日17:34张某某在市电视台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20),17:37到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下车,后进入丹尼斯购物,18:20结账离开;18:36在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乘坐100A路公交车(豫LK9071),18:50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嵩山路汉江路交叉口丰乐园蛋糕房购买蛋糕,18:54结账离开;20:01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结账后回家。
3、7月28日张某某到汉江路焱通生活超市购物,10:24结账离开;后到十五中对面丁记包子购买食品,11:07结账离开;下午到郾城黄河广场美宜佳购物,16:33结账离开。
4、7月29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易事多购物,7:27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9:37结账,后到常来超市隔壁天天水果店购买水果,9:38结账离开。
5、7月30日7:49张某某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875D),8:04在高铁西站下车;8:09在高铁下站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212),8:27到汉江路种子市场站下车;下车后到味莱粮匠汉江路店购买早餐,8:31结账,后到汉江路常来生活超市购物,8:35结账离开。
6、7月31日6:55张某某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287D),7:11在高铁西站下车;7:14在高铁西站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275),7:29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回家;12:19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981D),12:34在高铁西站下车;12:42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13),13:00到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回家。
7、8月1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方杰胡辣汤店吃早餐,8:17结账离开;18:28在嵩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路东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50),18:33在辽河路丹尼斯站下车,后到丹尼斯购物,18:56结账离开,后到辽河路丹尼斯东天睿炸鸡店购买食品,19:08结账离开;19:20在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乘坐100路公交车(豫LL1382),19:28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19:31结账回家。
8、张某某自述8月2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9、8月3日8:38张某某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82),8:55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回家;12:40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12D),12:46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大马副食品店购买食品,12:52结账离开。
10、8月4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方杰胡辣汤店吃早餐,7:03结账离开;14:42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51),12:47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回家;下午到汉江路赵合盈店购买食品,17:34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7:39结账离开。
11、8月5日早上张某某到丁湾桥东原谷原麦3店购买食品,6:30结账离开;6:51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12),7:08在高铁西站下车;7:21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679D),7:33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车,后到柳江西路阳光城附近赵茂松宫廷胡辣汤吃早餐,7:44结账离开;上午到盛鑫酒店附近吴城一分利生活超市购物,10:29结账离开;12:33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91D),12:37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2:42结账离开。
12、8月6日早上6:08张某某到汉江路红百粮餐饮购买食品,后到太行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双汇生活超市0907店购物,6:30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许慎婴幼园附近超超超市购物,6:43结账离开,6:52在汉江路种子市场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95),7:10到高铁西站下车,7:13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891D),7:24在沙澧集聚区管委会下车,后到曙光医疗器械对面卫杰穆马热干面吃早餐,7:59结账离开;下午到汉江路伏牛山路交叉口龙江超市购物,15:47结账离开,晚上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18:50结账离开。
13、8月7日上午张某某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8:57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东公交站牌后绿菜园买菜,9:05结账离开;中午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13:14结账离开。
14、8月8日19:01张某某在汉江路种子市场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7973),19:17在高铁西站下车;19:42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51),19:56在汉江路电业局家属院下车,后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20:02结账离开。
15、8月9日上午张某某到嵩山路汉江路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9:04结账离开,后到味莱粮匠汉江路店购买食品,9:12结账离开。
16、8月10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逍遥镇刘记风味早餐店吃早餐,5:48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9:58结账离开,后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10:10结账离开。
17、8月11日早上张某某到汉江路红百粮餐饮吃早餐,7:12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许慎婴幼园对面双汇超市0909店购物,7:26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9:57结账离开;晚上到长江路汉江路漯海望泽购物,19:38结账离开,后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9:43结账离开。
18、8月12日中午张某某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3:35结账离开;晚上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9:27结账回家。
19、8月13日上午张某某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0:43结账离开;15点一家四口被转运至源汇区集中隔离点管控。
来源:源汇发布@人民网河南频道
#漯河两名密接者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漯河:两名密接者已做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据了解,源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8月13日接到了调查管控的协查函,当日中午对两人集中隔离管控,目前两人已做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源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告
张某某,男,43岁,源汇区人;张某某之女,8岁,源汇区人,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高铁同乘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同其女儿7月26日7时26分在济南西站乘坐G279次高铁于12时11分到达漯河西站,出站后乘坐103路公交车回到伏牛山路家中。8月13日我区接到调查管控的协查函,当日中午对父女二人集中隔离管控。经调查,张某某之女于8月11日19:00—21:00左右,在自己家楼下与小朋友在室外空旷场地玩耍,其余时间无明确外出史。张某某7月26日至8月13日在市内乘坐多班次公交车(乘车期间佩戴口罩),进入多个经营门店及公共场所。建议在同一时间段曾经在源汇区伏牛山路十五中对面龙江苑1号楼楼下活动的人员、同一时间段乘坐以下班次公交车的同乘人员、司乘人员及同一时间进入同一个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均按照一般接触者管理。请主动到辖区乡镇(街道)报备,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建议涉及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加强清洁消毒。
