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90岁老党员的初心与坚守——记工商银行南阳分行离休干部董希荣】#南阳[超话]#院墙斑驳,修修补补,满眼的绿植生机勃勃。这里是工商银行南阳分行离休干部董希荣的家,今年90岁的董希荣已经在这个小院里生活了33年。
“我是一名党员,党需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董希荣满头银发,行走有些不便,热情地招呼着来访者却觉得自己的事迹“不值一提”。但在记者不断走访中,渐渐地了解了她始终忠诚向党、初心不改,用朴实无华的坚守书写出感人至深的人生故事。
履职尽责 廉洁奉公
1932年,董希荣出生于南召县,给地主家做过活,讨过饭,日子过得十分艰难。16岁那年董希荣参加了革命工作,在南召县留山完小当教员,日子慢慢好了起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她的今天,她就是感党恩、跟党走。”老伴胡登高对董希荣最为了解。
新中国成立以来,董希荣先后任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纳会计、原南阳县槐树湾中心乡党支部书记、原南阳县妇联会委员、原南阳县人委劳动科副科长、原南阳县委审干办公室负责人等不同岗位,也因形势需要在原南阳县棉织厂党支部书记、原南阳县制药厂厂长等岗位工作过。不论在哪个岗位,她都服从安排,始终兢兢业业工作,多次荣获原南阳地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获评南阳地区劳动模范。
不让车接送、不住超标准房间、不吃招待饭。董希荣说,这是她的“三不”原则。1984年,董希荣调入南阳市工行担任出纳科科长,经常要到县里指导、检查工作,她严格要求自己。
“赶到县里到饭点了怎么办?先到街上吃完饭,再去工作。”时任董希荣副手的李刚对这样的情景记忆犹新,他认为董希荣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人对己标准一致。当时,董希荣还负责着机关经费审批和车辆修理工作。一次她发现有位同志出差住宿费超出标准4元,当即指出这超出部分不能报销。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论是行长还是一般同志均能做到一视同仁,不该报销的坚决不批。
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同志们都佩服她、信任她。1989年底单位职工分房,董希荣被推选为机关分房委员会主任。涉及全体职工利益,她尽职尽责,曾连着几个晚上都熬到深夜,拿出了三套方案提供给分房委及党组参考,并拿到群众中进行评议,在很短的时间里圆满完成了分房任务。
离休后,老干科保留了董希荣的用车权,但是她一次也没有用。她说,越是组织上的关照,越要体谅组织。“离休了做不了多少事,不能再给组织上添麻烦。”1992年,董希荣被工行河南省分行评为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1995年、1998年先后被评为市工商银行系统优秀党员。
艰苦朴素 乐于助人
工作上董希荣严于律己,生活上她乐于助人,是同事和周围邻居眼中的好大姐。
一位同事的儿子已经40岁了,由于身体原因,生活一直没有着落。董希荣知道这个情况后,帮忙多方争取,把孩子安排到市福利院,不仅让他生活有保障,还能通过劳动有一定的收入,解决了同事的愁盼难题。
1995年秋,一位邻居骨折住院,家中诸多事需要有人帮衬,董希荣就主动帮助照料,一直持续几个月。
董希荣一同乡家中贫困,丈夫因病去世,孩子也患有精神病,多次来找董希荣帮忙。董希荣50元、100元、200元地接济帮助,在那个普遍不富裕的年代,她累计给予了1000多元的帮助。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董希荣和老伴经常拿编织袋到批发市场买便宜的土豆、红薯、萝卜、白菜等,把节省下来的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董希荣守好了一名老党员的初心,传承好了老一辈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同事周金玉、李淑娟等人眼中,董希荣谦和、热忱,用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1990年,董希荣当选南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心中常想着别人,把群众的问题当自己的,把群众的事情当自己的,把群众的声音反映出去。”董希荣说。
心系教育 持续奉献
1992年,60岁的董希荣做了一个决定,至今已坚持了30个春秋。
董希荣家乡南召县曾是国家级贫困县,过去有许多山里孩子因家贫无力上学。曾在当地留山镇中心完全学校当过教员的她,在1992年写了一封信,表达了对母校的深厚感情,并捐了1000元,到1998年工资增加以后,捐款也增加到2000元。至今,董希荣已坚持捐助了整整30年。
该校工会主席刘珂刚调到学校就听说了董希荣坚持捐款的事迹。她说:“30年持续不间断,董老的这种精神特别令人感动,也激励我们年轻老师们做好自己的工作,奉献教育事业。”
每有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公益慈善号召,董希荣和老伴总是带头响应,第一时间参与。每逢大灾大难,她也总是响应号召,上交特殊党费,尽一份党员的义务。
“是党培养了我们,教育引导我们一直往前走,如今我们岁数大了,就想看一看国家的新变化,共享发展的新成果,能贡献点力量就贡献点力量。”董希荣的老伴、同样是离休干部的94岁高龄的胡登高如是说。
阅尽春色人未老,晚节常可见初衷。董希荣淡泊名利,将责任、奉献放在心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艰苦奋斗的无私品格,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初心使命的坚守、对党的坚定信仰和忠诚。(全媒体记者 黄星 马赛 通讯员 罗旭阳)
“我是一名党员,党需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董希荣满头银发,行走有些不便,热情地招呼着来访者却觉得自己的事迹“不值一提”。但在记者不断走访中,渐渐地了解了她始终忠诚向党、初心不改,用朴实无华的坚守书写出感人至深的人生故事。
履职尽责 廉洁奉公
1932年,董希荣出生于南召县,给地主家做过活,讨过饭,日子过得十分艰难。16岁那年董希荣参加了革命工作,在南召县留山完小当教员,日子慢慢好了起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她的今天,她就是感党恩、跟党走。”老伴胡登高对董希荣最为了解。
新中国成立以来,董希荣先后任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纳会计、原南阳县槐树湾中心乡党支部书记、原南阳县妇联会委员、原南阳县人委劳动科副科长、原南阳县委审干办公室负责人等不同岗位,也因形势需要在原南阳县棉织厂党支部书记、原南阳县制药厂厂长等岗位工作过。不论在哪个岗位,她都服从安排,始终兢兢业业工作,多次荣获原南阳地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获评南阳地区劳动模范。
不让车接送、不住超标准房间、不吃招待饭。董希荣说,这是她的“三不”原则。1984年,董希荣调入南阳市工行担任出纳科科长,经常要到县里指导、检查工作,她严格要求自己。
“赶到县里到饭点了怎么办?先到街上吃完饭,再去工作。”时任董希荣副手的李刚对这样的情景记忆犹新,他认为董希荣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人对己标准一致。当时,董希荣还负责着机关经费审批和车辆修理工作。一次她发现有位同志出差住宿费超出标准4元,当即指出这超出部分不能报销。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论是行长还是一般同志均能做到一视同仁,不该报销的坚决不批。
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同志们都佩服她、信任她。1989年底单位职工分房,董希荣被推选为机关分房委员会主任。涉及全体职工利益,她尽职尽责,曾连着几个晚上都熬到深夜,拿出了三套方案提供给分房委及党组参考,并拿到群众中进行评议,在很短的时间里圆满完成了分房任务。
离休后,老干科保留了董希荣的用车权,但是她一次也没有用。她说,越是组织上的关照,越要体谅组织。“离休了做不了多少事,不能再给组织上添麻烦。”1992年,董希荣被工行河南省分行评为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1995年、1998年先后被评为市工商银行系统优秀党员。
