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四十二章经尘唾自污·原文及翻译
佛言:恶人害贤者,犹仰天而唾;唾不至天,还从己堕。逆风扬尘,尘不至彼,还坌己身。贤不可毁,祸必灭己。
前一章已经说明无故骂佛、诽谤佛的罪过很大,那末,世间的贤人呢?也同样的不可以随便伤害,这是本章所强调的。
「佛言」,佛对我们说,「恶人害贤者」,恶人,就是坏人,如果坏人想陷害贤良的人(好人),不可以的,为什么?我可以举一个譬喻,「犹仰天而唾」,就好象把头仰着,对着天上吐口水,你们想想,天太高了,我们的口水能吐多高呢?所以,口水是「唾不至天」呀,任凭你怎样吐,是吐不到天的,当然「还从己堕」,口水没有吐多高还是会掉落到我们自己的脸上。
佛先说了吐口水的譬喻,接着,再举了一个譬喻:「逆风扬尘」,所谓逆风,就是和风吹的方向相反;尘,就是尘埃、灰尘。我们站在上风,想用灰尘投掷出去,目的是要伤害贤人,可是「尘不至彼」,灰尘并没有办法掷到对方身上,结果,「还坌己身」,灰尘反而会被风吹向我们自己身上来。
「贤不可毁」,所以我们听了佛讲的这两个很浅显的譬喻,就知道我们不但对佛不可以诽谤,即使是贤良的好人,你根本也没有办法伤害到他,贤良的人好象是天一样的;也好象是站在上风的人。天,我们没有办法用口水吐到他,我们也不可以用灰尘去给贤良的人弄肮脏、要伤害他,最后一定会「祸必灭己」,要知道,一般坏人,存心不良的人,时常动脑筋,打人家坏主意的人,结果反而自食其果,自己招来祸患。佛教是讲因果的,我们随便陷害人家,结果,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以上第六、七、八三章,都是阐明害人结果反而会害自己的道理。佛苦口婆心地引用种种浅显、生动的譬喻来训导我们,实在引人入胜,足以让我们深深地反省,也是令人无穷的回味。(转载.)
佛言:恶人害贤者,犹仰天而唾;唾不至天,还从己堕。逆风扬尘,尘不至彼,还坌己身。贤不可毁,祸必灭己。
前一章已经说明无故骂佛、诽谤佛的罪过很大,那末,世间的贤人呢?也同样的不可以随便伤害,这是本章所强调的。
「佛言」,佛对我们说,「恶人害贤者」,恶人,就是坏人,如果坏人想陷害贤良的人(好人),不可以的,为什么?我可以举一个譬喻,「犹仰天而唾」,就好象把头仰着,对着天上吐口水,你们想想,天太高了,我们的口水能吐多高呢?所以,口水是「唾不至天」呀,任凭你怎样吐,是吐不到天的,当然「还从己堕」,口水没有吐多高还是会掉落到我们自己的脸上。
佛先说了吐口水的譬喻,接着,再举了一个譬喻:「逆风扬尘」,所谓逆风,就是和风吹的方向相反;尘,就是尘埃、灰尘。我们站在上风,想用灰尘投掷出去,目的是要伤害贤人,可是「尘不至彼」,灰尘并没有办法掷到对方身上,结果,「还坌己身」,灰尘反而会被风吹向我们自己身上来。
「贤不可毁」,所以我们听了佛讲的这两个很浅显的譬喻,就知道我们不但对佛不可以诽谤,即使是贤良的好人,你根本也没有办法伤害到他,贤良的人好象是天一样的;也好象是站在上风的人。天,我们没有办法用口水吐到他,我们也不可以用灰尘去给贤良的人弄肮脏、要伤害他,最后一定会「祸必灭己」,要知道,一般坏人,存心不良的人,时常动脑筋,打人家坏主意的人,结果反而自食其果,自己招来祸患。佛教是讲因果的,我们随便陷害人家,结果,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以上第六、七、八三章,都是阐明害人结果反而会害自己的道理。佛苦口婆心地引用种种浅显、生动的譬喻来训导我们,实在引人入胜,足以让我们深深地反省,也是令人无穷的回味。(转载.)
观察其他行星有助于科学家更好地了解太阳系。 根据一种被称为“大钉”的发展理论,在太阳系的最初 500 万年中,木星和土星被认为在改变方向之前向内移动到太阳,然后又返回到外太阳系。 一路上,他们会把前面的原始小行星带打散,然后把飞来的物质送回去填满。 我们的太阳系并不是唯一拥有小行星带的太阳系。 一颗名为 zeta Leporis 的恒星周围的尘埃云看起来很像一条年轻的腰带。 其他恒星也显示出小行星带的迹象,这表明这可能很常见。
与此同时,对处于生命周期后期的类太阳恒星白矮星的研究显示,岩石物质掉落到它们表面的迹象表明,这种环是常见的脉动环。
与此同时,对处于生命周期后期的类太阳恒星白矮星的研究显示,岩石物质掉落到它们表面的迹象表明,这种环是常见的脉动环。
《让爱洒满征程》
夜色如水,入梦时分。我梦到好远好远的地方,走了很长很长的征程。
眼前,风不静,沙不停。我愿意相信,我来到了三毛笔下的那片撒哈拉沙漠,因为这里太热了,塔克拉玛干和维多利亚沙漠肯定都没有此般炎热。我有点兴奋,因为我想到小王子可能也会在这里,我抬头看了看星河,比对许久,在我觉得最黯淡的那颗上面注目,“你会是B162吗?绵羊有没有把小王子的花吃掉呀?”