源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5日
张某某详细活动轨迹
(7月26日—8月13日)
1、7月26日12:21张某某及女儿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7215),12:37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后步行回到伏牛山路家中。
2、7月27日17:34张某某在市电视台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20),17:37到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下车,后进入丹尼斯购物,18:20结账离开;18:36在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乘坐100A路公交车(豫LK9071),18:50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嵩山路汉江路交叉口丰乐园蛋糕房购买蛋糕,18:54结账离开;20:01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结账后回家。
3、7月28日张某某到汉江路焱通生活超市购物,10:24结账离开;后到十五中对面丁记包子购买食品,11:07结账离开;下午到郾城黄河广场美宜佳购物,16:33结账离开。
4、7月29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易事多购物,7:27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9:37结账,后到常来超市隔壁天天水果店购买水果,9:38结账离开。
5、7月30日7:49张某某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875D),8:04在高铁西站下车;8:09在高铁下站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212),8:27到汉江路种子市场站下车;下车后到味莱粮匠汉江路店购买早餐,8:31结账,后到汉江路常来生活超市购物,8:35结账离开。
6、7月31日6:55张某某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287D),7:11在高铁西站下车;7:14在高铁西站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275),7:29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回家;12:19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981D),12:34在高铁西站下车;12:42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13),13:00到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回家。
7、8月1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方杰胡辣汤店吃早餐,8:17结账离开;18:28在嵩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路东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50),18:33在辽河路丹尼斯站下车,后到丹尼斯购物,18:56结账离开,后到辽河路丹尼斯东天睿炸鸡店购买食品,19:08结账离开;19:20在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乘坐100路公交车(豫LL1382),19:28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19:31结账回家。
8、张某某自述8月2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9、8月3日8:38张某某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82),8:55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回家;12:40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12D),12:46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大马副食品店购买食品,12:52结账离开。
10、8月4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方杰胡辣汤店吃早餐,7:03结账离开;14:42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51),12:47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回家;下午到汉江路赵合盈店购买食品,17:34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7:39结账离开。
11、8月5日早上张某某到丁湾桥东原谷原麦3店购买食品,6:30结账离开;6:51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12),7:08在高铁西站下车;7:21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679D),7:33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车,后到柳江西路阳光城附近赵茂松宫廷胡辣汤吃早餐,7:44结账离开;上午到盛鑫酒店附近吴城一分利生活超市购物,10:29结账离开;12:33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91D),12:37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2:42结账离开。
12、8月6日早上6:08张某某到汉江路红百粮餐饮购买食品,后到太行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双汇生活超市0907店购物,6:30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许慎婴幼园附近超超超市购物,6:43结账离开,6:52在汉江路种子市场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95),7:10到高铁西站下车,7:13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891D),7:24在沙澧集聚区管委会下车,后到曙光医疗器械对面卫杰穆马热干面吃早餐,7:59结账离开;下午到汉江路伏牛山路交叉口龙江超市购物,15:47结账离开,晚上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18:50结账离开。
13、8月7日上午张某某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8:57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东公交站牌后绿菜园买菜,9:05结账离开;中午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13:14结账离开。
14、8月8日19:01张某某在汉江路种子市场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7973),19:17在高铁西站下车;19:42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51),19:56在汉江路电业局家属院下车,后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20:02结账离开。
15、8月9日上午张某某到嵩山路汉江路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9:04结账离开,后到味莱粮匠汉江路店购买食品,9:12结账离开。
16、8月10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逍遥镇刘记风味早餐店吃早餐,5:48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9:58结账离开,后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10:10结账离开。
17、8月11日早上张某某到汉江路红百粮餐饮吃早餐,7:12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许慎婴幼园对面双汇超市0909店购物,7:26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9:57结账离开;晚上到长江路汉江路漯海望泽购物,19:38结账离开,后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9:43结账离开。
18、8月12日中午张某某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3:35结账离开;晚上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9:27结账回家。
19、8月13日上午张某某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0:43结账离开;15点一家四口被转运至源汇区集中隔离点管控。
来源:源汇发布
据了解,源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8月13日接到了调查管控的协查函,当日中午对两人集中隔离管控,目前两人已做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源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告
