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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情画意中的汉服(先秦)】
礼仪之大,故称夏;服章之美,谓之华。中国素有“礼仪之邦”、“衣冠上国”的美称。自“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之乾坤”、“造屋宇,制衣服”起,至清“剃发易服”止,华夏衣冠,更是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
上衣下裳,天地阴阳;圆袖交领,天圆地方;中缝垂带,人道正直。
“垂衣裳而天下治”,安定和谐的政治理想;“正衣冠”,一个人的风采与品性。
《国风·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商代时有了右衽交领的上衣,多为小袖,至膝盖;裳,与衣相对,广义上包括下身穿的裤、裙、胫衣(没有裆的套裤)。但这个时期,裳通常指一种围裳,也就是一种紧包着下身的服装,展开后是扇形的,腰间用绦带系束。为了防止走光,裳前正中,还有类似围裙的蔽膝。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上下连属的衣服。比如袍,就是上衣和下裳连成一体的长衣服,有表有里。
春秋以前,冠服制度纳入“礼治”范围,色彩存在着尊卑的区别。黑、白、赤、青、黄是正色,象征着高贵,是礼服的色彩;绀(红青色)、红(赤之浅者)、缥(淡青红)紫、流黄是间色,象征着卑贱,只能作为便服、内衣、衬里及妇女、平民的服色。
《国风·邶风·绿衣》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
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绿衣黄里”,间色为衣,正色为里,这就违反礼制了。
春秋、战国礼乐崩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孔子曾说“恶紫之夺朱也”和“齐王好紫衣,国中无异色。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诸侯对服饰和审美,不再讲究礼制了。【诗情画意中的汉服(先秦)】
礼仪之大,故称夏;服章之美,谓之华。中国素有“礼仪之邦”、“衣冠上国”的美称。自“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之乾坤”、“造屋宇,制衣服”起,至清“剃发易服”止,华夏衣冠,更是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
上衣下裳,天地阴阳;圆袖交领,天圆地方;中缝垂带,人道正直。
“垂衣裳而天下治”,安定和谐的政治理想;“正衣冠”,一个人的风采与品性。
《国风·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商时就有了右衽交领的上衣,多小袖,至膝盖;裳,广义上包括下身穿的裤、裙、胫衣(没有裆的套裤)。这个时期,裳通常指一种围裳,一种紧包着下身的服装,展开后是扇形的,腰间用绦带系束。为防止走光,裳前正中,还有类似围裙的蔽膝。同时,还出现了上下连属的衣服。例如袍,上衣和下裳连成一体的长衣服,有里有面。
周“等级制度”,形成了完整的衣冠制度,其中最具特色的是—冕服。中国最重要的礼服,帝王卿相祭服。冕冠,前圆后方,代表天圆地方;冠顶称綖(板)上玄下纁,前低后高;冠身两侧各施小孔,名“组”,带冠后冠以发笄,冕板上有12“旒”、每旒上有12颗玉珠。冕服
凡戴冕冠者,要着冕服。上衣下裳制,上玄衣(青黑),下裳(黄赤色),上施“十二章文”,上衣画绘,下裳刺绣 。冕服配件:带, 丝织物、革带、绶、舄。
春秋以前,冠服制度纳入“礼治”范围,色彩存在着尊卑的区别。黑、白、赤、青、黄是正色,象征着高贵,是礼服的色彩;绀(红青色)、红(赤之浅者)、缥(淡青红)紫、流黄是间色,象征着卑贱,只能作为便服、内衣、衬里及妇女、平民的服色。
深衣(始于周,流行于战国),上下连属,腰缝以上称‘衣’,以下称‘裳’ 裁制为12片,应一年12个月。特点:(1)续衽钩边,衣襟接长,斜角绕至背后,以丝带扎系;续衽,将衣服的前襟接长;钩边,滚边。(2)矩领,圆袖,下摆不开衩,领,袖,下摆的边缘饰有素色或绣绘的滚边。(3)衣长至踝间。
