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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简阳##简阳美好生活# 【面对灾情、疫情,四川学生资助工作最新要求来了!】近日,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因“9·5”泸定地震、疫情等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或困难程度加剧学生的帮扶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主要包括:
一、全面摸排,迅速落实帮扶措施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汛情和旱情多重叠加,部分家庭遭遇生活困难。9月5日甘孜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甘孜州、雅安市受灾严重。各地各校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及时持续开展因疫情、汛情、旱情和地震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或困难程度加剧学生的摸排工作,逐一分析致贫原因,深入了解资助需求,及时启动临时困难补助、爱心礼包、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鼓励高校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资助方案,并为其申请有关资助项目提供帮助。
二、克服困难,有序推进学生资助项目实施
9—10月,是国家奖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资助项目申请审核和评审公示的高峰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我省大部分高校新生尚未报到,老生尚未完全返校。各校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校生源分布、新生报到、老生返校等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在线会议等方式,尽快启动国家奖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起来看教育部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和汛情旱情叠加等影响,部分家庭遭遇生活困难。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全面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精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简化报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私,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要根据实际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和必要生活用品,确保他们入学后能够安心就学。
二、加强认定,确保实现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各高校要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摸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汛情旱情等影响的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要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强化审核把关、创新认定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资助管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加强联动,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落地。各地各高校要会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有效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贷款额度,切实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要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要配合经办银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维护、贷后管理、诚信教育等管理工作,关注贷款学生还款情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启动还款救助工作。
四、加强管理,切实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各地各高校要推进学生资助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规范。要全面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要加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和应用,持续提升资助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资助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各地各高校要大力开展资助宣传,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让学生减少顾虑、安心就学。要深入挖掘学生感恩励志素材,讲好中国学生资助故事,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要持续开展防诈骗教育,尤其在新生入学期间要加强对新生的警示教育,通过视频解读、案例分析、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培训贷”“创业贷”“助学贷”等各种不良校园贷,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
各地各高校接到通知后,要迅速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学生资助有关情况,总结上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日
据悉,截至9月9日18时,全省已有65所高校启动了“9•5”泸定地震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专项资助工作,共摸排出受灾学生600余人,落实困难补助资金23.15万元。
一、全面摸排,迅速落实帮扶措施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汛情和旱情多重叠加,部分家庭遭遇生活困难。9月5日甘孜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甘孜州、雅安市受灾严重。各地各校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及时持续开展因疫情、汛情、旱情和地震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或困难程度加剧学生的摸排工作,逐一分析致贫原因,深入了解资助需求,及时启动临时困难补助、爱心礼包、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鼓励高校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资助方案,并为其申请有关资助项目提供帮助。
二、克服困难,有序推进学生资助项目实施
9—10月,是国家奖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资助项目申请审核和评审公示的高峰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我省大部分高校新生尚未报到,老生尚未完全返校。各校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校生源分布、新生报到、老生返校等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在线会议等方式,尽快启动国家奖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起来看教育部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和汛情旱情叠加等影响,部分家庭遭遇生活困难。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全面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精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简化报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私,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要根据实际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和必要生活用品,确保他们入学后能够安心就学。
二、加强认定,确保实现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各高校要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摸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汛情旱情等影响的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要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强化审核把关、创新认定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资助管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加强联动,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落地。各地各高校要会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有效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贷款额度,切实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要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要配合经办银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维护、贷后管理、诚信教育等管理工作,关注贷款学生还款情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启动还款救助工作。
四、加强管理,切实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各地各高校要推进学生资助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规范。要全面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要加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和应用,持续提升资助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资助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各地各高校要大力开展资助宣传,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让学生减少顾虑、安心就学。要深入挖掘学生感恩励志素材,讲好中国学生资助故事,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要持续开展防诈骗教育,尤其在新生入学期间要加强对新生的警示教育,通过视频解读、案例分析、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培训贷”“创业贷”“助学贷”等各种不良校园贷,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
各地各高校接到通知后,要迅速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学生资助有关情况,总结上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日
据悉,截至9月9日18时,全省已有65所高校启动了“9•5”泸定地震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专项资助工作,共摸排出受灾学生600余人,落实困难补助资金23.15万元。
【关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及区域管理服务措施的通告】根据自治区《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新疫指综合电〔2021〕23号)精神,结合此次疫情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实际,经市指挥部指挥中心区内外疫情防控策略研判专班、流调和区域协查专班会同疫情相关区(县)指挥部综合研判,现就3月29日通报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3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区域管理服务措施,通告如下:
一、新增三区划分范围
(一)封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71号院6号楼;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24号楼;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4号楼、11号楼、17号楼。
