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泪流满面了,不知道怎么形容怎么回复。这条路真的很难走,最后如果成功了,真的要特别特别感恩支持我的家人们,他们真的对我无条件支持。我真的好幸运好幸运啊,以前我会把自己的幸运全部归结于爱情,觉得那是我的一切,可是现在梦醒了,回过头来才发现,其实我最大的幸运是有他们,幸运地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幸运地让我自己成为自己,幸运地在我最奔溃的时候安慰我,不厌其烦,幸运无论我怎样都不会离开我。特别感恩,以前总是想别人付出,而自己却给别人带来不好的感受,真的很自责,也很对不起。
我一定可以坚持下去的,我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给家人一个更好的自己,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回报。加油错得不满意就反思改正,别丧。
我一定可以坚持下去的,我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给家人一个更好的自己,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回报。加油错得不满意就反思改正,别丧。
有个很搞笑的事,“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如今教科书“斯”改成了“是”,七八十年代的小伙伴很不服气,我们的教科书绝对写的是“斯”,你以为我当初屁股是白揍的?
到底是“斯”人还是“是”人呢?
我只想说,是个人都知道,这篇文章出自《孟子·告子(下)》,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如今改成“是”,专家教授认为这些特性只是针对人而言,植物定在那儿懂什么冷暖?动物肚子饿了进食是本能,所以这个斯错了,跟“曾”一样是个通假字,“曾”是“增”,“斯”是“是”,没毛病,改成“是”通俗易懂,老少皆宜。
看似有道理,其实真不知所谓。
古代字少,所以同音不同形、同字不同音不同义比比皆是,可代词可动词可形容词,根据上下语句可判断出其真正的指代,所以出现了词典对其解析,解助后人去理解当时的释义,诗词的意境。
后人便统称这些字为通假字,告诉你这字看似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子,其实是个娇滴滴的姑娘。
扯到正题上来,“斯”在古代可谓是个万能字,比“是”所指的涵议多了去了。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出自《诗·陈风·墓门》,这儿是砍、劈的意思,动词。
“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出自梦蝶的庄子,这儿有“分开”或“这”的两种解释。
一种说法是说如果分开来解析,道理简直是无与伦比的精妙,不可估量的浩大;一种是指以“这”样的道理来推敲,精辟到了无与伦比,浩大达到了不可估量的程度。
看似有了分歧,但集合上下文,句中的意思显然是后者指代的“这”,“斯”如果换成“是”,在这儿也就不通了,这是通假字的意义所在,也是我们枯燥背诵干百遍的背后的深义:理解古人真正表达的意思。
我想七八时代的人一定会记得范仲淹的《岳阳楼记》,“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馋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这儿的“斯”,不用说是代词,指“此”或“这”,不可换成“是”。
如果教授认定范仲淹只登过岳阳楼,当然这座楼只能是岳阳楼,换成“是”也说得过去,就怕老范在灌雀楼也喝过酒,这就不好圆场了。
《淮南子》则把斯用成了连词,指代“则”,“心有忧丧则悲,悲则哀,哀斯愤,愤斯怒,怒斯动,动则手足不静”,古人还是很讲究视觉疲劳的,不会将“则”一溜儿写下去。
当然还会成为助词,诗经“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中的“斯”就是“之”、“的”的意思。
你说“斯”字改成“是”成不成?
如果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中的“斯”改成“是”是为了避免歧义,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价值,但放在古文中,却不是那么一回事,真的有必要吗?
教授们,别盯着古文一个字较真,“白云深处有人家”,与“生”处有人家,意境其实完全不同。
“深”处是远眺,云朵与山相连处有人家,是世外桃源,是仙境;“生”处有人家是农家生起炊烟,多了一份人间味。我就想问问,如果那人家用上了天燃气,没烟了,只看到白云晃荡在天空,这诗又该怎么改?
白云升处有人家?
有些时候,对古文还是维持原貌的好,通假字不是错别字,是后人根据新词对旧词延生的用词,意义在于用现代词汇更能表达精确,释义更形象而已,但并不意味着旧词就是错误的。
在我认为,擅改或臆改还不如不改。
(作者:蓝鲸小跟班 )
到底是“斯”人还是“是”人呢?