张某某,男,43岁,源汇区人;张某某之女,8岁,源汇区人,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高铁同乘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同其女儿7月26日7时26分在济南西站乘坐G279次高铁于12时11分到达漯河西站,出站后乘坐103路公交车回到伏牛山路家中。8月13日我区接到调查管控的协查函,当日中午对父女二人集中隔离管控。经调查,张某某之女于8月11日19:00—21:00左右,在自己家楼下与小朋友在室外空旷场地玩耍,其余时间无明确外出史。张某某7月26日至8月13日在市内乘坐多班次公交车(乘车期间佩戴口罩),进入多个经营门店及公共场所。建议在同一时间段曾经在源汇区伏牛山路十五中对面龙江苑1号楼楼下活动的人员、同一时间段乘坐以下班次公交车的同乘人员、司乘人员及同一时间进入同一个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均按照一般接触者管理。请主动到辖区乡镇(街道)报备,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建议涉及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加强清洁消毒。
源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5日
张某某详细活动轨迹
(7月26日—8月13日)
1、7月26日12:21张某某及女儿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7215),12:37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后步行回到伏牛山路家中。
2、7月27日17:34张某某在市电视台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20),17:37到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下车,后进入丹尼斯购物,18:20结账离开;18:36在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乘坐100A路公交车(豫LK9071),18:50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嵩山路汉江路交叉口丰乐园蛋糕房购买蛋糕,18:54结账离开;20:01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结账后回家。
3、7月28日张某某到汉江路焱通生活超市购物,10:24结账离开;后到十五中对面丁记包子购买食品,11:07结账离开;下午到郾城黄河广场美宜佳购物,16:33结账离开。
4、7月29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易事多购物,7:27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9:37结账,后到常来超市隔壁天天水果店购买水果,9:38结账离开。
5、7月30日7:49张某某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875D),8:04在高铁西站下车;8:09在高铁下站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212),8:27到汉江路种子市场站下车;下车后到味莱粮匠汉江路店购买早餐,8:31结账,后到汉江路常来生活超市购物,8:35结账离开。
6、7月31日6:55张某某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287D),7:11在高铁西站下车;7:14在高铁西站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275),7:29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回家;12:19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981D),12:34在高铁西站下车;12:42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13),13:00到汉江路种子市场下车回家。
7、8月1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方杰胡辣汤店吃早餐,8:17结账离开;18:28在嵩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路东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50),18:33在辽河路丹尼斯站下车,后到丹尼斯购物,18:56结账离开,后到辽河路丹尼斯东天睿炸鸡店购买食品,19:08结账离开;19:20在辽河路丹尼斯站牌乘坐100路公交车(豫LL1382),19:28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19:31结账回家。
8、张某某自述8月2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9、8月3日8:38张某某在高铁西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82),8:55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回家;12:40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12D),12:46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大马副食品店购买食品,12:52结账离开。
10、8月4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方杰胡辣汤店吃早餐,7:03结账离开;14:42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51),12:47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回家;下午到汉江路赵合盈店购买食品,17:34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7:39结账离开。
11、8月5日早上张某某到丁湾桥东原谷原麦3店购买食品,6:30结账离开;6:51在汉江路种子市场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12),7:08在高铁西站下车;7:21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679D),7:33在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车,后到柳江西路阳光城附近赵茂松宫廷胡辣汤吃早餐,7:44结账离开;上午到盛鑫酒店附近吴城一分利生活超市购物,10:29结账离开;12:33在柳江医院站牌乘坐100B路公交车(豫LG0591D),12:37在嵩山路汉江路口下车,后到汉江路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2:42结账离开。
12、8月6日早上6:08张某某到汉江路红百粮餐饮购买食品,后到太行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双汇生活超市0907店购物,6:30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许慎婴幼园附近超超超市购物,6:43结账离开,6:52在汉江路种子市场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95),7:10到高铁西站下车,7:13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26路公交车(豫L09891D),7:24在沙澧集聚区管委会下车,后到曙光医疗器械对面卫杰穆马热干面吃早餐,7:59结账离开;下午到汉江路伏牛山路交叉口龙江超市购物,15:47结账离开,晚上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18:50结账离开。
13、8月7日上午张某某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8:57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东公交站牌后绿菜园买菜,9:05结账离开;中午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13:14结账离开。
14、8月8日19:01张某某在汉江路种子市场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7973),19:17在高铁西站下车;19:42在长江路翠华山路路口站牌乘坐103路公交车(豫LL5751),19:56在汉江路电业局家属院下车,后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20:02结账离开。
15、8月9日上午张某某到嵩山路汉江路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9:04结账离开,后到味莱粮匠汉江路店购买食品,9:12结账离开。
16、8月10日早上张某某到十五中对面逍遥镇刘记风味早餐店吃早餐,5:48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小敏批发部购物,9:58结账离开,后到嵩山路汉江路口交叉口路东公交站牌附近双汇超市0100店购物,10:10结账离开。
17、8月11日早上张某某到汉江路红百粮餐饮吃早餐,7:12结账离开,后到汉江路许慎婴幼园对面双汇超市0909店购物,7:26结账离开;上午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9:57结账离开;晚上到长江路汉江路漯海望泽购物,19:38结账离开,后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9:43结账离开。
18、8月12日中午张某某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3:35结账离开;晚上到漯海望泽楼下大参林大药房购买药物,19:27结账回家。
19、8月13日上午张某某到汉江路嵩山路交叉口附近常来生活超市购物,10:43结账离开;15点一家四口被转运至源汇区集中隔离点管控。
来源:源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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