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2022企业能力分析研究报告
PC端:https://t.cn/A6ojsGGr
微信端:https://t.cn/A6ojsGGB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橡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化装备的研发与创新。其主要产品是轮胎橡胶行业的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业机器人以及数字化装备制造。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为¥545,479.60万元,与2020年的¥308,206.49万元相比大幅增长,增长了76.99%。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为¥461,107.88万元,与2020年的¥242,850.84万元相比大幅增长,增长了89.8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增长,但成本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
PC端:https://t.cn/A6ojsGGr
微信端:https://t.cn/A6ojsGGB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橡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化装备的研发与创新。其主要产品是轮胎橡胶行业的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业机器人以及数字化装备制造。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为¥545,479.60万元,与2020年的¥308,206.49万元相比大幅增长,增长了76.99%。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为¥461,107.88万元,与2020年的¥242,850.84万元相比大幅增长,增长了89.8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增长,但成本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
软控股份——2022企业能力分析研究报告
PC端:https://t.cn/A6ojsGGr
微信端:https://t.cn/A6ojsGGB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橡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化装备的研发与创新。其主要产品是轮胎橡胶行业的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业机器人以及数字化装备制造。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为¥545,479.60万元,与2020年的¥308,206.49万元相比大幅增长,增长了76.99%。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为¥461,107.88万元,与2020年的¥242,850.84万元相比大幅增长,增长了89.8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增长,但成本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
PC端:https://t.cn/A6ojsGGr
微信端:https://t.cn/A6ojsGGB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橡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化装备的研发与创新。其主要产品是轮胎橡胶行业的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业机器人以及数字化装备制造。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为¥545,479.60万元,与2020年的¥308,206.49万元相比大幅增长,增长了76.99%。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为¥461,107.88万元,与2020年的¥242,850.84万元相比大幅增长,增长了89.8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增长,但成本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
转发 #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网络科技公司贩卖公民个人信息#】2018年5月,某网络科技公司的实际经营者蔡某某与尹某共谋,通过该公司向上游某软件公司购买含有电话号码、登录平台名称和次数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再以每条0.35元或0.5元的价格转卖给尹某。蔡某某指派员工刘某、李某具体负责信息买卖业务,至案发前累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741238条,获利约50万元。尹某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转售给刘某中、刘某翠等人(已判刑),获利66万多元。刘某中、刘某翠利用购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组建“股民微信交流群”,后致被害人海某被骗。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网络科技公司、尹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购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蔡某某、刘某、李某作为对某网络科技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某网络科技公司罚金80万元;判处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分别判处刘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追缴某网络科技公司违法所得50万元、尹某违法所得661209元。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网络科技公司、尹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购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蔡某某、刘某、李某作为对某网络科技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某网络科技公司罚金80万元;判处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分别判处刘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追缴某网络科技公司违法所得50万元、尹某违法所得661209元。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