无人应答,这里空无得很,除了沙和星星,不过这些星星已经够我看很久了,这些沙也在我的手里、嘴巴里、脖子里玩了很久。我走啊走,前面有颗树,我倚着它坐下,发现了手边一朵花,它只有四瓣,不过这不重要,比起小王子看到的三瓣,它已经很多了。
梦里的我好像要睡着了……
再睁眼,一片金灿灿的,是大漠日出,和小王子金灿灿的头发一样,我一下就爱上了这片苍穹与云。
突然,有人在我耳边低语:“你好像在用心看东西,你爱这片苍穹和你的灵魂。”
一转头,是个在笑的金色卷发的小娃娃,是小王子!他碰碰我的手,问我:“你想继续你的征程吗?”
我点头,看向他指向的地方,是一架飞机,我笑了——那是安托万的飞机,他和小王子一定是重逢过了,真好。
我和小王子坐上那架飞机。“我们出发啦!”
伴随着轰鸣声,飞机应该在向西飞,“我们要去的地方有多远?”我问他。
“很远很远。”
“哈哈你果然是小孩,不喜欢数字呢。好模糊的很远。”
终于,飞机降落了。我走下飞机,回头望向这架飞机和坐在上面的小王子,闭上眼睛祈祷:“所有飞机都要这样平安降落。”
我一个人走上了眼前这片陌生的土地。
前面有个站台。也许了解一个地方最好的方式就是坐上这里的公交车,这么想着,我走过去,等车时,一个男人坐在一旁。过了一会,他拿出一个盒子,是巧克力!我好好看了看他,虽然这很不礼貌……是阿甘?
他向我递来一块。“妈妈说,人生就像一块巧克力,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尝尝吧!”果然是阿甘啊。我咬下一口,是榛果的。
车来了,我虽想和他聊两句,但还是上了车。
坐过了不知多少站,因为屁股坐疼了,我随意下了车,一股莫名的勇气,一点也不畏惧陌生。
没走几步,一个人如风一般从身旁奔过,我一瞬间笃定是阿甘!又是一股莫名其妙的勇气,我追随他跑了起来,我不知道这一跑要到哪里去。我想,勇气就是这样,它不是让我不再恐惧,而是让我发现还有比恐惧更重要的东西,此刻就是追上阿甘,我需要这份勇气让我敢于踏上这个追他的征程。
我越跑越轻盈,感受风的来向,也看这些涌动的气流雕刻出不一样的山川与河流。人间大美。
阿甘终于跑到了一个我认识的地方,他去到我的祖国打乒乓球了。看他机械式地训练着,拿下冠军,为建交做出贡献,我惊叹于人类无法想象的生命之重。
我继续一个人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乘上列车,列车冲进隧道,一出那道两千米长的隧道就跨过了亚洲,英格兰……
我已经走不动了,只能踱步。一个老头走过去了,唉老头都比我走的快了。
看他在一个邮筒前停下,手里攥着一封信,他没有投进去……又是一个邮筒,他停下,未投……经过一个又一个。
哈,我好像知道他是谁了——六十岁的哈罗德。他手上那封信一定是要寄给得了重病的老友奎妮,他心里一定想着“只要我一直走,奎妮就不会死”。他是个坚强的老头,我愿意追随他。
我跟他一起在咖啡馆坐下了,我听见他和每一个过路人交流着故事。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因为来去皆无声,所以是最好的听者,我和哈罗德也可以从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一些东西。他和我们说:“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87天在不知不觉中走过,627英里,哈罗德跨过整个英格兰去寻曾经的挚爱,老朋友奎妮因为他的“终会走来”,奇迹地活过了医生口里的最后期限。
两人重逢……泪水之下,是人类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
“路过人间,爱都有期限……”闹钟的音乐响起了。我恍惚间,梦境还仿佛在眼前。
我行走过沙漠,寂静中和小王子一样,我用心看了世界,感受到自己的灵魂,也爱上自己的灵魂;我奔跑过美洲,风雨中和阿甘一样,傻傻地勇敢地追爱,让风塑造自我;我踱步过英格兰,和哈罗德一样,为心中不舍的挚爱,愿意在尘埃落定前奋力一搏。
那即使爱有期限,我们也曾彼此驯服而产生关系,即使分开了,这样的爱意也终有所获。
爱自己,追求热爱,不弃所爱,我走完了这一生爱的征程。
夜色如水,入梦时分。我梦到好远好远的地方,走了很长很长的征程。
眼前,风不静,沙不停。我愿意相信,我来到了三毛笔下的那片撒哈拉沙漠,因为这里太热了,塔克拉玛干和维多利亚沙漠肯定都没有此般炎热。我有点兴奋,因为我想到小王子可能也会在这里,我抬头看了看星河,比对许久,在我觉得最黯淡的那颗上面注目,“你会是B162吗?绵羊有没有把小王子的花吃掉呀?”