我只想说,是个人都知道,这篇文章出自《孟子·告子(下)》,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如今改成“是”,专家教授认为这些特性只是针对人而言,植物定在那儿懂什么冷暖?动物肚子饿了进食是本能,所以这个斯错了,跟“曾”一样是个通假字,“曾”是“增”,“斯”是“是”,没毛病,改成“是”通俗易懂,老少皆宜。
看似有道理,其实真不知所谓。
古代字少,所以同音不同形、同字不同音不同义比比皆是,可代词可动词可形容词,根据上下语句可判断出其真正的指代,所以出现了词典对其解析,解助后人去理解当时的释义,诗词的意境。
后人便统称这些字为通假字,告诉你这字看似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子,其实是个娇滴滴的姑娘。
扯到正题上来,“斯”在古代可谓是个万能字,比“是”所指的涵议多了去了。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出自《诗·陈风·墓门》,这儿是砍、劈的意思,动词。
“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出自梦蝶的庄子,这儿有“分开”或“这”的两种解释。
一种说法是说如果分开来解析,道理简直是无与伦比的精妙,不可估量的浩大;一种是指以“这”样的道理来推敲,精辟到了无与伦比,浩大达到了不可估量的程度。
看似有了分歧,但集合上下文,句中的意思显然是后者指代的“这”,“斯”如果换成“是”,在这儿也就不通了,这是通假字的意义所在,也是我们枯燥背诵干百遍的背后的深义:理解古人真正表达的意思。
我想七八时代的人一定会记得范仲淹的《岳阳楼记》,“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馋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这儿的“斯”,不用说是代词,指“此”或“这”,不可换成“是”。
如果教授认定范仲淹只登过岳阳楼,当然这座楼只能是岳阳楼,换成“是”也说得过去,就怕老范在灌雀楼也喝过酒,这就不好圆场了。
《淮南子》则把斯用成了连词,指代“则”,“心有忧丧则悲,悲则哀,哀斯愤,愤斯怒,怒斯动,动则手足不静”,古人还是很讲究视觉疲劳的,不会将“则”一溜儿写下去。
当然还会成为助词,诗经“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中的“斯”就是“之”、“的”的意思。
你说“斯”字改成“是”成不成?
如果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中的“斯”改成“是”是为了避免歧义,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价值,但放在古文中,却不是那么一回事,真的有必要吗?
教授们,别盯着古文一个字较真,“白云深处有人家”,与“生”处有人家,意境其实完全不同。
“深”处是远眺,云朵与山相连处有人家,是世外桃源,是仙境;“生”处有人家是农家生起炊烟,多了一份人间味。我就想问问,如果那人家用上了天燃气,没烟了,只看到白云晃荡在天空,这诗又该怎么改?
白云升处有人家?
有些时候,对古文还是维持原貌的好,通假字不是错别字,是后人根据新词对旧词延生的用词,意义在于用现代词汇更能表达精确,释义更形象而已,但并不意味着旧词就是错误的。
在我认为,擅改或臆改还不如不改。
(作者:蓝鲸小跟班 )
分手后,你忍不住想联系前任,这其实是人之常情。
“放不下前任”这件事儿,真的没什么好自责的。就像是你丢了100块钱,回到家后都会肉疼一小会儿,更何况你失去了一个曾朝夕相处的伴侣。#怎么挽回婚姻# #挽回前男友##婚恋百问# #情感修复分手挽回挽回男友挽回男朋友怎么挽回前男友前任#
但你现在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并不是“自己要不要联系前任”,而是“以一种怎样的身份重新介入到前任的生活。”
道歉?认怂?卑微乞求着前任不要离开你?