《国风·邶风·绿衣》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
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绿衣黄里”,间色为衣,正色为里,这就违反礼制了。
春秋、战国礼乐崩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孔子曾说“恶紫之夺朱也”和“齐王好紫衣,国中无异色。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诸侯对服饰和审美,不再讲究礼制了。再有战国赵武灵王“废上衣下裳制,推行胡服”,实行上衣下裤制,即西北方少数民族穿着。 特征: 短衣,长裤,革带,革靴,衣身紧窄,短小利落,便于活动。
【诗情画意中的汉服(先秦)】
礼仪之大,故称夏;服章之美,谓之华。中国素有“礼仪之邦”、“衣冠上国”的美称。自“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之乾坤”、“造屋宇,制衣服”起,至清“剃发易服”止,华夏衣冠,更是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
上衣下裳,天地阴阳;圆袖交领,天圆地方;中缝垂带,人道正直。
“垂衣裳而天下治”,安定和谐的政治理想;“正衣冠”,一个人的风采与品性。
《国风·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商代时有了右衽交领的上衣,多为小袖,至膝盖;裳,与衣相对,广义上包括下身穿的裤、裙、胫衣(没有裆的套裤)。但这个时期,裳通常指一种围裳,也就是一种紧包着下身的服装,展开后是扇形的,腰间用绦带系束。为了防止走光,裳前正中,还有类似围裙的蔽膝。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上下连属的衣服。比如袍,就是上衣和下裳连成一体的长衣服,有表有里。
春秋以前,冠服制度纳入“礼治”范围,色彩存在着尊卑的区别。黑、白、赤、青、黄是正色,象征着高贵,是礼服的色彩;绀(红青色)、红(赤之浅者)、缥(淡青红)紫、流黄是间色,象征着卑贱,只能作为便服、内衣、衬里及妇女、平民的服色。
《国风·邶风·绿衣》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
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绿衣黄里”,间色为衣,正色为里,这就违反礼制了。
春秋、战国礼乐崩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孔子曾说“恶紫之夺朱也”和“齐王好紫衣,国中无异色。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诸侯对服饰和审美,不再讲究礼制了。【诗情画意中的汉服(先秦)】
礼仪之大,故称夏;服章之美,谓之华。中国素有“礼仪之邦”、“衣冠上国”的美称。自“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之乾坤”、“造屋宇,制衣服”起,至清“剃发易服”止,华夏衣冠,更是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
上衣下裳,天地阴阳;圆袖交领,天圆地方;中缝垂带,人道正直。
“垂衣裳而天下治”,安定和谐的政治理想;“正衣冠”,一个人的风采与品性。
《国风·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商时就有了右衽交领的上衣,多小袖,至膝盖;裳,广义上包括下身穿的裤、裙、胫衣(没有裆的套裤)。这个时期,裳通常指一种围裳,一种紧包着下身的服装,展开后是扇形的,腰间用绦带系束。为防止走光,裳前正中,还有类似围裙的蔽膝。同时,还出现了上下连属的衣服。例如袍,上衣和下裳连成一体的长衣服,有里有面。
周“等级制度”,形成了完整的衣冠制度,其中最具特色的是—冕服。中国最重要的礼服,帝王卿相祭服。冕冠,前圆后方,代表天圆地方;冠顶称綖(板)上玄下纁,前低后高;冠身两侧各施小孔,名“组”,带冠后冠以发笄,冕板上有12“旒”、每旒上有12颗玉珠。冕服