无人应答,这里空无得很,除了沙和星星,不过这些星星已经够我看很久了,这些沙也在我的手里、嘴巴里、脖子里玩了很久。我走啊走,前面有颗树,我倚着它坐下,发现了手边一朵花,它只有四瓣,不过这不重要,比起小王子看到的三瓣,它已经很多了。
梦里的我好像要睡着了……
再睁眼,一片金灿灿的,是大漠日出,和小王子金灿灿的头发一样,我一下就爱上了这片苍穹与云。
突然,有人在我耳边低语:“你好像在用心看东西,你爱这片苍穹和你的灵魂。”
一转头,是个在笑的金色卷发的小娃娃,是小王子!他碰碰我的手,问我:“你想继续你的征程吗?”
我点头,看向他指向的地方,是一架飞机,我笑了——那是安托万的飞机,他和小王子一定是重逢过了,真好。
我和小王子坐上那架飞机。“我们出发啦!”
伴随着轰鸣声,飞机应该在向西飞,“我们要去的地方有多远?”我问他。
“很远很远。”
“哈哈你果然是小孩,不喜欢数字呢。好模糊的很远。”
终于,飞机降落了。我走下飞机,回头望向这架飞机和坐在上面的小王子,闭上眼睛祈祷:“所有飞机都要这样平安降落。”
我一个人走上了眼前这片陌生的土地。
前面有个站台。也许了解一个地方最好的方式就是坐上这里的公交车,这么想着,我走过去,等车时,一个男人坐在一旁。过了一会,他拿出一个盒子,是巧克力!我好好看了看他,虽然这很不礼貌……是阿甘?
他向我递来一块。“妈妈说,人生就像一块巧克力,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尝尝吧!”果然是阿甘啊。我咬下一口,是榛果的。
车来了,我虽想和他聊两句,但还是上了车。
坐过了不知多少站,因为屁股坐疼了,我随意下了车,一股莫名的勇气,一点也不畏惧陌生。
没走几步,一个人如风一般从身旁奔过,我一瞬间笃定是阿甘!又是一股莫名其妙的勇气,我追随他跑了起来,我不知道这一跑要到哪里去。我想,勇气就是这样,它不是让我不再恐惧,而是让我发现还有比恐惧更重要的东西,此刻就是追上阿甘,我需要这份勇气让我敢于踏上这个追他的征程。
我越跑越轻盈,感受风的来向,也看这些涌动的气流雕刻出不一样的山川与河流。人间大美。
阿甘终于跑到了一个我认识的地方,他去到我的祖国打乒乓球了。看他机械式地训练着,拿下冠军,为建交做出贡献,我惊叹于人类无法想象的生命之重。
我继续一个人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乘上列车,列车冲进隧道,一出那道两千米长的隧道就跨过了亚洲,英格兰……
我已经走不动了,只能踱步。一个老头走过去了,唉老头都比我走的快了。
看他在一个邮筒前停下,手里攥着一封信,他没有投进去……又是一个邮筒,他停下,未投……经过一个又一个。
哈,我好像知道他是谁了——六十岁的哈罗德。他手上那封信一定是要寄给得了重病的老友奎妮,他心里一定想着“只要我一直走,奎妮就不会死”。他是个坚强的老头,我愿意追随他。
我跟他一起在咖啡馆坐下了,我听见他和每一个过路人交流着故事。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因为来去皆无声,所以是最好的听者,我和哈罗德也可以从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一些东西。他和我们说:“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87天在不知不觉中走过,627英里,哈罗德跨过整个英格兰去寻曾经的挚爱,老朋友奎妮因为他的“终会走来”,奇迹地活过了医生口里的最后期限。
两人重逢……泪水之下,是人类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
“路过人间,爱都有期限……”闹钟的音乐响起了。我恍惚间,梦境还仿佛在眼前。
我行走过沙漠,寂静中和小王子一样,我用心看了世界,感受到自己的灵魂,也爱上自己的灵魂;我奔跑过美洲,风雨中和阿甘一样,傻傻地勇敢地追爱,让风塑造自我;我踱步过英格兰,和哈罗德一样,为心中不舍的挚爱,愿意在尘埃落定前奋力一搏。
那即使爱有期限,我们也曾彼此驯服而产生关系,即使分开了,这样的爱意也终有所获。
爱自己,追求热爱,不弃所爱,我走完了这一生爱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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