艰苦朴素 乐于助人
工作上董希荣严于律己,生活上她乐于助人,是同事和周围邻居眼中的好大姐。
一位同事的儿子已经40岁了,由于身体原因,生活一直没有着落。董希荣知道这个情况后,帮忙多方争取,把孩子安排到市福利院,不仅让他生活有保障,还能通过劳动有一定的收入,解决了同事的愁盼难题。
1995年秋,一位邻居骨折住院,家中诸多事需要有人帮衬,董希荣就主动帮助照料,一直持续几个月。
董希荣一同乡家中贫困,丈夫因病去世,孩子也患有精神病,多次来找董希荣帮忙。董希荣50元、100元、200元地接济帮助,在那个普遍不富裕的年代,她累计给予了1000多元的帮助。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董希荣和老伴经常拿编织袋到批发市场买便宜的土豆、红薯、萝卜、白菜等,把节省下来的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董希荣守好了一名老党员的初心,传承好了老一辈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同事周金玉、李淑娟等人眼中,董希荣谦和、热忱,用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1990年,董希荣当选南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心中常想着别人,把群众的问题当自己的,把群众的事情当自己的,把群众的声音反映出去。”董希荣说。
心系教育 持续奉献
1992年,60岁的董希荣做了一个决定,至今已坚持了30个春秋。
董希荣家乡南召县曾是国家级贫困县,过去有许多山里孩子因家贫无力上学。曾在当地留山镇中心完全学校当过教员的她,在1992年写了一封信,表达了对母校的深厚感情,并捐了1000元,到1998年工资增加以后,捐款也增加到2000元。至今,董希荣已坚持捐助了整整30年。
该校工会主席刘珂刚调到学校就听说了董希荣坚持捐款的事迹。她说:“30年持续不间断,董老的这种精神特别令人感动,也激励我们年轻老师们做好自己的工作,奉献教育事业。”
每有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公益慈善号召,董希荣和老伴总是带头响应,第一时间参与。每逢大灾大难,她也总是响应号召,上交特殊党费,尽一份党员的义务。
“是党培养了我们,教育引导我们一直往前走,如今我们岁数大了,就想看一看国家的新变化,共享发展的新成果,能贡献点力量就贡献点力量。”董希荣的老伴、同样是离休干部的94岁高龄的胡登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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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聘# #通化身边事#
#通化师范学院# 2022年博士高级人才招聘启事
[星星]招50名!安家费40万起,教师+专技岗,提供精装修周转房
岗位详情:点击链接查看https://t.cn/A6iWpaYj
【院校简介】
通化师范学院是吉林省东南部唯一一所省属本科院校,坐落于长白山脚下、鸭绿江畔、中朝边境的通化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1958年改为通化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通化师范学院。
学校始终秉承崇德广业、与时偕行的校训,坚持“师范性、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型”的总体定位,坚持“举师范旗,走应用路,创特色牌,奔高水平”发展之路,坚守“质朴的教育”理念,传承“以靖宇精神建校育人服务长白山区”的办学特色,坚持党建筑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亮校、文化荣校的办学方略,凸显“一魂一师一山一城一族一史”的办学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吉林省“最美生态校园”、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高校、全国非遗教育特色院校。2021年,生物学教师团队荣获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映山红”支教教师团队荣获“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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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始终秉承崇德广业、与时偕行的校训,坚持“师范性、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型”的总体定位,坚持“举师范旗,走应用路,创特色牌,奔高水平”发展之路,坚守“质朴的教育”理念,传承“以靖宇精神建校育人服务长白山区”的办学特色,坚持党建筑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亮校、文化荣校的办学方略,凸显“一魂一师一山一城一族一史”的办学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吉林省“最美生态校园”、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高校、全国非遗教育特色院校。2021年,生物学教师团队荣获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映山红”支教教师团队荣获“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荣誉称号。
【3月1日起,#洛阳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 】关于恢复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授课的通知#洛阳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公布#
一、严格时间安排
从3月1日起,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资质不全的要坚决关停取缔,资质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限周一至周五,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落实防控措施
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消杀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好自我防护。
(一)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各培训机构要储备满足一个月以上使用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对于消毒用品、口罩、洗手液等消耗品要及时补充。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要设置隔离空间,对出现发热等紧急情况的学员、教职工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严格落实“场所码”政策。
各培训机构复课前必须按规定申请“场所码”并张贴在显著位置,安排专人提醒、指导、查验进入机构的人员(包括机构工作人员)出示“场所码”,为“黄色”或“红色”的要第一时间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精准摸排信息。
各培训机构要有专人负责人员信息排查工作,精准掌握师生及学生家长出行、体温、健康、接触等状况。涉疫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机构;市域外人员进入培训机构一律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同时持健康码、行程码才能进入。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护要求。