凡戴冕冠者,要着冕服。上衣下裳制,上玄衣(青黑),下裳(黄赤色),上施“十二章文”,上衣画绘,下裳刺绣 。冕服配件:带, 丝织物、革带、绶、舄。
春秋以前,冠服制度纳入“礼治”范围,色彩存在着尊卑的区别。黑、白、赤、青、黄是正色,象征着高贵,是礼服的色彩;绀(红青色)、红(赤之浅者)、缥(淡青红)紫、流黄是间色,象征着卑贱,只能作为便服、内衣、衬里及妇女、平民的服色。
深衣(始于周,流行于战国),上下连属,腰缝以上称‘衣’,以下称‘裳’ 裁制为12片,应一年12个月。特点:(1)续衽钩边,衣襟接长,斜角绕至背后,以丝带扎系;续衽,将衣服的前襟接长;钩边,滚边。(2)矩领,圆袖,下摆不开衩,领,袖,下摆的边缘饰有素色或绣绘的滚边。(3)衣长至踝间。
《国风·邶风·绿衣》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
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绿衣黄里”,间色为衣,正色为里,这就违反礼制了。
春秋、战国礼乐崩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孔子曾说“恶紫之夺朱也”和“齐王好紫衣,国中无异色。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诸侯对服饰和审美,不再讲究礼制了。再有战国赵武灵王“废上衣下裳制,推行胡服”,实行上衣下裤制,即西北方少数民族穿着。 特征: 短衣,长裤,革带,革靴,衣身紧窄,短小利落,便于活动。
民国徐悲鸿画鸡图,104x46cm,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徐悲鸿(1895-1953),江苏宜兴人。曾负笈留学日本与法国,是兼採中西艺术之长的教育家,更是中国现代美术的奠基者。
徐悲鸿笔下公鸡多昂首挺立,头顶如火红冠,尾黑如漆,笔墨奔放却不狂狷。所作雄鸡不仅形神俱足,更有所寄託。右下角款识「廿八年残腊悲鸿写」,时值日本侵华期间,期能透过「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的典故,向有志之士发出救亡图存的呐喊。#书画##约会博物馆#
徐悲鸿(1895-1953),江苏宜兴人。曾负笈留学日本与法国,是兼採中西艺术之长的教育家,更是中国现代美术的奠基者。
徐悲鸿笔下公鸡多昂首挺立,头顶如火红冠,尾黑如漆,笔墨奔放却不狂狷。所作雄鸡不仅形神俱足,更有所寄託。右下角款识「廿八年残腊悲鸿写」,时值日本侵华期间,期能透过「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的典故,向有志之士发出救亡图存的呐喊。#书画##约会博物馆#
所谓道教法物,简而言之即道教持道、护道、做法所用之物。道教法物历史久远,形式多样,品种繁多,可谓丰富多彩。有的做工十分精细,堪称上品。
道教法物来自原始宗教以及早期礼乐祭天敬祖活动。道教法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道教神仙信仰、灵魂永在、祈求大同、和平、普济度物等思想观念,它的形成是研究道教宫观建筑、教制、戒律等多方面历史的有力佐证。
道教法物文化又同传统的绘画、书法等艺术相结合,体现了道教独特的审美及世界观。道教法物是道教文化重要的一部分。我们试以分类介绍之。
一、法器
道教将做法用的打击乐器称作“法器”。道教迄今用的法器一般为铛子、钗子(当击铰子)、铃子、木鱼、引磬、翁子、磬、鼓、钟、铙钹等。属纯粹的中国古“钟鼓之乐”。
1、磬
道场所用的磬有大磬、单磬及引磬。大磬置大殿的左上方。一般除监院、方丈叩首时用,平时很少用。单磬是放在经单上的小磬,一般用于交板连接及诵“天尊”处击一响。
单磬及大磬口上方边缘多有图案,称为“万不断”。有的磬同忏钟一样,铸有铭文或经文,以示庄重。引磬是上单主经者或殿主上供时引道、引叩所用之物。大一点的引磬称为“翁子”,一般只有方丈或监院的使者持用。
2、木鱼
是道教重要法器之一,古时称其为木鱼鼓、鱼鼓、或者木鱼板。显然是古人敲击空木所发现的打击乐器。
道教刻之鱼形,相传鱼类目不合睛,昼夜常醒,所以玄门用木雕刻成鱼形,以便敲响时警惕大家不要昏沉懈怠。木鱼作为敲击乐器何时出现在道教,已无可考。
3、铙、钹
《辞源》说:“铙,中乐器也。周礼以金铙止鼓。有称小钲,浮屠氏所用,出西域。钹,即铜盔,本西域南蛮之器。