那么很遗憾地告诉你,倘若你用一种极度低姿态的方式去联系,那么换来的很可能是疏远,甚至成为那个让前任彻底讨厌的人。
道理很简单,倘若前任选择了分手,并且在分手后又选择了一种强硬的态度断绝联系,这个时候,倘若你用一种纠缠的态势去挽留对方,那么你会发现“结果往往和自己预想的背道而驰。”
其实很多人对于“纠缠”这件事儿,或多或少感同身受过。
分手后,自己难以压抑住内心的苦闷,于是乎想法设法地再去前任的世界里刷存在感。
像是喝多了给前任打电话、去前任的公司楼下死守、跪在前任面前认错,我从事过六年的情感教育,这样的事情,说实话一点都不少见。
尽管纠缠前任的方式五花八门,但结果往往都是相同的。
你以一种跪舔的方式来挽回前任,那个人真的不会感动,眼神里出现的只会是怜悯和厌恶,甚至写满了“自己仿佛被一条丧家犬纠缠的恐惧”。
终于,在前任一次次冰冷地拒绝中醒了,不再选择纠缠、躲在自己封闭的小世界里自我疗伤。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你不择手段地挽回前任,最后却把对方越推越远?
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你在分手之后干了太多的“傻事儿”。
你自以为“只要自己痛哭流涕地改过自新”,前任就会像原来一样原谅你;
你自以为“只要自己想尽办法感动到了对方”,前任就能看到诚意、和自己重归于好;
你自以为“无非是一个小小的矛盾而已,哄一哄就好”,前任却真的不告而别.......
真相却是——你以为的都是你以为,前任这次不是在和你开玩笑,分手,他是动了真格。
你会发现“越是联系对方,前任的厌恶感也就越多”,自己越是费力地挽回,前任只会更加坚定和决绝。
到最后,你不仅输了感情,也败光自己仅有的尊严和好感。
“放不下前任”这件事儿,真的没什么好自责的。就像是你丢了100块钱,回到家后都会肉疼一小会儿,更何况你失去了一个曾朝夕相处的伴侣。#怎么挽回婚姻# #挽回前男友##婚恋百问# #情感修复分手挽回挽回男友挽回男朋友怎么挽回前男友前任#
但你现在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并不是“自己要不要联系前任”,而是“以一种怎样的身份重新介入到前任的生活。”
道歉?认怂?卑微乞求着前任不要离开你?
那么很遗憾地告诉你,倘若你用一种极度低姿态的方式去联系,那么换来的很可能是疏远,甚至成为那个让前任彻底讨厌的人。
道理很简单,倘若前任选择了分手,并且在分手后又选择了一种强硬的态度断绝联系,这个时候,倘若你用一种纠缠的态势去挽留对方,那么你会发现“结果往往和自己预想的背道而驰。”
其实很多人对于“纠缠”这件事儿,或多或少感同身受过。
分手后,自己难以压抑住内心的苦闷,于是乎想法设法地再去前任的世界里刷存在感。
像是喝多了给前任打电话、去前任的公司楼下死守、跪在前任面前认错,我从事过六年的情感教育,这样的事情,说实话一点都不少见。
尽管纠缠前任的方式五花八门,但结果往往都是相同的。
你以一种跪舔的方式来挽回前任,那个人真的不会感动,眼神里出现的只会是怜悯和厌恶,甚至写满了“自己仿佛被一条丧家犬纠缠的恐惧”。
终于,在前任一次次冰冷地拒绝中醒了,不再选择纠缠、躲在自己封闭的小世界里自我疗伤。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你不择手段地挽回前任,最后却把对方越推越远?
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你在分手之后干了太多的“傻事儿”。
你自以为“只要自己痛哭流涕地改过自新”,前任就会像原来一样原谅你;
你自以为“只要自己想尽办法感动到了对方”,前任就能看到诚意、和自己重归于好;
你自以为“无非是一个小小的矛盾而已,哄一哄就好”,前任却真的不告而别.......
真相却是——你以为的都是你以为,前任这次不是在和你开玩笑,分手,他是动了真格。
你会发现“越是联系对方,前任的厌恶感也就越多”,自己越是费力地挽回,前任只会更加坚定和决绝。
到最后,你不仅输了感情,也败光自己仅有的尊严和好感。
✋热门推荐