一是培训机构教师及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二是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
三是要认真开展教学环境日常消杀工作,做到消杀安全有效、记录齐全;
四是要告知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减少出行安排,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报告属地有关部门。
(五)严格控制培训规模。
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实施网格化小单元管理,严格按照“一人一桌,学生前后左右保持 1 米间距”要求控制教室人数;
二是不举办大型讲座、培训等群体性活动,一般聚集性活动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活动时间,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三、规范培训行为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双减”文件要求,做到诚实守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培训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明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条款;严格执行广告宣传规定,不得有违规宣传,不得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必须按照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的《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洛发改〔 2022 〕 1 号),按每课时、每人次收费。
中心城区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为35元,10至35人为29元,35人以上为23元;
县域(含孟津区、偃师区)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为27元,10至35人为22元,35人以上为17元。
标准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课时收费标准上浮浮动最高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未按以上标准收费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督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动态指导培训机构调整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准复课。
一、严格时间安排
从3月1日起,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资质不全的要坚决关停取缔,资质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限周一至周五,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落实防控措施
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消杀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好自我防护。
(一)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各培训机构要储备满足一个月以上使用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对于消毒用品、口罩、洗手液等消耗品要及时补充。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要设置隔离空间,对出现发热等紧急情况的学员、教职工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严格落实“场所码”政策。
各培训机构复课前必须按规定申请“场所码”并张贴在显著位置,安排专人提醒、指导、查验进入机构的人员(包括机构工作人员)出示“场所码”,为“黄色”或“红色”的要第一时间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精准摸排信息。
各培训机构要有专人负责人员信息排查工作,精准掌握师生及学生家长出行、体温、健康、接触等状况。涉疫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机构;市域外人员进入培训机构一律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同时持健康码、行程码才能进入。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护要求。
一是培训机构教师及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二是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
三是要认真开展教学环境日常消杀工作,做到消杀安全有效、记录齐全;
四是要告知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减少出行安排,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报告属地有关部门。
(五)严格控制培训规模。
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实施网格化小单元管理,严格按照“一人一桌,学生前后左右保持 1 米间距”要求控制教室人数;
二是不举办大型讲座、培训等群体性活动,一般聚集性活动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活动时间,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三、规范培训行为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双减”文件要求,做到诚实守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培训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明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条款;严格执行广告宣传规定,不得有违规宣传,不得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必须按照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的《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洛发改〔 2022 〕 1 号),按每课时、每人次收费。
中心城区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为35元,10至35人为29元,35人以上为23元;
县域(含孟津区、偃师区)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为27元,10至35人为22元,35人以上为17元。
标准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课时收费标准上浮浮动最高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未按以上标准收费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督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动态指导培训机构调整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准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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