《辞源》记载说:铙钹,乐器,本名铜钹,南齐穆士素所造,其园数寸,大者出扶南、南昌、疏勤等国。其圆数尺,隆起如浮区,以韦贯之,相击以和乐者,今通称铙钹。按《道藏·天皇至道大清玉册》卷五中言:“铙钹,蚩尤驱虎豹与黄帝战,黄帝作铙钹以破之……唐武后时……令道门亦有建阴阳醮者皆用之。”说明铙钹用于道教斋醮历史颇早。
二、法物
法事中高功做法祈请神将、召将、敕鬼等用物也称之为法物。试举例几种。
1、笏板
古时没有纸张,人们要简单地记点事情,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写在竹木削成的竹片和木片上,狭长的叫简,宽厚的叫牍。古人把随身携带的竹、木牍专称为笏。大概从春秋战国开始广泛使用。
一直到唐宋,不过六朝以后,笏也称手板。唐代,官吏都要持笏,这已成制度,公卿也不例外。一方面是为了议事时记事,一方面是为了遮面以防惊了圣驾。这种文化流传到道教传统中。古时笏分为“简”、“圭”二种。
2、香炉
香炉的种类很多《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龟鹤炉”的记载:“丹陛上两旁宜用,铜铁铸成,龟鹤二对为炉,凡建醮事焚香于内可以通仙灵,香气可达上苍。”
3、灯
《天皇至道太清玉册》有“日月灯”,言:“凡殿两楹之间必用鱼鲀为灯,以云霞覆之,高耸于楣枋之间,左用红以象日,右用白以象月。”
4、神尺
按《道藏·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五十七之《上清天蓬伏魔大法》中有《神尺秘旨》言:“造尺之法,用福地桃木或雷震枣木为之,择甲子日造。准尺长一尺二寸,厚八分,阔一寸二分。正面三台七星罡,星指下书元帅……背上刊七星隐讳,三台北斗,星下元帅有令……左侧太乙力士,右侧二十四神,雕造毕,写天蓬咒,用水调朱填篆,以降纱囊盛。”
5、铁鏆
道教《全真青玄济炼铁鏆施食全集》中有《铁鏆图式》,相传为铁师传北宋道士萨守坚,萨守坚传流至今。道教施食中以铁鏆装米,通过高功作用,将铁鏆内的米祭成琼浆,进而饱食幽魂众。其鏆上还须帖上封鏆符,据说怕众饥饿之鬼来抢食。
6、印篆
道教印篆有佩带及章表传神二种功用。《道藏·道法会元》称《雷霆都司符玺》:“元始上帝付授三洞飞仙五岳丈人,其符玺皆玉为之。黄帝得之佩印登天,雷公风后二君得之相继仙去。”在《魁台宝玺式》中言:“斯印在处,将吏护持,久久行持,鬼神不敢正视,凡所遇山川社稷神庙,城隍社令悉来迎拜,宜佩受之,以求灵焉。”道教印篆,乃五天真文,篆而成印,非世间印也。可除身中秽毒、令人聪明、保命护身、诸患无侵、名系仙籍、神异无比。
7、令尺
令尺也称令牌,《道藏·道书援神契》中言:“周礼,牙璋以起军旅。汉,铜虎符,上圆下方,刻五牙,文若垂露状,背文作一坐虎形,铭其旁曰,如古牙璋作虎符,今召将用令牌,此法也”。《道教全真秘旨》中对令尺作法有严格规定,其一是选料,不可用槐木,枣木、柏木、松木、黄阳木均可,古人选雷击木。一般长四寸,厚七分。
8、规、钵
道教全真派传戒时传衣钵。衣即戒衣及规,钵即饭钵。
三坛大戒的戒衣各不一样,即初真戒衣、中极戒衣及天仙戒衣。规是规范道人行为的尺度,戒规是戒子礼神、礼师时跪拜之物。一般用黄色或红色,四周用黑边,长方形,四角中一角内有红色或黄色三角者为规头。
9、戒尺
《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清规戒尺式》:“用木造阔一寸四分,厚四分,长三尺。”戒尺上有铭文曰:“法非此不行,礼非此不齐,德非此不修,人非此不耻。”
道人日常所持之物,也称法物,如云游用的棕蒲团、便铲、缘瓢、引磬等,道人所戴的冠如黄冠、五岳冠、星冠、莲花冠、五老冠皆为道教法物范围。
道教法物来自原始宗教以及早期礼乐祭天敬祖活动。道教法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道教神仙信仰、灵魂永在、祈求大同、和平、普济度物等思想观念,它的形成是研究道教宫观建筑、教制、戒律等多方面历史的有力佐证。
道教法物文化又同传统的绘画、书法等艺术相结合,体现了道教独特的审美及世界观。道教法物是道教文化重要的一部分。我们试以分类介绍之。
一、法器
道教将做法用的打击乐器称作“法器”。道教迄今用的法器一般为铛子、钗子(当击铰子)、铃子、木鱼、引磬、翁子、磬、鼓、钟、铙钹等。属纯粹的中国古“钟鼓之乐”。
1、磬
道场所用的磬有大磬、单磬及引磬。大磬置大殿的左上方。一般除监院、方丈叩首时用,平时很少用。单磬是放在经单上的小磬,一般用于交板连接及诵“天尊”处击一响。