(二)管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85号三星房产、五星北路77号天宁尊爵小区、五星北路71号院及周边商铺;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5号乌鲁木齐市第59小学、南湖南路西二巷46号金福苑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7号南湖安居一期、南湖南路西二巷69号红山村花园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安居南路191号院。
(三)防范区
1.东至五星北路三星房产、南至红山路、西至红山路北七巷、北至红山路北七巷290号;
2.东至七道湾南路,西至斜井南社区,南至运城社区,北至七道湾南路西二巷;
3.东至南湖南路,西至河滩快速路,南至西虹东路,北至南湖西路。
二、管理服务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明确如下管理服务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1.区域封闭。实行严格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保障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隔离期间,除工作人员外,区域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居家隔离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人员摸排。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将阳性检测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规范排查、转运。
3.健康监测。对封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并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封控区内居民日常疾病诊疗,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及慢性病诊疗、急救转运等服务。需转封控管理区域外就医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出得去、进得去、回得来”。
4.人员转运。封控区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由区(县)医疗和药品专班立即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乌鲁木齐国际医院。排除感染风险后可转运至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5.环境消毒和监测。按照《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区域管理环境检测与消杀工作指南》要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做好质控评估。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
6.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单人单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6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
7.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双层、双消、鹅颈扎”要求处理,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安排按要求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8.生活物资保障。调配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各社区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9.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发现阳性、立即提级”的管理措施,原则上按照封控区管理。具体如下:
1.区域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原则上居民足不出户,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待连续3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并在小区内进行适当非聚集性活动等。
2.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户1管(5混1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12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其余措施同“封控区”。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具体如下:
1.强化社会面管控。各类经营单位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绿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
2.交通管控。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出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0混1管在指定采样点采样方式,在第1、2、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结果。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均调整为每5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健康宣教。加强健康教育,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使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对出现“十大症状”的,由社区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排查诊断。对需要就医的,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在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5.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一、新增三区划分范围
(一)封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71号院6号楼;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24号楼;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4号楼、11号楼、17号楼。
(二)管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85号三星房产、五星北路77号天宁尊爵小区、五星北路71号院及周边商铺;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5号乌鲁木齐市第59小学、南湖南路西二巷46号金福苑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7号南湖安居一期、南湖南路西二巷69号红山村花园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安居南路191号院。
(三)防范区
1.东至五星北路三星房产、南至红山路、西至红山路北七巷、北至红山路北七巷290号;
2.东至七道湾南路,西至斜井南社区,南至运城社区,北至七道湾南路西二巷;
3.东至南湖南路,西至河滩快速路,南至西虹东路,北至南湖西路。
二、管理服务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明确如下管理服务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1.区域封闭。实行严格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保障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隔离期间,除工作人员外,区域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居家隔离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人员摸排。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将阳性检测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规范排查、转运。
3.健康监测。对封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并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封控区内居民日常疾病诊疗,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及慢性病诊疗、急救转运等服务。需转封控管理区域外就医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出得去、进得去、回得来”。
4.人员转运。封控区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由区(县)医疗和药品专班立即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乌鲁木齐国际医院。排除感染风险后可转运至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5.环境消毒和监测。按照《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区域管理环境检测与消杀工作指南》要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做好质控评估。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
6.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单人单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6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
7.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双层、双消、鹅颈扎”要求处理,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安排按要求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8.生活物资保障。调配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各社区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9.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发现阳性、立即提级”的管理措施,原则上按照封控区管理。具体如下:
1.区域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原则上居民足不出户,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待连续3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并在小区内进行适当非聚集性活动等。
2.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户1管(5混1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12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其余措施同“封控区”。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具体如下:
1.强化社会面管控。各类经营单位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绿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
2.交通管控。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出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0混1管在指定采样点采样方式,在第1、2、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结果。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均调整为每5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健康宣教。加强健康教育,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使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对出现“十大症状”的,由社区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排查诊断。对需要就医的,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在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5.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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