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110及,山东省济南市高庄街道办事处派出的领导与干警们,因给我找到了证剧,谢谢。因在高庄街道办事处,北民政大厅办理的个人居民养老保险,在2020年10月22日18点55分,扫民政厅桌面上的收款码支付:从原来补交的2400元,已支付成功,也没有退回。再次110与高庄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西汶南村,村民:张乐贵,致谢。2022年11月4日
请问四川省绵阳市政府,我们盐亭县巨龙镇江南社区队长张锡树10月25日要我签名买社保,我签了四个人的名,张锡树当场说每个名额不交六万五,白签名。我想问问盐亭县政府,盐亭县经开区,你们开的听证会是这样说的吗?征收我们的土地,几年了,农民没有见到一分钱,反被你们刮得瘦骨嶙峋。如果你们的政策方针不能正确的传到农民心中,那你们究竟想干什么?我们队长张锡树难道保护伞的权势通天,儿子张桥前段时间天天在在梓江河非法捕捞,因为梓江禁渔多年,该村霸儿子每天卖鱼赚的盆满钵满,那天派出所又是拍照,又是录视频,现场抓获。还是无罪释放。难道梓江禁渔赔偿给队长他们家几万是官官相护,难道长江十年禁渔只禁老百姓,难道路边法律法规的标语是让老百姓看的,只要你权势到位随便捕捞,一个小小的,而且还是七十多岁的农村队长,已经可以左右中国法律,一个小小的队长敢不顾中国土地征收赔偿规定,明目张胆地向老百姓伸手要六万五。听证会上经开区怎么说的,社保局怎么说的,土地征收赔偿农民选择走社保,就直接走社保,土地征收赔偿不给农民,农民也不交6.5万,到了我们生产队长的政策,土地征收赔偿没有钱拿,农民走社保反而要每人交6.5万。我们的集体账户成了村长队长的私人账户了,前几个月我不是举报几笔大账他们不不公布吗?盐亭纪检不去查反而通风报信,村长队长想贪就贪,想补就补,队长又牛逼的原因,他给村民说,还好把那几笔款补上了。土地征收赔偿按什么法律,是走社保还是分钱是全体村民说了算,到队长村长这里就变了。听证会全程有视频为证。这样的村霸本人实名举报已经半年,可别人照样牛逼,难道是你们暗中受意的吗? 还是又一次上下联合对农民的钱袋子再次扫荡 https://t.cn/R2WxukJ
【佛教轮回观2:四种我见1:蕴即是我】(上)
与断见相反,同样违背缘起法的另一种邪见,是“常见”。
常见,即执有真常不变的东西,就生命现象而言,主要指
执有能自作主宰、不变不灭的生命主体自我(阿特曼),
或轮回的承担者——补特伽罗——意译“数取趣”,即多次往来于五道中的轮回主体,
或萨埵(有情、众生)、命者(生命主体)等,
执实有此等东西,名为“我见”、“我执”。
这种见解被佛教强调为出生烦恼、引起生死轮回恶性循环的渊薮,获得解脱、涅槃的根本障碍,真可谓生死之根,万恶之本。
佛教千经万论,无不力破我见、我执,作为佛教教义标帜和准衡的“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即以无我为中心,被称为“印中之印。”
无我,是贯彻佛家诸乘诸宗之学的核心要义。
佛教所破斥的我见、我执,大乘分为人我见、法我见两个层次。
与轮回有关的主要是人我见,又译“补特伽罗我见”,即执有一不变的自我出入五道、实受轮回。
○这种我见的内容《瑜伽师地论》卷六五分为四种:
“一者计我即是诸蕴;
二者计我异于诸蕴,住诸蕴中;
三者计我非即诸蕴而异诸蕴,非住蕴中而住异蕴离蕴法中;
四者计我非即诸蕴而异诸蕴,非住蕴中,亦不住于异于诸蕴离蕴法中,而无有蕴,一切蕴法皆不相应。”
对这四种执着,佛典中有多处批驳辨析。
●第一种我见:
“计我即是诸蕴”,或“蕴即是我”,意谓认为自我便是“五蕴”——物质身体(色)和受(领纳)、想(观念)、行(意志)、识(心识根本)四种心理、精神活动。
这是常人与生俱来、无谁不有的见地,印度六师外道中的顺世外道即张杨此见。
佛经尤小乘佛经中所批多的我见,主要是指这一种。
佛学破斥的我见,是认此俗我、假我为真常不变扩宰者——阿特曼的见解。佛典中破析这种我见为错谬、妄执的理由,大略有三:
1.五蕴皆非自主故,非为真我。
○《佛说五蕴皆空经》说:
“色不是我,若是我者,色不应病及受苦恼,我欲如是色,我不欲如是色。既不如是随情所欲,是故当知色不是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我,哲学义蕴是“自在”,主要指自作主宰,自作主宰当然与自己的意愿一致,但五蕴却并非如此。
就拿这个血肉这躯(色)来说吧,如果它是我,能自作主宰,便不应患我的主观意识并不想生的疾病,便应该随我心意,我要它健康就健康,我要我的面孔漂亮它就漂亮,我要我的身段苗条婀娜它就苗条婀娜,然而现实却非如此。
受、想、行、识四蕴,也皆如是。
受(领纳、感觉、情绪)常有我所不希望的苦、忧、愁、恼、焦急等;
想(念想、思虑)常有我所讨厌的邪思杂念,如不愿想起的仇敌怨家的面影,偏偏爱时而浮现,练气功修禅定要想象的境相,却偏偏被杂念扰乱,难以是显;