单磬及大磬口上方边缘多有图案,称为“万不断”。有的磬同忏钟一样,铸有铭文或经文,以示庄重。引磬是上单主经者或殿主上供时引道、引叩所用之物。大一点的引磬称为“翁子”,一般只有方丈或监院的使者持用。
2、木鱼
是道教重要法器之一,古时称其为木鱼鼓、鱼鼓、或者木鱼板。显然是古人敲击空木所发现的打击乐器。
道教刻之鱼形,相传鱼类目不合睛,昼夜常醒,所以玄门用木雕刻成鱼形,以便敲响时警惕大家不要昏沉懈怠。木鱼作为敲击乐器何时出现在道教,已无可考。
3、铙、钹
《辞源》说:“铙,中乐器也。周礼以金铙止鼓。有称小钲,浮屠氏所用,出西域。钹,即铜盔,本西域南蛮之器。
《辞源》记载说:铙钹,乐器,本名铜钹,南齐穆士素所造,其园数寸,大者出扶南、南昌、疏勤等国。其圆数尺,隆起如浮区,以韦贯之,相击以和乐者,今通称铙钹。按《道藏·天皇至道大清玉册》卷五中言:“铙钹,蚩尤驱虎豹与黄帝战,黄帝作铙钹以破之……唐武后时……令道门亦有建阴阳醮者皆用之。”说明铙钹用于道教斋醮历史颇早。
二、法物
法事中高功做法祈请神将、召将、敕鬼等用物也称之为法物。试举例几种。
1、笏板
古时没有纸张,人们要简单地记点事情,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写在竹木削成的竹片和木片上,狭长的叫简,宽厚的叫牍。古人把随身携带的竹、木牍专称为笏。大概从春秋战国开始广泛使用。
一直到唐宋,不过六朝以后,笏也称手板。唐代,官吏都要持笏,这已成制度,公卿也不例外。一方面是为了议事时记事,一方面是为了遮面以防惊了圣驾。这种文化流传到道教传统中。古时笏分为“简”、“圭”二种。
2、香炉
香炉的种类很多《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龟鹤炉”的记载:“丹陛上两旁宜用,铜铁铸成,龟鹤二对为炉,凡建醮事焚香于内可以通仙灵,香气可达上苍。”
3、灯
《天皇至道太清玉册》有“日月灯”,言:“凡殿两楹之间必用鱼鲀为灯,以云霞覆之,高耸于楣枋之间,左用红以象日,右用白以象月。”
4、神尺
按《道藏·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五十七之《上清天蓬伏魔大法》中有《神尺秘旨》言:“造尺之法,用福地桃木或雷震枣木为之,择甲子日造。准尺长一尺二寸,厚八分,阔一寸二分。正面三台七星罡,星指下书元帅……背上刊七星隐讳,三台北斗,星下元帅有令……左侧太乙力士,右侧二十四神,雕造毕,写天蓬咒,用水调朱填篆,以降纱囊盛。”
5、铁鏆
道教《全真青玄济炼铁鏆施食全集》中有《铁鏆图式》,相传为铁师传北宋道士萨守坚,萨守坚传流至今。道教施食中以铁鏆装米,通过高功作用,将铁鏆内的米祭成琼浆,进而饱食幽魂众。其鏆上还须帖上封鏆符,据说怕众饥饿之鬼来抢食。
6、印篆
道教印篆有佩带及章表传神二种功用。《道藏·道法会元》称《雷霆都司符玺》:“元始上帝付授三洞飞仙五岳丈人,其符玺皆玉为之。黄帝得之佩印登天,雷公风后二君得之相继仙去。”在《魁台宝玺式》中言:“斯印在处,将吏护持,久久行持,鬼神不敢正视,凡所遇山川社稷神庙,城隍社令悉来迎拜,宜佩受之,以求灵焉。”道教印篆,乃五天真文,篆而成印,非世间印也。可除身中秽毒、令人聪明、保命护身、诸患无侵、名系仙籍、神异无比。
7、令尺
令尺也称令牌,《道藏·道书援神契》中言:“周礼,牙璋以起军旅。汉,铜虎符,上圆下方,刻五牙,文若垂露状,背文作一坐虎形,铭其旁曰,如古牙璋作虎符,今召将用令牌,此法也”。《道教全真秘旨》中对令尺作法有严格规定,其一是选料,不可用槐木,枣木、柏木、松木、黄阳木均可,古人选雷击木。一般长四寸,厚七分。
8、规、钵
道教全真派传戒时传衣钵。衣即戒衣及规,钵即饭钵。
三坛大戒的戒衣各不一样,即初真戒衣、中极戒衣及天仙戒衣。规是规范道人行为的尺度,戒规是戒子礼神、礼师时跪拜之物。一般用黄色或红色,四周用黑边,长方形,四角中一角内有红色或黄色三角者为规头。
9、戒尺
《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清规戒尺式》:“用木造阔一寸四分,厚四分,长三尺。”戒尺上有铭文曰:“法非此不行,礼非此不齐,德非此不修,人非此不耻。”
道人日常所持之物,也称法物,如云游用的棕蒲团、便铲、缘瓢、引磬等,道人所戴的冠如黄冠、五岳冠、星冠、莲花冠、五老冠皆为道教法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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