行(意志、心识之迁流)若自主,便不应迁流不住;
识(能识之心)若自主,便不应有与身体的矛盾。
总之,检查五蕴,一一皆非能自作主宰者,从其中找不到一个能自作主宰的自我或灵魂。
2.五蕴皆悉无常故无我。
无常变易,生灭不息,是世间现见一切事物普遍共具的本性,五蕴无不如是。
○《杂阿念经》第12经载佛言:
“色无常,若因若缘,生诸色者,彼亦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诸色云常!受、想、行、识无常,……无常者则是苦,苦者则非我。”
血肉之躯,生灭无常。
无常,又可分一期无常。
就一期无常而言,此肉身莫不有一死,死后腐烂变坏,不复存在。
身体是由头目脑髓、筋肉骨血等各部分组合而成,各个部分由地(骨肉等)、水(血液等)、火(热量)、风(气、运动动作)“四大”集合而成,“四大”由“极微”(最小的物质无素)集合而成,从头目脑髓、地水火风到极微,若深入观析,无不处于念念生灭中。
与断见相反,同样违背缘起法的另一种邪见,是“常见”。
常见,即执有真常不变的东西,就生命现象而言,主要指
执有能自作主宰、不变不灭的生命主体自我(阿特曼),
或轮回的承担者——补特伽罗——意译“数取趣”,即多次往来于五道中的轮回主体,
或萨埵(有情、众生)、命者(生命主体)等,
执实有此等东西,名为“我见”、“我执”。
这种见解被佛教强调为出生烦恼、引起生死轮回恶性循环的渊薮,获得解脱、涅槃的根本障碍,真可谓生死之根,万恶之本。
佛教千经万论,无不力破我见、我执,作为佛教教义标帜和准衡的“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即以无我为中心,被称为“印中之印。”
无我,是贯彻佛家诸乘诸宗之学的核心要义。
佛教所破斥的我见、我执,大乘分为人我见、法我见两个层次。
与轮回有关的主要是人我见,又译“补特伽罗我见”,即执有一不变的自我出入五道、实受轮回。
○这种我见的内容《瑜伽师地论》卷六五分为四种:
“一者计我即是诸蕴;
二者计我异于诸蕴,住诸蕴中;
三者计我非即诸蕴而异诸蕴,非住蕴中而住异蕴离蕴法中;
四者计我非即诸蕴而异诸蕴,非住蕴中,亦不住于异于诸蕴离蕴法中,而无有蕴,一切蕴法皆不相应。”
对这四种执着,佛典中有多处批驳辨析。
●第一种我见:
“计我即是诸蕴”,或“蕴即是我”,意谓认为自我便是“五蕴”——物质身体(色)和受(领纳)、想(观念)、行(意志)、识(心识根本)四种心理、精神活动。
这是常人与生俱来、无谁不有的见地,印度六师外道中的顺世外道即张杨此见。
佛经尤小乘佛经中所批多的我见,主要是指这一种。
佛学破斥的我见,是认此俗我、假我为真常不变扩宰者——阿特曼的见解。佛典中破析这种我见为错谬、妄执的理由,大略有三:
1.五蕴皆非自主故,非为真我。
○《佛说五蕴皆空经》说:
“色不是我,若是我者,色不应病及受苦恼,我欲如是色,我不欲如是色。既不如是随情所欲,是故当知色不是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我,哲学义蕴是“自在”,主要指自作主宰,自作主宰当然与自己的意愿一致,但五蕴却并非如此。
就拿这个血肉这躯(色)来说吧,如果它是我,能自作主宰,便不应患我的主观意识并不想生的疾病,便应该随我心意,我要它健康就健康,我要我的面孔漂亮它就漂亮,我要我的身段苗条婀娜它就苗条婀娜,然而现实却非如此。
受、想、行、识四蕴,也皆如是。
受(领纳、感觉、情绪)常有我所不希望的苦、忧、愁、恼、焦急等;
想(念想、思虑)常有我所讨厌的邪思杂念,如不愿想起的仇敌怨家的面影,偏偏爱时而浮现,练气功修禅定要想象的境相,却偏偏被杂念扰乱,难以是显;
行(意志、心识之迁流)若自主,便不应迁流不住;
识(能识之心)若自主,便不应有与身体的矛盾。
总之,检查五蕴,一一皆非能自作主宰者,从其中找不到一个能自作主宰的自我或灵魂。
2.五蕴皆悉无常故无我。
无常变易,生灭不息,是世间现见一切事物普遍共具的本性,五蕴无不如是。
○《杂阿念经》第12经载佛言:
“色无常,若因若缘,生诸色者,彼亦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诸色云常!受、想、行、识无常,……无常者则是苦,苦者则非我。”
血肉之躯,生灭无常。
无常,又可分一期无常。
就一期无常而言,此肉身莫不有一死,死后腐烂变坏,不复存在。
身体是由头目脑髓、筋肉骨血等各部分组合而成,各个部分由地(骨肉等)、水(血液等)、火(热量)、风(气、运动动作)“四大”集合而成,“四大”由“极微”(最小的物质无素)集合而成,从头目脑髓、地水火风到极微,若深入观析,无不处于念念生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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